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交医保怎么办理,购买了农村医疗合作保险的朋友,如果住院看病可以享受到农村医疗保险的待遇的,可以进行报销,下面看看灵活就业交医保怎么办理及相关资料。
(一)参保办法
以非全日制、临时性或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的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单独参加“住院保险”,同时须参加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则要以整体形式参加。
(二)申请参加“住院保险”的办理
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保的人员
个人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新参加社会保险的自由职业者,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存折,并填写《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申请表》,到相应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需委托银行代缴医疗保险费的,办妥登记后到相对应的区地税部门签订《委托银行自动转帐付款缴纳社会保险费授权书》。
已参加了养老保险的自由职业者,填写《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申请表》到原参保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法定劳动年龄内为参保年龄
参保人群指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劳动能力的,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制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如个体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外来务工人员(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外来人员务工许可证)、失业人员、所在单位完全没有缴费能力暂时不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等。
一定要详实地登记联系电话
据了解,本市户口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3.3厘米)彩色照片2张,初次参保必须由本人到医保中心二楼灵活就业窗口办理;异地户籍人员,除以上手续外,还需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和劳动部门核发的用工合同,必须由本人到医保中心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参保时,一定要详实地登记联系电话(固话和手机),以便于在需缴费前及时通知。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上年度全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4.9%的比例缴纳一年的基本医疗住院统筹基金和100元的大额救助金。办理退休后,每年只需缴费100元大额救助即可。今年的缴费金额总计为1285.36元。
男性满60周岁后,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25年;女性满55周岁后,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22年。不足实际缴费年限的,需按退休年龄时的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自下月起享受基本医疗退休人员住院统筹待遇。具体补缴金额,需到医保中心二楼灵活就业窗口进行核定计算。
医保卡不能在药店购药
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同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只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待遇,不设个人账户。也就是说,住院时可持医保卡就医,但不可用医保卡支付医药费或在药店购药。
可享受职工住院报销比例。符合基本医疗的费用(除丙类,乙类×90%+甲类),起付线以上(省1000元,市700元,区400元)统筹报销比例为:省级医院85%,市级医院88%,区级医院91%;退休后,统筹报销比例为:省级医院87%,市级90%,区级93%。
门诊报销比例。在医保中心指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服务站进行门诊治疗,开具长春市基本药目范围内的药品,400元以下的药费可报销30%。
可申请门诊慢性病,审批通过后,享受一定的补助;也可申请门诊大病,审批通过后,享受一年只收取一次起付线的住院报销待遇。退休后由于特殊原因长期居住外地的参保人员,还可申请异地就医,审批通过后,可享受与在本地住院相同的待遇。可享受职工“免费”透析治疗。可享受单病种工定额治疗职工待遇。可在指定的市医保定点医院享受部分诊疗项目下调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办理手续:
1、申报、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医疗保险局办理早报、登记手续。经审查合格后,办理人人医疗保险证、卡和专用处本。
2、核定缴费:市医疗保险局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登记情况,按规定核定,填报《缴费核定单》。
3、缴费程序:灵活就业人员持市医疗保险局加盖核定专用章的《缴费核定单》,直接到市地税征收局纳税大厅缴费。费票由市地税征收局传到市劳动结算中心,市劳动结算中心传到市医疗保险局。市医疗保险局每月定期向劳动结算中心传递一次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核定数据。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一、提交材料
1、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发票复印件一张;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一页复印件一张;
4、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复印件一份;
5、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三张;
6、办理医保续保人员需提供在原单位参加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必须在3个月之内);
7、退休人员办理医疗保险无需提供第一条,需提供退休审批表一份
二、缴费标准
按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5.4%缴纳。
三、缴费方式
1、灵活就业人员均实行年度缴费。
2、续费人员按初次参保对应月份缴纳医疗保险不得中断缴费。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的可以补缴,并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但中断缴费期间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应视为自动退保,从中断缴费的当月起停止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自动退保后重新参保的,按首次参保规定执行。
四、享受待遇
参保缴费满6个月后,即方可享受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额医疗保险待遇。
个人账户设立
1、45岁以下(含45岁)按社会平均工资1%划入个人账户。
2、46岁以上(含46岁)按社会平均工资1.5%划入个人账户。
3、退休人员按上年度本人领取养老金的4%划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