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內出軌有孩子辦出生證構成重婚罪嗎,入婚姻的殿堂,就是對對方一生的承諾,應該互相尊重,但是出軌是一件很讓人討厭的事情,下面瞭解女方婚內出軌有孩子辦出生證構成重婚罪嗎。
女方婚內出軌有孩子辦出生證構成重婚罪嗎1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所以在婚內出軌生子而沒有與他人結婚的話,屬非法同居,但不構成重婚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內出軌需要的證據有
1、電子郵件、聊天記錄
對方與第三者之間的往來的信件、郵件或者是聊天記錄。建議在提取電子郵件或者聊天記錄的過程時要經過公證處公證。
2、保證書或悔過書
在婚外情被另一方發現之初,一些人會寫下保證書或悔過書表明自己今後“決不再犯”的決心。這類保證書或悔過書可以作為對方過錯的證據。
3、照片
因為婚外情證據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如果拍照片、拍視頻取證要注意不能侵犯個人權利。否則該證據會因取得手段是否合法而不被法院採信。所以,確保婚外情,已達到在法庭離婚時能提供有效地外遇證據的目的。
4、錄像
如果當事人在公開場合拍攝的錄像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攝到的錄像才能作為證據使用,而在賓館通過監控錄像拍攝的、破門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攝的都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女方婚內出軌有孩子辦出生證構成重婚罪嗎2
婚內出軌生孩子違法嗎
婚內出軌生子是否犯法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説到婚內出軌,首先想到的'就是重婚罪,我國《刑法》第258條規定,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定為重婚罪。但就實際中來説,重婚罪的構成條件簡單易懂但認定較為艱難。下面我們一一説明:
(1)明知他人有配偶,這一點是指要在訴訟中確切的證明行為人知道對方有配偶,且進行舉證;
(2)以夫妻關係同居或者結婚,這一點也就是説單純的同居算不上重婚,還需要是以夫妻關係同居才可。
若是出軌並生了孩子了,孩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充當“證據”,故在認定上有了一定的依據,但如果對方説是一-夜情生子,若屬實,則不會觸犯重婚罪。
就我國社會情況而言,對出軌的懲罰更多的停留在道德層面,關於刑事處罰,就如上所言有一重婚罪約束,但是更多的,是無法構成刑事犯罪的。若出軌生子,有了合理的證據鏈證明其出軌了,那麼其可能構成重婚罪,將被判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所以婚內出軌生子,是否違法,還得看實際情況,若能證明其與他人以同居名義生活,則構成重婚罪,即違法且犯罪。若其不滿足重婚罪的構成條件,那麼其很大程度上是受到道德的譴責,可能會認定為違背了社會的公序良俗原則,但不會構成刑事犯罪,即輕微違法不犯罪。
女方婚內出軌有孩子辦出生證構成重婚罪嗎3
婚內出軌生子是否犯法
婚內出軌生孩子不是一定犯法。生孩子本身不犯法。但如果出軌方與第三者結婚,或以夫妻關係而同居的,其出軌行為構成刑法規定的重婚罪。應當由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對行為人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