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要有房子才能分户嗎,因為在我們的生活中關於户口的話題一直是經久不衰的,其中就有關於分户口的話題,現在有很多的人都會想自己分出來一個獨立的户口,那麼必須要有房子才能分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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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和分户的話是沒有太大關係的,所以説目前在沒有房子的情況下也是可以分户的,只要你具備了立户的條件就可以向當地的相關部門去申請分户。
現在農業户口想要分户的話,必須要滿足以下的條件分別是,申請人必須要有獨立的資金能力,年齡必須要滿18週歲,如果是未成年子女的話,那麼跟父母之間是不可以進行分户的,成年人想要分户的話還必須要得到居委會的同意證明,這樣的話才能辦理手續的。
單獨立户必須符合當地的户籍政策要求,能交驗單獨的房屋產權登記證,才能辦理。
租房子住可以。遷户口手續:一般來説申請、遷出地的準遷證、遷入地的準遷證、身份證明,去原籍的派出所辦理一下就行了。但是户口遷移的情況多多,就看屬於哪一種了。
户口遷移,應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户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辦理市內户口遷入,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户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户口遷移證;
(2)遷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週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
(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户內的,應徵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户口遷移手續。
公民分户的標準是一家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別生活,可以分別立户。分户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户僅限於離婚分户,筒子樓的分户按平房分户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
第三十八條 省內户口遷移由遷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並辦理遷出、遷入登記。其中,跨縣(市)或跨設區市市區範圍的省內户口遷移應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審批。
第三十九條 省外户口遷入本省,由遷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審批後,簽發户口準遷證。申請人憑户口準遷證向省外遷出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户口遷出登記,憑省外遷出地公安派出所簽發的户口遷移證等材料向遷入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户口遷入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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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沒有房子可以分户嗎
農村沒有房子可以分户。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後,從父母户口裏面獨立出去,自立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開生活或有工作證明的,可以申請分户,另立户籍檔案。分户的標準是公民因房屋析產、婚姻關係變更等原因,且生活獨立,有居住條件的。
二、分户的條件
分户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户僅限於離婚分户,筒子樓的分户按平房分户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處,因工作、結婚,經濟獨立,無法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户手續的;
(6)家中有其他無法在一起生產生活的情況。
三、分户的程序
户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係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結婚證》;
(二)《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
(四)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當子女長大成人或者是成家立業的時候,根據相關規定是可以辦理分户,這跟有沒有房子是沒有必要的聯繫。要知道國家對於分户政策是非常嚴格的,因此想要自己成立一個家庭的人,在進行分户的時候,就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辦理分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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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沒有房子也是可以分户的。
很多地區遷户口是需要房產證的,由於很多地區的落户政策規定要求有固定居所,這就需要房產證。沒有房產證,當地派出所給證明同意準遷或遷出。
帶上户主和自己身份證、户主户口薄,去派出所分户就行了。無房產證可以分户口。分口首先要看自己的户口是城鎮或者農業。在通常情況下,有備案的購房合同房產證並且已經交房了的就可以辦理户口遷移。農村户口分户不一定需要房產證,如果有房產證必須提供,沒有的話就需要提供其他東西。
一、農村分户需要以下辦理程序:
1、去村委會填寫分户申請書;
2、房產證或者村委會開具的房產證證明;
3、需要分户家庭的經濟獨立證明和生活獨立證明;
4、已經離婚或者結婚的需要提供結婚證或者離婚證;
5、提供户主身份證明、身份證、户口本以及家庭成員名單或者其他證明材料。
二、城鎮户口分户的條件如下:
1、首先要有獨立的住房;
2、户主必須是年滿十八週歲的成年人;
3、到派出所領取分户申請表;
4、到所在地居委會簽署審批意見等手續後,再到派出所辦理分户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户口登記以户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户,以主管人為户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為户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別立户。户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户口登記。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