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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特許合同範文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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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加盟特許合同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加盟特許合同範文八篇

加盟特許合同 篇1

1、第一條是關於首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的約定。

首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又具體分爲標準費、受許人增開餐館的折扣費用、延期費、附屬店面費、老受許人與新受許人另開新店的增加費、轉讓費等。

2、第二條是關於合同存續期間須定期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的約定。

定期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一般確定爲銷售額的某一百分比。

3、第三條是關於特許人授予受許人某些權利的約定。如使用特許人的管理系統和操作手冊的權利、對特許人管理系統中改良技術和操作方面信息的使用權、對於特許人的品牌作有限地與餐館有關的其他使用。

4、第四條是關於特許人爲受許人提供某些支持(如培訓、諮詢、協助與指導等)的約定。

5、第五條約定受許人的各項義務。共15款,各款內容如下:

第1款約定經營場所的租賃事宜。經營場所既可以由特許人向出租人租賃後再轉租給受許人,也可以由受許人直接從出租人處租賃。如採用前一種方式,則受許人對於經營場所的使用僅與特許人發生權利義務關係,而與房主無關,在受許人嚴格履行轉租合同的情況下,如果房主與特許人發生任何因租賃合同而產生的糾紛致使受許人遭受損失,受許人可向特許人要求賠償;而如果採用後一種方式,則受許人對於經營場所的使用僅與房主發生權利義務關係,如果受許人違反租賃合同招致房主的起訴涉及特許人的品牌而使特許人遭受損失,則特許人可向受許人要求相應的賠償。

第2款約定受許人的經營活動應當始終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所有必要的手續並承擔費用;遵守操作手冊要求和建議的規格、標準和步驟,並隨操作手冊的更新和改進而作適時調整和修改,符合特許人的質量控制標準;不得透露或允許他人複製操作手冊的內容。

第3款約定受許人自行承擔經營活動產生的一切稅費,以及按特許人的要求投保一些保險項目。

第4款約定受許人不得在合同關係存續期間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其他任何相同或相類似的經營活動,以及違反此項規定時應支付的賠償金額。

第5款約定定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的支付方式。

第6款約定受許人應當按約定時間向特許人報告銷售情況,並按規定的方式在受許人的系統中記錄銷售和經營情況。

第7款約定特許人有權在無需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即可到受許人的經營場所檢查受許人的經營狀況並檢查、審覈複印受許人的各種記錄。

第8款約定對於受許人低報銷售額的懲罰性措施。

第9款約定廣告費的支付方式。廣告費在特許經營中並非一個簡單的問題。不管是特許人還是受許人都不願意承擔廣告投資可能存在的風險。如果讓特許人獨自承擔廣告費,而受許人衆多,是否每個受許人都能保質保量地提供服務而不影響廣告宣傳還很難說,況且廣告費數額十分巨大,讓特許人獨自承擔勢必存在困難;而如果讓受許人來承擔廣告費,宣傳的是特許人的品牌,付出的是自己的投資,能否起到促銷的效果、獲得回報還很難說,有時甚至還會因特許人自己品牌的價值不高而使得廣告投資成爲一種浪費,因此如果讓受許人承擔廣告費,他們也會心存疑慮。

本合同中所採用的一個兩全之計就是由特許人和受許人約定設立一個廣告基金帳戶,受許人從每週的銷售額中提取約定的比例作爲廣告費匯至廣告基金帳戶上,至於具體的廣告方式則由特許人根據廣告基金帳戶上的數額與廣告商協商而定。這樣一來,特許人和受許人都不必事先準備大量資金用於廣告宣傳,而且受許人對於廣告費的支付也採取了一種不需要本錢也不承擔風險的方式。如果受許人的經營狀況好,則付出的廣告費相應的就多,反之則少。不過採取這種方式的問題是,如果特許人將廣告基金帳戶上的部分甚至全部資金挪作它用的話,就等於是間接的提高了受許人的定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無疑又會侵害受許人的利益。爲解決這一問題,受許人可以與特許人在合同中約定對於廣告基金帳戶的財務監督管理制度,一旦特許人違反這一制度,受許人有權中止支付廣告基金,特許人還應當向受許人返還廣告基金帳戶上未用於廣告宣傳的資金。

