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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一定要合併戶口嗎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2.4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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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一定要合併戶口嗎,我們每一箇中國的公民都是有自己的戶口的,結婚是人生大事,在我們國家,通常是女方把戶口遷到男方這邊過來,那麼結婚後一定要合併戶口嗎?

結婚後一定要合併戶口嗎1

是可以不合並戶口的。戶口跟結婚是兩回事兒,結婚是代表兩個人是合法的夫妻,但跟雙方的戶口本身沒有任何的關係。國家規定可以把戶口遷到雙方的任何一方,也可以不遷戶口。在本人的戶籍所在地。

結婚後是不是戶口一定要在一起

結婚戶口不是必須在一起,遷戶口是雙方自願的,並沒有強制規定雙方戶口必須在一起。雖說結婚之後雙方就變成了一家人,但是戶口依舊可以保留在自己原來的地方。

結婚後一定要合併戶口嗎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結婚後一定要合併戶口嗎2

一、結婚戶口必須在一起嗎

1.非強制規定。

結婚和遷戶口沒有什麼關係。可以遷戶口,也可以不遷。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是否遷戶口。

2.戶口在一起。

對於一些異地婚姻的,男女雙方相隔很遠的這種情況。還是可以考慮將戶口遷在一起。對於以後辦理相關業務和證件的時候,會有一些便利。

二、結婚不遷戶口的利弊

1.離婚後再婚戶口遷不進去

女方離婚後如果再婚,但是沒有自己的戶口,這種情況下是非常麻煩的一件事,當你從新開始一段婚姻,但是你的戶口還是在你前夫那裡,而現任老公這裡的戶口想遷進去是很困難的

而且根據國家政策來講沒有固定的住處是沒有辦法遷走戶口的,所以在這個時候把戶口遷回孃家就是最簡單的選擇,女人要學會自立自強才會更加的幸福。

結婚後一定要合併戶口嗎 第2張

2.離婚後女方的戶口該何去何從

很多人覺得兩個人結婚了就是一家,所有一般結婚之後女方會把戶口和男方遷到一起,這就是兩方相愛的證明,但是兩個人一旦離婚後,女方的戶口是不復存在

因為沒有戶口本,女方想要自己立個戶口還需要有一套房子才可以,在農村這對於離婚後大部分的女方來講有一棟房子幾乎是不可能的,獨立門戶對於女人來講沒有那麼簡單的。

好處:

遷戶口的主要原因是為了生活便利。因為一些涉及到戶籍方面的事情如果不遷戶口的話,就得每次辦事都得跑回原戶籍一趟去辦理而已。例如準生證、護照、甚至一些福利性的東西或者說孩子上學地區之類的問題。

如果夫妻雙方其實是同一城市的話,就沒多大必要說一定要遷戶口的。這單純是對於那些異地婚姻,而且是距離比較遠的才會建議遷戶口,畢竟回去一趟要花費很多時間與金錢吧。

三、結婚多久可以遷戶口

1、一般來說,只要新人雙方領取了合乎法律規定的結婚登記手續,婚姻關係正式建立了,隨時都可以進行戶口遷移,並沒有具體的時間規定。

2、在我們目前通過結婚遷戶口的情況看來,大多數還是女方遷到男方家裡,主要是受到傳統思想觀念的影響。

3.準備通過結婚遷戶口的話,大家一定要提前瞭解清楚戶口遷入地及遷出地的相關戶籍政策,不同的地區對戶口遷移的政策是有區別的。瞭解清楚政策規定之後,就準備好遷戶申請、戶籍證明、結婚證、身份證,還有戶口本等證件材料,到戶口所在地進行辦理就好。

結婚後一定要合併戶口嗎3

一、夫妻結婚後如何合併戶口

拿著雙方結婚證、雙方戶口本、雙方身份證,找男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如果有村委的話,還需要村委開具婚遷證明)開具戶口遷入證明

然後女方拿著雙方結婚證、雙方戶口本、雙方身份證、派出所開具的遷入證明(如果有村委開的.婚遷證明也拿著)去女方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戶口遷出證明,男女雙方拿著雙方的結婚證、戶口本、雙方派出所開的遷入遷出證去男方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入即可。

二、雙戶口怎麼合併

雙重戶口的解決辦法是登出一個,具體如下:

一般個人主動申請登出戶口,一是先定出申請,然後將兩個戶口和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交給派出所核查。

選擇登出其中的一個,然後收回要登出的戶口本和身份證,戶口登出以後派出所會出具登出證明。

拿著登出證明和未登出戶口的身份證、戶口本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證登記更改、到銀行提取帳戶資金,到民政局辦理結婚證更改婚姻資訊等等。

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結婚後一定要合併戶口嗎 第3張

三、父母沒領結婚證孩子怎麼上戶口

依法登記戶口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非婚生育的嬰兒應當在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嬰兒的監護人或者戶主持出生醫學證明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根據《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第十六條,嬰兒(包括超計劃生育、非婚生育的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嬰兒的監護人或者戶主持出生醫學證明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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