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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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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5篇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1

1、資訊中心人員每週輪流值班(如有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後可進行調整),值班人員須模範執行《中心機房管理制度》。

2、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如有特殊情況需短暫離開,可請其他機房工作人員代班。代班人員履行值班人員職責。

3、值班人員要加強安全防範意識,最後離開前,必須對機房進行全面檢查,關閉工作間空調、電燈等裝置,關好門窗。

4、值班人員須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發生火災時能先期處置並及時報火警。

5、值班人員要對當日值班期間網路執行情況、溫溼度情況等做好詳細記錄,並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註明交接時間。

6、值班人員負責機房衛生清潔工作,保持機房整潔。

7、值班人員玩忽職守造成後果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2

一、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涉及網際網路方面的法律法規;

二、堅決封堵網際網路上不良和有害資訊的侵入;

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網路資訊保安部門檢查;

四、按照備案要求,及時備案本單位在網際網路應用方面的變更資訊;

五、在本單位建立網路資訊保安保護小組,並報公安機關的網路安全部門備案;

六、根據本單位在網際網路應用的實際情況,在安全員、安全教育和培訓、機房管理、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巡視上報、使用者登記、帳號使用和操作許可權管理等方面制定以下細則制度。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計算機網路安全、正常執行,確保伺服器及各個終端正常使用。使網路資源充分安全共享,為業務經營活動提供安全的網路環境。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部辦公區域網絡和業務區域網絡。

第三條職責。

(1)資訊部。

①系統管理崗負責公司整體網路安全的規劃、管理及其相關的技術支援。

②系統管理崗負責公司網路系統資料的安全備份。

③其他崗位協助系統管理崗進行公司網路的安全管理。

(2)各部門。

①負責各自部門使用的計算機網路裝置的安全管理。

②負責各自部門資料的安全備份。

③負責及時通知資訊部有關計算機病毒發生情況及其他安全隱患情況。

第四條系統管理崗工作程式。

(1)公司整體網路安全的規劃、管理。

(2)網路安全資訊的追蹤,黑客、病毒的日常防護工作。

①每天至少一次上網瀏覽相關網站,下載最新病毒程式碼。

②跟蹤最新防病毒資訊及其防殺方法,將其及時釋出在公司內部網路上。

③及時跟蹤防火牆的軟硬體升級資訊。

(3)負責公司本部辦公網路安全防護工作。

①及時升級本公司網路的最新病毒程式碼。

②實時對各個工作終端進行病毒監測。

③及時將染病毒的工作終端逐一脫離網路。

④對染毒終端逐一進行全面查防毒。

⑤及時對防火牆軟、硬體進行升級。

⑥建立日常病毒記錄日誌,記錄病毒程式碼。

(4)監督、檢查、落實公司本部業務的網路安全防護措施等工作。

(5)協助本部相關部門進行重要資料的定期備份。

(6)業務、辦公網資料的交換和相關資料輸入、輸出的管理。

第五條相關檔案有《計算機及相關裝置管理辦法》和《計算機機房管理制度》。

第六條在《病毒記錄日誌》上做好記錄。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4

為加強我委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確保資訊網路安全、高效、正常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和柳保(20xx)9號《關於在全市開展保密計算機違規聯接網際網路監管工作的通知》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全委幹部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保密法和計算機網路資訊保安管理法規及本規定。

第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本委計算機資訊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等非法活動,不得利用本委計算機資訊網路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色情等有害資訊。

第三條涉密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研製、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保密要求,並採取有效的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專用裝置,防洩密、防竊密。

第四條涉密計算機資訊系統必須與網際網路實行物理隔離,嚴禁用處理國家祕密資訊的計算機(包括行動式計算機)上網際網路。

第五條裝有國家祕密資訊的行動式計算機原則上只能在委機關內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外出,必須將涉密資訊全部轉出行動式儲存裝置存放在機關。

第六條上網際網路的計算機必須與處理涉密資訊的計算機嚴格區分,專機專用,不得既用於上網際網路又用於處理國家祕密資訊。

第七條計算機網路插頭和介面,必須標明字樣,嚴格區分,按規範安裝,其他人員不得擅自刪除或更改與網路系統有關的設定,嚴防由於誤操作造成洩密。

第八條涉密資訊和資料必須按照保密規定進行採集、儲存、處理、傳遞、使用和銷燬。使用計算機起草、儲存、處理、傳遞涉密檔案、材料,必須在涉密計算機上進行。

第九條建立上網資訊保密審查制度,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資訊上網必須經過嚴格審查和批准,確保國家祕密不上網,上網資訊不涉密。