第10款約定受許人不得將特許人的品牌標誌與“出售”字樣一起使用。該款約定看上去似乎無關緊要,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如果消費者誤認爲特許人所擁有的品牌是因爲經營狀況不佳而不得已予以出售,必然影響到特許人的商譽,從而給特許人的無形資產造成損失。

第11款約定受許人的所有付款都必須及時。這樣規定是爲了避免受許人因欠款而陷入債務糾紛或因欠稅行爲受到處罰從而損害特許人的商譽。

第12款是關於受許人應當按照合同及操作手冊中的規定來進行經營管理的約定。

第13款約定受許人應當僅爲經營餐館的目的使用特許人的品牌,而不得爲其他任何與經營餐館無關的目的使用特許人品牌。

6、第六條是關於經營場所變更的約定。主要是要求受許人在變更經營場所之前應當徵得特許人的同意。

7、第七條是關於合同期限以及期限屆滿之前合同延期的約定。

8、第八條是關於合同終止的情形及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共6款,內容分別規定如下:

第1款與第2款都是具體約定特許人有權終止合同的各種情形(例如受許人不辦理經營活動所需的各種手續、低報銷售額、拖欠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等等)。

第3款約定在合同終止或屆滿以後,受許人不得在其餐館中繼續保留特許人的品牌特徵,也不得繼續使用特許人所有的經營管理系統。

第4款約定在合同終止或屆滿以後1年內,或者在受許人轉讓合同權利義務後的1年內,受許人在一定區域內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特許人的其他餐館的經營活動。

第5款約定受許人應當保守特許人的商業祕密,並對某些不屬於商業祕密的具體信息進行保密。

第6款約定在合同終止或屆滿以後,受許人在合同關係存續期間因經營目的而使用的通訊號碼、聯絡地址、網址、域名等等均應歸特許人所有。

9、第九條是關於受許人轉讓合同權利的約定。

受許人轉讓合同權利,應當徵得特許人的同意。對於擁有高價值品牌的特許人來說,之所以當初願意將特許經營權授予受許人,大都是對受許人的資質經過了審查與考慮的,他們不會僅僅爲了獲得一筆短期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就輕易地將自己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他人使用,因爲一旦不合格的受許人因經營管理不善而給廣大消費者留下不好的印象,則特許人所遭受的無形資產損失是難以估計的。因此,特許人往往會事先與受許人就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作出約定,如約定受許人必須將合同權利義務轉讓給符合資質要求並能夠立即代替自己經營管理餐館的人,或者是受許人應當要求受讓人必須參加特許人的培訓並經特許人評價同意後才能受讓合同權利義務。

加盟特許合同 篇2

甲方:xxxx有限公司乙方:

第一條合同總則:

1、爲了拓展xxxx家居銷售市場,甲方推出xxxx家居特許加盟計劃。

2、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加盟店)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xxxx家居專賣店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點特許經營權並願意成爲xxxx家居連鎖加盟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合同的保證與申明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僅從甲方購得用於展示及零售的甲方品牌的產品。

2、乙方嚴格執行甲方推行的xxxx家居特許加盟計劃,以利於xxxx家居業務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甲方規定的經營模式經營,按甲方規定的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

第三條特許加盟的區域、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中甲方對乙方的特許授權區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年。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第四條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加盟店使用有甲方獨立使用的“xxxxxx家居”註冊商標,乙方以xxxx家居的經營方式和風格經營xxxx家居系列產品。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管理,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

1、爲促進乙方業務發展,降低乙方經營成本,甲方收取乙方加盟費10000元(不予退還),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30000元(合同期滿給予退還)。

2、乙方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加盟費及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共計(40000元)和首期進貨款(160000元)共計200000元人民幣(含加盟費及保證金)。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費及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和首期進貨款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_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xxxx家居加盟店,加盟店的具體地址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好的圖片(2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2、甲方承諾不在乙方開設的xxxx家居加盟店同一區域範圍內(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區片或以一定直徑範圍劃分)自己或允許第三者經營其他xxxx家居加盟店,並承諾不向同一區域範圍內的其它經營者供應xxxx家居產品(如不能達到甲方的銷售要求甲方有權按第十一條第四項執行)。

