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矿山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1、姓名: 性别__ _年龄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2、姓名: 性别__ _年龄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3、姓名: 性别__ _年龄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各合伙人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同分红、共同亏盈。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伙期满,若继续合作,各合伙人另行友好协商。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股份、期限
1. 出资额、方式、股份
(1)合伙人______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 _元,享有______的股份。
(2) 合伙人______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 _元,享有______的股份。
(3)合伙人______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__ _元,享有
______的股份。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
取消其合伙资格并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资本共计人民币___ 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
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赢余分配与债务分担
1. 赢余分配,以__________为依据,按照比例分配。
2.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偿还,合伙财产不清偿时,以各合伙
人的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股份的转让
1. 入伙:(1)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各合伙人同意;(3)执行合同规
定的权利义务。
2. 退伙;(1)需有正当理由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3)退
伙需提前___天,告之其他合伙人并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对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按照造成经济损失的100%赔偿。
3.股份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合伙人时转让
者有自主权,他人无权干涉。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需另行协商。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权限是:(1)对外开展
业务,订立合同及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2)参与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伙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4)支付合伙债务;(5)检查合伙帐
册及经营状况;(6)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7)____ _ __ __ __ _ ____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
动,如其业务获得收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损失由该合伙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各合伙实际经济损失100%赔偿。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终止;
(1) 合伙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业完成或不完成;
(4) 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消;
(5)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 即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 清算如有赢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
配剩余财产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做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在价格相等的情况下,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价款参与分配。
(3) 清算后如果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该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负责人在中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 一方经退伙程序退伙;
2. 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3. 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____各存一份 ,自签订之日生效并开始营业。
合伙人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山主人: 以下简称甲方
开采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珠山镇周塘村腰子山一块地租赁给乙方开采使用,该矿山座落在珠山镇周塘村腰子山,该地东至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交界,西至______________交界,北至______________交界,时间从20xx年11月26日起至20xx年12月28日止。承包期为壹拾壹年,费用共计人民币伍仟元整。承包期间,乙方可以随意使用。其它人无权干涉。
一、甲方权利义务
1、 在租赁期间内,甲方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来干涉乙方正常开采经营,如果造成乙方停产或吵架与严重恶果,甲方负责赔偿,必须以租金的二倍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
3、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一次性付清全部租赁山价款。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租赁期间,开采的矿产资源归乙方所有,开采的矿山权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任意使用及所有开采权、使用权,全和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甲 方:xx内外矿业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现就甘肃省XX市xx县生地湾穿山驯xx矿区花岗岩荒料开采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石材荒料开采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指定位于xx县xx矿区一角平面面积约100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开采。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开采、取料要求:
1、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方式为:长度按每条锯路走到的位置计算,宽度按锯路第一条和最后一条之间的总距离量算,并画出平面几何图形来计算面积。
2、乙方锯切必须使用¢3.2米片体锯切,在平台位置锯切深度必须达到1.40米以上。每条锯路宽度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下单生产。
3、荒料开采质量:荒料的开采以四面切、两面打为质量要求,按国家建材部颁发的质量标准执行。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圆盘锯2部、3#立方空压机2部、装载机1部供乙方生产使用,乙方负责对其进行保管、养护、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若有损坏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如数归还,并保证该设备未损坏。
2、甲方须提供适宜开采的施工平台(即施工平台前期的杂石沙及平台以外的废渣由甲方负责清理,施工平台内产生的废渣杂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运输道路。
3、甲方负责供水供电设备安置,将电缆接至开采工作区附近并配备变压器。生活、生产等所用水、电费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变压器正常损坏维修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一期开采工人的住宿问题及地方事务纠纷。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购置开采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设备配套等的采石工具线缆水管,以及相应的人员配备,并负责将荒料运送到指定堆场,由矿山到堆场之间的运输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人员的现场管理及生产开采进度安排由乙方负责,但必须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导下开展作业。
2、安全生产:矿山生产开采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乙方应严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确保矿山开采安全。
3、合同期内,乙方第一年必须完成10000立方以上的荒料开采任务。
第六条 费用的计算标准、付款方式、时间等。
1、开采荒料的承包价格按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壹佰贰拾元(不含税)。销售荒料时,若需要由乙方负责装车(司机和柴油乙方负责),则装车费按每立方10元计算。
2、按锯切开采面积计价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导下进行荒料的开采、整形。
3、结算方式为按开采平台每层结算一次,每层锯切完成并清理完成层上碎石后,于10天内给予结算该层的承包工程款,除开采第一层的柴油费、电费、水费由甲方垫付(该费用从第一层结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乙方矿山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自行负责购买,矿山生产开采中人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如市场对该矿山的荒料品种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扩大生产量。
第九条 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矿区荒料开采转让、转包第三人,否则乙方构成违约。