第十條各科室,應當造冊登記,切實加強軟盤、磁帶、光碟、行動硬碟等資訊媒體管理。儲存有國家祕密資訊的資訊媒體,按所儲存資訊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並按相應密級檔案的保密規定進行管理,不得降低密級使用。不再使用的資訊媒體應及時銷燬。

第十一條報廢、維修儲存過國家祕密資訊的計算機和資訊媒體,須交委辦公室按保密規定統一處理,保證所儲存的國家祕密資訊不被洩露。

第十二條做好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備份。根據需要與存貯環境,重要資訊要定期(半年至二年)進行迴圈複製三份分處存放,並注意防止因靜電、電磁干擾等原因導致資訊丟失。

第十三條做好計算機日常維護工作,嚴格查毒防毒,發現病毒及時清除,確保資訊系統安全執行。

第十四條妥善保管和使用計算機ca認證系統金鑰,保守計算機資訊系統使用者口令祕密。金鑰被盜或遺失,應及時作廢,重新分配。

第十五條文印室計算機管理。文印室的計算機由打字員負責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文印室的計算機,如需用掃描器應自帶u盤在外網計算機上操作直接將檔案存入自帶盤中,嚴禁掃描、傳輸有密級的檔案。嚴禁外單位人員進入文印室。

第十六條本委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工作由委資訊保安領導小組負責。委主要負責人擔任領導小組組長,成員由各科室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職責是:

(一)根據國家有關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的法規和政策,審定本委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工作計劃和管理制度;

(二)指導和檢查本委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工作;

(三)定期對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系統安全保密管理人員進行上崗前保密培訓,嚴格審查和考核。

(四)研究、解決本委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重大問題。

第十七條委資訊保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委辦公室和相關人員組成,在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本委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十八條各科室負責人是本科室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科室資訊保安工作負責。

第十九條各科室切實加強對本科室的保密知識教育,提高工作人員資訊保安保密意識,自覺遵守保密紀律和有關保密規定,發現有違反規定的行為,立即糾正,發現國家祕密洩露或可能洩露情況時,應當立即報告委資訊保安領導小組。

第二十條違反本規定造成洩密的,將按有關法律和規定,追究當事人和責任人的責任,依法依紀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5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目的在於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路通訊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併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保護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執行和網路使用者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1、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路系統,是指由校園網路裝置、配套的網路線纜設施、網路伺服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路應用而服務的硬體、軟體的整合系統。

2、校園網路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路裝置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資訊的安全和執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路系統的正常執行,保障資訊系統的安全執行。

3、教技領導小組下的網路管理組負責相應的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教育並對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和監控。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管理組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路裝置。

5、所有上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

6、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路管理組進行的網路系統及資訊系統的安全檢查。

7、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路管理組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資訊。

第二章 網路安全管理

1、校園網由學校網路管理小組統一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網路中心分配的ip地址。網路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路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路設定,不得盜用ip地址及使用者帳號。

2、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使用者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

3、網路管理員負責全校網路及資訊的安全工作,建立網路事故報告制度並定期彙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伺服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網路管理組必須及時備案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4、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校園網路不準對社會開放。

5、校園網中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稽核,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由資訊員釋出。新聞公佈、公文釋出許可權要經過校領導的批准。

6、校園網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使用者所擁有,網路管理組對使用者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資訊。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

7、加強對師生使用者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督: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路版監控和防範不良資訊的過濾軟體系統,監控日誌至少儲存半年。

(2)加強對學生開放網際網路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資料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路工作。

8、網路管理小組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體,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防毒軟體是否開啟,及時線上升級防毒軟體,及時向網路管理組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執行等情況。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6

為確保單位網路安全、高效執行和網路裝置執行處於良好狀態,正確使用和維護網路裝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未經相關部門批准,任何人不得改變網路(內部資訊平臺)拓撲結構、網路(內部資訊平臺)裝置佈置、伺服器、路由器配置和網路(內部資訊平臺)引數。任何人不得進入未經許可的計算機系統更改系統資訊和使用者資料。

3、機關區域網上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技術侵佔使用者合法利益,不得製作、複製和傳播妨害單位穩定的有關資訊。