3、因地理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更。

第七條追加建店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外新建xxxx家居加盟店,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另外簽訂以該新加盟店爲對象的xxxx家居連鎖加盟合同。

第八條商品的進貨和發貨

1、加盟合同簽訂後,乙方預付20萬元首期進貨款(含10000元加盟費和30000元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一併匯入甲方帳戶,此後進貨貨款以首期進貨款抵扣。

2、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品按統一供貨價結算,特供商品或促銷活動商品折扣另行制訂。

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和接受發貨清單上新到的商品。

4、甲方和乙方對每次收發貨情況單獨記帳,每月對帳一次。

5、甲方通過普通貨運、特快專遞等方式向乙方發送貨物,乙方可根據自己需要選擇發貨方式,發送貨物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退換貨

1、退換貨是指乙方將有質量問題的商品退回甲方,以退回貨物的進貨價款按一定比例折抵貨款換購新貨。退換貨只限於商品調換,不涉及現金支付。

2、乙方收到貨物有商品質量問題的,應及時提供質量問題照片,告知甲方。並在收到貨物三天內(以收貨簽收或通知取件時間爲準)向甲方提出退貨申請,並在收到貨物五天內將貨物發還甲方,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但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爲殘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換,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返利政策

1、加盟店在達到規定進貨額後將獲得年終返利獎勵:(均不含首批進貨額)累計進貨額達到100萬元獲得年終1%的返利獎勵;累計進貨額達到200萬元獲得年終2%的返利獎勵累計進貨額達到300萬元獲得年終4%的返利獎勵。第十一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確保特許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包括不限於在乙方正常經營時間內視察乙方的設施與經營情況,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差旅費由甲方自付。

2、乙方違反連鎖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加盟合同,有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有義務爲乙方提供穩定、豐富、高品質的供貨支持,並在開店設計、貨品定位、進貨選擇、新款推進、推廣促銷以及客戶資源等各方面給予乙方有效的建議和實際的支持。

4、加盟商在半年內銷售業績無明顯起色,甲方有權取消其加盟資格,返還授權使用保證金30000元,甲方收取乙方的加盟費10000元不予退還。加盟商在半年內每月平均銷售不足10萬元,甲方有權將在乙方所在區域的一定距離範圍內開設第二家加盟店銷售xxxx家居產品。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以“xxxx家居”品牌標識和甲方提供的店面門頭的標準樣式進行店面裝修和陳設。

2、乙方須具備一定的銷售和售後服務經驗,銷售人員必需有能夠把手工產品的製作特點,強調轉達給顧客的能力。

3、乙方必須完全銷售甲方供貨商品,如需要銷售其他補充商品,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審批同意(否則屬於違反雙方協議)。

4、乙方欲作有關“xxxx家居”的產品、商標對外廣告時,要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審批同意,並使得用獲甲方同意的資料。

5、乙方有權享受甲方優先供貨的權利。6、乙方要求甲方到其專賣店指導工作,甲方機票及其它差旅費用由乙方支付(酒店三星級標準)。

第十二條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xxxx家居”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或與甲方有關企業的任何標誌,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記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交易。

2、乙方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除應按規定承擔違反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因乙方違約遭受一切的損失。

3、所有帶有“xxxx家居”商標的商品及物品均需從甲方進貨,在加盟店使用時,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承認。

4、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櫃內使用xxxx家居商標。

第十三條合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雙方未達成一致協議,則本合同期滿自動終止。

2、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1)乙方仿冒,濫用xxxx家居商標。2)乙方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或經營所需的其他證明時。3)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4)乙方未與甲方協商,不再履行約定的合作義務,單方面推出加盟。

3、如因乙方有本條第2項所列行爲而導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將不再退還乙方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並保留繼續追討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4、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因經營原因或其它不可抗力停止經營,可向甲方提出提前終止合同申請。經雙方一致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該協議提前終止。

