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工伤与不走工伤的区别,工作期间用人单位需要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这样如果在工作受伤后,可以拿到属于自己的赔偿,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下分享走工伤与不走工伤的区别。
一、工伤和非工伤的区别是什么?
工伤和非工伤的区别是是否是在工作的时间,或者是因为旅行工作的交付任务而导致的伤害,这是两者最大的一个区别,并且认定为工伤之后,他所带来的一切后果都是不一样的,如果认定为工伤,那么相关的费用都是由工作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鉴定,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职工所受伤害在经工伤认定程序并被依法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决定后,对职工所受伤害程度的等级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可知,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有什么区别
工伤认定,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职工所受伤害是否是工伤的问题,其认定结论可能是工伤或视同工伤,还有可能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几种情形。
据此,工伤认定与工伤鉴定不是同一个概念,不可混为一谈。其显著的区别在于两者所要解决的问题根本不同。但是,此两者又有紧密的联系:工伤认定是工伤鉴定的前提;工伤认定是工伤鉴定的前置程序。
只有在经工伤认定程序并作出职工所受伤害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工伤认定决定后,才具备启动工伤鉴定程序其中的一个条件。上述结论的立法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22、23条。
该条例第23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该条规定,提起劳动能力鉴定须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可知工伤认定是启动劳动能力鉴定的必要依据之一。(工伤保险实行属地原则,工伤认定由负责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工作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
用人单位参加省级单独统筹的,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跨地区施工企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由负责该企业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承担工伤认定
事故发生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助调查;也可由企业所在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事故发生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认定结论由委托方出具。)
而工伤鉴定是启动劳动能力鉴定之后,为了确定该工伤职工的工伤等级(职业病等级),进而确定其劳动能力等级才进行的。
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如果受到他人的侵害,那么肯定是需要由他人来对我们的身体负责,到底,也就是会盯着他人来进行一定的赔偿,如果说是为用人单位工作或者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伤害,就会有用人单位赔付。
一、下班路上摔倒算工伤吗?
下班路上摔倒不算工伤,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由此可以看出,“途中摔伤”只有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能定为工伤。如果您是在上班途中自己滑倒的又或者其他原因的摔倒受伤,不属于上述规定的范围,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相关法律条文: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
准备阶段
工伤办理许可条件:
1、有合法的用工主体;
2、与用工主体存在劳动关系
2到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咨询。索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空白表单。
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属于下列情况的还需提供相应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它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或者其它证明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7、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其它材料
提交完整材料之后的认定时间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