4、網路(內部資訊平臺)帳號採用分組管理。並詳細登記:使用者姓名、部門名稱、口令,存取許可權,開通時間,網路(內部資訊平臺)資源分配情況等。

5、網路(內部資訊平臺)管理員必須嚴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不得將任何使用者的密碼、帳號等保密資訊等洩露出去。網路管理員協助制定網路(內部資訊平臺)建設方案,確定網路(內部資訊平臺)安全及資源共享策略。

6、嚴格遵守國家、自治區、自治州制定的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嚴格執行《網路安全工作制度》,以人為本,依法管理,確保網路(內部資訊平臺)安全有序。

7、所有使用者有責任對所發現或發生的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人或事予以制止或向我部資訊保安協調科反映、舉報,協助有關部門或管理人員對上述人或事進行調查、取證、處理,應該向調查人員如實提供所需證據。

8、在發生網路(內部資訊平臺)重大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報告,採取應急措施,儘快恢復網路(內部資訊平臺)正常執行。

9、充分利用現有的安全裝置設施、軟體,最大限度地防止計算機病毒入侵和黑客攻擊。14、經常檢查網路(內部資訊平臺)工作環境的防火、防盜工作。

10、單位應定期查毒,(週期為一週或者10天)管理員應及時升級病毒庫,並提示各部門對防毒軟體進行線上升級。 密碼安全保密制度

11、涉密移動儲存介質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帶離本單位,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外出的,須履行登記備案手續,並經領導批准。嚴禁將涉密移動儲存介質借給外單位或他人使用。

12、涉密移動儲存介質需維修的,由單位技術人員送至有保密資質的單位現場監修,嚴禁維修人員擅自讀取和拷貝其儲存的國家祕密資訊。如涉密移動儲存介質無法修復,必須按涉密載體予以銷燬。

13、要定期對網站進行網路(內部資訊平臺)資料包的監控,及時發現和網路(內部資訊平臺)執行情況,全面監視對公開伺服器的訪問,及時發現和拒絕不安全的操作和黑客攻擊行為,阻止網路(內部資訊平臺)內外的入侵。

14、網路(內部資訊平臺)資訊保安員履行對所有上網資訊進行審查的職責,根據需要採取措施,監視、記錄、檢測、制止、查處、防範針對內部資訊平臺或入網計算機的人或事。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7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目的在於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路通訊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併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保護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執行和網路使用者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1、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路系統,是指由校園網路裝置、配套的網路線纜設施、網路伺服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路應用而服務的硬體、軟體的整合系統。

2、校園網路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路裝置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資訊的安全和執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路系統的正常執行,保障資訊系統的安全執行。

3、網路中心負責相應的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教育並對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和監控。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校園網網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路裝置。

5、所有上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

6、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路中心進行的網路系統及資訊系統的安全檢查。

7、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路中心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資訊。

第二章網路安全管理

1、校園網由學校電教中心統一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處室、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網路中心分配的IP地址。網路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路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路設定,不得盜用IP地址及使用者帳號。

2、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使用者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

3、網路管理員負責全校網路及資訊的安全工作,建立網路事故報告並定期彙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伺服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網路中心必須及時備案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4、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網路教室不準對社會開放。

5、校園網中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稽核,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由資訊員釋出。新聞公佈、公文釋出許可權要經過校領導的批准。

6、校園網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使用者所擁有,網路中心對使用者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資訊。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

7、加強對師生使用者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督: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路版監控和防範不良資訊的過濾軟體系統,監控日誌至少儲存半年。

(2)加強對學生開放網際網路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資料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路工作。

8、網路中心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體,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防毒軟體是否開啟,及時線上升級防毒軟體,及時向網路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執行等情況。

9、禁止私自安裝、解除安裝程式,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體,不允許玩電子遊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計算機的系統檔案和系統設定。

10、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或檔案;對於外來光碟、優盤、軟盤上的檔案應使用合格的防毒軟體進行檢查、消毒。

1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資訊。

12、未經校園網路中心及各子網網管的同意,不得將有關伺服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轉錄、傳遞到校外。

13、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資料,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碟的C盤區,私人檔案不得儲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檔案丟失損壞等後果自負。

14、保護校園網的裝置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線線,不準開啟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裝置及附屬裝置,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裝置外借。

15、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裝置的效能,發現故障及時通知網路中心處理。

16、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應認真做好本單位計算機的養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第三章網路使用者安全守則

1、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資料,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家安全、洩露祕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資訊。

