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X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漢族。
住址:XX
身份證號碼:XX
電話:XX
被告:X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漢族。
住址:XXX
身份證號碼:XX
電話:XX
訴訟請求:
1、原告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繼續履行《店鋪轉讓協議》支付原告店鋪轉讓剩餘尾款X元。
2、原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自行賠償店鋪客户損失。
3、本案訴訟費用及其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9月17日原告與被告簽訂《店鋪轉讓協議》,協議約定:原告持有的網絡微店(XXXXX日用百貨)全部轉讓給被告經營使用,店鋪內的客户及庫存貨物均一同轉讓給被告,合同總價轉讓價格為X元,合同簽訂當天支付X元,後續尾款在店鋪轉讓合同簽訂後30個自然日內付清。被告接手原告店鋪後,店鋪所有債權、債務及日常經營產生的一切行為等均有被告單方負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32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第44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的規定,簽訂的《店鋪轉讓協議》已於20xx年9月17日成立並生效,原告及被告一均應恪守合同,依約全面適當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60條之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合同簽訂後,原告按合同履行了自己的義務,將店鋪租約改立及辦理轉讓交接相關程序。被告向原告支付了首付款X元,因為原、被告雙方是朋友關係,所有原告沒有急着催被告付款。20xx年10月日原告向被告追款時候發現,被告已經不知去向,無法聯繫,合同剩餘的尾款X元還未支付,而且還得知被告私自提取了多名客户貨款。原、被告簽訂的《店鋪轉讓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應將協議約定將剩餘轉讓費用X元支付給原告,事情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受法律的保護。另外在《店鋪轉讓協議》約定被告在店鋪接手手債務及經營風險均有被告承擔,被告理應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被告的行為嚴重損害了原告合法利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繼續履行《店鋪轉讓協議》支付原告店鋪轉讓剩餘尾款X元及自行賠償店鋪客户損失。
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既有事實證據又有法律依據理由充分,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原告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懇請貴院查明事實後,給予支持。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訴人:XXX
XXXX年X月X日
原告:王xx,女,xx歲,漢族,北京xxxx有限公司職員,現住本市xx路xxxx弄x號xxx室,郵編:2xxxxxx
被告:xxx,男,xx歲,漢族,住本市xx區xx路xxxxx號,xxx公司員工,單位地址:xx路xxx號,單位郵編:100xxx,單位電話:6xxxxxxx
訴訟請求:
1、 與被告離婚;
2、 兒子xxx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xxx元生活費;
3、 分割婚後共同財產;
4、 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
19xx年x月xx日原、被告領取了結婚證。結婚初始夫妻感情尚可,但漸漸被告開始喜歡打麻將,晚上經常午夜以後才回家,原告多次勸阻,但被告卻置若罔聞,依然我行我素,還説男人不應該老呆在家裏。
到了19xx年,被告在打麻將時結識了一女子xxx.兩人一拍即合,經常在一起,被告繼而頻繁晚回,甚至通宵不歸,並且對我的態度越來越冷淡,我問及此事,他非但不改,反而動手打我,弄得鄰居皆知。後來,我發現了一張他和那女子親熱的照片,就質問他怎麼回事,他惱羞成怒,提出他在外面已有女人,並把我趕出了他家門。由於害怕在一起會受到毒打,我回了孃家,中間回去取衣服時,在屋裏發現了很多女人的長髮和房事後牀上的痕跡,很顯然,被告已和該女子同居併發生了性關係。據鄰居告訴我,我被趕出家門期間,被告和該女子住在一起,還穿着睡衣公開亮相。聽到這個消息後,我很擔心長此下去,我們的家會被拆散。為了挽回這段感情,我提出生個孩子,我以為有了孩子就會穩住他的心。他假意有幾個月沒有和那女子來往,但孩子x個月大時,他又和該女子往來,並開始時常拒絕和我過夫妻生活。
事已至此,我的心徹底絕望了,身心都極度疲憊,我已無法再繼續這段名存實亡的婚姻,也不再對他回心轉意過日子抱有任何幻想和希望,我們之間的夫妻感情早已破裂,故特向貴院提出與他分手,並要求被告及第三者xxx對給我造成的精神損害予以賠償。
此致
京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原告:xx,男,xx歲,住所地:xx。現居住地:xx。電話:
被告:xx,男,xx歲,住所地:xx,電話:
訴訟請求:
1、判決被告償還欠款900,000元。
2、判決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20xx年xx月xx日,原債務人xx將欠原告的人民幣九十萬元債務轉移給被告,被告同意承受,並當場向原告出具還款承諾書承諾:20xx年xx月xx日歸還欠款,若不能歸還,則以其所有的房屋直接作價償還。原告也表示同意。然而,被告既未在約定期限內償還債務,也不按約定將其房屋過户至原告名下,其行為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
