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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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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網路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5篇)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條目的為維護公司網路安全,保障資訊保安,保證公司網路系統的暢通,有效防止病毒入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網路系統管理。

第三條職責

1、集團業務處負責公司網路系統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系統維護,制定相關制度並參加檢查。

2、集團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不定期抽查網路內裝置安全狀態,發現隱患及時予以糾正。

3、各部門負責落實網路安全的各項規定。

第四條網路安全管理範圍網路安全管理須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規範:物理層、網路層、平臺安全,物理層包括環境安全和裝置安全、網路層安全包含網路邊界安全、平臺安全包括系統層安全和應用層安全。

第五條機房安全

1、公司網路機房是網路系統的核心。除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入內。

2、管理人員不準在主機房內會客或帶無關人員進入。

3、未經許可,不得動用機房內設施。

第六條機房工作人員進入機房必須遵守相關工作制度和條例,不得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宜,每天上、下班前須檢查裝置電源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離開。

第七條為防止磁化記錄的破壞,機房內不準使用磁化杯、收音機等產生磁場的物體。

第八條機房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裝置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保證裝置處於良好的執行狀態。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2

一、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涉及網際網路方面的法律法規;

二、堅決封堵網際網路上不良和有害資訊的侵入;

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網路資訊保安部門檢查;

四、按照備案要求,及時備案本單位在網際網路應用方面的變更資訊;

五、在本單位建立網路資訊保安保護小組,並報公安機關的網路安全部門備案;

六、根據本單位在網際網路應用的實際情況,在安全員、安全教育和培訓、機房管理、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巡視上報、使用者登記、帳號使用和操作許可權管理等方面制定以下細則制度。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3

1、在公安機關的指導下做好本單位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防範工作;

2、及時向公安機關提供安全保護所需的資料;

3、負責本單位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4、定期對本單位的計算機資訊系統進行檢查。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條 所有接入網路的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並對所提供的資訊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連網計算機從事危害都會網路及校園網防火牆、路由器、交換機、伺服器等網路裝置的活動。不得在網路上製作、釋出、傳播下列有害內容:

(一)洩露國家祕密,危害國家安全的;

(二)違反國家民族、宗教與教育政策的;

(三)煽動暴力,宣揚封建迷信、邪教、黃色淫穢,違反社會公德,以及賭博、詐騙和教唆犯罪的;

(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暴露個人隱私和攻擊他人與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五)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鼓勵聚眾滋事的;

(六)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七)計算機病毒;

(八)法律和法規禁止的其他有害資訊。

如發現上述有害資訊內容,應及時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其擴散。

第二條 在網站上發現大量有害資訊,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後,必須在12 小時內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及公安機關報告,並協助查處。在保留有關上網資訊和日誌記錄的前題下,及時刪除有關資訊。問題嚴重、情況緊急時,應關閉交換機或相關伺服器。

第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的計算機上收閱下載傳遞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資訊。

第四條 所有接入網路的使用者必須對提供的資訊負責,網路上資訊、資源、軟體等的使用應遵守智慧財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對於執行無合法版權的網路軟體而引起的版權糾紛由使用部門( 個人) 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嚴禁在網路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對於來歷不明的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體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防毒軟體檢查、防毒。

第六條 認真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範,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資訊。為有效地防範網上非法活動、各子網站要加強出口管理和使用者管理。重要網路裝置必須保持日誌記錄,時間不少於180 天。

第七條 上網資訊管理堅持“ 誰上網誰負責、誰釋出誰負責” 的原則。對外發布資訊,必須經局機關或各單位負責人稽核批准後,才可釋出(具體操作方法可參考“ 網路資訊釋出管理制度” )。

第八條 各單位和學校要確定一名行政人員為本單位(學校)網路安全責任人,領導網管員(網管機構)做好本單位和學校的網路和資訊保安工作。建立崗位責任制和機房管理制度。網路管理人員應加強責任心,保證現有各種網路裝置良好執行,充分發揮效率。

第九條 單位和學校各資訊終端使用者必須受網路管理員監督管理。整個單位和校園要統一出口、統一使用者管理。建立帳號登記管理制度,使用者帳號只能專人專用,方便日後的檢查和監督工作。