2、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伺服器或計算機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路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校園網安全執行的破壞行為。

3、使用者要嚴格遵守校園網路管理規定和網路使用者行為規範,不隨意把戶頭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戶頭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使用者頭和IP地址。

4、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路使用者權益的侵犯。

5、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路中心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資訊。

第四章處罰辦法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學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或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者: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凶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的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使用者帳號造成危害者;

4、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者。

5、上網資訊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路正常執行或竊取他人資訊者。

7、有盜用IP地址、盜用帳號和口令、破解使用者口令等危及網路安全執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8

學校校園網是為教學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目的在於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路通訊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併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保護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執行和網路使用者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1、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路系統,是指由校園網路裝置、配套的網路線纜設施、網路伺服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路應用而服務的硬體、軟體的整合系統。

2、校園網路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路裝置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資訊的安全和執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路系統的正常執行,保障資訊系統的安全執行。

3、我校成立了網路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法人擔任,從事校園網路管理的人員要具有相應的法律意識和計算機網路管理水平,必須成立校園網路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校園內的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教育並對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和監控。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學校法人或校園網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路裝置。

5、所有上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

6、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路中心進行的網路系統及資訊系統的安全檢查。

7、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學校法人、網路中心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資訊。

第二章 網路安全管理

1、校園網由學校統一管理及維護。接入校園網的各部門、處室、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自己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上網。網路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路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路設定,不得盜用使用者帳號。

2、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使用者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

3、網路管理員負責全校網路及資訊的安全工作,要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伺服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網路中心必須及時備案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4、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網路教室未經允許不準對社會開放。

5、校園網中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稽核,由負責人稽核通過後再進行釋出。新聞公佈、公文釋出許可權要經過對應部門領導的批准。對網站內容要進行定期更新、備份。

6、校園網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使用者所擁有,網路中心對使用者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資訊。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

7、加強對師生使用者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督: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路版監控和防範不良資訊的過濾軟體系統,監控日誌同時上報縣教育局電教室。

(2)加強對學生開放網際網路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資料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路工作。

8、校園網路內的每臺計算機上必須安裝防病毒軟體,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防毒軟體是否開啟,及時線上升級防毒軟體,及時向網路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執行等情況。

9、禁止私自安裝、解除安裝程式,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體,不允許玩網路遊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計算機的系統檔案和系統設定。

10、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或檔案;對於外來光碟、優盤上的檔案應使用合格的防毒軟體進行檢查、防毒。

1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資訊。

12、未經校園網路中心及各子網網管的同意,不得將有關伺服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轉錄、傳遞到校外。

13、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資料,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碟的C盤區,私人檔案不得儲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檔案丟失損壞等後果自負。

14、保護校園網的裝置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線線,不準開啟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裝置及附屬裝置,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裝置外借。

15、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裝置的效能,發現故障及時通過校園辦公系統上報。

16、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應認真做好本單位計算機的維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第三章 網路使用者安全守則

1、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資料,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家安全、洩露祕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敏感資訊和有害資訊。

2、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伺服器或計算機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路設施。

3、使用者要嚴格遵守校園網路管理規定和網路使用者行為規範,不隨意把戶名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使用者名稱和密碼。

4、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

5、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路中心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資訊。

第四章 法律責任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學校可根據情節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或交公安機關處理。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凶殺、恐怖等。

2、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的活動。

3、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使用者帳號造成危害者;

4、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者。

5、上網資訊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路正常執行或竊取他人資訊者。

7、有盜用使用者名稱和口令、破解使用者口令等危及網路安全執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9

1、為了保護幼兒園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幼兒園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執行和網路使用者的使用權益,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校園網路系統裝置管理維護工作由網路中心負責。各組室的網路和計算機使用安全由該組室的組長負責,各班的網路和計算機使用安全由該班班主任負責。分發給教師個人使用的膝上型電腦使用安全由該教師負責。

3、未經網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路、裝置。

4、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

5、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主、輔節點、伺服器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路設施;不得采用各種手段切斷幼兒園、部門或他人網路連線。

6、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對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的軟體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防毒軟體檢查、防毒。

7、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資訊(包括多媒體資訊)、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8、幼兒園主頁採取分級管理模式,由網路中心負責幼兒園一級頁面的設計、管理和維護工作,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頁面的設計、管理和維護工作;班級主頁由各班班主任負責設計、管理、更新和維護工作。

