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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個人所得税税率2021最新計算表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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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個人所得税税率2021最新計算表一覽,今年年內取得的年終獎,繳納個税有兩種計税方式,即單獨計税和合並計税。年終獎個人所得税税率2021最新計算表一覽。

年終獎個人所得税税率2021最新計算表一覽1

以下9類所得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税:

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分項所得: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

一、個人所得税税率表

綜合所得税率表

年終獎個人所得税税率2021最新計算表一覽

經營所得税率表

年終獎個人所得税税率2021最新計算表一覽 第2張

二、個人所得税預扣税率表

年終獎個人所得税税率2021最新計算表一覽 第3張

年終獎個人所得税税率2021最新計算表一覽2

個人所得税優惠大全!

1、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税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税發〔1994〕089號)規定: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税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徵税。獨生子女補貼;托兒補助費;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誤餐補助範圍確定問題的通知》(財税字〔1995〕82號)規定:按財政部門規定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的標準領取的誤餐費,不徵個人所得税。一些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應當併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徵個人所得税。

2、公務用車、通訊補貼收入可扣除一定標準公務費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税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税發〔1999〕58號)規定: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務用車、通訊補貼收人,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後,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算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公務費用的扣除標準,由省級地方税務局根據納税人公務交通、通訊費用的實際發生情況調查測算,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確定,並報國家税務總局備案。

3、福利費(生活補助費)免税

個人所得税法第四條中可以免税的稱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組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生活補助費範圍確定問題的通知》 (國税發〔1998〕155號)規定,生活補助費,是指由於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4、救濟金、撫卹金免税

根據《個人所得税法》第四條第四項的規定:救濟金、撫卹金免納個人所得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救濟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生活困難補助費。

5、工傷保險待遇免税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工傷職工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個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財税[2012]40號)規定:“一、對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規定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免徵個人所得税。

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工傷職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取得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醫療待遇、住院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交通食宿費用、工傷康復費用、輔助器具費用、生活護理費等,以及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取得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

6、單位和個人繳納的“三險一金”免税

財税[2006]10號:企事業單位按照規定實際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免徵個人所得税;個人按照規定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允許在個人應納税所得額中扣除。

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税所得額中扣除。

年終獎個人所得税税率2021最新計算表一覽 第4張

7、個人提取的“三險一金”免税

財税[2006]10號:個人實際領(支)取原提存的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時,免徵個人所得税。

8、生育津貼免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有關個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財税〔2008〕8號)規定:生育婦女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的生育保險辦法取得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或其他屬於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税。

9、按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免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第四條免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税的其他補貼、津貼。

10、退休費、離休費等免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第四條免税。具體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11、延長離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從所在單位取得的補貼免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税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税字〔1994〕20號)規定:達到離休、退休年齡,但確因工作需要,適當延長離休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享受國家發放的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學者和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其在延長離休退休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視同退休工資、離休工資免徵個人所得税。

12、科技人員職務轉化現金獎勵減徵50%

財税〔2018〕58號:依法批准設立的非營利性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學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規定,從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中給予科技人員的現金獎勵,可減按50%計入科技人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13、科技人員股權獎勵暫不徵税

國税發[1999]125號:科研機構、高等學校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科技人員個人獎勵,經主管税務機關審核後,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税。

14、亞洲開發銀行支付的薪金津貼免税

財税〔2007〕93號:對由亞洲開發銀行支付給我國公民或國民(包括為亞行執行任務的專家)的薪金和津貼,凡經亞洲開發銀行確認這些人員為亞洲開發銀行僱員或執行項目專家的,其取得的符合我國税法規定的有關薪金和津貼等報酬,免徵個人所得税;

15、軍人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免税

《個人所得税法》第四條免税規定,第六項: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16、軍人的十三項補貼

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軍隊幹部工資薪金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税的通知》(財税字〔1996〕14號)規定:(1)政府特殊津貼;福利補助;夫妻分居補助;隨軍家屬無工作生活困難補助;獨生子女保健費;子女保教補助費;機關在職軍以上幹部公勤費(保姆用費);軍糧差價補貼,屬於軍隊幹部的免税項目或者不屬於本人所得的補貼、津貼,不用繳納個税。

(2)暫不徵税的補貼、津貼有5項:軍人職業津貼;軍隊設立的艱苦地區補助;專業性補助;基層軍官崗位津貼(營連排長崗位津貼);伙食補貼。

17、退役士兵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經濟補助免税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由部隊發給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財政專項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給予經濟補助,經濟補助標準及發放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經濟補助按照國家規定免徵個人所得税。

18、遠洋船員的伙食費

國税發〔1999〕202號:由於船員的伙食費統一用於集體用餐,不發給個人,故特案允許該項補貼不計入船員個人的應納税工資、薪金收入。

年終獎個人所得税税率2021最新計算表一覽 第5張

19、遠洋船員個人所得税減半優惠

財政部 税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97號 :一個納税年度內在船航行時間累計滿183天的遠洋船員,其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減按50%計入應納税所得額。

20、疫情防控津補貼免税

財政部 税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税。政府規定標準包括各級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標準。對省級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對參與疫情防控人員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比照執行。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21、單位發放的預防新冠肺炎的防護用品

財政部税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單位發給個人用於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税。

22、外交人員所得免税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第四條第八項: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税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23、外籍人員的八項補貼免税

財税字〔1994〕20號:下列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税:(一)外籍個人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搬遷費、洗衣費。(二)外籍個人按合理標準取得的境內、外出差補貼。(三)外籍個人取得的探親費、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經當地税務機關審核批准為合理的部分。

