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捐贈合同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贈與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贈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雙方當事人為明確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捐贈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捐贈目的
甲方向乙方捐贈,目的在於_________。
第二條 捐贈金額
甲方向乙方捐贈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物資_________,摺合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專項用於_________地區_________。
第三條 交付
甲方於_________日內將捐贈資金匯入_________地區_________專項資金賬户(户名: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於_________日內將捐贈物資送達乙方指定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接受捐贈後,應當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據,將受贈財產登記造冊,妥善保管。
第五條 捐贈財物用途
乙方應當按照協議約定的用途使用捐贈財產,不得擅自改變捐贈財產的用途。如果確需改變用途的,應當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條 甲方有權向乙方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甲方的查詢,乙方應當如實答覆。
乙方應當公開接受捐贈的情況和受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七條 甲方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甲方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乙方可以要求交付。
第八條 因甲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甲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九條 因乙方的違法行為致使甲方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甲方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甲方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乙方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第十條 甲方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第十一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三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_________市財政局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其他事項: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捐贈單位):_____________
乙方(接受捐贈單位):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捐贈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物資_________,摺合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專項用於______地區_______。具體捐贈意向如下:
指定捐贈單位
捐贈資金
捐贈物資折現
合計
非指定捐贈
合計
甲方於_________日內將捐贈資金匯入____________地區_________專項資金賬户(户名:_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於_________日內將捐贈物資送達乙方指定地點,乙方收到款物後即向甲方開具由_________財政廳統一監製的捐贈收據。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_________市財政局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捐贈單位):_____________
乙方(接受捐贈單位):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捐贈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物資_________,摺合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專項用於______地區_______。具體捐贈意向如下:
指定捐贈單位
捐贈資金
捐贈物資折現
合計
非指定捐贈
合計
甲方於_________日內將捐贈資金匯入____________地區_________專項資金賬户(户名:_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於_________日內將捐贈物資送達乙方指定地點,乙方收到款物後即向甲方開具由_________財政廳統一監製的捐贈收據。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_________市財政局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贈與人: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
為鼓勵廣大學生刻苦學習成為優秀人才,經贈與人與受贈人友好協商,由贈與人在受贈人處設立_________獎學金,雙方當事人為明確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捐贈目的
贈與人在受贈人處設立_________獎學金,目的在於鼓勵學生全面發展,成為國家棟梁之材,造福於人民。
第二條 捐贈金額
贈與人設立_________獎學金的基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三條 捐贈金額的交付
贈與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通過銀行匯款至受贈人人民銀行賬户。受贈人應當及時進行查驗。
第四條 獎學金管理與發放
(1)在_________獎學金設立的同時,由贈與人與受贈人共同組成_________獎學金管理委員會對該基金進行管理和發放。
(2)__________獎學金的基金由受贈人負責在_________銀行開設專門賬户。每次定期儲蓄一年,利息用於發放獎學金。發放後剩餘的利息仍存人獎學金專門賬户,基金總額達到設立時的200%,可以將發放獎學金數額提高一倍。發放後剩餘的利息亦再存入該獎學金專門賬户,基金總額達到設立時的_________%後,全部利息均用於發放獎學金,獎學金數額相應提高。
(3)_________獎學金每年發放一次,時間為每年_________月份;每次獎勵_________名優秀學生,每人獎學金為_________元。
(4)_________獎學金髮放標準——凡獲得_________獎學金者必須符合下列標準:
1._________大學在校的專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2.學習成績優秀,其中專科生與本科生學習成績須列全院(系)前五名,研究生須有質量較高的論文發表;
3.品質良好,本學年內未受到任何校紀處分。
(5)_________獎學金評定辦法
凡符合第(4)款所列標準者即有獲獎資格。人圍後,由_________獎學金管理委員會根據人圍者提供的有關材料進行評議,然後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評選出獲獎者,當場揭曉,並張榜公佈。
第五條 獎學金存續時間
_________獎學金為永久性獎學金,受贈人不得擅自挪用。
第六條 捐贈的撤銷
(1)受贈人在評選過程中弄虛作假,使不應獲獎者獲獎,與設立目的不符的;
(2)受贈人擅自將_________獎學金挪作他用的。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本合同在自受贈人表示接受本贈與時起成立並生效。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簽訂之後須經公證簽訂之後,始得成立與生效。
(3)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4)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贈與人(蓋章):_________ 受贈人(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賬户:_________ 賬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甲方(捐贈人):
乙方(受贈人):
為增進公共衞生事業的發展,共同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貢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基金會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下述第 項之財產(以下簡稱“捐贈財產”)無償捐贈乙方,乙方同意接受下述捐贈財產。
