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違法記分新規將於4月1日上線,此次單獨制定新的部門規章《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對記分管理制度進行了系統調整和完善。道路交通違法記分新規將於4月1日上線。
道路交通違法記分新規將於4月1日上線1
去年末,公安部發布了新制修訂的《機動車登記規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等部分規章,對比目前在實施的規定,有不少重大調整。
一、道路交通違法記分調整。
扣分減少的共有9項:
1、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由舊版扣罰12分降低到9分;
2、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由舊版扣罰12分降低到9分;
3、駕駛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由舊版扣罰12分降低到3分;
4、未取得小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由舊版扣罰12分降低到9分;
5、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由舊版扣罰12分降低到9分;
6、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避讓校車的,由舊版扣罰9分降低到3分;
7、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禁止標線指示的,由舊版扣罰3分降低到1分;
8、造成致人輕微傷或者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舊版扣罰12分降低到9分;
9、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遊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由舊版扣罰3分降低到1分。
扣分增加的共有3項:
1、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由舊版扣罰2分提高到3分;
2、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由舊版扣罰2分提高到3分;
3、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的,由舊版扣罰6分提高到9分。
增加記分條例1項: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觸發和記分謀取經濟利益的扣除12分。
刪除記分條例6項:
1、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未隨身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
2、低能見度天氣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3、以欺瞞、欺騙的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4、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5、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6、駕駛機動車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二、正式取消AB駕照“扣12分降級”。
嚴格對待多次記滿12分駕駛人學習和考試,對一個記分週期內多次記滿12分的,延長學習時間,增加學習內容,增加考試科目,對多次違法駕駛人加強教育管理。
此外,對於交通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給予警告處罰的,免予記分。
三、新增C6駕照。
在本次修改草案中,為了更好地滿足羣眾駕駛房車出遊需求,公安部明確“增加駕駛輕型牽引掛車所需要的C6駕照”。
根據規定,申請人必須有C1或者C2駕照一年及以上的,且在最近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滿12分,才可以申請增駕C6駕照,申領年齡在20-60週歲之間。
四、駕照消分處罰加重。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二章第八條第七點規定: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一次記12分。
五、部分增駕不再考科目一和科目四。
對持有C2駕駛證增駕C1,或者持有駕駛證增駕其他類型摩托車的(F→D&E,E→D),只需考科目二和科目三,不用再考科一和科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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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分規則即將重大調整,全體車主注意,4月1日起,全面實施!
部分輕微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將不再扣分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長李江平介紹,此次單獨制定新的部門規章《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對記分管理制度進行了系統調整和完善。
一是推行學法減分措施。對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且經考試合格,或者參加公安交管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符合扣減記分條件的,可以從已累積記分中扣減記分,一個記分週期內最高可扣減6分。
二是優化調整記分分值。在保持對酒後駕駛、交通肇事致人傷亡後逃逸、使用偽造變造牌證等嚴重妨礙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記12分的前提下,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影響的程度,降低了部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分值,刪除了駕車未放置檢驗標誌、保險標誌等輕微交通違法行為記分。
三是調整滿分學習考試製度。嚴格多次記滿12分駕駛人學習和考試,對一個記分週期內多次記滿12分的,延長學習時間,增加學習內容,增加考試科目,對多次違法駕駛人加強教育管理。此外,對於交通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給予警告處罰的,免予記分。
小編對比了2016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39號》(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發佈的附件4文件]發現,根據交通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從12分、6分、3分、2分、1分將調整為12分、9分、6分、3分、1分五檔。
一次記分分值將調整為12分、9分、6分、3分、1分,部分交通違法處罰將不再扣分並新增部分扣分條款,新管理辦法中和廣大私家車主相關的有調整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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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規則將迎來重大調整。
公安部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公安部第163號令)日前發佈,並將於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2版《辦法》在保持對酒後駕駛、交通肇事致人傷亡後逃逸、使用偽造變造牌證等嚴重妨礙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高壓態勢的前提下,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影響的程度,對交通違法記分做了調整。
對比目前在實施的規定,主要有以下調整:
1、正式取消AB駕照“扣12分降級”
嚴格對待多次記滿12分駕駛人學習和考試,對一個記分週期內多次記滿12分的,將延長學習時間,增加學習內容,增加考試科目,對多次違法駕駛人加強教育管理。
對於交通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給予警告處罰的,免予記分。
2、新增C6駕照
在本次修改草案中,公安部為了更好地滿足羣眾駕駛房車出遊需求明確“增加駕駛輕型牽引掛車所需要的C6駕照”。
C6駕照申領注意事項
申領年齡在20-60週歲之間
年齡超過60週歲的車主,就無法再申領C6駕照了。
初次申請,只能通過增駕完成
根據規定,申請人必須有C1或者C2駕照一年及以上的,且在最近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滿12分,才可以申請增駕C6駕照。
3、駕照消分處罰加重
經常替別人進行駕照消分的車主注意,這一“操作”曾經面臨暫扣駕照、被罰款的情況,但按照新法規,替人消分可能將會被一次性記12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規定: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一次記12分。
千辛萬苦考下的駕照,可不要因為大意就一朝回到解放前!
4、駕照記分規則調整
疲勞駕駛/遮擋車牌等下調至9分
在新的法規裏,對故意遮擋號牌、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情形,一次性扣9分,而以往是直接扣12分!
開車打電話、借道超車等提高至3分
當然也有比以往更嚴格的記分提高。比如開車打電話、借道超車等,原來是記2分,現在提高至3分。
在保持對酒後駕駛、交通肇事致人傷亡後逃逸、使用偽造變造牌證等嚴重妨礙交通安全的交通違法行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分值,刪除了駕車未放置檢驗標誌、保險標誌等交通違法行為記分。
5、些駕考,不再考科目一和科目四
本次調整中,還優化了駕駛證考試內容和項目。
持有C2駕駛證增駕C1,或持有駕駛證增駕其他類型摩托車的(FD&E,ED),只需考科目二和科目三,不用再考科一和科四,只需考科目二和科目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