第十条 如乙方变更相关工程队为合同主体,则甲乙双方同意将合同下乙方的全部义务转为变更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双方如有一方先违反本协议约定构成违约,另一方经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自签订后双方均不得反悔。乙方不能无故罢工。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在15日内办理结付及矿区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条款体现,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xx内外矿业有限公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安徽省XX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地点: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施工部位:本合同约定乙方施工部位为: 中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 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乙方包人工、包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的所有材料、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2、承包范围:室内所有一切给排水和强弱电预留预埋与安装工作。
3、承包的主要内容:包施工图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排水、弱电的全部安装工程,消防、电信、电视、智能化系统、三表抄送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临时用电用水设备电器,日常安全巡查。具体如下:
a、 给排水部分:给水部分:自水泵房外墙1.5米(含接口)起至所有用水末端的给水工程安装及系统试压。排水部分:自室内排水起端起至小区排水管网第一个排水检查井处所有排水工程安装及排水试验。
b、 电气部分:从低压配电柜至室内的所有桥架、配管、电缆、配线等按图施工及电器元件的安装(包括弱电的预埋、预留),以及从弱电井总箱出口后到灯具(含户箱、开关、插座、电线、弱电井、和强电井的线槽)安装结束,避雷带,避雷网的施工;施工图中从低压配电柜至配电强电井、总箱等所有的钢管、电线、电缆的预埋安装,包括从进入第一个配电箱后的电缆敷设;弱电(包括电视电话、智能化、宽频三表抄送等)依设计图纸将线管敷设到位,穿好铁丝,消防工程预埋套管、线管接口、线管底盒;乙方施工班组自带工具及小型施工机具和所有检验试验设备和辅助材料。
4、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
三、 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 日;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具体详见合同附件一)。
3、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可适当顺延。
4、如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甲方规定的形象进度或节点工期无法完成,每延期一天乙方自愿承诺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的违约金;若累计延误天数超过7天或连续延误天数超过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的所有损失(含间接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选择解除合同时,具体操作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九条第4、5款”执行。
四、 质量标准:
1、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 建设强制性条文;
②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③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xx;
④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xx;
⑤ 《采暖与卫生施工验收规范》(gbj242-82);
⑥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⑦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⑧ 省、市相关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⑨ 甲方制定的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
2、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若工程质量验收为“不合格”,乙方自愿承诺每次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的违约金,并负责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合格”质量标准方可予以结算,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返工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按本合同协议书第三条第4款处理。
3、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工程部、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现场实测测量,核定该分项工程质量。工程部在每次结算单上签注工程质量核定结果。
五、 合同价款、工程量的计量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约定单价为不含税综合单价,此综合单价已包含赶工、停工费补偿和临时停水停电引起的误工、窝工、雨季、夜间施工补偿费、施工机具进退场费(甲供设备以外的施工机具费已隐含在清单各子目单价中,不另行计价)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配合费、超高费、措施费、保管费等费用,且在现场均不再计取二次运输费用;在本合同签署期间,甲方提供了乙方承包范围内详细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乙方作为专业施工队伍,完全明了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所包含的单价范围,并完全自愿以上述综合单价签署本合同。本合同执行期间,无论材料市场价格浮动、人工费变动或政府政策变动,本合同所约定综合单价均不予调整,工程总造价以实际结算为准。
2、工程量的计量:
(1)结算工程量以建筑面积为准(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1999版执行,下同)。
(2)零星工程:工程量以“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
(3)工程量的确认及申报按甲方相关制度进行。
3、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整层工程量作为每次结算单位(“整层”包括:本层楼板、梁和下层柱、墙,其中①±0.000及以下的承台、地梁等作为一次结算单位;②屋面板及以上的机房、花架、女儿墙等作为一次结算单位,下同)。每次申报工程进度款额度按如下比率划分施工各阶段所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比例,具体每次工程款支付以下述比例结合工程量结算方式综合确定。各部分所占比例明细为:
①结构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35%;
②墙体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25%;
③安装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40%(其中给水、排水、穿线及三箱安装、桥架安装各占比率为10%);
六、 违约保证金的收取、支付及工程款的支付:
1、为加强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民工工资发放等各方面的管理,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1万元违约保证金,此违约保证金在所约定期限内到甲方帐户,本合同方为有效,否则此合同无效。
2、按实际完成“整层”工程量即工程节点为单位支付工程款:每完成“整层”工程量之日作为“结算开始日”,次日为工程量开始申报及审批日,甲方于“结算开始日”之日起15日内(国家法定节假日和金融机构原因顺延,下同)支付乙方本节点(即“整层”)进度款。付款比例为:按照实际完成本节点(即“整层”)工程量结算的工程款的80%(所有工程款必须经过甲方相关部门和领导全部审定方为有效)。
3、工程竣工,乙方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资料(包括结算资料),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始办理决算手续,甲乙双方在决算书上签字值日起20日内,甲方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两年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20日内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后,将余款一次性无息按实支付给乙方。
4、若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为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
七、 施工管理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甲方相关管理法规,适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规和办法: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59-86)。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XX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6、公司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条例)
7、XX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八、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订立地点: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且乙方按时缴纳违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为提高外来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管理,保证双方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凡来我公司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负责本单位承担的施工任务范围内全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施工无事故。
第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的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应针对重大危险因素建立安全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演练。
第三条:从事电工、金属焊接、起重机械设备操作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当由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第四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为所在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人,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开始前,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和特点,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员,并明确其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职责和范围,每天进行安全检查。