1.現金:(人民幣/其它 )(大寫)。
2.動產:(名稱、數量、質量、價值)。
3.不動產:(該不動產所處的詳細位置、狀況及所有權證明) 。
第二條 甲方保證捐贈財產系其所有之合法財產,且有權捐贈乙方,並保證所捐贈財產無權利和質量瑕疵。
第三條捐贈財產用途(是/否具體指定): 。
第四條甲方應按下述時間、地點及方式向乙方交付捐贈財產:
1.交付時間: 。
2.交付地點: 。
3.交付方式: 。
第五條 捐贈財產的所有權因捐贈交付而轉移乙方,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甲乙雙方按 共同辦理相關手續。
第六條 乙方收到甲方捐贈財產後,應出具合法、有效的財務接收憑證,並登記造冊,妥善管理和使用。
第七條 甲方有權向乙方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甲方的查詢,乙方應在十個工作日內如實按照約定方式給予答覆。
第八條 本協議成立後,捐贈財產交付前,因故致使捐贈財產毀損、滅失的,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第九條因捐贈財產權利瑕疵而致第三方向乙方追索,或因捐贈財產質量瑕疵使乙方或受益人人身或財產遭受損失的,甲方應賠償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間接損失。
第十條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捐贈財產,確需改變用途的,應商甲方書面同意。對不易儲存、運輸和超過實際需要的非貨幣性捐贈財產,乙方有權直接依法變現,所得價款用於捐贈目的。
第十一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之日起生效。本捐贈為公益行為,協議成立後,不能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十三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有權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蓋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授權簽約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簽約代表: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以捐贈資金的方式,真誠與攜手,共同為中國西部的貧困地區做一件利國利民的公益事業。
根據教育扶貧項目贊助方案,甲方願意捐贈人民幣元(大寫)。該資金捐贈的項目可由甲方命名。
作為教育扶貧項目的承辦單位,認真承諾: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發揚“愛國奉獻、追求卓越”的精神,以的工作作風,珍惜甲方的每一分愛心捐贈,使之在貧困地區發揮最大的效力。
甲方隨時可以指導和監督乙方的教育扶貧工作,隨時可以審計捐贈款的使用情況。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證件類型及號碼:證件類型及號碼:
住所:住所: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郵編: 電話:
傳真:
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社會主義公益事業發展,支持農村飲水工程,甲方自願向乙方捐贈,並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合作內容、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等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雙方本着平等的原則進行合作,甲方在此自願向乙方捐贈四十萬元,用於解決 村村民吃水困難,決定捐助資金定向資助吃水工程。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簽約之日起 日內,負責將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移交於乙方。
2、甲方捐贈如需分期分批完成的,甲方應在其所承諾的每次捐贈移交期限屆滿前五日內將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移交於乙方。
3、甲方有權參與乙方開展的與所捐贈項目有關的社會公益活動,並可以對每期社會公益活動進行實地考察與評估。
4、甲方有權向乙方查詢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的使用、管理情況,並可就相關工作的改進完善提出意見和建議。
5、甲方有權就所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相關企業所得税(或個人所得税)税額扣除事宜,要求乙方給予有關協助。
6、甲方因乙方未按照協議約定用途使用捐贈款物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的執行。
7、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條項下的捐贈義務為不可撤消之義務,甲方應在其承諾的數額及期限內向乙方移交相關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甲方如無法依約移交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無法履行其移交義務的除外)又不向乙方及時通報無法移交的客觀原因的,甲方應承擔該捐贈義務20%的違約責任。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捐贈後的五日內向甲方頒發捐贈證書,並出具“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向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准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税和個人所得税前全額扣除”的文件和財政部監製的公益捐贈收據。乙方並應協助甲方辦理相關税額抵扣所需事宜。
2、乙方有權在本協議規定的公益事業活動範圍內合理使用捐贈的資金。
3、乙方對於甲方就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所提查詢,應當給予積極配合,並應及時給予客觀全面的説明。
4、乙方於每期公益活動活動結束後的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交該公益捐贈項目的專項報告。
5、甲方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的接收處理如需有權機關批准方可辦理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有權機關辦理相關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的批准事宜,乙方所承擔的協助辦理義務以不違反國家強制性法律的禁止性規定為限。
6、甲方捐助資金直接劃入偃師市水利局打井工程隊,用於打深井工程。乙方不得挪用資金。乙方要全力為打井工程提供條件,早日建成農村飲水工程,造福人民羣眾。
四、雙方可就本捐贈協議履行的其他相關問題,達成其他補充協議,雙方一致同意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如本協議在履行中遭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如戰爭、水災、火災、地震等)導致遲延履行本協議或無法履行本協議時,遭遇不可抗力一方不負法律責任,但應在客觀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儘快將有關不可抗力因素通知對方,並應依據客觀條件及時出具相應證明資料。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有權簽約人簽字蓋章後即刻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甲方(贈與方): 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職 務:聯 系 人:電 話: 乙方(受贈方): 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職 務:聯 系 人:電 話:雙方當事人為明確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捐贈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捐贈目的
甲方向乙方捐贈,目的在於 。
第二條 捐贈金額
甲方向乙方捐贈物資________(大寫)元,共計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
第三條 交付
甲方於____日內將捐贈物資送達乙方指定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接受捐贈後,應當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據,將受贈財產登記造冊,妥善保管。
第五條 捐贈財物用途
乙方應當按照協議約定的用途使用捐贈財產,不得擅自改變捐贈財產的用途。如果確需改變用途的,應當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條 甲方有權向乙方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甲方的查詢,乙方應當如實答覆。
乙方應當公開接受捐贈的情況和受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七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