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税彙算清繳不交會怎麼樣?税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從事會計方面的工作的小夥伴,應該比所有人都清楚,享受權利的同時,也不能忘了進行個人所得税彙算清繳。那麼個人所得税彙算清繳不交會怎麼樣呢?
個人所得税彙算清繳不交會怎麼樣1
1、不及時年度彙算,會被税務機關催報催繳,情節嚴重的還會被追責。
2、對需補税但未及時結清税款的,逾期會產生每天萬分之五的滯納金,而且可能被罰款。
《徵管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納税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税申報和報送納税資料的,由税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徵管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納税人不進行納税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的,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3、會在税務機關留存不良記錄,影響個人信用。
根據個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條,有關部門依法將納税人遵守本法的情況納入信用信息系統,並實施聯合記錄或者懲戒。
員工不進行個税彙算清繳對企業有影響嗎
很多老闆會擔心,如果自己的員工沒有進行個税彙算清繳,會不會給自己的企業帶來税務風險?
各位老闆大可放心,員工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需要進行彙算清繳是個人的義務,不是發放工資的企業(即代扣代繳個税企業)的`義務。
因此,員工個人不對取得工資薪金進行個税彙算清繳,代扣代繳個税的公司沒有税務風險。
不做個税彙算清繳有什麼影響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税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徵求意見稿)》需要辦理彙算清繳的納税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
向任職、受僱單位所在地主管税務機關辦理納税申報,井報送《個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納税中報表》。如果沒有做彙算清繳的,税務機關會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補申報,罰款並補交滯納金及税金。
個税不彙算清繳會受罰款嗎
這個問題需要分為兩種情況:一是税務機關的失誤,二是納税人、扣繳義務人的失誤。
首先説税務機關的問題。
因税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税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税款的,税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税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再説納税人、扣繳義務人的問題。
因納税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税款的,税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徵税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徵期可以延長到五年。對偷税、抗税、騙税的,税務機關追徵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税款,不受規定期限的限制。
注意了,不受期限限制,就證明了事態的嚴肅性!
其他相關處罰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規定,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税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税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税款的,是偷税。
對納税人偷税的,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個人所得税彙算清繳不交會怎麼樣2
1、納税人如未依法如實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的,可能面臨税務行政處罰,並記入個人納税信用檔案;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申報不真實的,隱蔽自己收入的;根據發改委財政金融司出台的“關於個人所得税申報信用機制”規定,針對個税申報造假、虛報的對個人信用帶來負面影響。
根據《個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條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税;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税款;需要辦理彙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彙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税務主管部門制定。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税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税款,不辦理彙算清繳。
綜合所得具體包括哪些?
綜合所得扣除項目包括:在一個納税年度內,納税人取得綜合所得,減除扣除項目後,再對照7級税率表進行個税計算。
其中扣除項目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1、基本扣除費用:6萬元/年。
2、專項扣除:
(1)醫療、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險費;
(2)住房公積金。
3、專項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
(2)繼續教育;
(3)大病醫療;
(4)住房貸款利息;
(5)住房租金;
(6)贍養老人。
個人所得税彙算清繳不交會怎麼樣3
哪些情況需要彙算清繳
根據規定,取得綜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税人,應當依法辦理彙算清繳:
(一)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後的餘額超過6萬元;
(二)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餘額超過6萬元;
(三)納税年度內預繳税額低於應納税額;
(四)納税人申請退税。
出現以上四種情形,都需要進行個人所得税彙算清繳。如果是上班發工資的還容易一些,但是獲得收入的途徑不唯一的,那麼一定要記得彙算清繳。
不做個人所得税彙算清繳的後果如下:
1、未按規定申報納税,需要進行處罰;
2、申報不真實的,隱蔽自己收入的;根據發改委財政金融司出台的關於個人所得税申報信用機制規定,針對個税申報造假、虛報的對個人信用帶來負面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税收徵收管理,規範税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税收收入,保護納税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税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税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税收的開徵、停徵以及減税、免税、退税、補税,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税收開徵、停徵以及減税、免税、退税、補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税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税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税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