第十條 與都會網路及單位和學校網路相連的機房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在電源防護、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雷等方面,採取規範的技術保護措施。

第十一條 都會網路及校園網站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接入網際網路網的計算機必須與本部門的涉密計算機資訊系統實行物理隔離。涉密資訊不得在上網裝置上操作或儲存。資訊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

(一)可向Internet 公開的;

(二)可向本都會網路公開的;

(三)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

(四)可向本單位公開的;

(五)僅限於個人使用的。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下列活動:

(一)未經允許,非法訪問教育都會網路及校園網上網路伺服器、工作站、交換機、路由器及其它相關裝置;對教育都會網路上所具有的功能、程式、資料進行刪除、修改和增加;

(二)未經允許,擅自提供與教育無關的網路服務;

(三)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與破壞性程式;

(四)其他危害教育都會網路絡安全的行為。

第十三條 違反本管理制度,將提請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相應的批評教育、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處以警告或停機整頓。觸犯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都會網路及子網站網路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條

所有網路裝置(包括光纖、路由器、交換機、集線器等)均歸現代教育技術中心所管轄,其安裝、維護等操作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工作人員進行。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壞或擅自維修。

第二條

所有學校內計算機網路部分的擴充套件必須經過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實施或批准實施,未經許可任何部門不得私自連線交換機、集線器等網路裝置,不得私自接入網路。現代教育技術中心有權拆除使用者私自接入的網路線路並進行處罰措施。

第三條

各部門的聯網工作必須事先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做網路實施方案。

第四條

學校區域網的網路配置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統一規劃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路配置。

第五條

接入學校區域網的客戶端計算機的網路配置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部署的DHCP伺服器統一管理分配,包括:使用者計算機的IP地址、閘道器、DNS和WINS伺服器地址等資訊。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使用靜態網路配置。

第六條

任何接入學校區域網的客戶端計算機不得安裝配置DHCP服務。一經發現,將給予通報並交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第七條

網路安全:嚴格執行國家《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對在學校區域網上從事任何有悖網路法規活動者,將視其情節輕重交有關部門或公安機關處理。

第八條

教職工具有資訊保密的義務。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網路洩漏公司機密、技術資料和其它保密資料。

第九條

任何人不得在區域網絡和網際網路上釋出有損學校形象和教工聲譽的資訊。

第十條

任何人不得掃描、攻擊學校計算機網路。

第十一條

任何人不得掃描、攻擊他人計算機,不得盜用、竊取他人資料、資訊等。

第十二條

為了避免或減少計算機病毒對系統、資料造成的影響,接入學校區域網的所有使用者必須遵循以下規定: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製作計算機病毒;不得故意傳播計算機病毒,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計算機病毒的檔案、軟體、媒體。

2.採取有效的計算機病毒安全技術防治措施。建議客戶端計算機安裝使用現代教育技術中心部署釋出的瑞星防毒軟體和360安全衛士對病毒和木馬進行查殺。

3.定期或及時更新用更新後的新版本的殺病毒軟體檢測、清除計算機中的病毒。

第十三條

學校的網際網路連線只允許教職工為了工作、學習和工餘的休閒使用,使用時必須遵守有關的國家、企業的法律和規程,嚴禁傳播淫穢、反動等違犯國家法律和中國道德與風俗的內容。學校有權撤消違法犯紀者網際網路的使用。使用者必須嚴格遵循以下內容:

1.從中國境內向外傳輸技術性資料時必須符合中國有關法規。

2.遵守所有使用網際網路的網路協議、規定和程式。

3.不能利用郵件服務作連鎖郵件、垃圾郵件或分發給任何未經允許接收信件的人。

4.任何人不得在網上製作、查閱和傳播宣揚反動、淫穢、封建迷信等違犯國家法律和中國道德與風俗的內容。

5.不得傳輸任何非法的、騷擾性的、中傷他人的、辱罵性的、恐嚇性的、傷害性的等資訊資料。

6.不得傳輸任何教唆他人構成犯罪行為的資料,不能傳輸助長國內不利條件和涉國家安全的資料。

7.不能傳輸任何不符合當地法規、國家法律和國際法律的資料。

第十四條

各部門人員每日上班及時開啟計算機,進入學校辦公系統、瀏覽相關檔案資訊、學習有關檔案資料。如有自己業務相關的工作資訊,要及時處理,處理結果及時回饋有關責任人員。

第十五條

充分利用辦公系統的優勢資訊處理平臺,瀏覽的相關情況由辦公系統後臺資料庫自動生成詳細記錄,以便領導檢查相關登陸資訊提供記錄參考。

第十六條

各部門人員必須及時做好各種資料資料的錄入、修改、備份和資料保密工作,保證資料資料的完整準確和安全性。

第十七條

嚴禁外來人員對計算機資料和檔案進行拷貝或抄寫以免洩漏學校機密,對學校辦公系統或其它學校內部平臺帳號不得相互知曉,每個人必須保證自己帳號的唯一登陸性負責,否則由此產生的資料安全問題由其本人負全部責任。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6

為保證我公司網的正常執行,防止各類病毒、黑客軟體對公司內網主機構成的威脅,最大限度地減少此類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各接入部門計算機內應安裝防病毒軟體、防黑客軟體及垃圾郵件消除軟體,並對軟體定期升級。

2、各接入單位計算機內嚴禁安裝病毒軟體、黑客軟體,嚴禁攻擊其它聯網主機,嚴禁散佈黑客軟體和病毒。

3、資訊中心應定期檢測公司網內病毒和安全漏洞,並採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公司網內主要伺服器應當安裝防火牆系統,加強網路安全管理。

5、資訊中心定期對網路安全和病毒檢測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7

計算機網路為學校區域網提供網路基礎平臺服務和網際網路接入服務,由網路維護中心負責計算機連網和網路管理工作。為保證集團區域網能夠安全可靠地執行,充分發揮資訊服務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地為學校員工提供服務,現制定併發布《文山中學網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所有網路裝置(包括路由器、交換機、集線器、光纖、網線等)均歸網路維護中心所管轄,其安裝、維護等操作由網路維護中心工作人員進行,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壞或擅自維修。

第二條

所有學校內計算機網路部分的擴充套件必須經過網路維護中心實施或批准實施,未經許可任何部門不得私自連線交換機、集線器等網路裝置,不得私自接入網路。網路維護中心有權拆除使用者私自接入的網路線路並報告上級領導。

第三條

各分校、處(室)的聯網工作必須事先報經網路維護中心,由網路維護中心做網路實施方案。

第四條

學校區域網的.網路配置由網路維護中心統一規劃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路配置。

第五條

接入學校區域網的客戶端計算機的網路配置由網路維護中心部署的伺服器統一管理分配,包括:使用者計算機的IP地址、閘道器、DNS和WINS伺服器地址等資訊。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更改網路配置。

第六條

網路安全:嚴格執行國家《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對在學校區域網上從事任何有悖網路法規活動者,將視其情節輕重交有關部門或公安機關處理。

第七條

學校員工具有資訊保密的義務。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網路洩漏公司機密、技術資料和其它保密資料。

第八

各部門人員必須及時做好各種資料資料的錄入、修改、備份和資料保密工作,保證資料資料的完整準確和安全性。

第九條

任何人不得在區域網絡和網際網路上釋出有損學校形象和職工聲譽的資訊。

第十條

任何人不得掃描、攻擊學校計算機網路和他人計算機。不得盜用、竊取他人資料、資訊等。

第十一條

為了避免或減少計算機病毒對系統、資料造成的影響,接入學校區域網的所有使用者必須遵循以下規定:

1.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製作計算機病毒;不得故意傳播計算機病毒,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計算機病毒的檔案、軟體、媒體。

2.採取有效的計算機病毒安全技術防治措施。建議客戶端計算機安裝使用網路維護中心部署釋出的相關防毒軟體和360安全衛士對病毒和木馬進行查殺。

3.定期或及時用更新後的新版殺病毒軟體檢測、清除計算機中的病毒。

第十二條

學校的網際網路連線只允許員工為了工作、學習和工餘的休閒使用,使用時必須遵守有關的國家的法律和規程,嚴禁傳播淫穢、反動等違犯國家法律和中國道德與風俗的內容。一經發現學校網路維護中心有權撤消違紀者網際網路的使用權。