9、幼兒園專設校園網資訊員,資訊員在校園主頁上釋出“通知、通告”,“校園快訊”等必須由園長室審批。

10、網管員負責對網路資訊和互動性版塊的清查,如發現有個人在校園網上設立遊戲站點、娛樂性站點和其他不健康內容的應立即清理和刪除,並追求相關人員責任。

11、留言板和BBS論壇等互動專案由網路中心負責建設,其他部門和個人不能私自架設留言板和BBS論壇,如班級主頁需要開設互動版塊的需要向網路中心申請。

12、任何連入校園網的計算機必須安裝病毒防火牆,網路中心應及時將有礙校園網路安全的計算機斷開連線後上報分管領導並進行處理。

13、校園網、伺服器等裝置發生破壞事件,或遇到黑客攻擊後,網路中心必須在24小時告知園長室,事情嚴重的要向公安機關報告。

14、園內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

15、校園網路開設的伺服器須保持日誌記錄功能,歷史記錄保持時間不得少於6個月。

16、網管員負責校園網伺服器的正常執行,無正當理由任何人不得關閉有關裝置或電源。

17、違反本條例規定的,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園網路中心可向該部門和個人提出警告,並停止其網路使用。

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

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

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步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損害學校形象和學校利益的。

宣傳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凶殺、恐怖的。

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的活動的。

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的。

不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擅自接納網路使用者的。

上網資訊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的。

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路正常執行或竊取他人資訊的。

上述違規造成幼兒園一定損失的,由幼兒園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校紀校規進行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條 所有接入網路的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連網計算機從事危害都會網路及校園網防火牆、路由器、交換機、伺服器等網路裝置的活動。不得在網路上製作、釋出、傳播下列有害內容:

(一)洩露國家祕密,危害國家安全的;

(二)違反國家民族、宗教與教育政策的;

(三)煽動暴力,宣揚封建迷信、邪教、黃色淫穢,違反社會公德,以及賭博、詐騙和教唆犯罪的;

(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暴露個人隱私和攻擊他人與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五)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鼓勵聚眾滋事的;

(六)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七)計算機病毒;

(八)法律和法規禁止的其他有害資訊。

如發現上述有害資訊內容,應及時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其擴散。

第二條 在網站上發現大量有害資訊,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必須在12 小時內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及公安機關報告,並協助查處。在保留有關上網資訊和日誌記錄的前題下,及時刪除有關資訊。問題嚴重、情況緊急時,應關閉交換機或相關伺服器。

第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的計算機上收閱下載傳遞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資訊。

第四條 所有接入網路的使用者必須對提供的資訊負責,網路上資訊、資源、軟體等的使用應遵守智慧財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對於執行無合法版權的網路軟體而引起的版權糾紛由使用部門( 個人) 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嚴禁在網路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對於來歷不明的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體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防毒軟體檢查、防毒。

第六條 認真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範,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資訊。為有效地防範網上非法活動、各子網站要加強出口管理和使用者管理。重要網路裝置必須保持日誌記錄,時間不少於180 天。

第七條 上網資訊管理堅持“ 誰上網誰負責、誰釋出誰負責” 的原則。對外發布資訊,必須經局機關或各單位負責人稽核批准後,才可釋出(具體操作方法可參考“ 網路資訊釋出管理制度” )。

第八條 各單位和學校要確定一名行政人員為本單位(學校)網路安全責任人,領導網管員(網管機構)做好本單位和學校的網路和資訊保安工作。建立崗位責任制和機房管理制度。網路管理人員應加強責任心,保證現有各種網路裝置良好執行,充分發揮效率。

第九條 單位和學校各資訊終端使用者必須受網路管理員監督管理。整個單位和校園要統一出口、統一使用者管理。建立帳號登記管理制度,使用者帳號只能專人專用,方便日後的檢查和監督工作。

第十條 與都會網路及單位和學校網路相連的機房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在電源防護、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雷等方面,採取規範的技術保護措施。

第十一條 都會網路及校園網站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接入網際網路網的計算機必須與本部門的涉密計算機資訊系統實行物理隔離。涉密資訊不得在上網裝置上操作或儲存。資訊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

(一)可向Internet 公開的;

(二)可向本都會網路公開的;

(三)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

(四)可向本單位公開的;

(五)僅限於個人使用的。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下列活動:

