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獨計税與合併計税哪個好,年終獎繳納個税有兩種計税方式,即單獨計税和合並計税。單獨計税和合並計税,適合的是不同的年終獎發放方式。單獨計税與合併計税哪個好。
單獨計税與合併計税哪個好1
一般來説,年終獎單獨計税,能大大減輕納税人的個税支出。因為根據新個税法,一個納税年度只有6萬元免徵額,假如年終獎與工資合併計税,會佔用免徵額度,不僅擴大了計税基數,而且會提高適用税率。
但對於剛剛跨過個税起徵點(5000元/月或60000元/年)的工薪階層來説,將年終獎併入當年工資薪金所得,扣除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專項扣除(五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等後,可能根本無需繳税或只需繳納很少的税款。因此,這種情況下,如果年終獎採取單獨計税方式,反而會產生應納税款或者增加税負。
根據財政部和國税總局的通知,年終獎單獨計税的公式為:應納税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舉個例子
居民個人李明2020年12月從單位取得全年績效獎金48000元,2020年全年工資120000元,不考慮三險一金,無其他所得收入,專項附加扣除12000元。如何計繳個人所得税?
1、如選擇全年一次性獎48000元單獨計算:
●確定適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數:48000÷12=4000(元)
●適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數210
● 全年一次性獎應納個人所得税=48000×10%—210=4590(元)
●綜合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税=(120000—60000—12000)×10%—2520=2280(元)
●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税:4590+2280=6870(元)
2、如選擇全年一次性獎48000元併入2020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税:
●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税=(120000+48000—60000—12000)×10%—2520=7080(元)
提醒:因為每個人工資薪金不一樣,適用哪種方式計算出來的税額少,要具體計算分析喔,大家要根據自己情況選擇更適合自己的方式。
同時,以下情況大家也應一同注意!
1、在一個納税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税人,該計税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
2、僱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併,按税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税。
單獨計税與合併計税哪個好2
兩種計税方式的區別
根據財政部、税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税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税方法問題的`通知》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税率表),確定適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税。
計算公式為:
應納税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税。
自2024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
也就是説,今年年內取得的年終獎,繳納個税有兩種計税方式,即單獨計税和合並計税。
單獨計税和合並計税,適合的是不同的年終獎發放方式。
舉兩個例子:
A公司小王,2020年工資扣除三險一金、免徵額等後,應納税所得額15萬元,年終獎3萬元。按單獨計税的方式,小王共需繳納900元個税,年終獎到手29100元;按合併計税的方式,相當於年終獎扣税6000元,到手24000元。對小王來説,兩種計税方式下,到手的年終獎差了5100元。
B公司小李,2020年工資扣除三險一金、免徵額等,應納税所得額3萬元,年終獎27萬元。如果單獨計税,小李年終獎共需繳税52590元,工資繳税900元,合計53490元。如果合併計税,則共需繳納個税43080元。對小李來説,兩種計税方式取得的年收入相差10410元。
總結一下,單獨計税適用於工資高於年終獎的員工,合併計税則適用於年終獎較多的員工。
為什麼要全部納入綜合所得
過去年終獎都是單獨計税的,就存在甲和乙兩個人工薪收入算下來都一樣多,但由於發放方式不同,導致繳納税款不同的情況,是有失公平的。
比如,兩人納税年收入均為20萬元,但甲年終獎10萬元,其餘工資10萬元;乙沒有年終獎,全部是工資收入。那麼按照現行税率、年終獎單獨計税,甲只要繳17270元個税,乙卻要繳23080元個税。
另外,年終獎單獨計税還存在“斷檔”區間。在這些區間內,税前獎金多的,扣完税到手後反而拿得少。比如丙年終獎拿了12000元,繳納360元個税後到手11640元;丁年終獎拿了12300元,繳納1050元個税後到手11250元。丁最終拿到的沒有丙多。
個税改革後,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等勞動性所得實行綜合計税,避免了類似月度間波動造成的税負不公平現象。但國家充分考慮納税人需求,為政策從單獨計税轉向合併計税設置了3年過渡期,也有助於企業安排更為合理的薪酬發放方式。
單獨計税與合併計税哪個好3
個人所得税年終獎單獨計税的規定是:不將年終獎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税率表來計算所得税。選擇這種計税方式其實是一項税收優惠政策,對一般的工薪族來説,選擇這種計税方式一般會少交個税。
目前年終獎個税計算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單獨計税,即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税率表,確定適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税。這種計税方式是一項税收優惠政策,對一般的工薪族來説,如果全年工資遠高於年終獎的話,選擇這種計税方式一般會少交個税。
1、單獨計算納税
獲得年終獎金的個人,可以選擇不將年終獎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税率表來計算所得税。計算公式:應納税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2、併入綜合所得計税按年計算納税
居民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併入當年綜合所得按年計算納税,即發放的全年一次性獎金與居民個人當月薪金,採用累計預扣法計算個人所得税。
注意,關於年終獎個人所得税計算方法,居民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來計算個人所得税。
不同計税方式,年終獎個人所得税金額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