第五条: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季节或天气特点,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
(二)现场各类危险警示标志齐全、整洁、设置合理。对深槽、基坑和高空等危险施工现场,夜间要悬挂警示灯。
第六条:施工单位安装、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设施安装前,应当由施工方专业技术人员向综合部提供有关设施数据的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安装;
(二)在设施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能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在设施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第七条:电气安全和防火安全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和防火安全的有关规定,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保持变配电设施和输配电线路和处于安全、可靠的使用状态;
(二)来公司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三)确保施工作业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施工现场必须备齐足够的消防器材,摆设位置合理,并对其定期维护保养,确保灵敏有效;
(四)来公司施工单位动用明火前,到综合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带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1份和灭火器材抵押金200元,动火证办理后,方可动火施工,否则公司有权停止一切施工;
(五)施工单位动火前应清理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消除隐患,待确认安全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后及时清理火源及其它危险品;
(六)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前要制定防火应急措施,备好灭火器或其他防范设施,并指定专人监护;
(七)禁止在易燃易爆物附近动火;
(八)高处焊割作业要防止焊花落入易燃易爆物中;
(九)禁止焊割有压力的容器、管道及未清洗处理过的各类油桶油罐;
(十)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房屋,应符合防火规定。消防通道经常保持通畅,宽度不少于3.5米;
(十一)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要专人保管,专库存放;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有严格的领退料手续和审批制度;
(十二)氧气瓶、乙炔瓶和液化气瓶等压力容器要专人保管,单独存放,气瓶上有橡胶保护圈等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附件;气瓶要定期检验,并向检查人员提供相关检验合格证明。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
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向施工人员提供施工安全所必需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防尘面具等。
第九条: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达到下列安全作业的要求:
(一)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二)按照国家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着装符合有关施工规定,女职工长发要盘入工作帽内;特殊作业要按国家有关要求着装;在机械转动环境中作业的着装要防止缠绕;进入现场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三) 发现施工现场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向安全管理员或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施工人员对管理人员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可以向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人或安全管理员报告。
第十条:施工现场日常的安全管理
施工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施工现场日常的安全巡视和检查,施工管理人员应每天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督促施工人员遵守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第十一条:安全监督检查
公司安保科对施工单位进行定期检查或者抽查。发现安全隐患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作业,可以责令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
第十二条:施工人员生活设施的管理
(一)现场禁止设置宿舍,现场生活管理措施、卫生管理制度,要分解责任到人;
(二)临时设施必须符合企业有关要求,搭设整齐,内外整洁;
(三)现场配备急救药箱,能够紧急处置突发性急症和意外人身伤害事故;
(四)施工现场禁止做饭。饮水用具定人管理,做好防病、防疫工作,确保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第十三条:施工方须向本公司提供以下六项附件:
(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二)提供施工方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三)提供施工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四)提供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等;
(五)提供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六)双方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第十四条:施工方签订合同前按合同额大小需向xxxx有限公司缴纳安全抵押金xx—5000元。
第十五条:对违反以上规定和标准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纠正,以后每发现一人次扣罚安全押金100—500元,连续三次受到处罚者责令停工整顿,停工期间的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本公司概不负责。造成安全事故者,扣罚安全押金1000—5000元,并由肇事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对严重违反规定,屡教不改者我公司有权取消施工资格。凡安全施工无违章者施工结束后押金予以退回。
第十六条:施工方自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事件),由施工方全部承担责任,xxxx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七条:此安全协议书一式三份,外来施工单位一份,公司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主管部门各一份;解释权属于公司安全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此安全协议书自盖章之日起生效。
xxxx有限公司:(盖章) 外来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方出资人设立了 公司, 持有公司100%股权,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股东会决议因无力经营,自愿将自己持有的公司的财产和资产折合人民币 元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先期支付甲方转让财产定金 元,甲方负责办理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过户移交的一切手续变更后,公司名称为 公司股东为 为法定代表人,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款项(定金抵顶转让款项)法人代表变更后甲方不负责公司以后的任何责任。
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过户,法定代表人变更及财产移交等一切手续。
2、甲方应保证转让财产乙方享有完全所有权并无任何争议。
3、股权转让完毕后,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地方关系。
4、本协议签定后,甲方应将公司公章,采矿许可证安全许可证财务账册及企业机构代码证等手续一切证件全部移交给乙方。
5、在生产前,甲方应协助乙方就有关部门作好全面交接工作。
6、股权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前原公司债权债物由原公司股东承担变更登记过程中发生的一 切费用由愿公司股东承担。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所需手续。
2、乙方按约定及时付清转让款项。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双方签订生效后,双方严格按协议条款执行,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造成的全部责任,并负责经济赔偿。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签订合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之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用工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
或
(农民轮换工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提高矿山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挥农民在矿山生产建设中的作用,保护农民轮换工的劳动权益。根据《 ">矿山企业实行农民轮换工制度试行条例》的规定,甲方从乙方(或招用 _______为本企业农民轮换工)招用_______名农民轮换工。双方本着正确处理三者关系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劳动合同。
一、招用人数:______名。
二、招用农民轮换工的基本条件:政治表现好、年满____周岁的男性农民(个别工种可放宽到35周岁),身份检查合格,能坚持矿山体力劳动,家庭有富余劳动力,合同期间能坚持正常生产。
三、合同期五年,自____年____月____年___月___日。
劳动合同期满,必须终止,不得延长,农民轮换工返回农村。
四、农民轮换工的熟练期:农民初换工进矿后,根据工种,规定 ___个月的熟练期,农民轮换工在熟练期内,因身体健康状况或其他原因不能适应生产要求时,经公司同意,可以提前离矿,在熟练期内,企业发现农民轮换工不符招用条件退回的,乙方应作好安置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及时补充缺员。
五、生产任务与工作安排
家民轮换工一律安排在井下采掘第一线和井上需要进行轮换的生产岗位,不得借调从事其他工作或转为固定职工。
被招用的农民轮换工必须服从企业分配的工种和岗位。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六、农民轮换工的工资待遇
(1)农民轮换工工资待遇在熟练期内,与同工种固定工相同,熟练期满后,应高于固定工的.工资的_____ %.
