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轉移自己的財產,當我們結婚後,財產都變成了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當面臨離婚的時候很多人會轉移部分財產,財產轉移是指在配偶不知情的情形下,將夫妻共同積累的財產轉讓出去,那麼怎麼轉移自己的財產呢?
常見的財產轉移方式有什麼
一方有了外遇而產生了離婚的念頭。外遇的一方可能擔心被親朋好友指責、唾罵,常常會無事生非製造事端,以便逼迫另一方提出離婚。如果離婚是遲早的事,首先考慮到諸如住房、存款等大額共同財產。
有些當事人在一方起訴離婚時,對此還一直被矇在鼓裏。類似情況還有私自將房屋產權過户到他人名下、以他人名義購買房屋、將同居期間至結婚前雙方出資購買或建造的房屋登記在一人名下等等。
1、共同財產被化整為零如果發現一方當事人不時將兩人積蓄的錢取出,工資卡上的錢也往往過不了一天,便只剩下零頭。
或者在面對的追問,對方常常漫不經心地説丟了、吃了、喝了、賭了。一方在另一方並不知道,悄悄在外地銀行開了一個賬户,當所有的錢都已轉移到該賬户且認為萬無一失後,他們間的離婚訴訟便開始了。
類似情況還有轉移股市資金(基金)、隱匿炒股(基金)信息、拋售股票(基金)套取現金。
2、股權由台前轉到幕後
股權説沒了就沒了。為達到離婚而又不使股權被分割,早就蓄謀已久。找幾位好友,他們間的股權轉讓其實是個幌子,利用這個幌子,使他人成了股東,而自己變得什麼也沒有。實際上,自己只不過是由名副其實的股東變成了隱名股東,由台前轉到了幕後。
如何防止被淨身出户
一、首先,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外
在日常生活中應注意:
1、對房屋等不動產或其它需要進行所有權登記的財產,以及雖不要進行所有權登記但金額、價值大的財產,應將自己的名字寫入產權證書,或達成出資協議、書寫好共有證明。
2、注意掌握對方開户銀行以及資金賬號,收集對方的大額儲蓄信息、取款的憑條或信用卡刷卡記錄。既把握動向,又可以證明期間置業的出資事實。
3、掌握家庭平時正常的生活開支及另一方資金的流向情況,以便進行必要的反駁或抗辯。
4、注意收集和保管購買財產的發票,預感到一方可能轉移隱匿財產時,可請他人來家列出財產清單並簽字,或請公證機關公證、請律師見證。一旦發現家中財產被轉移,也可立即報警,以便確定證據。
二、其次,及時申請法院調查取證
由於銀行存取款、股票、證券、基金、股權等,都屬於商業祕密或為當事人、代理人無法通過自身獲得的材料,房屋產權證、汽車登記、股權變更登記等也為國家相關部門所保存,因此若離婚案件的當事人,認為對方有在此類方面轉移、隱匿財產的行為,可以申請法院調查取證。
如就上述所稱的股份轉讓,可以申請法院調查工商登記情況,對A公司的管理、參與、分紅情況等,以從中發現蛛絲馬跡。但當事人提出此類申請的同時,必須提供相關線索。
如對銀行存取款,必須提供開户行和賬號,否則法院便無法調查,法院也不可能漫無目的、大海撈針式的`對本地所有銀行或全國的金融機構進行調查。
三、再次,可以訴請法院確認相關轉讓行為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七條規定:“婚姻法第十七條關於‘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應當理解為:
(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如果夫妻一方不是因為彼此的日常生活需要,未經另一方許可,擅自處理大額財產,不僅侵犯了對方的共有權,而且由於一方存在故意欺詐、惡意串通等導致行為違法
根據《民法典》第146、148、154條之規定,此類行為,從行為開始時起便沒有法律約束力,對方有權請求法院確認該行為無效。如未經一方同意,與他人惡意串通轉讓股權,損害一方利益的行為。
四、最後,離婚後也可以起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
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一條也規定:“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據此,離婚並不意味着一了百了,仍然可以留意對方是否隱匿轉移財產,一旦發現,即可以自發現之次日起兩年內提起訴訟,法院同樣會依法給予保護。
財產轉移的方法有什麼
財產轉移是違法行為。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後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一、常用的財產轉移方法有哪些
律師結合辦案和實際情況,為你總結夫妻一方常用的轉移財產的方法和手段,以便你結合自己家庭的實際財產情況,做好防範措施。
(一)一方的存款已發生轉移,例如將名下的存款轉移到他人名下,或者購買大宗物品;
(二)將房產偷偷賣掉,一般是賣給親朋好友,虛假買賣,不實際付款;
(三)將公司股票、股權等賣掉,虛構一個較低的價格,或者將公司資產掏空,偽造公司債務,造成資金不抵債務的假象;
(四)虛構交通事故,賠付大筆金額給他人。
二、財產轉移走坐等被起訴離婚可以嗎
可以,法院判決夫妻雙方解除婚姻關係的法定條件是需要有證明夫妻感情關係破裂的證據,但是,在離婚以前就轉移夫妻共有財產的行為是違法的。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因此,離婚前轉移財產是夫妻一方為了能夠在夫妻財產分割時,避免分割某些財產,最終目的是完全佔有該財產的違法行為。雖然,現在對離婚前財產轉移的行為不追究責任,但是這不會影響其違法的性質。所以,在遇到一方離婚前轉移財產時,不必驚慌,法律規定了如何保護另一方利益。
三、欠錢不還名下錢財轉移怎麼辦
當遇到欠錢不還的情況,作為債權人先不要着急,首先應該與對方進行協商還款的事宜。如果對方拒不還款的,可以找到律師詢問,然後蒐集證據,最後上訴法院。
如果法院判決後債務人仍然不還錢的,那麼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且對方可能涉及拒執罪而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