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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文明行为规范十条

来源:时尚达人圈    阅读: 4.08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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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文明行为规范十条,宿舍是学生的家,为了让学生生活质量更好,宿舍守则是必不可少的。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下面看看宿舍文明行为规范十条。

宿舍文明行为规范十条1

(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帮助、关心宿舍同学,遇事多沟通,和睦、融洽相处。

(二)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喝酒、赌博等行为。

(三)保持宿舍安静,禁止打架、吵闹、高声喧哗和大音量播放音乐。

宿舍文明行为规范十条

(四)遵守作息时间规定,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严禁晚归和夜不归宿。

(五)严禁在学生公寓内张贴、传播、观看危害国家安全或扰乱社会秩序、不利于民族团结或具有宗教色彩的画片、海报、书籍、刊物、影碟等。

(六)严禁在学生公寓内书写张贴标语、大小字报、广告等。

(七)学生住宿严格按指定的寝室和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严禁挪用、拆除宿舍及自习室家具。

(八)不以任何形式在宿舍楼内收购和销售物品。

(九)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

(十)禁止在宿舍内饲养各类宠物。

宿舍文明行为规范十条2

员工宿舍行为规范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宿舍日常管理,维护宿舍整洁与卫生,规范员工住宿条件及行为,保障住宿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执行、监督、完善。

2、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住宿的安排、分配、管理。

3、宿舍长全面负责本宿舍卫生、安全、纪律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四、住宿标准

1、公司宿舍按员工职位级别划分为普通员工、主管、经理、高管四类级别标准,具体标准见下表:

2、公司宿舍房租费、物业管理费、供热费、有线电视费由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宿舍的水电费(由宿舍成员均摊)、电话费、网络费、宿舍设施非正常损坏产生的费用。

3、原则上要求所有非天津本地的'员工都要入住公司宿舍,特殊情况如需外宿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填写《员工外宿申请表》(见附件1)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经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批准后,可按级别标准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4、公司聘用天津本地的员工不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5、因个人违规被取消入住宿舍资格的,不能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五、住宿规定

1、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名,由该宿舍内部成员投票产生,公司补贴宿舍长每人每月100元。

2、宿舍长负责制定本宿舍的《宿舍卫生轮值表》,宿舍成员必须服从宿舍长的管理,按《宿舍卫生轮值表》安排,自觉打扫宿舍卫生。

3、注意个人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衣服、床单、被套等私人用品要经常换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员工起床后,自觉把床上和宿舍内的私人物品整理好。

5、员工个人贵重物品如钱包、手机、电脑、银行卡等要妥善保管好,不得随意乱摆放。

6、爱护公物,不得有故意破坏行为,对丢失或非正常损坏公司财物的,要按价赔偿。

7、不准在宿舍地面、墙壁、门窗、床架上乱贴乱画,不准高空抛物。

8、保持卫生间清洁,定期清洗便池,便后必须冲水。

9、节约用水用电,注意用电安全,不准私自乱接拉电线及违规用电。

10、宿舍内不准大声喧哗、追逐取闹,晚上22点过后不可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1、宿舍内不准赌博、打架、斗殴,不准有伤风化等违法行为。

宿舍文明行为规范十条 第2张

12、宿舍内严禁私藏刀具、枪、毒等违法物品,一旦发现,公司将按国家法律法规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3、如遇外出,晚上不回宿舍过夜的,必须在当晚22点之前通知宿舍长,并说明去向,由宿舍长进行登记。对未按规定通知宿舍长而又在外发生人身财产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4、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应检查确认关好水电开关、窗户,锁好门后方可离开,睡觉前必须对宿舍大门进行反锁。

15、宿舍公共设施出现故障,由宿舍长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维修申请,如属人为故意破坏的,一经查实,维修费用由损坏者承担。

16、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准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必须得到公司领导批准方可。

17、遵守社会公德及宿舍小区管理规定,与邻舍和睦相处。

18、违反上述规定的,人事行政部将视具体情况进行通报、警告、罚款、取消入住宿舍资格的处理。

六、宿舍卫生安全检查、评比

1、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组织本部门人员及所有宿舍长对宿舍进行检查,并依据《宿舍安全卫生检查表》(见附件2)项目对检查进行评分。

2、人事行政部于检查后第二天对检查评比结果予以公布,以示嘉勉和改善。对检查评分不合格的,则取消该宿舍长当月补贴100元。

3、参加宿舍检查的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检查评分,不得弄虚作假、假公济私。

七、解释权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

八、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1日起实施。

宿舍文明行为规范十条3

大学文明宿舍守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校区宿舍文明建设,发挥学生宿舍作为学生思想教育、学习、文明行为养成阵地的功能,教育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树立良好道德风尚,创造整洁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设立宿舍文明卫生评比检查组,学生工作办公室派专人任组长,各学生工作站负责人任组员,定期检查各学生工作站的宿舍文明建设开展情况。

第三条 各工作站成立文明宿舍评比小组,组员由各学院相应的学生干部组成,负责对学生宿舍日常内务卫生、纪律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比。

第三条 文明宿舍评比内容及要求:

(一)宿舍内务卫生(50分):

1.地面干净,无垃圾、积水、痰迹;

2.门窗玻璃干净,无污垢,无积尘;

3.桌面干净、整洁,桌上物品及桌椅摆放整齐;

4.卫生间整洁,厕所无污垢,无异味;

5.墙面无污垢,字画张贴有序;

6.卧具干净,叠放整齐;

7.床下无积尘,鞋子摆放整齐;

8.室内毛巾挂放整齐,无衣物、杂物悬挂;

9.行李等物品排列整齐,书架叠放整齐;

10.杯子、脸盆、热水瓶、水桶等生活日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二)宿舍纪律(50分):

宿舍文明行为规范十条 第3张

1.严格作息,无“夜迟归、夜不归”现象;

2.不在就寝时间吹拉弹唱、大声喧哗;

3.不在宿舍内酗酒、赌博;

4.爱护公物,爱护宿舍一切生活设施;

5.不得在宿舍留异性;

6.不私拉乱接电源电线,不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7.不在宿舍点蜡烛;

8.不在宿舍内燃烧杂物,不把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带入宿舍;

9.宿舍无起哄、摔瓶、打架、斗殴事件;

10.无在走廊、宿舍门口随意泼水现象。

第四条 学校根据学生文明宿舍平常检查评比情况,一学期进行总评,具体等级标准为:90-100分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中;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第五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学校予以相应的奖励:

(一)凡宿舍成员见义勇为,受到有关部门嘉奖的,加5分。

(二)凡宿舍成员在学习、科研以及集体活动中有突出成绩的,加3分。

(三)学期总评在优以上的宿舍授予“文明宿舍”称号,学校将给予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该宿舍成员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均可加0.3分,楼长、层长、室长各加2分。

(四)学期总评中“文明宿舍”比例达到60%以上的班级,学校给予辅导员相应奖励。辅导员在引导学生创建“文明宿舍”活动中的工作成绩将作为评选优秀辅导员、先进班级的一项重要依据。

第六条 学期总评中,良以上等级的宿舍比例未达到60%的班级不能参加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未达到优、良等级的寝室,其成员不能参加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及其它单项奖的评比。

第七条 学期总评成绩平均分未达到及格标准的寝室,责令其整改,其成员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均扣2分。

第八条 本办法由xx校区管委会负责解释,自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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