第十三條

為了發揮好網站的形象宣傳作用,各分校、處(室)要及時向網路維護中心提供有關資料,以便充實網站內容,加大宣傳影響。由網路維護中心統一整理、編輯上傳及內容更新。

第十四條

各分校、處(室)人員在下班離開前必須關閉計算機和電源插座,避免浪費電能和發生消防隱患,違紀者通報批評並進行相應的處罰。有加班需要的工作人員必須提前通知網路維護中心。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8

計算機網路為集團區域網提供網路基礎平臺服務和網際網路接入服務,由資訊部負責計算機連網和網路管理工作。為保證集團區域網能夠安全可靠地執行,充分發揮資訊服務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地為集團員工提供服務。現制定併發布《網路及網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所有網路裝置(包括光纖、路由器、交換機、集線器等)均歸資訊部所管轄,其安裝、維護等操作由資訊部工作人員進行。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壞或擅自維修。

第二條 所有集團內計算機網路部分的擴充套件必須經過資訊部實施或批准實施,未經許可任何部門不得私自連線交換機、集線器等網路裝置,不得私自接入網路。資訊部有權拆除使用者私自接入的網路線路並進行處罰措施。

第三條 各部門的聯網工作必須事先報經資訊部,由資訊部做網路實施方案。

第四條 集團區域網的網路配置由資訊部統一規劃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路配置。

第五條 接入集團區域網的客戶端計算機的網路配置由資訊部部署的DHCP伺服器統一管理分配,包括:使用者計算機的IP地址、閘道器、DNS和WINS伺服器地址等資訊。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使用靜態網路配置。

第六條 任何接入集團區域網的客戶端計算機不得安裝配置DHCP服務。一經發現,將給予通報並交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第七條網路安全:嚴格執行國家《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對在集團區域網上從事任何有悖網路法規活動者,將視其情節輕重交有關部門或公安機關處理。

第八條 集團員工具有資訊保密的義務。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網路洩漏公司機密、技術資料和其它保密資料。

第九條 任何人不得在區域網絡和網際網路上釋出有損集團形象和職工聲譽的資訊。

第十條 任何人不得掃描、攻擊集團計算機網路。

第十一條 任何人不得掃描、攻擊他人計算機,不得盜用、竊取他人資料、資訊等。

第十二條 為了避免或減少計算機病毒對系統、資料造成的影響,接入集團區域網的所有使用者必須遵循以下規定: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製作計算機病毒;不得故意傳播計算機病毒,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計算機病毒的檔案、軟體、媒體。

2、採取有效的計算機病毒安全技術防治措施。建議客戶端計算機安裝使用資訊部部署釋出的瑞星防毒軟體和360安全衛士對病毒和木馬進行查殺。

3、定期或及時更新用更新後的新版本的殺病毒軟體檢測、清除計算機中的病毒。

第十三條 集團的網際網路連線只允許員工為了工作、學習和工餘的休閒使用,使用時必須遵守有關的國家、企業的法律和規程,嚴禁傳播淫穢、反動等違犯國家法律和中國道德與風俗的內容。集團有權撤消違法犯紀者網際網路的使用。使用者必須嚴格遵循以下內容:

1、從中國境內向外傳輸技術性資料時必須符合中國有關法規。

2、遵守所有使用網際網路的網路協議、規定和程式。

3、不能利用郵件服務作連鎖郵件、垃圾郵件或分發給任何未經允許接收信件的人。

4、任何人不得在網上製作、查閱和傳播宣揚反動、淫穢、封建迷信等違犯國家法律和中國道德與風俗的內容。

5、不得傳輸任何非法的、騷擾性的、中傷他人的、辱罵性的、恐嚇性的、傷害性的等資訊資料。

6、不得傳輸任何教唆他人構成犯罪行為的資料,不能傳輸助長國內不利條件和涉國家安全的資料。

7、不能傳輸任何不符合當地法規、國家法律和國際法律的資料。

第十四條 集團門戶網即將改版成功,為了發揮好網站的形象宣傳作用,各部室要及時向資訊部提供有關資料,以便充實網站內容,加大宣傳影響。由資訊部統一整理、編輯上傳及內容更新。