綜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原告依據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及《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懇請依法判決。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訴人:
年 月 日
原告:上海XX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錢XX,總經理。
聯繫方式:代理人曾鏡同律師
被告:南寧XXX紙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XX,董事長。
訴訟請求:
一、判決被告支付原告貨款160000元,並按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標準支付原告自20xx年2月1日起至本案判決生效之日止的利息;
二、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5月15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一份合同編號為JDX(NZ)1005046(SB)的《購銷合同》,約定原告向被告供應合同總價格為360000元的流量開關、液位開關及轉子流量計等設備。
《購銷合同》約定發生糾紛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購銷合同》簽訂後,原告依約履行了合同義務,可是,被告只向原告支付100000元貨款,尚欠原告貨款260000元。
經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討, 20xx年10月23日,被告及廣西XXX紙業有限公司向原告作出《付款計劃》,內容為“經過三方詳細核對,由南寧XXX紙業有限公司及廣西XXX紙業有限公司欠你公司的貨款分別為260000元及137902.76元,經三方友好協商,現計劃如下的還款計劃,所有貨款397902.76元於20xx年1月31日前全部付清,分別為兩月每月還款15萬元,最後一個月還款97902.76元”,可是,在《付款計劃》作出後,被告僅向原告支付了100000元貨款,到現在為止,被告仍欠原告貨款160000元,而廣西XXX紙業有限公司並沒有向原告支付過貨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等法律之規定,原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人民法院公正審理,依法判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橫縣人民法院
原告:上海XX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控告人:____,男,現年____歲,____族,____省____市人,
農民,家住____市辦事處院內(死者之夫)。
被告人:____,男,現年____歲,____族,____省____市人,
____區衞生院院長,家住____衞生院。
請求事項:
一、要求____市人民檢察院依法起訴玩忽職守者____,追究被告的刑事責任。
二、要求____區衞生院償付安葬費壹萬元及死者之子____撫卹金貳萬伍仟元。
事實和理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凌晨____時____分,控告人之妻張____因產前大出血被送至____區衞生院急診(前胎曾作剖腹產術),該院院長__聽取了經管醫師吳____診斷病情後的彙報。吳____提出由婦產科唯一的醫師凡____參加剖腹產手術的建議,並通知天明即作手術(因當夜停電)。____月____日上午____時,被告____來到病房見張下肢浮腫已至腹股溝部,宮底在臍下四指,無宮縮等症狀,在場保健員朱____建議即行手術,同日下午____時,產婦全身水腫,宮縮無進展,病情嚴重,經管醫師吳____建議立即轉院或即行剖腹產手術。但是,被告____對醫護人員的上述正確意見均置若罔聞,未採取任何具體措施。被告明知產婦病情嚴重,唯婦產科醫師凡____參加會診,方能保障安全,否則應當立即轉院。但被告不顧產婦家屬的請求,仍安排凡____繼續下鄉搞計劃生育工作。更為嚴重的是____日上午____時,產婦宮縮加強,胎心音消失,病情危急,但____仍然讓凡____下鄉,而未採取及時的搶救措施。至____時,產婦岌岌可危,王方派人尋找凡____。同日下午____時凡仍未歸,產婦張____終因未被及時剖腹,子宮破裂合併低血容量休克,於____時死亡。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____縣醫療事故鑑定小組認定產婦張____之死為“一級醫療責任技術事故”。
被告____,身為醫院院長,竟玩忽職守,對病危產婦漠不關心,不積極組織會診小組,讓婦產科唯一醫師離院下鄉,置病危產婦於不顧;不採納醫護人員的合理建議,要想看病無經濟壓力,還少不了醫療保險今後將更顯重要及時為產婦作剖腹產手術或及時轉院,致使產婦張____長達____個小時之久未得到及時醫治,以致病情惡化死亡。後果嚴重,影響極壞。有關機關給予其行政處分並不能代替政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為了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維護醫療衞生正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8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53條第一款及第13條第二項之規定,特告於你院,請依法立案、偵查、起訴。
此致
