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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立農工作室聲明怎麼回事 陳立農工作室聲明事件始末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3.1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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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近日,陳立農工作室發聲明:已向品牌方宣佈解約,葵兒kuki發博不承認解約,只能說葵兒真的skr狠人。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陳立農工作室聲明的事件始末。下面來看看。

陳立農工作室聲明怎麼回事

29日晚,陳立農工作室發聲明,對於近日部分網友對於陳立農代言產品與公司的負面評價,使藝人受到多方誤解和質疑。對此,公司決定與品牌方提出解約。公司也呼籲相關網絡用戶以及粉絲共同維護網絡環境,公司在制定藝人代言方面也將更加審慎。

近日,陳立農代言微商的事情引發粉圈震動。10月28日,陳立農工作室轉發某品牌官微,宣佈陳立農代言該品牌,引起其粉絲的強烈不滿與抗議。隨後,陳立農粉絲反黑站發佈微博稱,粉絲不滿的原因主要有:認爲陳立農工作室沒有認真瞭解該品牌,就爲了利益替陳立農接下來不適合他的代言;認爲該品牌是黑心微商,替該品牌宣傳對陳立農的個人形象有害;認爲本次合作對陳立農本身擴大粉絲羣體的轉化率無效,完全是利益驅使,沒有站在陳立農的立場上考慮;認爲該品牌與陳立農之前接到的合作定位差距過大,會引起其他合作方的不滿,等等。

28日晚,該品牌微商老闆開直播過程中,其粉絲與陳立農的粉絲開始互罵。更令人大跌眼鏡的是,隨後該微商老闆在直播裏,一邊哭一邊帶領着員工們給陳立農粉絲鞠躬道歉,聲淚俱下,稱“陳立農的粉絲們,我們錯了,你們說我們哪裏不好,我們改!”

陳立農工作室聲明怎麼回事 陳立農工作室聲明事件始末

陳立農工作室聲明事件始末

10月28日上午十點,某品牌微商官宣陳立農爲其噴霧系列代言人,還買了微博開屏。隨後,陳立農工作室也轉發認領了品牌代言消息。

陳立農工作室聲明怎麼回事 陳立農工作室聲明事件始末 第2張

看似兩廂合宜、皆大歡喜的事兒,事情的發展卻並不歡喜:

不滿偶像代言微商的陳立農粉絲大肆攻擊了微商品牌——“葵兒”,微商品牌老闆也不甘示弱,一方面開了直播率全體工作人員向粉絲鞠躬道歉,認錯後表示會努力改正,以後一定會加油做成大品牌,提供更好的產品和服務。同時也透露了兩個消息,一是該代言是陳立農方主動接洽且表示很開心代言產品,打臉粉絲,二是透露代言費用高達1200萬。

雖粉絲紛紛表示該微商品牌“戲太多”,但該品牌的不少代理仍在微博喜曬成交量。不過,微商們的狂歡開始還沒有多久,便很快被“粉絲勢力”打臉,10月29日晚間,陳立農工作室發表聲明稱已經與該微商品牌解約,在這一場戰役中,粉絲大獲全勝。

陳立農工作室聲明怎麼回事 陳立農工作室聲明事件始末 第3張

粉絲經濟正當紅利,微商看中流量藝人的粉絲消費力,流量藝人及其團隊急於變現,而粉絲則操心着明星的形象和“節操”。在這起事件中,正是三方的用力過猛,造成了如今的尷尬局面。

急於變現的藝人團隊和微商代言埋的雷

本來明星接代言,對明星來說增加了曝光度和最直接的經濟收入,對品牌來說是一次有力的推廣和很好的擴大知名度的機會,對粉絲來說則是多了一份吹噓的資本,但現在演變成了一件三方都委屈爲難的事兒,其實質原因、也就是粉絲的“炸點”,就是該品牌是“微商品牌”。

