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少女失蹤或走失,監護人或家長都應立即報案,警方接報後會在第一時間立案調查,不需要等24小時。路面的巡邏梯隊越早得到資訊,越有利於縮短找回孩子的時間。
家長如何防止孩子丟失
家長應儘量少帶8歲以下的孩子到公共場所。若帶孩子外出,儘量給孩子穿鮮豔的衣服,便於尋找,並保證孩子不離開自己的視線。若發現孩子走失,應及時求助尋呼、廣播、警方等,多教孩子遇到突發事件的解決辦法:
1、平時教導孩子背熟家庭住址、父母名字及電話等資訊;
2、教導孩子一旦走失,要站在原地等待父母回來尋找;
3、教導孩子如果與家人走散,如何向路人求助,要求他們撥打家人的電話並與家人通話,或找警察叔叔幫忙;
4、教孩子注意聽公共場所裡的廣播。
5、教孩子不要跟任何人去別的地方打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