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處理流程,當大家在工作時遇到勞動糾紛等情況,一定要合理運用法律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分享關於勞動糾紛處理流程,希望大家能知法懂法用法。
勞動糾紛處理步驟有哪些
不同的解決方式處理流程都不一樣,勞動糾紛處理流程具體如下
一、申請勞動爭議調解程序
1、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2、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當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經調解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程序勞動爭議仲裁仲裁也稱公斷,仲裁作為企業勞動爭議的處理辦法之一,是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依法對爭議雙方當事人的爭議案件進行居中公斷的執法行為。仲裁一般要經歷這樣幾個階段:
(1)案件受理階段。這一階段包括兩項工作:一是當事人在規定的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請求仲裁的書面申請;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員會在收到仲裁申請後一段時間內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
(2)調查取證階段。調查取證的目的是收集有關證據和材料,查明爭議實施,為下一步的調解或裁決做好準備工作。調查取證工作包括撰寫調查提綱,根據調查提綱進行有針對性的調查取證,核實調查結果和有關證據等。
(3)調解階段。仲裁庭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首先要做調解工作,努力促使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對達成協議的仲裁庭還需製作仲裁調解書。
(4)裁決階段。經仲裁庭調解無效或仲裁調解書送達前當事人反悔,調解失敗的,勞動爭議的處理便進入裁決階段。仲裁庭的裁決要通過召開仲裁會議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經過庭審調查、雙方辯論和陳述等過程,最後由仲裁員對爭議事實進行充分協商,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裁決。仲裁庭做出裁決後應制作調解裁決書。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法院起訴。
(5)調解或裁決的執行階段。仲裁調解書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決書在法定起訴期滿後生效。生效後的調解或裁決,當事雙方都應該自覺執行。
三、申請勞動爭議訴訟程序勞動爭議訴訟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訴訟法規的程序,以勞動法規為依據,按照勞動爭議案件進行審理的活動。
1、依照現行法律規定,勞動者主要的法定維權渠道有:勞動爭議處理程序、勞動保障監察程序。
2、目前兩個程序都存在各自的'不足:
(1)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的,勞動者需出庭舉證、辦理比較繁瑣的仲裁訴訟手續,勞動者常常由於應訴能力不強導致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2)按照勞動監察程序舉報投訴,可以免去出庭應訴之累,成本低,但是由於勞動監察處理該類案件時缺乏司法體系的有力支持,勞動保障監察處理難、執行難現象十分突出。
一 、勞動糾紛屬於勞動監察的範圍,當事人需要填寫《投訴登記表》。屬於勞動仲裁範圍的,當事人填寫《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二、經勞動監察審查後符合立案條件的,勞動監察會根據當事人雙方提供的證據材料跟詢問的情況,進行調查取證,然後還會根據實際情況做出責令改正、行政處理、行政處罰等處理。並在自立案之日起60天內進行結案。如果確實因為案情複雜不能結案的,可以經上級領導批准後再延長30天。
三、經過相關部門瞭解屬於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將申請由區勞動仲裁委員會執行立案、開庭、裁決程序。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該從受理申請之日起45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上級批准,可以延長期限但是延長的期限不能超過15天。
勞動爭議仲裁是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依法對爭議雙方當事人的爭議案件進行居中公斷的執法行為,仲裁作為企業勞動爭議的處理辦法之一一般要經歷這樣幾個階段:
1、案件受理階段。
①當事人在規定的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請求仲裁的書面申請;
②案件受理。仲裁委員會在收到仲裁申請後一段時間內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
2、調查取證階段。
收集有關證據和材料,查明爭議實施,為下一步的調解或裁決做好準備工作。
3、調解階段。
調解是處理企業勞動爭議的基本辦法或途徑之一,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爭議的步驟如下:
①申請;
②受理;
③調查;
④調解;
⑤製作調解協議書。
4、裁決階段。
經仲裁庭調解無效或仲裁調解書送達前當事人反悔,調解失敗的,勞動爭議的處理便進入裁決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