(2)奖金、下井津贴、夜班津贴、保健津贴、班中餐、副食品价格补贴等,均应与固定工人相同。
(3)进矿满一年,可享受探亲假待遇,探亲假每年15天(包括路程在内),工资照发、路费报销。录用后来矿和按合同规定正常离矿的路费,均由企业按规定支付。
(4)农民转换工年工勤超过250个工日的,每年一次,由企业加发一个月本人原标准工资,于合同期满时发给。
七、农民轮换工的劳动保险待遇
(1)农民轮换工患病或非因工钠伤,停工医疗期以3个月为限,医疗费和停工医疗期间的生活费待遇与固定工相同,病愈后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的,或停工医疗期间的生活费待遇与固定工相同,病愈后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的,或停工医疗期到期尚未痊愈的,企业可以辞退,并酌情发给1-2个月本人原标准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2)因工负伤,由企业免费医疗,按月发给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生活费,也可以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结算,由乙方负责处理。
(3)因工致残,不能从梧原工作的,由乙方负责送回所在生产队安置,由企业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给因工致残抚恤费。
(4)患硅肺病的医疗和生活待遇,按固定工办法处理。
八、农民轮换工的管理
(1)农民轮换工在矿山工作期间,由企业负责管理。企业应对轮换工进行思想教育、技术培训,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生产。
(2)农民轮换工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同工种固定工标准发给。
(3)企业应妥善解决农民轮换工的食、宿及其他生活问题。
(4)企业要按月向乙方交纳相当于在矿农民轮换工当月标准工资总额______的管理费,作为管理农民轮换工的费用。 ">
(5)农民轮换工在矿工作期间的口粮,按国家规定办理。
(6)农民轮换工要向所在社队交纳本人标准工资_____的公益金。农民轮换工仍享有社员待遇,责任田应予保留。
(7)农民轮换工在矿期间,违反劳动纪律,按国务院关于_________________ 的规定予以辞退或给予行政处分,直至除名或开除。
被开除、辞退、除名的农民轮换工,由乙方负责退回所在生产队,并按企业要求及时补员。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甲方或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有正当理由,并提前 _______月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
十、争议的处理及违约责任
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负违约的赔偿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经公证后生效,并报甲方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开采和土地利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乙方位于南宁市吴圩镇祥宁村 屯位于 的矿山合作开发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开采矿山的范围及现状
乙方具有合法矿权的矿山面积大约2 0 亩,其地理坐标为:
X: Y:
X: Y:
本合同合作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13333.4平方米,折合约 2 0 亩。(详见宗地图)。
第二条、合作开采矿山的权属
矿性质为黑碳土,乙方承诺对此享有绝对的、合法的矿山权、矿产权及相关物权,并未就该矿山相关权利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担保,亦未出租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即承担甲方为筹备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
第三条、合作开发方式
1、乙方提供上述矿山资源作为与甲方进行合作开采开发矿山项目,本项目合作期限为6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2、在双方合作开采矿山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采或者转让该矿山及矿产,也不得与其他方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开发此矿山项目。
3、甲方负责项目全部开发资金、设备投入和协调各方面关系,确保矿山顺利开采。
4、合作开发期限内,甲方对矿山开采过程中,乙方应当确保进出矿山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所需道路畅通无阻,如有矿山土地权属与邻近他人矿山边界之间的争议事项发生,乙方应当积极出面协调解决,甲方予以配合。
5、乙方以矿山相关资源作为合作基础获取固定回报,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协助甲方看管矿山不被他人盗挖、盗采。
6、本项目合作期内,乙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该项目的开采开发,但乙方必须提供开发此矿山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负责按约定将场地移交给甲方。否则乙方须承担甲方为筹备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合作开采期内,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导致的开采期延长,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亦相应顺延。
第四条、利润分配
上述合作开发矿山项目中,利润按月分配,在每月的纯利润分配时,甲方占70%,乙方占30%,即按三七分成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月利润按纯利润分配,即除去开采成本(挖机费用、工人工资,车辆运输费用等)后的纯利润分配。
第五条、项目的开采与经营管理
项目的日常开采经营由甲方成立专门的工程队负责实施,乙方不参与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甲方负责全面的开采工作;乙方须积极起到协调、配合作用。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力求息事宁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纳印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乙方(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代表人(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代表人(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居民身份证地址及号码: 居民身份证地址及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林勇律师的联系方式:(0)xxxxxxxx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兹就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开采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标的物: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证号:岳预采(xx)009号)。
第二条 承包范围:矿体覆盖层剥离、脉石英矿开采工程。
第三条 承包期限:一年(xx年6月~xx年6月)。
第四条 风险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一月内支付。当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该项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或欠款,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 保证金及安全责任:根据作业岗位设置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由于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从业人员漏保、未保,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安全管理负全责,应对安全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安全保护设备用品。有关特殊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第六条 发包方式:总承包(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第七条 承包综合单价:合格矿石36元/吨(包括出渣运距<200m的运费、装车费)。
第八条 计量方式及验收标准:矿石开采工程按原矿石运输电子磅计码单为准。
第九条 结算及支付方式:工程量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工程款。
第十条 民爆物品的计价与管理:电、炸药、导爆管等甲方根据乙方每月的实际耗用量与当月工程量一并结算。开工第一个月暂由甲方出资采购,并在当月工程款中扣回;第二个月开始由乙方出资采购。
