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幾年就不能告了,生活在法制國家下,需要依靠法律的約束規範自己的行為,所以每個公民都應該要做到遵紀守法,不要輕易的觸碰法律,一旦觸犯法律就要承擔其相應的後果。以下分享重婚罪幾年就不能告了?
重婚罪幾年就不能告了1
五年。依據《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不再追訴。《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對於重婚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綜上,重婚罪經過五年後不再追訴。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上重婚罪認定如下:
1、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
3、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
4、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5、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幾年就不能告了2
一、法律上怎麼能判定是重婚罪?
(1)當是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係。這是構成重婚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之間均沒有婚姻關係的存在,是未婚、離婚或喪偶的人,不能構成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現實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為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
二、重婚但不構成重婚罪的情況有哪些
重婚罪,是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實踐中,由於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響,夫妻間虐待的.現象時有發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婦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後,在外地又與他人結婚,由於這種重婚行為的動機是為了擺脫虐待,社會危害性明顯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論處。
(2)因遭受災害外逃而與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災害在原籍無法生活而外流謀生的。一方知道對方還健在,有的甚至是雙方一同外流謀生,但迫於生計,而不得不在原夫妻關係存在的情況下又與他人結婚。這種重婚行為儘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會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論處。
三、重婚罪要坐牢嗎
(1)重婚罪要追究刑事責任,一般2年以下。
(2)若犯如果感情破裂,協商不成,可起訴,請求判決離婚。
(3)父或母都可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協議不成的由法院根據有利於孩子的原則判決,結果如何要看雙方的證據、主張和操作方式。
(4)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是平分,可對婦女和無過錯方適當照顧。
以上就是重婚罪的認定和處理情況,司法機關在對重婚的犯罪事實進行認定之前,需要首先對相關犯罪事實進行認定,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有異議的,還可以向上級司法機關提出上訴,並要求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進行重新判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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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的認定標準和證據
第一、重婚罪的認定標準:有配偶而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既包括領取結婚證,也包括不領取結婚證,但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通過“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兩個條件,就可以進一步判斷有無控告或起訴重婚的可能。
1、“以夫妻名義”,要麼領了結婚證,要麼在一些申報材料裡填寫了夫妻關係、提交假的結婚證。例如,在醫院做產檢、分娩、領取出生證、孩子入戶口的時候。
2、“共同生活”,要求持續較長一段時間生活在一起。只有這樣才會產生鄰居、小區保安的證人證言。如果只是偶發性的出軌,並不能構成重婚罪。
第二、可以控告或起訴重婚罪的證據包括:
1、結婚證。
2、住院資料。他在這類資料中可能填寫了名字和夫妻關係,證明他們對外宣稱夫妻。
3、私生子入戶資料。這類資料中,可能會有偽造的結婚證、申報夫妻關係的表格,也可證明他們對外宣稱夫妻。
4、證人證言。一般鄰居、小區保安能證明他們共同生活在一起。
5、視訊、照片。一般是擺結婚喜酒時形成的視訊和照片,證明他們對外已宣稱夫妻。
所以,重婚罪的認定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重婚罪的前婚屬於合法的婚姻,也就是我國法律承認的婚姻關係。這時候要分兩種情況:領取結婚證的合法婚姻和1994年2月1號之前未領取結婚證,鄰里承認的事實婚姻。對此,目前還存在分歧,各地的處理方式也有不同。一些地區認可重婚前存在的事實婚姻,有些地區只承認領取結婚證的合法婚姻。
2、重婚罪的後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認可的事實婚姻關係。此時,兩種情況可以判定是否構成重婚。一就是領取結婚證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義形成事實婚姻的重婚。 簡單的說,就是重婚罪必須前後都滿足婚姻的狀態,如果不認可前婚是事實婚姻的,則後婚不管領不領取結婚證,都不屬於重婚行為。
如果,對前婚的事實婚姻認可的,則後婚不管是什麼狀態,只要滿足了兩種條件之一,就屬於重婚罪。在此,自己是無法認定重婚罪的。只能在提請公安機關介入,法院判決後才能認為是否屬於重婚罪。但是對於前婚是登記婚的,後婚不管是什麼行為,都構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