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的用工規定,勞動者在進入用人單位時一般都是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這在勞動法上面有著相關的規定,都是需要準守的,下面為大家分享個體工商戶的用工規定。
個體工商戶需要和員工籤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分析
個體工商戶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註冊成為個體工商戶,屬於個體經濟組織的範疇,其與勞動者形成是勞動關係。儘管大部分個體戶規模較小,但是也是用人單位,符合用人單位主體資格,因此,其和員工之間,要通過勞動合同明確勞動關係。如果個體戶不簽署合同,其面臨的法律後果是支付賠償金,並及時續簽。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在用工之日起三十天內應該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內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是違法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者從試用之日起就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雙方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違法。此外,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一、個體工商戶用工必須籤合同嗎
1、個體工商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後果,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若是個體工商戶未替勞動者繳納保險的,由勞動行政部門強制執行。
2、第一百條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3、《關於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通知》勞部發[1996]162號,第一條規定: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當地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的統一部署,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已經簽訂勞動合同的,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認真履行勞動合同,切實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
二、個體工商戶有所得稅嗎
個體工商戶有所得稅。個體工商戶個稅公式: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成本、費用及損失-起徵點,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試行)>的通知》規定,個體工商戶的收入包括:個體戶從事生產經營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所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商品(產品)銷售收入、營運收入、勞務服務收入、工程價款收入、財產出租或轉讓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營業外收入。
稅前扣除的成本、費用及損失包括:個體戶從事生產經營所發生的各項直接支出和分配計入成本的間接費用以及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損失是指個體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支出。
三、個體工商戶和有限責任公司有什麼區別
1、個體戶與有限公司最根本的區別在於他們承擔的財產責任不同,個體戶承擔財產的無限責任,有限公司承擔財產的有限責任,就工商管理費來說還是個體戶好,因為個體戶的工商管理費政府已經宣佈停止徵收了,而有限公司還要繳納的,不過工商管理費一年幾百元。
2、稅收區別在個體戶收營業稅(按月營業額的4%到6%)月營業額低於五千元不收,利潤按個人所得稅徵收,有限公司在營業稅方面一樣,在所得稅方面不一樣,徵收企業所得稅,稅率比較高(24%到33%)。
3、個體戶不能直接開發票,要到當地稅務所代開,有限公司在進行小額納稅人登記以後可以自己開發票。
4、個體戶可以和公司簽訂商務合同。公司可以將款匯入個體戶的銀行賬戶。
一、個體工商戶聘用員工,是否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1、需要的。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了適用勞動合同法的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2、同時,勞動合同法也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勞動合同法的適用範圍是包括個體工商戶的,在中國境內的個體工商戶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需要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二、員工勞動合同範本
員工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民族: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__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為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從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之日止(起止時間必須明確具體)。
二、工作性質和考核指標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考核指標每______月(每季度、每年)為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為沒,每月_________元,獎金見甲方的獎金髮放制度。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連續________個月(____季度、______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於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並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並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辦扣繳。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乙方在職期間,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或乙方屬甲方有償引進的人才,當乙方未滿約定服務______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或有償引進費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______年遞減支付的培訓費或引進費總額的20%。
3.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在雙方終止勞動合同時,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填寫《員工離職通知書》。
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檔案、資料、通訊裝置、勞動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
4.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5.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6.辦理戶口、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
自乙方提出書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雙方勞動合同關係解除。但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時按程式辦妥手續的,則辦理時間可以順延,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但如這種延誤系甲方原因,則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手續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