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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办离婚还是先办房子过户

来源:时尚达人圈    阅读: 2.4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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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办离婚还是先办房子过户,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会发现离婚率是很高的,现在人对于婚姻的态度都是比较开放的,婚后生活如果并不是跟自己想象的一样,或者感情出现了裂缝,可能最后都会选择离婚,下面是先办离婚还是先办房子过户。

先办离婚还是先办房子过户1

建议先离婚再过户,如果离婚前先办理过户手续,不可以算你的个人财产,离婚后如果你要变卖房子,那还需要另一方本人亲自到场签字的。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首先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自愿变更房屋、土地权属,一般不涉及资金或其他权益的往来,不能简单视同于买卖、

先办离婚还是先办房子过户

交换或者赠与行为;其次是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是房地产在家庭内部的调整,在目前房地产是社会上大部分家庭主要财富的情况下,有必要给予一定的照顾;第三是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相关契税政策社会关注度较高。

给予减免符合民意;最后是对四种变更形式实行统一的契税政策,便于地方财税机关掌握政策,征管操作也较为简单。

先办离婚还是先办房子过户2

一般情况下,离婚房产过户是先离婚再过户的,离婚的时候可以在协议上注明房屋归个人所有,这样手续就相对简单,而且哪怕对方反悔也有法律条款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当然,如果夫妻之间已经达成房产分割的协议,那么也是可以在离婚之前进行房产过户,这样的话,还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

先办离婚还是先办房子过户 第2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先办离婚还是先办房子过户3

一、离婚房产过户是先离婚还是先过户

1、这两种方法其实都是可以的,不管是先离婚还是先过户,只要夫妻双方能够按照离婚协议书去执行,都是可以的,这边建议是先离婚然后再过户,在离婚的时候你可以在协议上面著名,房屋归你个人所有,这样手续就比较简单了,而且如果你怕对方反悔,这边也有法律条款是可以保护你的。

2、那么是离婚前先办理过户的.话,是不可以算作你个人的财产的,在离婚之后如果你想要变卖房子,那么还需要你老公本人亲自到现场去签字,这样是非常麻烦的,至于手续和手续费,离婚前办理和离婚后办理都是一样的。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关于离婚房产过户是先离婚还是先过户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有更多好的建议,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二、离婚后房子有必要过户吗

1、离婚后房子肯定是要过户的呀,因为你已经和对方没有关系了,房子不管分给人的一方,那么就要把你们两个人之间,所有的财产问题全部都解决掉,这样以后的生活当中可能才不会再有其他的瓜葛。

2、那么如果说离婚之后,房子没有过户,那房子到底是属于你的还是属于对方的房子分给了你,然后你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如果你要卖房子的时候,这个房子可能还需要对方过来签字才能卖掉。这样特别的麻烦。

3、所以说离婚后房子肯定是有必要进行过户的,因为离婚之后,房子就是属于其中一个人的了,财产也是属于个人财产了。离婚后房子有必要过户吗。

先办离婚还是先办房子过户 第3张

需要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上面注明住屋分割细则),住屋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双方一起到该住屋所属房管部门,依照离婚协议约定,办理住屋析产过户给一方,重办这一方名义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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