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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个人合作协议书4篇

来源:时尚达人圈    阅读: 3.0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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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合作协议书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个人合作协议书4篇

个人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XX公司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

以上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XX公司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甲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在公司注册资金为叁拾万元的前提下,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小写)元(大写)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拥有股权比例为:%;

●乙方出资(小写)元(大写)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拥有股权比例为:%;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股权比例共负盈亏;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该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每年最少将税后纯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公司,作为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任意盈余公积,其余利润全部分红,每年年终公司财务报表出具后进行结算。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所有共同投资人为公司事务执行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4)全权负责公司经营决策和日常事务,乙方不得干涉;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甲方有义务每季度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均由全体共同投资人负责;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期间,如因甲方犯有重大过失致公司损失严重时,其他投资人有权干涉或参与公司日常事务。

6、共同投资期间,需更换事务执行人时,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第四条投资的变更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4、共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共同投资人投入资金,扩大公司注册资金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投资人;

5、因经营需要,公司扩大规模需扩大投资时,共同投资人中有人资金没有及时到位而影响公司扩展,其他共同投资人可优先享购其资金缺口部分的股权。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2、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

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从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在下一年度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合作终止后,甲方应依据公司净资产返还乙方应得资产。返还比例为乙方所占股权比例。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3、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顺利实施,如出现问题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工商管理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个人合作协议书 篇2

编号: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特约商户):

联系电话:

地址:

为支持消费者购买耐用消费品,促进经济发展和市场的繁荣,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管理办法》,经友好协商,就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双方合作的原则

双方承诺坚持依法经营、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 耐用消费品贷款适用商品

甲方就乙方依法销售的放置于_________区(市)_______路(街)_______号的_______内的耐用商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消费者发放个人消费贷款。

第三条 有关名称界定

本协议所称个人耐用消费品是指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场所的正常使用寿命在两年以上,单价不低于人民币3000元的家庭耐用消费品或累计价值在人民币3000元以上的数件家庭耐用消费品。

第四条 甲方承诺

甲方为确保与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如下:

(一)对乙方推荐前往甲方申请个人耐用消费品借款并符合条件的消费者,保证在收妥消费者全部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同意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乙方。

(二)甲方与消费者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耐用消费品借款合同》之后,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依据该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消费者购买耐用消费品的款项(包括贷款和客户的自付款)划入乙方在甲方营业网点指定开设的基本结算户内。

(三)甲方划转贷款资金后,应及时将自付款转账凭证回单、“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支付凭证(收账通知)”、《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申请书》(第二联)传真给乙方,乙方据以发货。

(四)甲方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消费者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运转情况和其他资金信息。

第五条 乙方承诺

为保障与甲方合作的顺利进行,乙方承诺如下:

(一)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发放贷款申请表、贷款资料清单、贷款宣传资料等工作,配合甲方做好营销活动。

(二)乙方保证消费者在本协议第二条所指定地点购买的商品符合国家的有关商品质量标准和商品销售的合法性。若消费者和乙方就购售的商品有争议,由消费者和乙方按国家现行法律规定解决,与甲方无关。

(三)消费者在持有甲方出具的购买个人耐用消费品自付款转账回单、“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支付凭证(回单)”、《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申请书》(第一联)及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后,乙方经核对转账回单与甲方传真一致后,为消费者办理提货手续。

(四)乙方在甲方开立基本结算账户,销售资金结算委托甲方办理。

(五)乙方保证将甲方发给消费者的全部贷款用于本协议第二条所指个人耐用消费品的货款支付,不得挪作他用。

(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耐用消费品销售政策、价格等有关市场信息,以利于甲方的贷款决策。

第六条 商业秘密

双方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对任何一方因泄露对方商业秘密造成损失的,泄密一方负有赔偿责任。

个人合作协议书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个人合伙”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签订《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并签订本协议,纯属个人自愿。

第二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承诺遵守本协议及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团队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则。

第三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拥有本协议规定的参与人权利,承担本协议规定的参与人应承担的义务。

第四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承诺自己已经完全了解全国个人合作建房的基本情况,保证会时时关注全国各地个人合作建房的进展,确信自己已经了解个人合作建房存在的各种风险(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等)。

第五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对本协议的法律依据——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附件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已经熟知并充分理解其含义。

第六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已经知悉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的组成,并了解他们签订的《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协议》性质和内容。

第七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同意由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成员全体或者由发起团队指定的其中某一发起人作为本《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所指向的'合伙事务执行人。

第二章 个人合作建房

第八条、“个人合作建房”是个人出资合作建房的简称,指的是一个地区的多个自然人自发发起,通过一定的形式(个人合伙协议)联合起来,共同出资购买土地使用权或者在建工程,自己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个人合作建房”还包括团购及联合竞拍等方式。

第九条、“个人合作建房”有别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集资建房,也有别于由政府主导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第十条、“个人合作建房”以参与人自住为初始目的,不以出售为初始目的。

第十一条、参与人通过“个人合作建房”方式取得的房屋,房屋权属人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权。

第十二条、“个人合作建房”的发起具有公益性,但是,个人合作建房属于非盈利性的个人合伙。第十三条、个人合作建房屋价的确定以包括土地成本(项目取得成本)、建造成本(包括改建、改造成本)、税费、必要的发起费用、必要的项目运作费用等支出为依据。

第十四条、“个人合作建房”遵循合法、自愿开放、安全、民主管理、公开、合作、非盈利、成员分配、关心社区、公共利益优先、教育培训等原则。

第三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

第十五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由西安市的一群自然人自发发起,通过签订“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协议性质为“个人合伙”)而联合起来,共同出资购买商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或者在建工程,合作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西安“个人合作建房”也包括团购、联合竞拍等方式。