5、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xxxx家居商標。

6、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無違反本合同的行爲,甲方在本合同期滿後退還乙方品牌使用保證金,即人幣xxxxx元。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政府行爲、意外事件、勞工問題,致使乙方無法取得產品,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之另一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2、因發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況,含甲方無法履行合同時,甲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時終止合同。

3、如因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原因終止合同,甲方給予乙方之所有優惠即時取消雙方互不追究責任,但乙方仍須在合同終止一個月內,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xxxx家居連鎖店所有標識,否則視同違約及侵犯。第十六條適用法律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制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諸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六條保密條款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對甲方提供乙方的商業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佈,乙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在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七條通知任何書面通知按本合同中的所述雙方的公司地址或圖文傳真送達通知人後,即視爲送達。

第十八條附則以上條款未盡事宜有雙方協商解決,另外議定的補充合同條款經雙方簽訂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被視爲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雙方茲承認簽署本合同,並已閱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包含之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從乙方向甲方繳納全額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時間:

時間:

加盟特許合同 篇3

甲方(加盟總部):_________事務所

乙方(加盟者):_________

爲了發揮_________國家註冊商標的品牌效益,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原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多方論證,共同達成以下合同條款,望甲乙雙方嚴格履行本合同條款.

第一條 甲方授予乙方特許加盟期爲三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特許加盟相關費用

1、特許加盟金: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本合同雙方簽定時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納。

2、管理服務費:乙方每月十日前向甲方繳納管理服務費_________元。(根據地域差異每月管理服務費在_________元上下浮動)

第三條 特許加盟使用權範圍

1、特許加盟分支機構設在_________,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總部在特許加盟地域市內另外設立特許加盟分支機構不得超過_________家,特許加盟經營單位。

3、追加特許加盟分支機構,特許加盟者除第三條,第1款的特許加盟分支機構外,還要新建另外特許加盟分支機構時,必須與總部另簽訂特許加盟合同,同時另支付加盟金。

4、特許加盟分支機構辦公地址變更,因地理環境變化和其它原因,特許加盟者希望變更在第三條第1款規定區域內的特許加盟分支機構時,必須向總部提出變更地址申請。

第四條 特許加盟者特權

1、以_________品牌對外廣告宣傳,促銷,及其它宣傳活動。

3、免費享有_________總部所屬各網站業務推廣宣傳,在網站內註明特許加盟者的辦公地址,電話,郵箱。

4、特許加盟者具有獨立經營爲主,總部監督指導爲附的原則,開展工作。

5、特許加盟者可以適時地得到經營所必須信息情報資料。

6、特許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總部崗前培訓。

第五條 特許加盟總部經營指導及幫助

1、爲使特許加盟者能良好經營,在開業前,總部免費向特許加盟者傳授必需的業務知識和經營技術。

2、特許加盟分支機構開業前後一個月,作爲營運入軌期,總部根據加盟者的需要是否派員進行開業和業務指導,指導期起超過十天的按每天_________元計費。

3、總部每年向特許加盟分支機構派遣技術人員進行巡迴指導。

4、總部根據教育計劃隨時培訓,教育加盟分支機構的員工。

5、總部依照加盟者的需求,協助採購必要器材。

6、總部協助加盟者調取相關信息情報資料和檔案資料。

第六條 特許加盟服務質量管理

1、爲維護特許加盟分支機構的服務質量的統一性,提高明_________品牌形象,特許加盟者的經營服務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開展工作。

2、總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對特許加盟分支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巡查工作,總部根據經營狀況進行培訓指導。

第七條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出具相關法律文件和證照,由乙方負責辦理工商,稅務等手續,其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_________%。

2、甲方提供總部各類業務的合同文本和經營管理制度。

3、乙方在經營中出現疑難業務,如需甲方派員技術支持,甲方應給予支持幫助,其開支費用甲乙雙方協商辦理。

4、甲方無償爲乙方在總部所屬網站宣傳推廣,擴大乙方知名效應。

5、甲方總部所受理乙方地域的業務,甲方必須移交乙方辦理,收入乙方所有,甲方可以收取適當業務提成,具體比例甲乙雙方協商辦理。

6、甲方每年提供證照年檢相關手續,乙方負責年檢工作並支付其費用。

第八條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依照本合同規定繳納管理服務費和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