第十五條 各部門人員每日上班及時開啟計算機,進入集團辦公系統、瀏覽相關檔案資訊、學習有關檔案資料。如有自己業務相關的工作資訊,要及時處理,處理結果及時回饋有關責任人員。

第十六條 充分利用辦公系統的優勢資訊處理平臺,瀏覽的相關情況由辦公系統後臺資料庫自動生成詳細記錄,以便領導檢查相關登陸資訊提供記錄參考。

第十七條 各部門人員必須及時做好各種資料資料的錄入、修改、備份和資料保密工作,保證資料資料的完整準確和安全性。

第十八條 嚴禁外來人員對計算機資料和檔案進行拷貝或抄寫以免洩漏集團機密,對集團辦公系統或其它集團內部平臺帳號不得相互知曉,每個人必須保證自己帳號的唯一登陸性負責,否則由此產生的資料安全問題由其本人負全部責任。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9

為確保我單位計算機資訊網路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單位計算機資訊網路使用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計算機資訊保安及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資訊網路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網路資訊保安及保密管理工作。

二、網路中心必須由專人負責,各種裝置的技術引數由中心負責,以確保資訊網路的安全執行。其他任何人不得隨意行動網路裝置,不得擅自修改裝置技術引數。

三、網路中心負責單位區域網的規劃、建設、執行維護及使用者管理。計算機IP地址採取與網絡卡實體地址繫結,由中心統一管理並登記備案,嚴禁外單位或個人聯入中心區域網。

四、入網部門和個人必須接受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並對採取的必要措施給予配合。單位網頁內容和新聞動態等資訊服務由指定的職能部門負責維護和服務,未被授權的任何部門或個人不能更改其內容。

五、所有部門和個人在網路上都應自覺遵守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的有關規定。不允許出現任何方式干擾網路使用者、破壞網路服務和網路裝置安全的活動;不允許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伺服器和網路系統;不允許以不真實身份使用網路資源;不允許竊取他人賬號、口令;不允許盜用未經合法申請的IP地址入網;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動IP地址設定。

六、禁止下載網際網路上任何未經確認其安全性的軟體,嚴禁使用盜版軟體及遊戲軟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單位分配的個人電子郵箱上公網註冊資訊,不得訪問惡意網站和不健康網站,不要隨意開啟陌生郵件。

七、所有賬號、口令等密碼3個月更改一次,資料庫、重要檔案等每天備份一次,網路系統的所有軟體均不準私自拷貝出來贈送其它單位或個人,違者將嚴肅處理。

八、嚴禁隨意使用U盤、光碟等儲存介質,如工作需要,外來U盤、光碟須在沒聯網的單機上檢查病毒,確認無毒後方可上網使用。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十、嚴禁以任何途徑和媒體傳播計算機病毒,對於傳播計算機病毒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製造病毒或修改病毒程式者,要給予嚴肅處理。

十一、發現病毒,應及時對感染病毒的裝置進行隔離,情況嚴重時報相關部門並及時妥善處理。實時進行防病毒監控,做好防病毒軟體和病毒庫的智慧升級。

十二、應當注意保護網路資料資訊的安全,對於儲存在資料庫中的關鍵資料,以及關鍵的應用系統進行及時資料備份,及時更新資料庫和防病毒軟體病毒庫,定期對所有資料庫進行漏洞掃描、補丁修復,保證重要資料的安全。

十三、任何人不得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的活動。任何人不得查閱、複製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傷風敗俗的資訊。違反本管理規定,且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中心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使用網路,情節嚴重者,提交行政部門或有關司法部門處理。

十四、在我單位的計算機網路發生安全事件或者事故的情況下,網路中心積極處置,跟進、快速地協調、處理各種事件或者事故;及時響應、處置上級網監部門的預警和問題通報。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10

計算機資訊網路單位應當在根河市網路安全主管部門監督指導下,建立和完善計算機網路安全組織,成立計算機網路安全領導小組。

1、確定本單位電腦保安管理責任人和安全領導小組負責人(由主管領導擔任),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宣傳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

(二)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單位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定期組織檢查計算機資訊網路系統安全執行情況,及時排除各種安全隱患;

(四)負責組織本單位資訊保安審查;