24、特定來源的外籍專家工資薪金免税

根據財税字〔1994〕20號: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外籍專家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可免徵個人所得税:

1、根據世界銀行專項貸款協議由世界銀行直接派往我國工作的外國專家;

2、聯合國組織直接派往我國工作的專家;

3、為聯合國援助項目來華工作的專家;

4、援助國派往我國專為該國無償援助項目工作的專家;

5、根據兩國政府簽訂文化交流項目來華工作兩年以內的文教專家,其工資、薪金所得由該國負擔的;

6、根據我國大專院校國際交流項目來華工作兩年以內的文教專家,其工資、薪金所得由該國負擔的;

7、通過民間科研協定來華工作的專家,其工資、薪金所得由該國政府機構負擔的。

25、境外人才税負差補貼

財税[2019]31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廣東省、深圳市按內地與香港個人所得税税負差額,對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給予補貼,該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税。

26、奧運相關外籍技術官員免税

財税〔2017〕60號:對受北京冬奧組委邀請的,在北京2022年冬奧會、冬殘奧會、測試賽期間臨時來華,從事奧運相關工作的外籍顧問以及裁判員等外籍技術官員取得的由北京冬奧組委、測試賽賽事組委會支付的勞務報酬免徵個人所得税。

27、西藏地區津補貼免税

財税字[1994]021號:對個人從西藏自治區內取得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浮動工資,增發的工齡工資,離退休人員的安家費和建房補貼費免徵個税。

財税字[1996]91號:西藏區域內工作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取得的西藏特殊津貼,免徵個人所得税。

28、殘疾孤老烈屬的所得各省確定減税幅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徵個人所得税,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並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29、住房租賃補貼免税

財政部 税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1號《關於公共租賃住房税收優惠政策的公告》:對符合地方政府規定條件的城鎮住房保障家庭從地方政府領取的住房租賃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税。

年終獎個人所得税税率2021最新計算表一覽 第6張

30、解除勞動關係一次性補償收入3倍以內部分免税

財税【2018】164號第五條第一項: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税;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税率表,計算納税。

31、一次性破產安置費免税

財税〔2001〕157號: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税。

32、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遞延納税

財税[2016]101號: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員工的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符合規定條件的,經向主管税務機關備案,可實行遞延納税政策,即員工在取得股權激勵時可暫不納税,遞延至轉讓該股權時納税。

33、職工個人取得擁有所有權的量化資產,暫緩徵税

國税發[2000]60號:集體所有制企業在改製為股份合作制企業時可以將有關資產量化給職工個人,對職工個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擁有所有權的企業量化資產,暫緩徵收個人所得税。

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預扣率表

年終獎個人所得税税率2021最新計算表一覽 第7張

三、比例税率:20%

適用於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以及偶然所得

年終獎個人所得税税率2021最新計算表一覽3

2022年起,年終獎算法有變!

從2022年1月1日起,年終獎就要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一併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了,而今年(2021年)內的年終獎收入仍可以單獨計税。記者幫大家算了算,年內發、年後發,到手獎金可能差上萬元!

繳納個税有兩種計税方式

適合的是不同年終獎發放

根據財政部、税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税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税方法問題的通知》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税率表),確定適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税。計算公式為:

應納税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

也就是説,今年年內取得的年終獎,繳納個税有兩種計税方式,即單獨計税和合並計税。到了明年取得的收入,就只有合併計税一種方式了。

年終獎個人所得税税率2021最新計算表一覽 第8張

單獨計税和合並計税,適合的是不同的年終獎發放方式。

舉兩個例子:

A公司小王,2020年工資扣除三險一金、免徵額等後,應納税所得額15萬元,年終獎3萬元。按單獨計税的方式,小王共需繳納900元個税,年終獎到手29100元;按合併計税的方式,相當於年終獎扣税6000元,到手24000元。對小王來説,兩種計税方式下,到手的年終獎差了5100元。

B公司小李,2020年工資扣除三險一金、免徵額等,應納税所得額3萬元,年終獎27萬元。如果單獨計税,小李年終獎共需繳税52590元,工資繳税900元,合計53490元。如果合併計税,則共需繳納個税43080元。對小李來説,兩種計税方式取得的年收入相差10410元。

總結一下,單獨計税適用於工資高於年終獎的員工,合併計税則適用於年終獎較多的員工。

為什麼年終獎要全部納入綜合所得?

過去年終獎都是單獨計税的,就存在甲和乙兩個人工薪收入算下來都一樣多,但由於發放方式不同,導致繳納税款不同的情況,是有失公平的。

比如,兩人納税年收入均為20萬元,但甲年終獎10萬元,其餘工資10萬元;乙沒有年終獎,全部是工資收入。那麼按照現行税率、年終獎單獨計税,甲只要繳17270元個税,乙卻要繳23080元個税。

另外,年終獎單獨計税還存在“斷檔”區間。在這些區間內,税前獎金多的,扣完税到手後反而拿得少。比如丙年終獎拿了12000元,繳納360元個税後到手11640元;丁年終獎拿了12300元,繳納1050元個税後到手11250元。丁最終拿到的沒有丙多。

個税改革後,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等勞動性所得實行綜合計税,避免了類似月度間波動造成的税負不公平現象。但國家充分考慮納税人需求,為政策從單獨計税轉向合併計税設置了3年過渡期,也有助於企業安排更為合理的薪酬發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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