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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法律作文300字合集五篇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1.9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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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寫過作文吧,藉助作文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那麼,怎麼去寫作文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法律作文300字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品】法律作文300字合集五篇

法律作文300字 篇1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律,大家應該都不陌生。因爲我們生活中有許多事情都和法律有關。可以說,我們生活在一個法制社會,因爲法律、法規的約束,才得以讓我們生活的井然有序,如此安定。

交通法規與我們的日常活動息息相關,也時刻關係到我們的生命安全。 每天媽媽送我去上學的時候,我經常看見有人闖紅燈,今天也不例外。旁邊有位容光煥發的家長牽着一個小孩。家長很焦急,她看了看紅燈,然後再看了看馬路,見沒車就牽着小孩要闖紅燈,小孩卻說: “ 媽媽,老師說過要 ‘ 紅燈停、綠燈行 ’ 的,我們不可以違反交通規則! ” 我還以爲家長會聽勸,不料 ……“ 你怕什麼?我們再不過馬路車就要開過來了! ” 這位本來容光煥發的女士在說話的時候把眉頭鎖得緊緊的,像個老女巫,跟剛纔判若兩人。 “ 況且你都快遲到了! ” 小孩的臉已經紅得開始有些發紫了,說: “ 還是遵守交通規劃的好 ……” 最後,小孩子還是被家長帶着闖紅燈了 …… 然後,就有車輛衝了過來!嗞 —— 車主幸好踩了剎車控制,還差一點

法律作文300字 篇2

我們生活在一個法治國家,儘管有家庭規則和國家法律。我們周圍到處都是頭髮,作爲小學生,我們應該學習更多的法律知識。我們在校園和生活中一直在談論法律。

許多青少年說我們還年輕,不需要法律。我們長大後會學會的。事實上,生活中到處都有法律。例如,父母不能隨便打罵孩子。在法律上,這是家庭暴力。父母不應該隨便看孩子的日記。這是爲了尊重他人的隱私。

許多學生認爲法律離我們太遠了。難道我沒有違法,知道這麼多嗎?事實上,許多人,因爲“無知。只有這樣才一步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小時候有個年輕人學習成績很好。他來到這個城市學習。起初,他做得很好,工作也很努力。一天,他路過一家網吧。出於好奇,他進去了。

“這既令人興奮又有趣。”時間一天天過去。他整天沉迷於網絡遊戲。他沒錢,開始向朋友借錢。後來,朋友們得知他借錢去網吧玩,卻沒有借給他,所以他們不得不騙他父母的錢。後來,他的父母知道了,沒有借給他。他開始犯罪並偷錢。學生們,我們不能學習!

我們必須是一個積極的法律知識,提高法律意識,併成爲一個守法的公民!

法律作文300字 篇3

我叫張菡夏,是個女孩子,十一歲。經常梳馬尾辮。

我的愛好比較特別,喜歡看法律節目和綜藝節目。比如天網。一線。法律講堂。快樂大本營等。

星期五晚上,我在外婆家看一線“親密的朋友”當播到女屍體時舅媽出來了,她看見女屍體時,嚇了一大跳,趕緊矇住眼睛,並且顫抖着對我和舅舅說:“啊!屍……屍體呀!夏……夏你都……都不害怕嗎?”那時,我正看的津津有味。舅舅一副早已習慣的樣子說:“她從小就看這種節目,早就不怕了!”我回過來說:“對,我本來就愛看這種節目!”舅媽聽後,一臉驚奇,轉過身子,扭過頭,一下子就逃進了臥室,我和舅舅看到後哈哈大笑。每天晚上我都會看。家人都說我膽子大。

除了看法律節目,我還喜歡看綜藝節目。比如快樂大本營。我們都愛笑等。每個星期六天,我都會按時觀看。

這就是我,一個愛法律的女孩。

法律作文300字 篇4

今天的隊會課,老師讓我們去多功能室聽關於法律的講座,主講人是卞工老師。一開始,卞老師先講了懂法的重要性,然後講了許多的案例,其中有一個案例令我印象最深刻一個是楊某某的.案例:楊某某是個15歲的兒童,由於早年輟學,白天流浪在外,無所事事,就當上了江湖小混混——整天打劫,打劫對象是比自己小的或15歲左右的人,口頭禪是:有沒有錢啊?帶錢了沒?把錢給我!他還搶過衣服呢!終於在被害人和被害人家屬的告發下被警方抓獲。在警方的質問中,楊某某說他也記不得他搶劫過多少次了,據一位被害人瞭解,楊某偶在打劫時,發現這個人沒有帶錢,但有家裏的鑰匙,所以楊某某讓他把自己帶到他家去拿錢。到了被害人家裏,楊某某拿了錢和一些小家電,到舊貨市場買了60多塊錢。最後,他被法院判刑很多年。

從這個案例,我感到這個楊某某做得太不對了,就算不上學,也可以在家裏看看書,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更沒必要去做犯法的事,做了也對自己沒好處,這種生活做的還有什麼意義呢?

法律作文300字 篇5

從前,有兩個貧窮潦倒的青年人。他們兩個好朋友用自己最後的一點錢,在酒吧裏喝了一頓,最後揮淚而別。他們還互相承諾,只要20年後,自己還活着,無論自己在那裏,都一定要在此時回到這裏。談一談自己這些年來的事。

很快,20年過去了,他們中的一個回到了酒吧。他玩弄着手裏的酒,靜靜地等待晚8點的到來。淒涼的音樂依舊在酒吧裏迴盪。這時,從外面進來了一箇中年人,他環顧四周後,離開了。

終於,晚8點的鐘聲敲響了。可此時,卻進來了一個年輕人,他走到那個人身邊,用和藹的語氣問道:“你是來酒吧赴20年前的一個約定的嗎?”在得到肯定地回答後,那位年輕人立即逮捕了他。年輕人說:“你被捕了,你的朋友,也就是我的長官讓我逮捕你。他剛纔進來過,一眼就認出了你。”原來,哪位中年人就是全國通緝的大盜。大盜怎麼也沒有想到,他冒着這麼大的風險來赴20年前的生死之約,卻被朋友送到了監獄。

在友情和法律面前,你會怎樣做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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