(一)未經允許,非法訪問教育都會網路及校園網上網路伺服器、工作站、交換機、路由器及其它相關裝置;對教育都會網路上所具有的功能、程式、資料進行刪除、修改和增加;

(二)未經允許,擅自提供與教育無關的網路服務;

(三)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與破壞性程式;

(四)其他危害教育都會網路絡安全的行為。

第十三條 違反本管理制度,將提請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相應的批評教育、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處以警告或停機整頓。觸犯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都會網路及子網站網路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11

1.區域網由市公司資訊中心統一管理。

2.計算機使用者加入區域網,必須由系統管理員安排接入網路,分配計算機名、ip地址、帳號和使用許可權,並記錄歸檔。

3.入網使用者必須對所分配的帳號和密碼負責,嚴格按要求做好密碼或口令的保密和更換工作,不得洩密。登入時必須使用自己的帳號。口令長度不得小於6位,必須是字母數字混合。

4.任何人不得未經批准擅自接入或更改計算機名、地址、帳號和使用許可權。業務系統崗位變動時,應及時重新設定該崗帳號和工作口令。

5.凡需聯接網際網路的使用者,必需填寫《計算機入網申請表》,經單位分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同意後,由資訊中心安排和監控、檢查,已接入網際網路的使用者應妥善保管其計算機所分配帳號和密碼,並對其安全負責。不得利用網際網路做任何與其工作無關的事情,若因此造成病毒感染,其本人應付全部責任。

6.入網計算機必須有防病毒和安全保密措施,確因工作需要與外單位通過各種儲存媒體及網路通訊等方式進行資料交換,必須進行病毒檢查。因違反規定造成電子資料失密或病毒感染,由違反人承擔相應責任,同時應追究其所在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7.所有辦公電腦都應安裝全省統一指定的趨勢防病毒系統,並定期升級病毒碼及防毒引擎,按時查殺病毒。未經資訊中心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刪除或換用其他防毒軟體(防火牆),發現病毒應及時向資訊中心彙報,由系統管理員統一清除病毒。

8.入網使用者不得從事下列危害公司網路安全的活動:

(1)未經允許,對公司網路及其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增加;

(2)未經允許,對公司網路中儲存、處理或傳輸的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或增加;

(3)使用的系統軟體和應用軟體、關鍵資料、重要技術文件未經主管領導批准,不得擅自拷貝提供給外單位或個人,如因非法拷貝而引起的問題,由拷貝人承擔全部責任。

9.入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如有違反,資訊中心將停止其入網使用權,並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10.使用者必須做好防火、防潮、防雷、防盜、防塵和防洩密等防範措施,重要檔案和資料須做好備份。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條

所有網路裝置(包括光纖、路由器、交換機、集線器等)均歸現代教育技術中心所管轄,其安裝、維護等操作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工作人員進行。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壞或擅自維修。

第二條

所有學校內計算機網路部分的擴充套件必須經過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實施或批准實施,未經許可任何部門不得私自連線交換機、集線器等網路裝置,不得私自接入網路。現代教育技術中心有權拆除使用者私自接入的網路線路並進行處罰措施。

第三條

各部門的聯網工作必須事先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做網路實施方案。

第四條

學校區域網的網路配置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統一規劃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路配置。

第五條

接入學校區域網的客戶端計算機的網路配置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部署的DHCP伺服器統一管理分配,包括:使用者計算機的IP地址、閘道器、DNS和WINS伺服器地址等資訊。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使用靜態網路配置。

第六條

任何接入學校區域網的客戶端計算機不得安裝配置DHCP服務。一經發現,將給予通報並交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第七條

網路安全:嚴格執行國家《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對在學校區域網上從事任何有悖網路法規活動者,將視其情節輕重交有關部門或公安機關處理。

第八條

教職工具有資訊保密的義務。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網路洩漏公司機密、技術資料和其它保密資料。

第九條

任何人不得在區域網絡和網際網路上釋出有損學校形象和教工聲譽的資訊。

第十條

任何人不得掃描、攻擊學校計算機網路。

第十一條

任何人不得掃描、攻擊他人計算機,不得盜用、竊取他人資料、資訊等。

第十二條

為了避免或減少計算機病毒對系統、資料造成的影響,接入學校區域網的所有使用者必須遵循以下規定: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製作計算機病毒;不得故意傳播計算機病毒,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計算機病毒的檔案、軟體、媒體。