2、乙方擔任特許加盟分支機構經理,承擔本單位經營活動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義務,獨立覈算,自負盈虧,出現一切債務債權,均由乙方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3、乙方所有經營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應服從甲方總部業務指導監督檢查。

第九條 保密義務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總部不得向第三方展示特許加盟者各類資料和有損於特許加盟者的情報。

2、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總部技術祕密和其它內部情報。

3、乙方不得損害總部和其它特許加盟分支機構的聲譽,信譽,不得妨礙總部和其它分支機構的業務。

第十條 合同延續條件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無違規經營,未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甲方優先考慮續簽特許加盟合同,加盟者必須在合同期滿前二個月,向總部提出申請,總部同意後,可以適當減少加盟費給予獎勵。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終止

1、特許加盟者拖欠需交總部管理服務費。

2、特許加盟分支機構違反法律,法規受到查封、審查。

第十二條 遇不可抗力的免責條款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對方承諾負擔因天災人禍、行政機關的強制政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履行本合同,違約者按本合同實際金額的_________%處以罰責。

第十四條 協商解決

1、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由甲乙雙方本着發展事業的願望,坦誠地協商解決。不可協調者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籤於_________。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

第十五條 本合同簽定具法律效力,望甲乙雙方嚴格履行本合同規定條款執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權簽約人:_________ 授權簽約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加盟特許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 章的規定,爲促進雙方共同發展,甲乙雙方經認真協商,現就甲方“XX連鎖餐廳”特許經營權授權乙方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文本名詞釋義

1、 知識產權:特指“XX”品牌、商標、標誌、商號及“XX”全套VI視覺系統、“XX” 經 營 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識產權乙方在簽訂合同且經許可有權全部使用;

2、 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3、 XX餐廳產品:含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的“XX”系列產品及甲方取得全國連鎖銷售代理的其它相關產品。

第二條:連鎖專賣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縣)區,開設“XX”_______連鎖餐廳。

2.2、 在合同執行期間,連鎖加盟店經許可後可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達這些標誌、記號、樣式的標籤和招牌,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遵循甲方統一的營銷模式,服從甲方統一的規範管理。

2.3、 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將甲方授予的連鎖特許權以任何形式轉讓給第三方。

2.4、 本合同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關係;加盟店員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爲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責任。

第三條:連鎖專賣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在當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合法的登記手續,開辦獨立的專賣店,或在商場、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經營。乙方自籌資金,自負盈虧,自主經營,承擔一切經營債務。

3.2、 連鎖店應配備有相應的通訊聯絡設施,如電話、傳真或計算機,以便快捷收發相應的商務文件資料。

3.3、 乙方連鎖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銷售非甲方的產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格。銷售過程中,部分產品零售價根據當地市場狀況需要下調的,可報甲方總部,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①、甲方有權根據全國各地市場發展變化情況對乙方的貨物品種配備方案提供建設性、參考性意見;

②、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狀況、貨品銷售、庫存、執行價格等情況隨時進行檢查覈對;

③、乙方如果違反合同規定的自身權利與義務,造成甲方企業形象嚴重受損,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關經濟及名譽損失;

④、乙方不交納後期服務、宣傳、諮詢等費用的,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內補交完畢,否則視同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特許專賣權。

4.2、 甲方的義務

①、嚴格執行“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總原則。乙方加盟 所在一定區域範圍內,(2公里範圍內,校區範圍除外),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權於第二者同樣的經營權;甲方必須保證貨源充足,提供乙方辦店所需相應的文件、資料等;②、負責隨時提供系列產品供給乙方,並不斷設計開發系列新產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專業培訓,包括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④、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加盟店裝修方案(以電子光盤和彩稿)形式,並在乙方加盟店開業前提統一宣傳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訓手冊》並指導協助乙方全方位開發和佔領當地市場。

⑥、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銷海報、燈箱片。

⑦、甲方免費提供宣傳單的製作和設計,印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的權利

①、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經營專賣甲方XX系列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開展系列經營業務;

②、有權擁有加盟店對外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合法權益;

③、負責加盟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等;