第四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发起

第十六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全体或者发起人团队指定的其中某一发起人为“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协议性质为“个人合伙”)的合伙事务执行人。

第十七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通过签订《西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以公益为出发点,以非盈利性为依归,以必要的发起费用、项目运作费用得到合理补偿为前提。

第十九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同时也可以是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参与者。

第五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职责、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职责:

(一) 召集和组织西安的“个人合作建房”;

(二) 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

(三) 寻找和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团购项目及联合竞拍项目;

(四) 起草和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

(五) 寻找和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六) 制定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方案;

(七) 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

(八) 制定 “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资金监管方案;

(九) 聘请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顾问团成员;

(十) 组织具体的合作项目的实施。

第二十一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权利:

(一) 参与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

(二) 参与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

(三) 参与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的文本;

(四) 参与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五) 参与确定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方案;

(六) 参与招募并选择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

(七) 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

(八) 参与聘请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顾问团成员;

(九) 参与制定和确定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义务:

(一) 依据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确定的分工,履行相应的职责;

(二) 依据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确定的原则,先行垫付必要的发起费用和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前期费用;

(三) 自觉维护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团队的团结;

(四) 自觉保障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和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

(五) 自觉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及发起人团队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则。

第六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工作规则

第二十三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召集人:林叔权律师为首席召集人。首席召集人是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的负责人。

第二十四条、首席召集人的职责:

(一)召集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

(二)提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议题和议程;

(三)指定发起人会议临时召集人;

(四)建议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分工;

(五)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新闻发言人,代表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处理与媒体的关系;

(六)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代表,参与全国“个人合作建房”的活动;

(七)尽可能保障西安“个人合作建房”活动的合法性和各种文件、协议的合法性。

第二十五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实行发起人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发起人会议,研究和决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事务。

第二十六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实行协商一致的议事制度。

第二十七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的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团购项目、联合竞拍项目的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文本的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的选定和合作方案的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的选定规则的确定需经发起人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七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变更

第二十八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在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下可以退出发起人团队。

第二十九条、有人退出发起人团队时,可以增补也可以不增补发起人。

第三十条、增补发起人时,发起人人选应经全体发起人过半数同意。

第三十一条、增补的发起人应补签本协议。

第三十二条、经首席召集人提议并经过过半数发起人同意,或者经过过半数发起人决定,可以决定除名某一发起人。

第三十三条、退出发起团队的原发起人或者被除名的原发起人仍可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

第八章 发起团队财务制度

第三十四条 发起人团队的财务制度由发起人会议制定;

第三十五条、实行发起人团队的会计、出纳与监督三分开制度。

第三十六条、“个人合作建房”项目的资金监管原则和制度在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中规定。

第九章 发起费用

第三十七条、发起人筹措发起费用。发起费用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项目的开办费,摊入首个个人合作建房项目。

第十章 合作建房项目运作费用

第三十八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同意发起团队按合作项目总造价的3%提取项目运作费用。该项费用已经包含第三十七条的发起费用。

第三十九条、项目运作费用按合作建房项目进度分期按比例提取。

第四十条、提取的项目运作费用用于支付发起人办公、出差、应酬、会议、聘请顾问团和工作人员及发起人报酬等支出。节余部分归发起人团队支配。

第四十一条、项目运作费用由发起团队包干使用或者支配。参与人同意发起团队全体或者成员个人无须披露项目运作费用的用途及明细。

第十一章 代理公司及代理费用

第四十二条、发起团队依据需要选择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项目代管、代建公司。代管、代建公司依发起团队的委托代理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报建、施工……等相关方面的工作。代管、代建管理费为个人合作建房项目总造价的2%。

第四十三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具体项目的参与人必须认可发起团队选聘的代管、代建公司,并承诺遵守发起团队与其签订的《代管、代建协议书》。

第十二章 合作建房参与人的责权利

第四十四条、出资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项目。

第四十五条、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的讨论。

第四十六条、参与寻找和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团购项目及联合竞拍项目。

第四十七条、参与寻找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第四十八条、参与 制定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方案。

个人合作协议书 篇4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写清合伙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基本情况)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写清合伙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基本情况)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根据合伙的实际情况写清楚即可)

第三条合伙期限____________(合伙期限可以由合伙人协商约定合伙的起止日期,合伙期限约定清楚非常重要)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关于此条,可以按照顺序把各合伙人的姓名、出资方式、期限及出资金额逐一写明;另外,对各合伙人出资交付的最晚日期应当予以约定;最后,应当写明合伙人出资的总额,明确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在合伙期间,不得随意分割,及写清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出资的归属问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关于盈余分配问题,要约定清楚分配的依据,比如以出资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等;债务承担,一般应规定为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清偿,但是,当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应当约定清合伙人债务承担比例的依据。)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关于入伙的条件应当写清,比如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等等;退伙,关系到合伙整体的利益问题,对于此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约定,比如,约定退伙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等等;另外对于不按条件退伙的赔偿责任,也应当约定清楚;

另外关于出资的转让的问题,一般可规定为: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等)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将合伙负责人的姓名写清楚,其权限也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约定清;其他合伙人的权利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即可)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6、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可再约定其他内容)

第九条违约责任(写明如果一方违反合同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损失数额)

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将合伙终止的事由约定清楚,比如可约定合伙因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等事由终止;关于合伙终止后的事项一般可约定以下内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等。

第十一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_____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当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生效方式)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伙人签名: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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