(五)負責組織本單位計算機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六)發生安全事故或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時,立即向公安機關網監部門報告並採取妥善措施,保護現場,避免危害的擴散,暢通與公安機關網監部門聯絡渠道。

2、配備1至2名電腦保安員(由技術負責人和技術操作人員組成),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執行本單位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按照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技術規範要求對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測試,及時排除各種安全隱患;

(三)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對經本網路或網站釋出的資訊實行24小時稽核巡查,發現傳輸有害資訊,應當立即停止傳輸,防止資訊擴散,儲存有關記錄,並向公安機關網監部門報告;

(四)發生安全事故或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時,應當立即向本單位安全管理責任人報告或直接向公安機關網監部門報告,並採取妥善措施,保護現場,避免危害的擴大;

(五)在發生網路重大突發性事件時,電腦保安員應隨時響應,接受公安機關網監部門調遣,承擔處置任務;

(六)我市電腦保安技術人員必須經過市公安機關網監部門認可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合格證有效期兩年。

3、單位安全組織應保持與公安機關聯絡渠道暢通,保證各項資訊網路安全政策、法規在本單位的落實,積極接受公安機關網監部門業務監督檢查。

4、單位安全組織的安全負責人及安全技術人員應切實履行各項安全職責,對不依法履行職責,造成安全事故和重大損害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並建議其所在單位給予紀律或經濟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11

公司計算機資訊釋出實行各資訊釋出單位提出申請,辦公室稽核批准,資訊中心具體實施的辦法,各部門在資訊釋出方面必須恪守如下規定:

1、釋出申請單位應當確保釋出資訊準確、真實,符合國家有關的各項法律、法規制度;

2、資訊釋出單位應當對所釋出的資訊備案記錄,以加強管理;

3、資訊稽核單位應在充分理解國家有關的各項法律、法規制度的基礎上及時處理申請單位的請求,並將稽核意見及時反饋給申請單位;

4、在稽核單位同意的基礎上應將資訊及時轉發給資訊中心;

5、資訊稽核單位應當做好資訊請求。處理、轉發的備案工作;

6、資訊中心對所收到的經過稽核後的資訊在確認稽核意見後,應及時在網上釋出,並確保釋出資訊的準確性;

7、資訊中心對所釋出的資訊應當做好備案工作。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12

計算機網路為集團區域網提供網路基礎平臺服務和網際網路接入服務,由網路維護中心負責計算機連網和網路管理工作。為保證集團區域網能夠安全可靠地執行,充分發揮資訊服務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地為集團員工提供服務,現制定併發布《集團網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所有網路裝置(包括路由器、交換機、集線器、光纖、網線等)均歸網路維護中心所管轄,其安裝、維護等操作由網路維護中心工作人員進行,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壞或擅自維修。

第二條所有集團內計算機網路部分的擴充套件必須經過網路維護中心實施或批准實施,未經許可任何部門不得私自連線交換機、集線器等網路裝置,不得私自接入網路。網路維護中心有權拆除使用者私自接入的網路線路並報告上級領導。

第三條各分公司、處(室)的聯網工作必須事先報經網路維護中心,由網路維護中心做網路實施方案。

第四條集團區域網的網路配置由網路維護中心統一規劃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路配置。

第五條接入集團區域網的客戶端計算機的網路配置由網路維護中心部署的伺服器統一管理分配,包括:使用者計算機的IP地址、閘道器、DNS和WINS伺服器地址等資訊。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更改網路配置。

第六條網路安全:嚴格執行國家《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對在集團區域網上從事任何有悖網路法規活動者,將視其情節輕重交有關部門或公安機關處理。

第七條集團員工具有資訊保密的義務。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網路洩漏公司機密、技術資料和其它保密資料。

第八條嚴禁外來人員對計算機資料和檔案進行拷貝或抄寫以免洩漏集團機密,對集團辦公系統或其它集團內部平臺帳號不得相互知曉,每個人必須保證自己帳號的唯一登陸性,否則由此產生的資料安全問題由其本人負全部責任。