④、有權享有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交流等活動,其車旅,住宿、就餐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⑤、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2 、 乙方的義務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營運操作規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銷售與服務工作。

②、爲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質量和服務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營業方法必須遵守甲方提供的培訓手冊及培訓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③、按時向甲方提供營業報告書及財務、貨品庫存報表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的商務溝通聯繫;否則視爲乙方自動放棄權益。

④、乙方按“XX餐廳”的統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統一裝修設計方案施工,自行承擔裝修費用。

⑤、乙方自行辦理相關經營手續,合法經營,自主承擔期間的一切民事法律責任;

⑥、乙方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對待,對於全國連鎖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質量問題,但並非在乙方店內購買,乙方有義務做好解釋及協調上報工作;⑦、積極參與甲方安排的全國統一促銷及其他活動。

⑧、爲保證產品質量,乙方必須在公司統一採購原材料,甲方有權定期檢查;對損害品牌形象、違反進貨規定的行爲,將扣除乙方合同保證金。

第六條:連鎖加盟合作方式

6.1 、甲方實行低門檻加盟政策,加盟費 整 (¥ 元),及支付後期服務諮詢與宣傳費用每年(¥ 元),後期服務諮詢與宣傳費用每年需提前1個月交納,如15天內未提前交納後期服務諮詢 與宣傳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原則取消區域保護。

6.2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權益保證金(¥ 元)。此保證金主要是爲了保護總部的知識產權不被濫用,同時避免加盟店之間產生惡性競爭,以規範完善整個連鎖體系,達成全國所有加盟店共同發展之目的。保證金在乙方合同期滿無息退還。

6.3、 零風險退出機制:甲方全程指導服務乙方的經營活動,對於確實難於改善經營的加盟店有確保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總部可根據乙方申請,制定完善的退出 方案。或關閉或轉讓。其庫存貨品在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還甲方貨品在驗收後7個工作日內將全部貨款退還給乙方。

第七條:供貨、換貨、退貨

7.1、 甲方保證提供貨物的品質全部爲合格品,甲方應收到乙方的1-2個工作日內負責將貨發出。

7.2、 乙方每次進貨必須以匯款形式匯入甲方財務部指定的帳戶或以現金支付給甲方財務,款到甲方發貨,運費乙方承付。

7.3、 爲保證貨物品種全面性,首批貨物品種配備方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定,後期購貨由乙方自主選擇。

7.4、 乙方經營期間在貨品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隨時可等值調換其他品種,換貨運輸費由乙方自付;產品如因質量問題退換,其發生的費用全總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合同違約責任

8.1、 爲維護“XX”的全國統一形象,保證售出商品質量,乙方不得擅自銷售其它產品;合同簽訂日起,乙方必須到甲方處進貨(注:部分冷凍貨除外),否則視爲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許專賣權。解約後,甲方可在該區域重新設立加盟店。

8.2、 乙方店址及代表人變更須書面通知甲方,獲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讓經營權則視爲乙方違約。

8.3、 合同執行期間,甲方須嚴格按合同條款履行義務;否則視爲違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8.4、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爲因素影響合同的執行,須在12小時內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無法履行的書面報告。此情形不視爲違約,相關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九條:合同期限、終止、爭議解決

9.1、 本合同期限爲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乙方在該區域擁有優先續簽權。

9.2、 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繼續經營,則應全部歸還甲方各種操作手冊及所有商務機密文件等資料,並負責銷燬、歸還所有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等商業標誌的招牌和材料。

9.3、 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即可生效,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9.4、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補充協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系方:_______約代表:_______電話: _______

公司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月_______日

加盟特許合同 篇5

序 言

a公司(以下稱"本部")與××(以下稱"加盟店")本着互相協作和信任的原則,就使用由總部開發和完善成型的a公司系統和形象,開發食品零售店事業,以穩定和擴大雙方的經營事業,獲得利益,特簽訂本合同。

爲使a公司食品零售店事業的成功,總部開發了以a公司爲標誌的統一設備、部品、設備、店鋪運作形式等統一的特定經營技術系統,通過不斷改善和實踐,a公司商標和服務標誌,表示a公司的標籤、招牌、著作權等一系列的營業象徵的統一性已被消費社會廣泛認識,並由此確立了信譽。