對於流量藝人而言,微商代言是個大雷。

畢竟對明星代言產品反應最大的人並不是普通的觀衆和網友,而是其粉絲。粉絲黏性越高,對該事件的反應也就越大。

此前,明星代言微商事件惹粉絲憤怒的事情並不少見。但要說鬧得沸沸揚揚最後真的合作不成的也並非沒有先例,此前陳偉霆粉絲就曾手撕微商品牌“三草兩木”。

面對網傳的微商代言合作,陳偉霆粉絲態度一致,要求公司立刻毀約,其原因與陳立農所列相差無幾,也是出於對其事業的規劃、名譽的考慮和商業價值的考量。粉絲除了要求團隊毀約外,很快和品牌方又開始了對於產品質量的交鋒,就“三草兩木”是否是三無產品,質量是否不合格,生產許可證是否過期,以及是否涉及到傳銷等嚴肅問題展開了爭論。陳偉霆經紀人霍汶希和“三草兩木”官方在粉絲的強硬態度下只能出場表態“合作不成”:

陳立農工作室聲明怎麼回事 陳立農工作室聲明事件始末 第4張

對藝人及其團隊而言,接了的微商代言,粉絲不滿意怎麼辦?

粉絲和代言商,對於剛剛事業起步階段的陳立農來說,都不好得罪。

如果聽從粉絲的意見,解除代言合約,首先違約還賠錢,另外也給了其他的代言商和品牌方一個信號:這個明星不靠譜,合作風險大。

但如果堅持代言,或是安撫粉絲這是深思熟慮的選擇,雙方合作愉快,那麼作爲一個靠粉絲吃飯的娛樂圈新人,親自打臉粉絲,必然造成粉絲的流失。而這些粉絲,恰恰是爲他的代言買單的那批人:用真金白銀爲他帶來數據流量,帶來商業價值,帶來關注度甚至好資源,讓他得到資本市場的認可。

兩害相權取其輕,陳立農工作室最終選擇了得罪微商,而並非粉絲。

在目前的偶像市場中,偶像的代際更迭速度如此之快,並非所有藝人都能成功轉型,陳立農及其團隊爲了代言費接下所謂的微商代言,也是急於將偶像經濟變現。經紀團隊出於利益考量,並不會像粉絲一樣全心全意維護偶像的形象,但是當工作室被推上風口浪尖後,自然是要重新權衡利弊,畢竟粉絲經濟的核心,便是“粉絲”,照顧粉絲情緒,纔是重中之重。

偶像經濟的人設販賣和粉絲的過度挑剔

對粉絲來說,這一場發作也並非毫無理由。

偶像的本質就是販賣幻想,而他的價值就是帶給粉絲們幻想的造夢機器。部分粉絲還在偶像身上進行自我價值的實現。比如單純、努力、堅持,這些特質幾乎可以適用於每一個流量明星。而當偶像爲了錢接了很low的微商代言,對粉絲來說,就是白牆上的蒼蠅,除了礙眼和惱恨,別無其他的感情。從感情上來說,他們沒法因此責怪自己的小偶像,於是除了要求工作室“合理規劃藝人形象,不要因小失大”外,只好把憤怒宣泄到所謂的“三無”微商品牌。

陳立農工作室聲明怎麼回事 陳立農工作室聲明事件始末 第5張

在粉絲眼中,沒有知名度、甚至還可能存在安全問題、無法彰顯偶像的優秀和“高逼格”、更無法滿足粉絲的虛榮心的微商品牌,是嚴重侵害到偶像形象的“毒品”。

對此,我們也可以來對比一下陳立農的同期代言。忽略其在團“NINE PERCENT”中的團體代言,僅其個人品牌合作就有:

紀梵希“品牌摯友”、美寶蓮的“底妝大使”、相宜本草“品牌代言人”、尤佳妮“品牌摯友”、ABYBOM艾柏梵首位“00後代言人”……

陳立農工作室聲明怎麼回事 陳立農工作室聲明事件始末 第6張

從合作這些知名品牌到成爲不知名微商品牌代言人,粉絲感受到的落差可想而知。人一旦有了預期,就難以接受預期外的結果。將自己的偶像認定成是前途無量、星途璀璨的超級愛豆,自然難以接受心目中完美無缺的人,也可能會爲了錢而去接一個不知名的、可能存在安全隱患微商品牌代言。

粉絲的行爲自然是過激的,原本可以選擇更溫和的方式和經紀團隊聯繫、反饋意見,而非以一種簡單粗暴的方式直接“開撕”。但是當粉絲經濟成爲供養偶像的主要力量時,不少偶像明星的粉絲都開始覺得自己對藝人職業生涯和感情生活有了話語權,直接開撕,在粉絲眼中或許也並無不妥。

