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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醫療保險可以抵扣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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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醫療保險可以抵扣個税,生活中存在着各種各樣的税,每個人也會生病,關於個税和大病醫療保險很多人知識知道但是並不瞭解它倆的關係,以下關於大病醫療保險可以抵扣個税。

大病醫療保險可以抵扣個税1

答: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規定:“第六條 應納税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税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範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個人繳納的大病醫療保險不屬於個人所得税法裏列舉的基本醫療保險,不得在個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大病醫療保險可以抵扣個税

二、 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規定:

“第十一條 在一個納税年度內,納税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範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税人在辦理年度彙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第十二條 納税人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納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按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分別計算扣除額。

第十三條 納税人應當留存醫藥服務收費及醫保報銷相關票據原件(或者複印件)等資料備查。醫療保障部門應當向患者提供在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本人年度醫藥費用信息查詢服務。”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發佈<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規定:“第三條 納税人享受符合規定的專項附加扣除的計算時間分別為:

(三)大病醫療。為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醫藥費用實際支出的當年。

第十七條納税人享受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填報患者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及號碼、與納税人關係、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總金額、醫保目錄範圍內個人負擔的自付金額等信息。

納税人需要留存備查資料包括:大病患者醫藥服務收費及醫保報銷相關票據原件或複印件,或者醫療保障部門出具的納税年度醫藥費用清單等資料。”

大病醫療保險可以抵扣個税2

個税專項附加扣除都有哪些?

個人所得税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

納税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小學和初中的義務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經父母約定,也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税年度內不得變更.納税人接受學歷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教育期間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額扣除.納税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額扣除.

大病醫療保險可以抵扣個税 第2張

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非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納税人不得扣除.

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承租的住房位於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年14400元(每月1200元);承租的住房位於其他城市的,市轄區户籍人口超過100萬的,扣除標準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承租的住房位於其他城市的,市轄區户籍人口不超過100萬(含)的,扣除標準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納税人贍養60歲(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贍養人的贍養支出可以扣除.其中納税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税人為非獨生子女的,

應當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分攤方式包括平均分攤、被贍養人指定分攤或者贍養人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在一個納税年度內不得變更.

大病醫療保險可以抵扣個税3

一、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規定

1、享受的條件

在一個納税年度內,納税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範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税人在辦理年度彙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2、扣除的時間

大病醫療支出,只能在年度彙算申報時進行扣除,即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彙算時扣除。與其他專項附加扣除不同的是,其他專項附加扣除既可以在預繳時扣除也可以在彙算時扣除,這也就是為什麼有這項支出的納税人大多數在彙算清繳時可以收到退税的原因。

3、扣除的方式

具體扣除時,納税人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既可以由納税人本人扣除,也可以由配偶扣除。對未成年子女發生的大病醫療支出,可以由父母雙方選擇在其中一方扣除。

4、留存的資料

納税人應當留存醫藥服務收費及醫保報銷相關票據原件(或者複印件)等資料備查,同時,可以通過醫療保障部門的醫療保障管理信息系統查詢本人上一年度醫藥費用情況。納税人在年度彙算清繳時填報相關信息申請退税。

大病醫療保險可以抵扣個税 第3張

二、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實務熱點問答

1、如何理解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的“起付線”1.5萬元和扣除限額8萬元的關係?

答:我們舉個例子説明:

(1)王某2019年度發生大病醫療費1.2萬元,未超過“起付線”1.5萬元,不得税前扣除;

(2)劉某2019年度發生大病醫療費6萬元,超過“起付線”1.5萬元,未超過扣除限額8萬元,超過部分4.5萬元可税前扣除;

(3)張某2019年度發生大病醫療費10萬元,超過“起付線”1.5萬元,超過扣除限額8萬元,只能按限額8萬元税前扣除。

2、 納税人父母的大病醫療支出,是否可以在納税人税前扣除?

答:目前未將納税人的父母納入大病醫療扣除範圍。

3、在私立醫院就診是否可以享受大病醫療扣除?

答:對於納入醫療保障結算系統的私立醫院,只要納税人看病的支出在醫保系統可以體現和歸集,則納税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支出,可以按照規定享受大病醫療扣除。

4、大病醫療支出中,納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這種跨年度的醫療費用,如何計算扣除額?是分兩個年度分別扣除嗎?

答:納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時才進行醫療費用的結算。納税人申報享受大病醫療扣除,以醫療費用結算單上的結算時間為準,因此該醫療支出屬於是第二年的醫療費用,如果達到大病醫療扣除的“起付線”,可以在2020年彙算清繳時享受扣除。

5、夫妻同時有大病醫療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額是16萬嗎?

答:夫妻兩人同時有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可以選擇都在一方扣除,扣除限額分別計算,每人最高扣除限額為8萬元,合計最高扣除限額為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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