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市居民醫保報銷範圍,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可直接到全市任意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不需轉院。參保人員在異地突發急症經醫療保險經辦部門認定屬於急診的,可按轉診比例報銷。撫順市居民醫保報銷範圍。
撫順市居民醫保報銷範圍1
撫順醫保報銷範圍主要有住院費用的報銷、門診慢性病特殊病費用的報銷等。
1、住院費用:
住院費用中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三個目錄(藥品目錄、診療服務項目和服務設置標準)範圍內的.醫療費用,在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內,按照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報銷比例由統籌基金支付,個人住院只需支付應由自己承擔的醫療費用,其餘由醫保中心和醫院進行結算。
2、門診慢性病特殊病費用:
撫順規定慢性病包括精神病、癲癇、帕金森氏病、冠心病、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心力衰竭、腦血管意外、糖尿病、肝硬化、老年性前列腺增生II、III、慢性腎小球腎炎、腎病綜合症、活動性肺結核病、慢性活動性肝炎、
原發或繼發性高血壓、類風濕關節炎、甲狀腺機能亢進(減退)、阿爾茨海默病、系統性硬化症、乾燥綜合症、重症肌無力、強直性脊柱炎、原發性青光眼、運動神經元病共26類。
符合上述規定病種的參保人員門診就醫,在規定用藥、診療範圍內,超過起付標準的門診醫療費可由統籌基金報銷80%左右。每年最高報銷2000-5000元左右。
特殊病包括惡性腫瘤、慢性腎功能衰竭、器官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新增)共計6類。門診就醫按照住院待遇享受統籌基金報銷。
撫順市居民醫保報銷範圍2
住院醫療費用報銷:
起付標準:
1、老年、成年居民:三級甲等醫院600元;三級乙等醫院500元;各專科醫院、二級醫院(含同級社區衞生服務中心)300元;一級醫院(含同級社區衞生服務中心)200元。
温馨提示:年度內多次住院的,每住院一次遞減100元,三級醫院最低不少於300元,三級以下醫院(包括專科醫院)最低不少於100元。
2、未成年居民:三級醫院300元;各專科醫院、二級醫院(含同級社區衞生服務中心)200元;一級醫院(含同級社區衞生服務中心)100元。
温馨提示:年度內多次住院的,每住院一次遞減100元,最低不少於100元。
報銷比例
1、老年、成年居民:三級綜合醫院55%;專科醫院、二級綜合醫院(含同級社區衞生服務中心)60%;一級醫院(含同級社區衞生服務中心)65%。
2、未成年居民:三級綜合醫院65%;專科醫院、二級綜合醫院(含同級社區衞生服務中心)70%;一級醫院(含同級社區衞生服務中心)75%。
門診醫療費用報銷:
起付標準:20元;
報銷比例: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甲類藥品及診療項目由門診統籌基金按50%支付;
撫順市居民醫保報銷範圍3
辦理流程
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
提交材料地點:參保人屬地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各區社保分局醫保科。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受理申請
1、受理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並決定是否受理。
2、申請材料不齊全的,在上述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
3、申請人應當自收到《補正材料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補正材料。
4、逾期不補正,視為撤回申請。
5、但補正材料後,申請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內重新提出申請。
申請完成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審查材料並批准申請,申請人領取《社會醫療保險醫療費報銷單後,予以報銷。
報銷條件
1、申請人已經辦理參保手續、足額繳交醫療保險費
2、合作醫療指定醫療機構就醫;
3、參保人在備案醫療機構就醫發生了住院醫療費用,並先行支付現金,且保存有關單據和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