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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違約怎樣起訴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2.0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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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違約怎樣起訴,合同在當今社會是應用得十分廣泛的,合同履行完畢的合同的權利與義務就中止,而如果是違約過錯方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以下分析合同違約怎樣起訴

合同違約怎樣起訴1

一、合同違約起訴的一般流程怎麼走

1、首先要準備起訴狀,各項證據材料,包括合同及證明對方違約事實的證據。

2、各項材料準備好以後,到管轄地法院立案廳立案就行了。

3、立案後法院程式如下:立案-庭前調解-庭審(開庭、法庭調查、質證、辯論、最後陳述、休庭)-領取判決-申請執行。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合同違約怎樣起訴

二、合同違約怎麼算

對合同違約金的數額給出了明確的規定,即合同違約金最高不能超過主合同總金額的20%。要是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過高或過低,則可以請求適當的降低或增加。

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徵,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但是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約時對一方違約後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一種預先估算,與違約後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法律規定預定違約金,除了給當事人施加心理壓力外,也避免了違約後損失計算的麻煩和當事人證明損失大小的麻煩,使當事人能迅速確定自己應當承擔的具體責任。因此,當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違約金額、或者當違約金過分高於損失時,則需承擔證明損失大小的責任。

合同違約怎樣起訴2

一、合同違約怎麼起訴?

合同一方違約後,守約方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應當積極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提起訴訟或仲裁,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在訴訟、仲裁前,應當確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後,其應當承擔法律責任或合同約定責任的具體方式。

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履行定金罰則等。當事人再根據合同的性質,違約程度,自身需求等,在上述方式中選擇最佳的訴訟策略進行訴訟。

當然除了上述前四種方式以外,當事人還可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性質,採用其他的救濟措施,如履行合同的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受害人可以根據標的物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合理選擇,要求修理、更換、重做、減價或退貨的救濟措施。質量不符合約定造成損失的,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採用解除合同終止履行等救濟措施

二、合同違約怎麼處理?

合同違約是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有違約行為,此時違約方就要向守約方承擔一定的責任。當事人遇到合同違約一般有以下處理方式:

第一,採取自救手段,維護自身利益。比如:違約程度已經達到合同解除條件時,當事人可以單方行使合同解除權,依法解除合同。

合同違約怎樣起訴 第2張

第二,尋求司法救濟,追究對方違約責任。雙方能夠協商處理的儘量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守約方應當儘快向法院起訴,通過法院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違約責任一般包括要求對方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

三、合同違約的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1、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徵,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

2、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

3、作為計算損失額依據的市場價格一般應是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如果履行地沒有市場,難以確定客觀的市場價格,在此情況下,應當以買方最容易購買替代物的地點的市場價格加上合理的運輸費用作為計算損失額的依據。

合同違約怎樣起訴3

一、普通合同違約要坐牢嗎?

不會坐牢的,合同違約情形劃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不履行合同義務,第二類是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具體方式包括:

1、實際履行。一方當事人違約,另一方當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請求法院判決其履行合同規定的特定義務,而不允許其以金錢或其它方法代替履行。金錢債務應當實際履行,非金錢債務在特殊情況下不適用實際履行。特殊情況即指法律上或事實上不能履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履行費用過高;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2、採取補救措施。如質量不符合約定,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非違約方可根據標的性質和損失的大小,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採取修理、更換、重做、退貨、減少價款或報酬等措施。受損害方在要求違約方採取合理的補救措施後,若仍有其他損失,還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3、賠償損失。又稱“損害賠償”,是違約人補償、賠償受害人因違約所遭受的損失的責任承擔方式,它是一種最重要最常見的違約補救方法。

合同違約怎樣起訴 第3張

4、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未約定則不產生違約金責任,且違約金的約定不應過高或者過低。

5、定金罰則。當事人可以約定定金,定金按民法典規定執行,但如果同時約定定金和違約金,當事人可選擇適用其一。

二、違約金如何確定?

如果合同雙方對違約金有約定,按照合同約定處理。民法典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

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合同的違約方如果拒不履行違約責任的,此時另一方當事人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強制要求其承擔責任的,如果違約方確實無財產可以賠償損失或者是支付違約金的,此時,如果有擔保人或者是其他責任人的,可以要求其他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事後可以向違約方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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