第九條各部門人員必須及時做好各種資料資料的錄入、修改、備份和資料保密工作,保證資料資料的完整準確和安全性。

第十條任何人不得在區域網絡和網際網路上釋出有損集團公司形象和職工聲譽的資訊。

第十一條任何人不得掃描、攻擊集團計算機網路和他人計算機。不得盜用、竊取他人資料、資訊等。

第十二條為了避免或減少計算機病毒對系統、資料造成的影響,接入集團區域網的所有使用者必須遵循以下規定:

1、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製作計算機病毒;不得故意傳播計算機病毒,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計算機病毒的檔案、軟體、媒體。

2、採取有效的計算機病毒安全技術防治措施。建議客戶端計算機安裝使用網路維護中心部署釋出的相關防毒軟體和360安全衛士對病毒和木馬進行查殺。

3、定期或及時用更新後的新版殺病毒軟體檢測、清除計算機中的病毒。

第十三條集團的網際網路連線只允許員工為了工作、學習和工餘的休閒使用,使用時必須遵守有關的國家、企業的法律和規程,嚴禁傳播淫穢、反動等違犯國家法律和中國道德與風俗的內容。一經發現集團網路維護中心有權撤消違紀者網際網路的使用權。使用者必須嚴格遵循以下內容:

1、從中國境內向外傳輸技術性資料時必須符合中國有關法規。

2、遵守所有使用網際網路的網路協議、規定和程式。

3、不能利用郵件服務作連鎖郵件、垃圾郵件或分發給任何未經允許接收信件的人。

4、任何人不得在網上製作、查閱和傳播宣揚反動、淫穢、封建迷信等違犯國家法律和中國道德與風俗的內容。

5、不得傳輸任何非法的、騷擾性的、中傷他人的、辱罵性的、恐嚇性的、傷害性的資訊資料。

6、不得傳輸任何教唆他人構成犯罪行為的資料,不能傳輸助長國內不利條件和涉及國家安全的資料。

7、不能傳輸任何不符合當地法規、國家法律和國際法律的資料。

第十四條為了發揮好網站的形象宣傳作用,各分公司、處(室)要及時向網路維護中心提供有關資料,以便充實網站內容,加大宣傳影響。由網路維護中心統一整理、編輯上傳及內容更新。

第十五條各分公司、處(室)人員在下班離開前必須關閉計算機和電源插座,避免浪費電能和發生消防隱患,違紀者通報批評並進行相應的處罰。有加班需要的工作人員必須提前通知網路維護中心。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13

一、校園網的安全執行和所有網路裝置的管理維護工作由學校網路管理中心負責。

二、網路管理中心機房要裝置調溫、調溼、穩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裝置,保證網路裝置的安全執行,要建立完整、規範的校園網裝置執行情況檔案及網路裝置帳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體)的記錄、分類和妥善儲存工作。

三、除網路管理中心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後臺管理端,不得對伺服器等裝置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

四、校園網對外發布資訊的WEB伺服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布資訊的學校部門負責人稽核並簽署意見後,交校辦公室稽核備案,由網路管理中心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資訊服務。

五、網路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路裝置或軟體技術從事使用者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校園網網路使用者權益的侵犯。

六、為防範黑客攻擊,校園網出口處應設定硬體防火牆。若遭到黑客攻擊,網路管理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縣以上公安機關報告。

七、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體。外來軟體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了《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防毒軟體檢查、防毒。

八、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資訊(包括多媒體資訊)、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九、校園網的系統軟體、應用軟體及資訊資料要實施保密措施。資訊資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級對學校各部門開放。

十、對校園網站內各互動欄目實現管理員24小時巡查制度,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路執行情況。

十一、學校網路管理中心必須遵守國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廳關於網路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範。合理對系統進行安全配置,落實各項網路安全技術防護措施,完善系統定期維護更新措施,落實垃圾郵件、有害資訊過濾、封堵技術措施,嚴格防範病毒、木馬、黑客等網路攻擊。

十二、伺服器系統及各類網路服務系統的系統日誌、網路執行日誌、使用者使用日誌等均應嚴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設定,郵件伺服器系統嚴禁使用匿名轉發功能。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14

1、學校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執行和系統裝置管理維護工作由資訊中心負責,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路裝置。