____省____市人民檢察院
具狀人:李____
代書人:____市法律顧問處律師____
附:
1.《____市衞生局_衞字[84]第05》一份。
2.__縣醫療事故鑑定小組《鑑定報告》一份。
3.本案刑事附帶民事訴狀另呈於____市人民法院。
4.證人凡____,女,____歲,____區衞生院婦產科醫師,家住本院。
證人吳____,男,____歲,____區衞生院外科醫師,家住本院。
證人朱____,女,____歲,____區衞生院保健員,家住本院。
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告:A,女,__歲,__族,農民,家住本市七星區__路____號。
訴訟代理人:____,本市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C,男,__歲,__族,農民,家住本市雁山區__鄉__村__組__號。
請求事項:
1、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對甲遺留房屋無繼承權;
2、請求法院依法判處被告返還房屋一間,並停止入住;
3、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系堂嫂與堂弟關係。原告為甲長子媳婦,育有一子B,甲長子於x年車禍身亡,之後原告承擔着贍養甲乙夫妻的重任,甲乙年邁,無生活來源。被告為甲乙親生次子,自幼被送養甲兄D收養。E為甲乙之女。20xx年3月,甲離世,留下與乙共有房屋五間(位於市七星區__路__號),無遺囑。甲死後,乙、原告、被告、B、E就房產歸屬發生爭議,隨後,在D的慫恿下,被告入住了五間房中的一間。被告作為D的養子,未對甲履行贍養義務,原告認為被告無房屋繼承權,現原告要求被告搬出房屋,停止侵佔。
綜上所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特訴至貴院,請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附:起訴狀副本1份
具狀人:____
x年__月____日
民事起訴狀
原告:×××市×××有限公司
住所地:×××市×××區×××大道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漢族,家住××省×××縣×××鎮×××村
請求事項:
1 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貨款計人民幣20021元;
2依法判決被告從20xx年9月1日起至還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7.47%的標準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滯納金(暫計至20xx年10月30日)計人民幣249.26元;
3 本案所有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是加工、產銷:肉類製品的企業。××年××月××日,原告聘任被告為原告的業務員,負責×××地區的產品銷售。當時,約定了被告負責區域的貨物的交付方式和結算方式為:貨物由被告直接從原告的倉庫提取,由被告將貨物交給客户,並由被告負責和客户結算貨款。被告則根據實際的提貨量直接與原告結算貨款。一般都是在被告提貨後10天內,被告與原告結算貨款。開始,被告均能按照約定支付貨款。但是,20xx年6月22日,被告從原告處提取貨物價值人民幣9109元。20xx年7月25日,被告從原告處提取貨物價值人民幣10912元。兩次共計貨物價值人民幣20021元。被告均沒有依約向原告支付貨款。為此,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收,被告卻無故推諉拒不支付至今。
綜上所述,原告認為,被告從原告處領取貨物用於銷售,理應將貨款及時償還給原告。但是,被告卻無故拒不支付至今。被告的行為顯然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特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決。
此致
×××市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原告:______,性別:______,______族,生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職業: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系死者______母親。
被告:______,性別:______,______族,生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職業: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訴訟請求: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_____之(子/女)______在_____段_____道路建設施工中受傷導致死亡的死亡賠償金:__________元、喪葬費:_____元、醫療費:_____元、護理費:_____元、伙食補助_____元、營養費:_____元、誤工費:_____元、簽定費:_____元、被扶養人生活費:_____元、被贍養人生活費:_____元、精神撫慰金_____元等各項費用,共計__________元;
2、判令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及其他費用。
