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一到十級是怎麼區分的,如果在工作中或者交通事故中受傷的話,可採取驗傷,按照人體傷殘的程度,根據傷情鑑定我們才能確定賠償的標準,以下了解輕傷一到十級是怎麼區分的。
輕傷一到十級是怎麼區分的1
Ⅰ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識消失;
c、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卧牀;
d、 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A2Ⅱ級傷殘劃分依據
Ⅱ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b、僅限於牀上或椅上的活動;
c、 不能工作;
d、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A3Ⅲ級傷殘劃分依據
Ⅲ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b、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c、 明顯職業受限;
d、 社會交往困難。
A4Ⅳ級傷殘劃分依據
Ⅳ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b、僅限於居住範圍內的活動;
c、 職業種類受限;
d、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A5Ⅴ級傷殘劃分依據
Ⅴ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導;
b、 僅限於就近的活動;
c、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d、 社會交往貧乏。
A6Ⅵ級傷殘劃分依據
Ⅵ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幫助;
b、 各種活動降低;
c、 不能勝任原工作;
d、 社會交往狹窄。
A7Ⅶ級傷殘劃分依據
Ⅶ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b、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c、 不能從事複雜工作;
d、 社會交往能力降低。
A8Ⅷ級傷殘劃分依據
Ⅷ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 遠距離活動受限;
c、 能從事複雜工作,但效率明顯降低;
d、 社會交往受約束。
A9Ⅸ級傷殘劃分依據
Ⅸ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A10Ⅹ級傷殘劃分依據
Ⅹ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輕度受限。
交通事故傷殘如何劃分
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傷殘評定。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15日內,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門關於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後30日內評定傷殘等級。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從第1級(100%)到第X級(10%),每級相差10%。
輕傷一到十級是怎麼區分的2
一、輕傷等級的劃分標準是什麼?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當事人造成輕微傷的,對輕微傷的等級是不會進行劃分的,只會對重傷和輕傷的等級進行劃分。
《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
術語和定義
1、1重傷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
2、2輕傷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3、3輕微傷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
二、輕傷的定義是什麼?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人體輕傷鑑定標準》第三條,鑑定損傷程度,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後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後引起的併發症和後遺症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三、輕傷一級不賠錢判幾年嗎?
輕傷一級量刑
輕傷一級不賠錢,涉嫌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一)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於輕度和重度之間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故意傷害行為必須致受害人輕傷以上後果,才構成故意傷害罪,理由是:
1、雖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未對具體的傷害後果作出規定,但第二款對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死亡或造成嚴重殘疾等傷害後果的刑事處罰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因此,根據傷害後果的程度和刑罰的輕重成正比的.邏輯,可以認為第一款所規定的刑罰就是對應輕傷這種危害結果的。
2、根據《刑法》第十三條的但書規定,危害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若故意傷害行為僅造成被受害人輕微傷,則其行為應屬於“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能認為是犯罪。
3、司法實踐中對人體傷情進行法醫學鑑定的量化標準是《人體重傷鑑定標準》和《人體輕傷鑑定標準》。在適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時,用《人體重傷鑑定標準》來解決故意傷害罪的量刑問題,而在適用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時,應用《人體輕傷鑑定標準》來解決定罪問題,即傷害後果達到什麼程度才構成故意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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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輕傷鑑定多久出來結果
受理鑑定申請之後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檢驗鑑定,並出具鑑定文書
二、司法鑑定程序違法的處理辦法
未取得《司法鑑定許可證》擅言設立司法鑑定機構或擅自面向社會開展司法鑑定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給予警告。並責令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取締;有違法所得的,處違法所得l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人民幣3萬元;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提交虛假證明文件或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騙取設立登記的,除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簡稱為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由登記管理機關予以註銷外,有違法所得的,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人民幣3萬元;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輕傷申請司法鑑定程序是什麼
人體輕傷鑑定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依法指派或聘請享有司法鑑定權的法醫師或具有法醫學鑑定資格的人擔任鑑定人。鑑定損傷程度,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害及後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後引起的併發症和後遺症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多種損傷均未達標準的,不能簡單相加作為輕傷。
若有三種(類)損傷均接近標準的,可視具體情況,綜合評定。鑑定人應當由公安機關及有關執法部門委託的法醫人員或經培訓過的兼職法醫人員擔任。鑑定人進行鑑定時,有權瞭解有關案情、現場勘查情況和調閲病歷檔案。有關部門必須給予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