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怎麼寫才有效,人都是會生老病死的,有一些人在過世之前就已經寫好了遺囑,遺囑對於子女來説是很重要的,小編和大家一起來看看遺囑怎麼寫才有效的相關資料,一起來看看吧。
遺囑怎麼寫才有效1
遺 囑
立遺囑人:姓名_______,性別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___,現住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立遺囑人:姓名_______,性別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___,現住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立遺囑人系夫妻關係,共有____女兒,大女兒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現住____,身份證號:____。
二女兒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現住____,身份證號:____。
鑑於立遺囑人年事已高。
鑑於立遺囑此時身體健康,頭腦清醒,能自由表達意志。
鑑於立遺囑希望通過遺囑的方式來處分自己將來的全部(部分)遺產。為避免後人因遺產繼承問題發生爭議,特立以下遺囑:
一、關於本遺囑
1、本遺囑是立遺囑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等相關法律訂立的;
2、訂立本遺囑時,立遺囑人身體狀況良好、精神狀況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本人在此明確,訂立本遺囑期間本人神智清醒且就訂立該遺囑未受到任何脅迫、欺詐,上述遺囑為本人自願作出,是本人內心真實意思的表示。本人其他親屬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對繼承人繼承本人所有的上述房屋進行干涉。
3、本遺囑中的所有內容均為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未受到脅迫、欺騙;
4、本遺囑所處分的財產為立遺囑人的兩處房產,是立遺囑人合法取得的、有處分權的個人財產。
5、在本遺囑訂立前,立遺囑人沒有應本遺囑涉及的財產與他人簽訂遺贈撫養協議。
二、本遺囑所涉遺產
1、立遺囑人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取得了位於 房屋產權,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
2、立遺囑人自願將上述房屋贈與____,房屋過户也只能過户到____個人名下,____擁有此房屋的永久居住權, 後不能將此房屋賣掉。遇國家統一拆遷,如有還房條件,必須要還房。如果沒有還房條件,賠償金必須用於購房,且必須是____個人名下。
3、 須對____盡到贍養義務,否則取消____對本房屋的繼承權,
三、其他:
1、本遺囑一式 六 份,由____各執一份。
2、上述房屋按本遺囑所列明的方式進行處理,其他任何人不得有爭議。
立遺囑人:____
立遺囑人:____
受益人簽字認可本遺囑及內容 :____
見證人:____
時間: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不管是繼承房產還是繼承其他財產,遺囑的寫法都是這樣的,立遺囑是一種單方面的法律行為,遺囑中不見得必須要有繼承人的簽字。但是,遺囑生效的法定條件必須是立遺囑人對該套房產就有完全的'處置權,比如房產是父母親兩個人的,父親沒有經過母親的同意了一份遺囑,就有可能會導致遺囑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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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遺囑的三種分類
(一)自書遺囑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最高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40條規定,公民在遺書中涉及死後個人財產處分的內容,確為死者真實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簽名並註明了年、月、日,又無相反證據的,可按自書遺囑對待。
(二)代書遺囑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三)錄音遺囑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四)口頭遺囑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五)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二、遺囑怎麼寫才有效
(一)代書遺囑,需有兩名見證人
代書遺囑要生效,須具備特定的法律要件。
1、代書遺囑至少要有三個人在場,其中一人為遺囑人,另兩位為見證人;
2、代書遺囑時間要寫清楚,時間要素要包含年、月、日;
3、代書遺囑上至少要有三個人的簽名(遺囑人、代書人、其他見證人)。
特別提醒,見證人不能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根據繼承法司法解釋,除了近親屬外,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夥人,也應當視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不能作為遺囑的見證人。
(二)公證遺囑,形式最保險
所謂公證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訂立並經公證機關公證的遺囑。公證遺囑可直接產生法律效力,其他形式的遺囑一般不能直接生效,需要繼承人另外舉證。具體遺囑公證的程序如下:
1、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提交户口薄或居民身份證、遺囑、遺囑涉及的財產清單及財產的所有權證明、遺囑公證申請書等材料;
2、符合該公證處管轄的,公證處受理後進行審查;
3、公證處認為遺囑符合公證條件的,出具公證書。
(三)口頭遺囑,要防失效
幾點關於口頭遺囑的建議:
1、口頭遺囑只適用於存在危急情況時,一旦危急情況解除,口頭遺囑自然失效,所以在使用時要謹慎,在日常生活中更是不能使用這種遺囑形式;
2、如需訂立口頭遺囑時,一定要找到符合條件的見證人;
3、危急情況解除後,儘快訂立其他形式的遺囑,代替口頭遺囑。
以上就是遺囑的三種分類,遺囑怎麼寫才有效的具體情況,希望能幫您解決您的問題。對司法實踐中引發的糾紛,如果需要走訴訟程序,建議最好事先諮詢相關的專家律師,以少走彎路,更好地解決自己所面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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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書遺囑
從字面意思上來理解,自書遺囑就是由本人書寫的遺囑,這種遺囑想要合法有效就必須滿足三個條件,第一必須有全文由本人自己手寫,第二必須要有立囑人的簽字和手印,第三要包含立遺囑的年月日信息,這種自書遺囑不需要有見證人在場,而且也不需要任何的公證費用,所以這種自書遺囑成為現在使用頻率最高的一遺囑形式。
2、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想要合法有效,首要條件就必須立遺囑的當事人親自到公證機關來申請辦理,並且由公證機關審核處理蓋章之後,才能證明立遺囑人的遺囑是真實有效的,而且這種公證的遺囑不能委託其他人辦理,必須要立囑人親自到公證機關辦理,如果自己不能親自到場,可以要求公證人員上門來辦理公證遺囑事宜,這種遺囑形式是目前可信度最高,而且糾紛最少的形式,但是,也會產生一定的公證費用,所以普通家庭會選擇公證遺囑的人是比較少的,
3、錄音遺囑
錄音遺囑是不需要任何的時間和場地要求,畢竟錄音遺囑是立囑人本人以錄音的形式來交代自己去世後的相關財產分割情況,但是按照法律規定,如果錄音遺囑想要擁有合法有效的法律效應,那麼就必須在立囑人在進行錄音遺囑時,有兩個及以上的見證人在場才成立。
4、代書遺囑
代書遺囑出現的情況主要是因為立囑人本人已經沒有行動能力來自己手寫遺囑,那麼這時候就可以採用代書遺囑的形式,而代書遺囑按照法律規定想要變成真實有效的遺囑就必須,代書人就必須按照立囑人的意願來代替起草遺囑的具體內容,但是在代書的過程中也必須有兩個及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才能有效合法。
5、口頭遺囑
當立囑人性命垂危或者是出現緊急情況,沒有辦法有充足的時間來進行手寫遺囑或者錄音時,那麼就可以立下口頭遺囑。按照繼承法的相關規定,當立囑人處於危急情況下的時候,可以用口頭遺囑的形式來交接遺產處理方法,但是也必須有兩個及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而當立主人脱離險情之後,身體狀況可以進行自書遺囑或者錄音遺囑時,口頭遺囑會自動生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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