事實及理由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上午_____時許,原告之(子/女)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施工時被巨石砸傷,被____________用________車送____________醫院急救搶救,後被轉____________醫院治療。經____________人民醫院診斷:原告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故發生後,原告之子_____與被告______在________司法所的主持下,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簽定了《調解協議書》。協議約定由______一次性補償________各種費用________元。但協議簽定後,被告朱______只支付了人民幣____元后,拒不履行協議並下落不明。原告找________要求解決此事,但因被告推諉責任也不履行給付補償餘款的義務,導致原告之(子/女)______未得到應賠償金額,無力支付醫藥費,病情惡化,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不治身亡。
現經查證該建設工程中標單位為_______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承建單位為______________。
基於上述事實,_________公路第______合同段中標施工單位無視安全生產責任,忽視民工權益。事故發生後,被告至今對事故隱瞞不報並互相推諉責任。致使受害者家人遭受極大的精神痛苦和蒙受極大的經濟損失。
綜上所述,根據我國《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等相關法律規定,被告應當對原告之子(子/女)______的死亡承擔____________賠償責任。原告作為死者之____________,特具文起訴,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判決,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原告:
名稱: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 年齡:___
民族:___ 職務:___ 工作單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
被告:
名稱: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合同副本____份。
本訴狀副本___份。
其它證明文件__份。
注:①事實和理由中應寫清合同簽訂的經過、具體內容、糾紛產生的原因、訴訟請
求及有關法律、政策依據。
②原告應向法院列舉所有可供證明的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書證、物證的來
源及由誰保管,並向法院提供複印件,以便法院調查。
③本訴狀適用於被告為法人或其它組織。
原告:_______,女,____歲,____族,農民,家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_______,男,____歲,____族,農民,家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
1、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對甲遺留房屋無繼承權;
2、請求法院依法判處被告返還房屋一間,並停止入住;
3、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系堂嫂與堂弟關係。原告為甲長子媳婦,育有一子__________,甲長子於______年車禍身亡,之後原告承擔着贍養甲乙夫妻的重任,甲乙年邁,無生活來源。被告為甲乙親生次子,自幼被送養甲兄________收養。________為甲乙之女。______年____月,甲離世,留下與乙共有房屋五間(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無遺囑。甲死後,乙、原告、被告、__________、________就房產歸屬發生爭議,隨後,在________的慫恿下,被告入住了五間房中的一間。被告作為________的養子,未對甲履行贍養義務,原告認為被告無房屋繼承權,現原告要求被告搬出房屋,停止侵佔。
綜上所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特訴至貴院,請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起訴狀副本1份
原告:xx性別x,年月日,出生,族,身份證號碼,住所:電話:
被告: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法定代表人:xx性別x,職務:xxx;電話:xxx
原告因與被告關於勞動爭議一案不服xx勞仲案(xx)第xxx號裁決書的裁決,向貴院提起民事訴訟。
一、請求事項:
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1、由原告墊付的x年x月份、x月份和x份銷售費用,合計人民幣xxx元;
2、拖欠的xx年xx月份和xx月份的工資,合計人民幣xxx元;
3、拖欠的年x月份和x月份的平時加班工資,合計人民幣xxx元;
4、被拖欠工資總額的25%的經濟補償金,合計人民幣xxx元;
5、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合計人民幣xxx元;
6、未按時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額外經濟補償金人民幣xxx元;
7、未提前30天書面通知解除勞動關係的代通知金人民幣xxx元;
8、xx年xx月至xxx年xx月因被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所受工資損失合計人民幣xxx元,並支付應得工資收入的xx的賠償金人民幣xx元;並支付xx年x月x日至本案審結的工資損失。
9、由被告承擔本案的仲裁費用和訴訟費用。
二、事實與理由:
1、原仲裁裁決認定原告侵犯被告的商業祕密是錯誤的
