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失業補助金是一個人在失業之前,你的公司為你繳納的保險,在失業的情況下符合相關條件可以領取的一項補貼,那麼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是什麼樣的呢?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1
失業人員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且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如果屬於自辭,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2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和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社會保險法》和《失業保險條例》,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失業保險金標準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掛鈎聯動,目前失業保險金標準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