第十一条 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制定的开采方案进行作业,合理、有效提高原矿利用率和原矿质量。如有夹层、夹石、应先行剔除;无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废石应予彻底清理。其它工程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矿山的所有权、处置权、管理权;
2、监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业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力争减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误工、停工;
5、承担矿山公路、堆场、尾矿坝等工程项目的费用及税金、资源费。
6、提供电源、水源及乙方人员基本生活设施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工程的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2、按时、足额收取工程款;
3、遵守有关法律、开采方案、作业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当地民风民俗,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4、承担各项承包生产所需要的设备、设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购置、维修、更新费用以及所产生的人员工资、水电费、伙食费、安全经费、医疗费用等。
5、不得向第三方转包或变相转包。
6、乙方承包期满,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处于良好运转状态,如有损坏应予修复。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应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承担违约金5万元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触犯法律法规的,还应承担法律责任;守约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如属乙方违约,甲方可从风险保证金优先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并由乙方及时补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规调控、战争、自然灾害、资源枯竭或开采价值低下、地质结构条件变化等)应视为免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终止:
1、承包期限届满;
2、双方一致同意;
3、工程项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4、工程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续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延长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签订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开工时间初步拟于xx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根据天气、公路工程进度而定,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提前5天通知)。开工时间提前或延后不视为甲方违约。
2、承包单价中不含税金,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购买材料、设备时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具发票,交由甲方建账。
3、乙方负有现场保管矿料的责任,如有失窃、盗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与现场有出入之处,乙方有权建议甲方进行变更、调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对于甲方下达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5、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力提高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编号:
劳动用工合同书
单位:乌鲁木齐达坂城区东沟乡苇子村煤矿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东沟乡苇子村四队
乙方(劳动者)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一)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岗位上工作。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过8小时,实行三班制工作制度。
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因生产特点不能按照前款执行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定时工作制。
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一)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实行月工资制,乙方满勤月工资为元/月。
甲方提供住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住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二) 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
(三)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并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使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有关劳动法律的劳动安全和保护设施,劳动防护品和其他劳动条件。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二) 甲主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在工作场所,甲方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五、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与在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自觉尊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乙方对甲方违章、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建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单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7条、
第38条、第39条、第40条和第41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定劳动合同。
(三)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依据有关法律等规定等定出具体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者相关文件。
七、经济补偿与赔偿
(一)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乙方经济补偿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执行。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部分标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八、劳动争议处理
(一)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行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或者施工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劳动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违背的,依照家法律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共同制定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形式
1、双方一致同意,乙方独立承包甲方所属矿区井下采掘工程施工,实际施工范围的确定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表明的范围做为准。(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施工范围经双方协商可作调整,调整范围以书面形式确认。)