2、不準通過學校內部網路釋出和工作無關的資訊;不準通過電子郵件、BBS、Chat等方式釋出不健康的、xxx的、或者和工作無關的資訊。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在學校計算機網路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資訊(包括多媒體資訊),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3、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計算機網路系統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伺服器或工作站。不準通過內部網路從事和工作無關的活動,包括:不準攻擊內部或者外部的任何機器。不得以任何方式對伺服器、工作站進行修改、設定、刪除等操作。不得以任何藉口盜竊、破壞網路設施,這些行為視為對學校計算機網路安全執行的破壞行為。

4、不準將工作用機交給非校內人員使用。不準擅自使用他人的機器;不準通過他人的機器從事違反規定的活動。

5、任何部門不得在學校計算機網路上從事對使用者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對其他網站的惡意攻擊或黑客攻擊行動。

6、嚴禁在計算機上安裝遊戲軟體,嚴禁使用來歷不明,易引發病毒傳染的軟體。對來歷不明的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軟體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防毒軟體檢查、防毒。

7、各處室、教研組對上網計算機的使用要嚴格管理,部門負責人為網路安全責任人。公共機房不準對社會開放。

8、所有教師必須認真保管自己的機器賬號和網管部授權使用的賬號;所有賬號至少要每個季度更新一次。

9、網管部門要加強監控和管理;在學校閘道器上要配置防火牆和監控伺服器;對外部IP加強管理,落實到人頭;伺服器賬號要加強管理,落實責任人。

10、以上規定,請大家自覺遵守。如有違背,學校將酌情處理;必要的時候,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15

為確保單位網路安全、高效執行和網路裝置執行處於良好狀態,正確使用和維護網路裝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未經相關部門批准,任何人不得改變網路(內部資訊平臺)拓撲結構、網路(內部資訊平臺)裝置佈置、伺服器、路由器配置和網路(內部資訊平臺)引數。任何人不得進入未經許可的計算機系統更改系統資訊和使用者資料。

3、機關區域網上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技術侵佔使用者合法利益,不得製作、複製和傳播妨害單位穩定的有關資訊。

4、網路(內部資訊平臺)帳號採用分組管理。並詳細登記:使用者姓名、部門名稱、口令,存取許可權,開通時間,網路(內部資訊平臺)資源分配情況等。

5、網路(內部資訊平臺)管理員必須嚴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不得將任何使用者的密碼、帳號等保密資訊等洩露出去。網路管理員協助制定網路(內部資訊平臺)建設方案,確定網路(內部資訊平臺)安全及資源共享策略。

6、嚴格遵守國家、自治區、自治州制定的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嚴格執行《網路安全工作制度》,以人為本,依法管理,確保網路(內部資訊平臺)安全有序。

7、所有使用者有責任對所發現或發生的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人或事予以制止或向我部資訊保安協調科反映、舉報,協助有關部門或管理人員對上述人或事進行調查、取證、處理,應該向調查人員如實提供所需證據。

8、在發生網路(內部資訊平臺)重大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報告,採取應急措施,儘快恢復網路(內部資訊平臺)正常執行。

9、充分利用現有的安全裝置設施、軟體,最大限度地防止計算機病毒入侵和黑客攻擊。14、經常檢查網路(內部資訊平臺)工作環境的防火、防盜工作。

10、單位應定期查毒,(週期為一週或者10天)管理員應及時升級病毒庫,並提示各部門對防毒軟體進行線上升級。 密碼安全保密制度

11、涉密移動儲存介質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帶離本單位,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外出的,須履行登記備案手續,並經領導批准。嚴禁將涉密移動儲存介質借給外單位或他人使用。

12、涉密移動儲存介質需維修的,由單位技術人員送至有保密資質的單位現場監修,嚴禁維修人員擅自讀取和拷貝其儲存的國家祕密資訊。如涉密移動儲存介質無法修復,必須按涉密載體予以銷燬。

13、要定期對網站進行網路(內部資訊平臺)資料包的監控,及時發現和網路(內部資訊平臺)執行情況,全面監視對公開伺服器的訪問,及時發現和拒絕不安全的操作和黑客攻擊行為,阻止網路(內部資訊平臺)內外的入侵。

14、網路(內部資訊平臺)資訊保安員履行對所有上網資訊進行審查的職責,根據需要採取措施,監視、記錄、檢測、制止、查處、防範針對內部資訊平臺或入網計算機的人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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