微商靠明星代言洗白難

對品牌方來說,這更是一場無妄之災。

好不容易高價請到明星代言,是兩家歡喜的事兒。但目前品牌方面臨的卻是遭到粉絲的責罵,最終被藝人方終止合作,品牌的知名度雖然有所擴大,但同時“三無微商”的名聲也擴散了,“花錢找罵”的操作足夠讓人摸不着頭腦。

陳立農工作室聲明怎麼回事 陳立農工作室聲明事件始末 第7張

多數人對於微商的印象停留在“熟人在微信朋友圈售賣的三無產品”。

但實質上,微商是由微盟CEO孫濤勇提出的一種社會化移動社交電商模式。它是企業或者個人基於社會化媒體開店的新型電商,主要分爲兩種:基於微信公衆號的微商成爲 B2C微商,基於朋友圈開店的成爲C2C微商。微商和淘寶一樣,有天貓平臺(B2C微商)也有淘寶集市(C2C微商)。所不同的是微商基於微信“連接一 切”的能力,實現商品的社交分享、熟人推薦與朋友圈展示。

也就是說,微商說到底只是一種銷售渠道,微商品牌只要資質齊全就是正規產品而非“三無”。

韓束、一葉子是微商出身,各任代言人也是“大牌雲集”。

陳立農工作室聲明怎麼回事 陳立農工作室聲明事件始末 第8張

既然微商不同於實體品牌的只是銷售渠道,大部分的微商品牌爲什麼還會被嘲Low?

除了其銷售形式外,其實本質上是產品無法令消費者信服。而花大錢找明星代言證明自己的實力非凡、資金雄厚且有明星KOL站臺,也是微商爲了博取消費者信任的一貫套路。

但比起豪擲千萬請代言人,合格的資質、過硬的質量和較高的性價比,其實才是微商品牌打開市場、獲得消費者認可的重要前提。

明星綁定微商代言

雙方均應慎重

事情鬧到這個地步,誰要爲此負責任?

粉絲雖然無理取鬧,但給出的理由未嘗沒有道理。

對品牌來說,選擇年輕偶像男明星作爲代言人,也是吃準了當下中國市場粉絲經濟的紅利。凱度消費者指數美妝總監朱家慧表示,目前年輕羣體已經成爲美妝、護膚市場中的重要消費羣體,30歲以下的年輕人佔約50%的市場份額。

但除此之外,品牌在選擇代言人的時候,必須要考慮到的一點是匹配度,代言人的市場受衆是否和品牌的目標市場所相符。如果選擇流量藝人作爲代言人則要更直接考慮到其粉絲受衆的情感轉移——這意味着,粉絲是否心甘情願爲偶像的代言買單。也就是所謂的“愛屋及烏”,這纔是粉絲經濟的真正“變現”。畢竟,“願意買單”和“買得起單”是需要考慮的兩個不同問題。時代在變遷,消費者在變遷,品牌也在跟隨,選擇國民度更高的偶像明星、流量小生,最重要的是在於藉助這些藝人的高人氣進一步打開中國市場,將更多粉絲轉化爲品牌忠誠客戶,這纔是品牌最重要的考量。

顯而易見, “葵兒”在選擇陳立農作爲代言人後,並沒有獲得自然的流量轉化,吸引新的受衆,反而因爲兩者的不適配性和粉絲的“抗爭”,加強了品牌的“三無微商”標籤。

在流量型藝人還是靠粉絲吃飯的階段,代言選擇應該更爲謹慎。不同於普通藝人在選擇合作方時,“一個願買一個願賣”的簡單買賣,一旦品牌和藝人的關係中出現了第三方,也就是作爲主要消費者的藝人粉絲。在這種時候,藝人團隊選擇代言,就要考慮到合作方、藝人、消費羣體三方的感受。

以陳立農目前的市場定位和形象氣質而言,與符合自身陽光大男孩氣質和定位的品牌合作,比如一些快消品牌,其親和力、強粉絲價值和高性價比都會爲雙方的合作增色,粉絲也樂於接受,三方或能真正做到共贏。

如果從粉絲經濟的角度來看,陳立農此次可謂及時止損,畢竟如果堅持代言則會流失一波粉絲。雖目前平息了粉絲的怒火,但此次事件是否會影響其他高端品牌代言商對陳立農商業價值的考量也是個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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