2、乙方以大包干的形式对甲方工程进行承包(即:包施工、包产量、包进度、包本协议约定乙方提供的材料、包动力消耗、包施工人员的组织管理、包甲方提供的施工设备使用操作及维修保养),并对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产品质量全面负责。依法独立承担承包范围的安全生产责任、民事责任。
二、承包工程内容
1、开拓工程:
扩帮、起底按相应工程单价计算。
2、探矿工程:
3、采准工程
4、回采工程:
上述全部工程的工程量及其他技术参数以甲方交付乙方的施工图描述为准,()甲方交付乙方的施工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计价方法及单价
(一)、计价方法
1、验收合格的掘进工程,按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总价。
2、出矿量按毛矿扣除废石和水份之后的净矿量计算;
矿石总价按净矿量乘矿石单价计算总价。
(二)、单价
以上掘进费用定额,按掘进工作面涌水量小于40 m3 /h计算。单工作面涌水量大于40 m3 /h时,甲方承担超出部分排水电费。
四、设备、材料供应
(一)、甲方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
1、由甲方提供的大型设备包括:动力变压器、配电柜、牵引车、整流柜、破碎机及皮带运输机、永久水泵、永久提升机、永久空压机、磁滑轮。详细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提供设备明细表》。
2、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主要材料:地面井下铺轨材料、主风水管、主电缆、电机车架空线及配件、绞车首次使用的钢丝绳及斜井首次使用的地滚等。详细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二)、乙方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
乙方承包工程中除第三条第(一)项明确由甲方提供的大型设备、材料外,其余一切材料消耗、水电动力消耗、工器具及其它设备的配置等全部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其承担。
五、乙方应当承担的其他费用
1、乙方负责承包矿区、生活区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费用由乙方负担。
2、承包范围内的设备、材料运杂费,小型设备的安装费、货场管理其他辅助工程费,临时支护安全措施费。
3、乙方自主负责承包范围内人员的组织、录用;材料进购、 保管,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自主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甲方可以应乙方的请求帮助乙方进行协调,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依法向相关部门按期缴纳相关税费,因乙方缴纳不及时所产生的罚款或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在承包工程后乙方的生活和生产的费用,乙方所有人员的保险及福利待遇。
六、乙方承诺
1、生产任务:全年计划生产铁矿石万吨(净矿量),各种规格井巷具体安排及采矿作业计划以当年甲方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为准。
2、乙方保证实现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产品质量、工程进度、产量、设备完好率等计划指标。
3、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无因工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执行,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4、乙方在承包期内管理和使用甲方提供的主要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其他设备、设施完好率达到85%以上。
七、工程进度、质量要求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每月生产的矿石产量和井巷掘进量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下达的当月生产任务和设计要求及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本合同没有约定标准的适用国家标准
2、出矿矿石块度小于400MM,进入选厂大于400MM大块由乙方处理,费用乙方负责。
3、回采施工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严格控制废石混入,禁止矿石、岩石岩混倒,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20xx元,根据情节由甲方确定具体数额。
4、掘进工程计量,以甲乙双方月底共同验收的工程量为准。结算矿量以甲方质检部计量的净矿量为准。
5、乙方完成甲方下达的月掘进计划任务100%-110%(不含110%)时,掘进单价执行本合同单价;完成甲方月计划任务110%-120%(不含120%)时,掘进单价上浮10%;完成甲方月计划任务120%-130%时掘进单价上浮20%;完成计划任务130%以上时,掘进单价上浮30%;未完成当月掘进任务时,当月掘进单价按照当月掘进完成量占当月任务百分比乘以约定单价执行。
6、工程款支付以甲方当月下达的生产计划为基础,按照当月进度,次月25日前拨付上月工程款的90%(10%为质量保证金;矿石及采矿工程不留质量保证金)
7、乙方安全考核不合格按甲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约定标准承担违约金。
八 、工程验收
1、乙方按照《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和相关规定及施工图纸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双方以上述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2、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乙方自购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化验单、否则不得使用,材料代用需甲方同意签字方可代用。
3、验收时间定为每月20-25日,由甲、乙双方共同参加验收。不合格工程由乙方无偿按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4、验收隐蔽工程,乙方需要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如甲方代表不到场,乙方可自行隐蔽并做好记录,甲方应承担并且予以签证;
6、工程竣工交付生产使用,乙方施工的工程一年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负责修理或赔偿。
7、锚喷巷道的验收,按《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xx)》进行验收,经甲方同意的喷浆工程,可以按实际喷厚进行结算。
九、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对矿山进行统一规划开采方案设计和生产管理。甲方每月初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当月生产计划和任务,甲方下达的生产计划和任务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在甲方核定范围内,甲方负责火工材料供应,超出核定用量的部分乙方按照甲方购买成本价格的120%支付甲方费用。甲方有权利监督乙方对火工材料的运输、贮存、管理和使用,纠正乙方不符合管理要求的作法。
3、甲方出借现有固定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库房、机房等)、生活设施给乙方无偿使用,详细内容见《附件四:甲方提供生产、生活设施》。乙方接收上述设施后,房屋修缮由乙方负责,修缮费用由乙方承担。
该房屋交付乙方后产生的其他费用如水费、电费等亦由乙方负担。
4、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对乙方生产进行安全检查,提出安全整改指令,乙方应当遵照执行。对乙方的违法乱纪、违章行为有权制止。
5、甲方有权对乙方产品、工程不合格,完不成生产任务等违反合同的行为要求乙方给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办法为:不合格的产品、工程或未完成任务金额的30%。
十、乙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1、乙方有按合同约定取得工程款的权利。
2、乙方应当全面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质量。
3、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甲方提供的主要大型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完好率,完好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设备完好标准》。乙方使用甲方的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完好的交给甲方。如有损坏须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必须服从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甲方设计要求和生产计划安排生产;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乙方遵照执行。
5、乙方更换项目经理或负责人需经甲方同意