原仲裁裁決稱:“但申訴人作為被訴人業務人員,在被訴人處工作期間,與他人共同出資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經營與被訴人公司同類的營業,侵犯了被訴人的商業祕密”,這一認定是錯誤的。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關於商業祕密的規定,企業的經營信息或者技術信息若想構成商業祕密,必須滿足四個條件,即不為公眾所知息、能為權利人帶來物質利益和具有實用性,並要求權利人採取了保密措施。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和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法》第六十一條關於競業禁止的規定,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只有公司的董事和經理負有競業禁止的義務,對於一般的員工,只有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競業禁止義務,並由用人單位單獨向勞動者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時,勞動者才承擔競業禁止的義務。因此,原告不負有競業禁止義務。
另外,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被告公司存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商業祕密,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原告侵犯了被告公司並不存在的“商業祕密” 。因此,原仲裁裁決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的情況下,僅僅因為原告註冊成立了與原告經營範圍類似的公司,就認定原告侵犯被告的商業祕密是錯誤的。
2、仲裁裁決認定原告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是錯誤的
原仲裁裁決稱:“且申訴人利用被訴人為其提供電腦、辦公電子郵箱等工作條件,服務上述公司,並試圖以上述公司名義與被訴人的客户洽談業務,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這一認定是嚴重的認定事實錯誤。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和《憲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被告以侵犯原告通信自由和個人隱私的手段收集的用以證明原告試圖以其它公司名義與被告的客户洽談業務的證據是不具有合法性的。另外,沒有證據證明被告制訂的所謂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經過了民主程序並進行了公示,根據《勞動法》第四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的規定是不能用來作為證據的,原仲裁裁決在沒有任何事實證據證明被告又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紀律,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原告違反了“勞動紀律”的情況下,僅僅依據來源非法的證據就認定原告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是嚴重錯誤的。
另外,被告不但拖欠原告工資長達幾個月之久,並且拒不返還原告墊付的業務墊支費用。原告作為一名普通的業務人員,不僅要供養年邁患病的父親,還要支付高達xx元的住房月供。我們完全可以想象原告當時生活的窘境。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原告真的有被告指控的所謂“xx”行為,也完全是由於被告的違法行為造成,是一種求生存的不得已行為,如何談得上“嚴重”情節。基於此,原告的行為也不會構成《勞動法》25條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基於以上事實,根據《勞動法》、《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民事訴訟法》以及其它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原告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作出公正裁決,維護弱勢的勞動者的基本權益。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原告:xxx
20xx年x月x日
原告:甕xx,男,漢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信陽市xx縣xx鎮xx村。
被告一:xx縣公安局,法定代表人:xxx局長
被告二:xx鎮政府,法定代表人:xxx
被告三:餘xx,女,漢族,住xx鎮xx街村xx隊
被告四:任xx,男,漢族,同上
被告五:任xx,男,漢族,同上
訴訟請求:
1、請求確認被告一、二拒絕履行保護原告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的行為違法;
2、請求確認被告一、二違法要求原告履行義務;
3、請求撤銷原告受脅迫簽訂的調解協議書;
4、請求被告三返還原告16.5萬元的補償款及利息;
5、請求被告共同承擔房屋遭受的損失;
6、請求被告承擔律師費用10000元;
7、判令被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
8、判令被告承擔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20xx年xx月20日上午11時許,原告到xx縣xx鎮街道居委會xx組xx家中行醫,像往常一樣按規範對xx輸液治療,輸液期間任xx因病情轉變出現神志不清,呼吸急促等異常,在緊急送往xx鎮衞生院搶救後確定因突發腦溢血死亡。
