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居民醫保報銷起付線,在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符合醫保支付的部分,在職職工住院報銷比例為80%,退休職工報銷比例為90%,棗莊居民醫保報銷起付線。
一個自然年度內,第一次住院起付標準500元,第二次住院減半,第三次住院不再設起付標準。可報銷範圍內的住院醫療費用,按55%的比例報銷。對連續繳費的參保人員,每滿一年報銷比例增加1%,最高增加5%(即最高報銷可達60%)。對中斷繳費2年以上的參保人員,報銷比例按首次參保計算。
一個自然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15萬元,大病保險待遇最高支付限額為40萬元,合計55萬元。
一個自然年度內,門診慢病起付標準為300元,與住院起付標準分別計算。自2022年1月 1日起,對符合多種門診慢性病備案的參保人員,其門診慢性病按病種逐條備案、單獨限額、限額不混算,起付標準合併計算。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一檔繳費的參保人員支付比例分別為一級醫院80%、二級醫院70%、三級醫院60%;二檔繳費的參保人員支付比例分別為一級醫院90%、二級醫院80%、三級醫院70%。
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住院待遇有什麼區別
住院起付標準不同;
支付比例不同;
居民醫保的住院待遇最高支付限額一個年度是150000元,職工醫保為400000元。
醫保報銷範圍包括牀位費、檢查費、治療費、手術費、輸血費和材料費這幾項報銷費用,但可報醫藥費分段按比例(35%-70%)結算補償金額。
1、牀位費:鄉鎮衞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醫院最高15元/天。
2、檢查費:最高限額600元。
3、治療費:300元以內按實計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納入報銷範圍。
4、手術費: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計算。
5、輸血費:危重疾病搶救或手術所發生的輸血費用(限額500元)納入報銷範圍,其他輸血費用不予報銷。
6、材料費:最高限額2000元。(凡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規定不予報銷的項目不納入報銷範圍)
注:可報醫藥費分段按比例(35%—70%)結算補償金額。
2022年起,棗莊市參保羣眾在市內所有定點醫療機構(含鄉鎮衞生院)住院就醫均可實現聯網即時結算;在前期市內4家三級醫療機構門診慢性病全市聯網結算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門診慢性病聯網結算醫療機構範圍,方便門診慢性病患者就近購藥。
下步,棗莊市醫保局將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續優化提升服務水平,把羣眾反映的一件件“小事”,作為棗莊市醫保局工作中的“大事”,努力為羣眾提供更加便捷暖心的醫保服務。
住院報銷
1、門診就診醫生開具電子住院單後,憑患者本人健康碼/社保卡/身份證,到住院處(新樓門診三樓)辦理住院及醫保登記聯網手續(急症未及時辦理的,三日內到醫保管理科補辦手續),住院處交付一定數額的押金。
2、一個醫療年度內,職工醫保第一次住院起付標準(門檻費)為800元;第二次為400元;第三次為200元;第四次起不再設起付標準。居民醫保第一次住院起付標準(門檻費)為500元;第二次減半;第三次不再設起付標準。
3、在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符合醫保支付的`部分,在職職工住院報銷比例為80%,退休職工報銷比例為90%,居民醫保報銷比例為55-60%,異地醫保執行參保地報銷比例及起付標準。
4、參保病人治療用藥,執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使用《藥品目錄》以外的藥品、診療及超限制使用範圍的藥物等,按規定均由個人自負。
5、參保人員住院不得指名要藥、指名檢查,出院帶藥僅限所患疾病需繼續口服的藥物,一般不超過7日量,如因病情需要,最長不得超過10日量。出院不得帶靜脈注射液及治療類項目。
6、參保人員單位及個人按時交納醫療保險金者,出院結算時只需繳納本人應負的費用,包括:
(1)起付標準;
(2)超標準牀位費;
(3)乙類藥品首先自負部分;
(4)特殊醫療首先自負部分;
(5)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內按比例自負的部分;
(6)其它不屬於醫保支付的項目。
7、單位及個人未按時交納醫療保險金者,導致住院期間不能享受醫保待遇的,住院期間須全額交納住院押金,出院時全額結算住院費用,具體情況諮詢醫保局。
8、職工醫保按費用總額的40%左右的比例交押金,居民醫保按費用總額的60%左右交納押金,出院時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多退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