6、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规的要求,与自己聘用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同时要将所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如乙方不履行签定劳动合同的义务而造成的任何形式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乙方不得招聘不明身份的人员,并对所要招聘人员严格管理。
7、乙方承包工程后要加强安全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应承担在生产、生活中因自身安全的措施不力而发生的设备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十一、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退出生产现场,造成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1)出现乙方以任何方式组织人员围攻、殴打甲方工作人员,或冲击甲方办公场所。
(2)出现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安全指令,不服从甲方依法进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
(3)乙方连续二个月完不成任务湖当月产量完不成计划的50%。
(4)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
(5)由于乙方的各种违约行为,乙方在接到甲方终止(解除)合同通知书,10日内必须撤离施工现场,如不撤离每日支付甲方违约金万元人民币整,直至乙方撤离完毕。
3、合同解除后乙方未爆破的中深孔、存窿矿量按下列方式结算:
1)、符合设计要求的中深孔按总进尺乘以单价计算总价。单价为元/米。
2)、存窿矿量按照数量乘以单价的方式计算总价。存窿矿量依照甲方的设计和现场实测资料确定,双方对计算办法有争议的由甲方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依照甲方的设计和现场实测资料重新评估计算,所产生的费用双方平均分担。存窿矿量单价为元/吨。
十二、其它
1、乙方在矿区内建设房屋的行为需取得甲方同意,具体内容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2、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
3、本合同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 日
矿山开采承包合同(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投标、议标、定标, 将其所属的 矿井交由 进行施工生产总承包。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经济关系和责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和有关安全、技术规定,以及自治区、地、市有关矿业开发、生产、施工、安全方面的规定、条例,在遵法守纪、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及内容
1)工程名称: 采拓工程
2)工程内容:开拓工程、采准工程、采矿出矿生产
2、承包方式
1)乙方以包施工、包生产、包设备、包设施、包材料、包人工的大承包形式对甲方项目进行施工生产总承包。
2)乙方对承包甲方的工程项目不得进行转包或变相转包。
3)乙方必须直接负责实施矿山施工生产的行政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不允许 “以包代管”。
3、施工、生产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的生产、施工计划和工程施工设计方案、采矿质量要求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和采矿生产作业。
2)乙方对甲方的生产、施工计划和工程施工设计方案一经签字,即视为认可,不得自行变更,并负有施工生产责任和安全责任。
4、工程单价(见附表)
1)表中未涉及的工程项根据实际需发生工程量,比照表中同类工程单价进行计算。
2)除另行要求外,其他设备、材料、制作均含在表中单价内,不再单独计算。
3)属于安全检查特别要求的安全整改支护工程,根据实际发生材料量,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由于乙方原因进行安全整改所发生的工程量,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4)经甲方认可的厚度小于0.7m的需采矿体和已采矿房的残采作业,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采矿单价。
5)地表设施、设备、建设等,包括堆矿场、挡墙等,均由施工方自行解决,甲方不予负担。
二、生产计划的制定和施工要求
1、生产计划的制定
1)年计划的制定:每年12月底,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年度生产计划,作为双方下年度施工生产计划的控制依据。
2)月计划的制定:在保障年度计划完成的总前提下,由甲方综合考虑制定月计划。双方在每月各自生产调度会后,及时召开甲乙方矿山工作协调会,以确定下月矿山生产计划、施工计划。
3)因甲方原因不能保障月计划的完成,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商榷,由甲方对月计划进行调整。乙方无权对月计划进行私自调整。
2、生产施工要求
1)生产矿量要求:按当月生产计划执行。
2)矿石块度要求:由乙方控制进入选厂矿石块度不得超过400×400mm,超标矿石不予计价。
3)采矿要求: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符合安全技术条件下进行开采。
4)工程施工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合理的工程设计方案、技术要求、时间要求进行施工。
三、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派矿山管理人员进驻矿山,依照有关规定对矿山的采拓施工、生产、计划、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代表甲方行使权力、责任和义务。
2、负责编制单体采拓工程方案、施工设计,在施工前5天向乙方提供,并在乙方签收后及时下达施工通知。
3、甲方在单体工程设计中必须明确回采量、回采率、贫化率、出矿最低品位等各项技术指标。
4、负责对乙方工程施工、生产进度和质量的检查、验收。
5、协助乙方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并有权督促、检查乙方进行安全整改。
6、负责按月结算合格工程款项。
7、甲方对乙方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违规作业和不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的质量、技术、安全等问题,有责令停工、停岗、整改或按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的权力。
8、负责保障乙方能够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
9、甲方矿山管理人员的调整,应及时向乙方书面通知。
四、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负责矿山施工、生产、生活的内部管理,自行解决生产生活所需设备、设施、物资材料、人员、运输等。
2、乙方接到甲方的单体工程方案、施工设计后,3天内给予提出异议或签收。否则,对影响施工生产责任负责。
3、负责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生产质量以及生产、施工计划的完成,配合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检查、指导。
4、对井口堆矿质量负责,不同质量矿石和渣石按甲方要求分类堆放。矿渣分离,不得混堆。并对未拉运矿石的保管负责,不得发生丢失、污染、混杂。
5、负责矿房房壁的加固、支护处理,防止围岩废石塌落混入。负责井壁、想到的加固、支护处理,防止塌方、片帮造成安全事故。
6、配合甲方在矿山的地测采技术工作和探矿工作,协助解决甲方技术工作和探矿工作所需,期间所发生的使用人工费由乙方承担,大宗材料费(按市场价计),由甲方承担。
7、乙方对甲方所下达的各项通知书须签字签收,并负责保障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
8、对甲方违章的通知书,乙方有拒绝的权利,并及时提出理由和修改意见。在矿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双方公司协调解决。
9、乙方矿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的调整、主要设备的更换,应及时向甲方书面通知。
五、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责任
1、甲方负责督促乙方做好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工作,乙方负责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设施、矿山救护等矿山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建立健全矿山安全保障机构、设备、设施、人员。
2、乙方在矿山必须配备齐全并持有资格证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整的细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保证所有特种工持证上岗。