任xx因自身原因突發腦溢血死亡,與原告及xx鎮衞生院的診治無任何因果關係。其家人也認可這一事實欲安葬死者,而死者的弟弟任xx在得知這一情況後,於20xx年xx月xx日以任xx為首的敲詐勒索團伙,糾集幾十人,由死者家中移屍至原告家中,用黑白兩具棺材擺放,現場非常恐怖,肆意在原告家中亂擺花圈、燒紙燒香、放炮奏哀樂等尋釁滋事活動長達15天之久,原告家人心驚膽戰,病號唯恐避之不及,鄰居生活亦受到嚴重干擾,致原告有家不能住,有業不能做。過着寄人籬下、顛沛流離的生活。同時也造成房屋牆體和地坪的嚴重破壞、牆壁污濁不堪,目前該房屋既不能居住又不能賣,價值一百多萬的新房如同廢房,對上述違法犯罪行為,原告到公安機關報警,公安局鎮政府有關人員到現場後不僅不對醫鬧人員予以立案追究處理,反而於20xx年xx月xx日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以涉嫌非法行醫罪對原告立案偵查,拘留後報批准逮捕羈押在息縣看守所。公安局、鎮政府負有保障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的行政職能。在接到公民控告後不僅對控告的情況置之不理,不對違法犯罪者採取任何措施,表現為明顯的行政不作為,更嚴重的是違法公開支持非法醫鬧,讓對方在得到公安局、鎮政府慫恿後行為更加肆無忌憚,又無理要求原告予以賠償,令原告人身、財產、精神遭受到嚴重傷害,造成巨大損失。為澄清事實真相,洗清不白之冤。原告多次上訪並聘請律師幫助,20xx年xx月xx日,在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督促下,xx縣公安局才以xx公(治)撤案字[20xx]xxxx號撤銷案件判決書決定撤銷此案,終於為原告洗清冤屈,證明任xx的死亡與原告的診治無任何因果關係。xx縣檢察院在收到撤案決定書後正在為檢察院的錯誤批准逮捕進行國家賠償。
20xx年11月28日起,xx縣公安局治安中隊長李xx、xx鎮綜治辦主任楊xx、xx派出所所長王xx多次到看守所以威脅、恐嚇的方法告知原告走法律程序需要10多個月,並説罪行很重需判10餘年,讓原告儘快與死者家屬調解,原告堅決不同意,後來他們又找到在上海的甕xx(原告的三弟)商談,甕xx不明真相又被公安局和鎮政府人員恐嚇施壓,20xx年12月6日在公安局、鎮政府及包信鎮司法所所長楊xx的主持下,在xx縣羣工部被迫與對方達成調解協議,被迫將16.5萬元補償款打入楊xx的賬户,使原告的財產受到了較大的侵害。這筆補償款完全是因為被告一、二的脅迫及被告三、四、五的勒索,原告方不得已而交付的,根據《合同法》第54條,因受脅迫而簽訂的合同屬可撤銷合同,撤銷後原告有權請求被告返還補償款並承擔相應利息。
原告行醫多年,醫術醫德深受鄉鄰的讚譽。因被冤屈涉嫌“非法行醫罪”而錯誤刑事拘留逮捕,使原告聲譽一敗塗地、經濟一落千丈,為此原告父母幾次昏厥過去,妻子精神頻臨崩潰……原告人身自由權、人格尊嚴權、名譽權、榮譽權均受到嚴重侵害,原告有權依法獲得精神損害賠償。
綜上所述,被告一、被告二的行政不作為,脅迫原告籤協議的違法行為;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的不當得利及侵權行為均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據《民法通則》、《行政訴訟法》等相關法規,特訴至貴院,懇請法院依法查明事實,公正判決。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狀人:甕xx
代理人:河南**律師事務所 羅**律師
民事起訴狀(用於託管租賃糾紛)
原告:×××,女,漢族,19××年××月××日出生,現居重慶市××區××鎮×××××,身份證號:500××××××××,電話:18××××××。
被告:成都青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區正興×××,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1××××××。
法定代表人:×××,職務:經理。電話021-××××××。
訴訟請求:
1.解除原、被告簽訂的《房屋託管租賃合同》;;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20xx年×月、×月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共計人民幣××元及資金佔用損失(以××元為基數,從起訴之日起按年利率6%計算資金佔用損失至付清之日止);
3.判令被告騰退位於重慶市江北區×××××××房屋,並將房屋返還給原告;
4.判令被告支付20xx年×月至退房期間的租金;
5.判令本案的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20xx年×月××日,原告與被告成都青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青客”)簽訂了《房屋委託租賃合同》(合同編號:××成都(總部)TG××××),將原告所有的位於重慶市江北區××××××房屋出租給青客××全權管理並進行轉租出租,根據合同第六條第2項條款約定,成都青客負有按時向原告支付房屋租金的義務,並按照《租金支付明細表》進行房屋租金支付。但被告未按合約約定履行支付租金的義務。
綜上所述,被告成都青客未按照《房屋委託租賃合同》按期向原告完全支付固定租金,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依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訴至貴院,望判如所請。
此致
重慶市××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xx年×月×日
看似簡簡單單的民事起訴狀,其作用卻不可小覷。一場訴訟往往是從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那一刻開始,起訴時原告方給作為裁判者的法官帶來第一印象的就是向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訴狀。嚴格來講,一張民事起訴狀,其格式是否規範、案由是否準確、訴訟請求是否合理、事實與理由是否表述到位,這些問題既關係到一場訴訟程序的開啟,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影響到一場訴訟的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