2.採取有效的計算機病毒安全技術防治措施。建議客戶端計算機安裝使用現代教育技術中心部署釋出的瑞星防毒軟體和360安全衛士對病毒和木馬進行查殺。

3.定期或及時更新用更新後的新版本的殺病毒軟體檢測、清除計算機中的病毒。

第十三條

學校的網際網路連線只允許教職工為了工作、學習和工餘的休閒使用,使用時必須遵守有關的國家、企業的法律和規程,嚴禁傳播淫穢、反動等違犯國家法律和中國道德與風俗的內容。學校有權撤消違法犯紀者網際網路的使用。使用者必須嚴格遵循以下內容:

1.從中國境內向外傳輸技術性資料時必須符合中國有關法規。

2.遵守所有使用網際網路的網路協議、規定和程式。

3.不能利用郵件服務作連鎖郵件、垃圾郵件或分發給任何未經允許接收信件的人。

4.任何人不得在網上製作、查閱和傳播宣揚反動、淫穢、封建迷信等違犯國家法律和中國道德與風俗的內容。

5.不得傳輸任何非法的、騷擾性的、中傷他人的、辱罵性的、恐嚇性的、傷害性的等資訊資料。

6.不得傳輸任何教唆他人構成犯罪行為的資料,不能傳輸助長國內不利條件和涉國家安全的資料。

7.不能傳輸任何不符合當地法規、國家法律和國際法律的資料。

第十四條

各部門人員每日上班及時開啟計算機,進入學校辦公系統、瀏覽相關檔案資訊、學習有關檔案資料。如有自己業務相關的`工作資訊,要及時處理,處理結果及時回饋有關責任人員。

第十五條

充分利用辦公系統的優勢資訊處理平臺,瀏覽的相關情況由辦公系統後臺資料庫自動生成詳細記錄,以便領導檢查相關登陸資訊提供記錄參考。

第十六條

各部門人員必須及時做好各種資料資料的錄入、修改、備份和資料保密工作,保證資料資料的完整準確和安全性。

第十七條

嚴禁外來人員對計算機資料和檔案進行拷貝或抄寫以免洩漏學校機密,對學校辦公系統或其它學校內部平臺帳號不得相互知曉,每個人必須保證自己帳號的唯一登陸性負責,否則由此產生的資料安全問題由其本人負全部責任。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13

校園網是學校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為全體師生提供先進、可靠、安全的計算機網路環境,支援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為充分發揮校園網的作用,特制訂本條例,希望廣大師生共同遵守。

1、校園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必須認真學習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資訊系統國際網際網路保密管理規定》。

2、學校各部門要加強對校園網新聞傳播和資訊內容的安全管理,對上網資訊要進行審查,嚴格把關,落實防範措施。

3、校園網的所有使用者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和採取的必要措施。對校園網的所有裝置要精心使用,如有損壞要按價賠償。

4、學生上網必須有老師的具體指導,教師要引導學生正確、安全、健康地使用網路進行查閱資料、收集資料、利用資料等教育教學活動。

5、為了使學校的網路暢通無阻,發揮網路的積極作用,具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網路使用者的任何部門、任何人,一旦發現,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將對該使用者取消上網資格,對部門將採取切斷網路等相關措施。

(1)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的:

A、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B、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E、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凶殺、恐怖等;

F、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活動;

G、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

(2)訪問國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網站、國內外的反動、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網站。

(3)下載遊戲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內容、下載並傳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內容。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14

為保證我公司網的正常執行,防止各類病毒、黑客軟體對公司內網主機構成的威脅,最大限度地減少此類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各接入部門計算機內應安裝防病毒軟體、防黑客軟體及垃圾郵件消除軟體,並對軟體定期升級。

2、各接入單位計算機內嚴禁安裝病毒軟體、黑客軟體,嚴禁攻擊其它聯網主機,嚴禁散佈黑客軟體和病毒。

3、資訊中心應定期檢測公司網內病毒和安全漏洞,並採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公司網內主要伺服器應當安裝防火牆系統,加強網路安全管理。

5、資訊中心定期對網路安全和病毒檢測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15

智慧校園校園網是為教學工作及學校管理而建立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目的在於利用先進實用的計算機技術和網路通訊技術,實現校園內計算機互聯、資源共享,併為師生提供豐富的網上資源。為了保護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路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路的正常執行和網路使用者的使用權益,更好的為教育教學服務,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一、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路系統,是指由校園網路裝置、配套的網路線纜設施、網路伺服器、工作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路應用而服務的硬體、軟體的整合系統。