3、对甲方下达的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有关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无条件签收,并付诸于行动。
4、乙方必须依照国家法规与下属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有关规定为员工进行相应保险。保险金由乙方负责,若发生伤残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保险赔付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5、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工程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甲方人员下井前须通知乙方,并服从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安排。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7、甲方人员下井检查过程中,乙方管理人员必须陪同。
六、生产月工程验收、生产验收、安全检查办法
1、每月在甲方财务结算日前(每月23—25日)由甲方组织并会同乙方人员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出矿量、出矿质量进行验收,同时对安全管理、安全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系统检查。验收前甲乙双方确定参加验收人员名单,验收后所有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
2、对不合格的工程项当月不予验收,乙方负责返工合格后在次月一并验收,返工费用自负。
3、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所造成工程浪费或报废,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对甲方的工程安排、采矿计划、施工进度造成影响,则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4、没有施工通知书的工程和超出施工通知书的工程不予验收。
5、出矿量的验收:以乙方出矿(含工程矿量)车数折合吨量计算或以实地测量计算矿量进行验收,作为甲方月生产计划的控制依据和对乙方生产计划完成与否的验收,不作为结算依据。
6、安全检查执行“一票否决”制,凡安全检查不合格,对当月所有工程量、生产量暂不予结算,待整改合格后再行结算。
7、工程验收单、安全检查表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各持一份,作为结算依据。
七、结算、付款办法
1、工程量以验收单结算工程费用。
2、出矿量以当月矿石拉运到甲方选厂,按过磅实际量进行结算。
3、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将当月矿石运出,按验收出矿量的50%给乙方进行预结算。由于其他客观原因造成当月矿石不能运出,按验收出矿量的40%给乙方进行预结算。
4、附有安装项目的未安装完成的单项工程暂按掘进量的60%进行预验收,待完工后一次性验收。
5、月结算日为当月26日—次月10日,结算当月工程施工、出矿生产等费用;年结算日为12月26日—次年1月20日,进行当年工程施工、出矿生产等费用的总决算。
6、当月工程施工费用结算额按80%由甲方向乙方及时支付,剩余20%在年终结算后一次性给予支付。
7、结算额的支付乙方须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8、工程矿的结算:如果乙方承担采准工程施工费用,工程矿计算在乙方总出矿量中;如果甲方承担采准工程施工费用,工程矿则从乙方出矿量中按月扣除。
八、甲乙双方对保障生产计划完成、保障生产质量、保障安全生产的约定
1、乙方将所承包矿山属于乙方的井上所有主要设备、设施作为施工生产和安全生产的抵押保证,其产权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2、凡因乙方安全问题造成的停工,停工一天对乙方罚款 元。安监部门要求的停工除外。
3、凡因乙方原因将废石倒入矿堆,按每吨 元计算对乙方进行罚款,并由乙方负责将废石挑出。
4、乙方没有及时处理矿房壁或及时支护采场而发生围岩混入的废石,乙方负责人工挑拣,如由甲方安排人工挑拣,其费用由乙方支付。特殊地质因素除外。
5、在甲方设计的开采范围中,在采矿时不能剔除的夹石中的蚀变岩石,甲方负责人工挑拣,如由乙方安排人工挑拣,其费用由甲方支付。
6、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出矿品位达不到甲方最低要求或造成开采贫化率10%以上,对所采出的矿石量不予结算。
九、违约责任
1、凡违反本合同条款均属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直接经济损失和其他经济赔偿。若甲乙双方协商后更改的条款不属违约,但须有补充协议。
2、因乙方原因连续3个月不能完成计划生产任务,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其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甲方因故拖延向乙方付款,每拖延一天按欠付款额的2‰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延付则不属违约。
4、乙方因故中止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乙双方暂停结算,待甲方在一个月内寻找新的承包方来接替乙方工作后再行结算。
5、甲方因故需中止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一个月后,无论甲方是否找到接替方,乙方均可自行撤工,甲方给予乙方结算所有已经形成的、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工程施工、采矿生产费用。在合同中止或解除生效后,如属于乙方的井上设备和设施,甲方有租赁或购买的优先权,其办法另行协商。
6、因不可抗力致使工程施工和生产经营无法进行,不属违约范畴。
十、合同附件
1、工程合同单价表。
2、************
十一、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2、与本合同相关的补充协议、附件,均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与乙方续订合同。如因故未签订新合同,即仍延续本合同执行。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用人单位(甲方):
职 工(乙方):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招用(以下称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1年月年
2、甲方在合同签字有效期限内,有权利因为以下条款提前终止合同。 ①在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时;
②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时;
③在乙方丧失劳动能力时;
④在乙方严重违反企业各项劳动纪律及岗位制度时;
⑤严重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时。
二、劳动义务及劳动保护
①乙方在甲方企业的生产(管理)工作岗位为 ; ②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③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而制定安排的工作时间工作,不得迟到、早退及旷工;
④乙方须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岗位制度及操作规程,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及奖惩;
⑤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有义务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⑥甲方按国有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
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
三、休假休息
①乙方请假需报书面申请经场矿负责人批准后方得休假,未经批准休假按旷工处理;
②国家法定休息日内,乙方有正常的休假日。
四、劳动报酬
①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以计时形式计算工资,计时最小单位为天数; ②工资由上岗后进行面议商定,甲方不得低于国定规定的最低工资; ③甲方无故不得拖欠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工资;
④甲方以法定的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乙方本人工资,定于每月 日发放。
五、终止、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
①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继续招用,应重新签订合同;
②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情况变化,调整乙方生产工作任务,有权要求乙方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③若乙方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解除此劳务合同,须向甲方提前十五日提出申请;
④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