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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了活沒有欠條可以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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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了活沒有欠條可以起訴嗎,當他人欠錢不還的時候,我們的內心都是非常煩惱的,這時候可以通過一定的法律手段來制裁這樣的老賴,那麼下面為大家分享幹了活沒有欠條可以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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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欠條沒有合同幹活的欠款可以起訴。

私人老闆拖欠工資不給,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討要工資:

1、向勞動監察的大隊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2、勞動仲裁。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向法院起訴。勞動者有欠條的,可以攜帶身份證、戶口本、欠條、起訴狀及副本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判決用人單位支付欠款,但是單位仍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自判決書規定的期限屆滿後兩年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幹了活沒有欠條可以起訴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幹了活沒有欠條可以起訴嗎2

沒有欠條可以起訴

(一)借貸關係沒有欠條,並不妨礙起訴;

(二)起訴要符合相關條件,與有無欠條無關;

1、起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分割或者發生爭議,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國家審判權予以保護的訴訟行為。

2、起訴的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簡單地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財產權利或人身權或其他權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與之發生了權利、義務歸屬的爭執。

(2)有明確的被告。

所謂明確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訴必須明確指出被告是誰,也就是要明確誰侵害了他的民事權益,或者誰與他發生民事權益的爭議。只有被告明確,訴訟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確的一點是,法律要求有明確的被告,重點在“有”字,而不論被告是否“正當”,也就是說即使當事人告錯了人,選錯了被告,並不妨礙訴訟的成立。

幹了活沒有欠條可以起訴嗎 第2張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確認或保護的民事權益的內容和範圍應當明確、具體,請求人民法院保護什麼、支付什麼、反對什麼,應清楚、明白,不允許模模糊糊、模稜兩可,否則,人民法院難以確定審判保護的物件和範圍,因而難以提供審判保護的方法。事實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須向人民法院陳述的“案件事實”和“證據事實”以及支援該訴訟請求的理由。

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實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說明民事法律關係發生、發展、變更、消滅的情況及所持的觀點、理由,並提供有關證據。至於原告所持觀點是否正確、理由是否充分、證據是否確鑿,法院在審查起訴階段不問。這些是法庭開庭審理時需要查明的事實,這關係到能否勝訴,但與能否起訴無關。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原告起訴的案件應該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也就是說,應當屬於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權對這一案件進行審判。而應當由行政機關或企業內部處理的糾紛則不屬於人民法院管轄。

欠錢不還怎麼起訴?

(一)訴訟費的繳納

訴訟費先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待案件審結後根據案件情況再確定訴訟費的承擔問題。如果是被告敗訴,就由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如果是雙方各有勝負,訴訟費由雙方分擔或是由法院確定如何分擔。

(二)一般情況,起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

(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轄權的證據;

(4)其他證據。

(三)民間借貸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欠條作為證據存在,並不影響當事人向法院起訴。主要當事人滿足了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即使沒有欠條也是能夠起訴的,只不過可能獲勝的可能性不大。因此,需要用其他證據來補充證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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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沒有欠條可以起訴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七條的規定: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

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就借貸關係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出臺後,原告持有轉賬憑證等交付憑證即可證明成立借貸關係,而不需再就借貸事實承擔其他舉證責任。

因此原告可持有轉賬憑證等交付憑證,證明已經履行出借義務,即可證明借貸關係,在沒有欠條的前提下,也可以起訴被告歸還借款。

幹了活沒有欠條可以起訴嗎 第3張

二、起訴的具體流程是怎樣的

(一)證據準備

1、借貸關係證明

首先需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係,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七條,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轉賬憑證,也可以證明存在借貸關係,提起訴訟,但被告抗辯後原告仍需其他證據證明借貸關係成立。

2、借款未還的證明

原告最好能夠證明已經將借款出借給被告的轉賬憑證等,證明已履行出借義務。另外就需要證明,被告逾期未還借款。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借款時約定了利息,最後才能主張,否則公民間借貸視為無利息。

3、主體資料準備

起訴到法院,需要準備被告的主體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住所、聯絡方式、身份證影印件,若單位的話,提供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營業執照等。

(二)起訴

1、確定管轄

確定管轄就是要確定在哪個法院起訴借款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如若訂立了借款合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2、提交起訴狀

在確定管轄後,向管轄法院提交起訴狀,主要訴請即是要求被告歸還借款及利息,承擔訴訟費等,並提交證明基本事實的證據以支援自己的訴請。

3、申請財產保全

在提交起訴狀的同時,若借款金額較大,原告擔心被告趁機轉移財產,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請,要求保全被告的財產。但是原告需要提供給法院被告的財產線索,即詳細的房產資訊、車輛資訊或者貨物資訊,供法院查封,同時原告需要提供相應的財產作擔保,以免錯誤查封給被告造成損失。

(三)訴訟程式

訴訟中,原告就需要準備支撐自己訴訟請求的證據,與被告進行法庭上的辯論。

(四)執行程式

原告勝訴後,被告就應依判決向原告歸還借款、利息等,若被告仍然不履行,原告可依最終的生效判決要求法院執行被告財產,若原告已申請財產保全,則法院可直接執行被告被查封的財產,若原告之前未提財產保全,也可在執行程式向法院提供財產線索,請求法院執行,實現原告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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