二、校園網路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路裝置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資訊的安全和執行環境的安全,保障網路系統的正常執行,保障資訊系統的安全執行。

三、校園網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制。網路中心負責對校園網資源進行管理,負責全校的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安工作,定期對相應的網路使用者進行有關資訊保安和網路安全教育並對上網資訊進行審查和監控;各處室及辦公室負責對本部門資源進行管理;各部門計算機責任人負責對本部門計算機系統的管理。有關校園網上進行學校資訊釋出、新聞宣傳系統、管理資訊系統等方面的資訊服務,歸口學校辦公室負責。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校園網網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路裝置。

五、所有上網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區域網伺服器、工作站的活動。

六、進入校園網的全體學生、教職員工必須接受並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必須接受學校網路中心進行的網路系統及資訊系統的安全檢查。

七、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路中心和有關部門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資訊。

第二章網路安全管理

一、校園網由學校網路中心統一管理及維護。連入校園網的各部門、處室、教室和個人使用者必須嚴格使用由網路中心分配的IP地址。網路管理員對入網計算機和使用者進行登記,由網路中心負責對其進行監督和檢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網路設定,不得盜用IP地址及使用者帳號。

二、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使用者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

三、網路管理員負責全校網路及資訊的安全工作,建立網路事故報告並定期彙報,及時解決突發事件和問題。校園網各伺服器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網路中心必須及時備案並向公安機關報告。

四、對所有聯網計算機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網路教室不準對社會開放。

五、校園網中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稽核,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再由資訊員釋出。新聞公佈、公文釋出許可權要經過校領導的批准。

六、校園網各類伺服器中開設的帳戶和口令為個人使用者所擁有,網路中心對使用者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資訊。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

七、加強對師生使用者上網安全教育指導和監督:

1、校園網內必須安裝網路版監控和防範不良資訊的過濾軟體系統,監控日誌至少儲存半年。

2、加強對學生開放網際網路以及全校教職工上網的監管。

3、專用的財務工作電腦和重要管理資料的電腦最好不要接入網路工作。

八、網路中心統一在每臺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體,各部門、教研組、辦公室要切實做好防病毒措施,隨時注意防毒軟體是否開啟,及時線上升級防毒軟體,及時向網路中心報告陌生、可疑郵件和計算機非正常執行等情況。

九、禁止私自安裝、解除安裝程式;在校園網上,禁止使用盜版軟體,不允許玩計算機遊戲,不允許無關人員使用,也不允許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計算機的系統檔案和系統設定。

十、嚴禁在校園網內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或檔案;對於外來光碟、優盤、軟盤上的檔案應使用合格的防毒軟體進行檢查、消毒。

十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資訊。

十二、未經校園網路中心及各子網網管的同意,不得將有關伺服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轉錄、傳遞到校外。

十三、需在校內交流和存檔的資料,按規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碟的C盤區,私人檔案不得儲存在工作電腦中,由此造成的檔案丟失損壞等後果自負。

十四、保護校園網的裝置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計算機的連線線,不準開啟計算機主機的機箱,不準擅自移動計算機、線路裝置及附屬裝置,不準擅自把計算機裝置外借。

十五、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必須加強對計算機的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管理員應經常測試計算機裝置的效能,發現故障及時通知網路中心處理。

十六、各處室部門和教研組應認真做好本單位計算機的養護和清潔衛生工作。

第三章網路使用者安全守則

一、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必須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資料,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安全,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祕密等犯罪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有傷風化的資訊。

二、除校園網負責人員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伺服器或計算機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路設施,這些行為被視為對校園網安全執行的破壞行為。

三、使用者要嚴格遵守校園網路管理規定和網路使用者行為規範,不隨意把帳號借給他人使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保護好帳號和IP地址。嚴禁用各種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盜用帳號和IP地址。

四、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路使用者權益的侵犯。

五、使用校園網的全體師生有義務向網路中心報告違法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資訊。

第四章處罰辦法

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學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網,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或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一、查閱、複製或傳播下列資訊者: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凶殺、恐怖等。

二、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進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的活動。

三、盜用他人帳號或私自轉借、轉讓使用者帳號造成危害者。

四、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者。

五、上網資訊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後果者。

六、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路正常執行或竊取他人資訊者。

七、有盜用IP地址、盜用帳號和口令、破解使用者口令等危及網路安全執行與管理的惡劣行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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