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之後一定要把户口本改成離婚嗎,户口是證明我們身份的存在,很多人在結婚以後都會選擇夫妻雙方的户口登記改變,但也有的人選擇不去處理,以下了解離婚之後一定要把户口本改成離婚嗎。
離婚之後一定要把户口本改成離婚嗎1
一定要修改。
假如户口簿上的婚姻狀況與當事人聲明不一致的,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公安機關進行更正。
二、不更改户口本會怎樣
根據《婚姻登記工作規範》規定:
第二十九條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與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如果不更正的話買房還是會有很多麻煩和風險的。
三、離婚後如何變更户口本
離婚後户口本上改成婚姻狀況離婚,需要當事人本人持有身份證,户口本,離婚證,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變更户口本《婚姻狀況》為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規定:第十七條規定,户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户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離婚之後一定要把户口本改成離婚嗎2
離婚後需要把户口本改成離異嗎
法律沒有強制規定需要改成離異。
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離婚之後一定要把户口本改成離婚嗎3
離婚了户口怎麼遷出來
一、《户籍登記條例》對户口遷出的規定
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二、離婚户口遷出辦理
(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
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
(二)辦理遷入手續。
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户主持遷移證件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注:
因婚姻變化需分户的,憑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辦理。
屬離婚分户的,憑離婚證明(未成年人子女與父母之間、單元房中分開居住、借住、租賃、搭建臨時房等,不得分户),經派出所外勤民警審核同意後到派出所户籍室辦理分户手續。
三、離婚後,子女户口的遷移
(一)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户口就跟誰走。
(二)如果小孩未滿18週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户口的遷移。
(三)如果孩子年滿18週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户口的遷移。
(四)年滿18週歲,可單獨立户,持本人身份證、户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離婚之後一定要把户口本改成離婚嗎4
一、判決離婚户口本需要改成離異嗎
離婚後户口本需要改離異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等事由引起户籍登記簿登記信息變動的,應當及時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户、並户、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變動的時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二、離婚之後户口怎麼遷回孃家
離婚後户口遷回孃家的,按照規定,需要孃家所在地的居委會或者村委會同意接收户口才可以的。關鍵是要拿到遷入地派出所的準遷證,辦理準遷證需要的材料有: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證(原件、複印件)、户籍證明、接收證明、接收户口的户主户口本和身份證(原件、複印件);之後到遷出地派出所開具遷移證(準遷證的一聯)。
辦理遷移證需要的材料有:準遷證、户口本和身份證;最後一步到遷入地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當然,各地具體操作可能會有差異,建議具體諮詢遷入地派出所户籍科。
三、法院判決離婚後户口怎麼辦
法院判決離婚後,户口可以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根據《户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户、並户、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變動的時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