加盟店同意總部規定的a公司系統的形象設計和企業理念,願意按照以下各條規定,經營由a公司商標表示的食品零售店。總部以此爲條件同意給予加盟店這種營業資格。爲此,雙方同意下列條款。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中使用的有關文字的定義

"a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由總部開發、完善成型,用於食品零售店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的經營技術系統,是a公司的註冊商號、商標、標誌和與服務標誌、模式、樣式、店鋪管理方式、商品陳列方式、會計系統、專業教育研修程序及營運有關的不可分的統一系統。

"a公司店鋪":a公司店鋪指使用屬於總部所有的經營技術資產及商標的食品零售店。

"a公司商標":指稱爲a公司的商標和服務標誌及表示a公司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籤、樣式及其它一切營業象徵。

"a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a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衆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並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 獨立的當事者

1、本合同當事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加盟店不具有代行總部或總部而發生任何行爲的權力。加盟店職工不是總部的員工,也不是總部代理人。總部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爲不承擔任何責任。

2、a公司店鋪的經營由加盟店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斷,自主運作的行爲。

第三條 加盟店的資格

1、只有具備下列條件者纔有資格成爲a公司連鎖加盟店:

(1)沒有受過刑事處罰者。

(2)受過總部規定的訓練,並按要求完成訓練內容,被總部認可的合格者。

(3)經與總部協商,被認定可以經營a公司店鋪的特定店鋪(經營)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組織,則前項資格條件中,第一項的對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項的對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職工。

第四條 特許的給予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給予加盟店使用本部開發、完善的經營技術--a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在第七條規定的場所開設、經營a公司店鋪的權力。

第五條 商標的使用承諾

1、總部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店可以在加盟店的a公司店鋪中使用a公司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的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a公司店鋪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總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標。

3、加盟店要使用總部商號的一部分或作爲加盟店商號的'一部分使用總部商標,須事先徵得總部的書面承諾。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a公司商標。

5、事先未得總部書面承諾,加盟店不得在登記商號中出現a公司字樣。未經總部同意私自注冊了此類商號則須無條件消除。

第六條 使用範圍和使用方法

加盟特許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特許人:(甲方)

地址:

受許人:(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守信、共謀發展的原則,就乙方加盟爲甲方特許經銷商而協商一致,締結合同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之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

第二條、 乙方以加盟人的身份加盟於甲方,遵從甲方統一的管理及經營指導,經營甲方bo品牌皮具系列產品之加盟店(櫃)。

第三條、 本合同之當事人雙方系各自獨立的權力主體,除按本合同條款發生權利、義務外,雙方無權互爲代理人或發生僱傭關係,任何一方不得以他方名義向第三者就法律行爲行使權利、承擔義務。

第四條、 乙方經營加盟店(櫃)僱傭之從業人員及對政府機關衍生之各類關係概與甲方無涉。

第二章 加盟資格

第五條、 乙方必須是保證具有中國法律規定的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經營資格,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其它經營條件。

第六條、 品牌保證金

1、在簽訂本合同後的十五天內,即 年 月 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繳付 萬元人民幣的保證金。

2、乙方違約應從保證金中扣除:a、合同期滿乙方不再續約,乙方只有將甲方所有招牌、標誌及其它營業形象全部拆除退還甲方後,甲方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b、乙方違反本協議導致甲方有所損失時,甲方可以從合同保證金合理扣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乙方必須在合同簽訂時,將保證金及相關投資費用全部支付給甲方後,方可獲得特許經銷商資格。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簽訂後三十天內未按甲方指定要求開設任何一家專賣店(櫃),甲方有權沒收此保證金。

第三章 特許經營許可範圍

第九條、 許可經營區域

1、甲方特許授權乙方在 省 市/地區享有特許經營權。

2、乙方享有bo皮具在本合同規定區域及合同期限內的銷售權,無轉讓權,無生產權。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用任何方式製作或假冒bo(皮具系列)的產品,乙方不得在規定地區以外的任何地區直接或間接銷售或授權其它地方加盟。

3、雙方確認:無論是本合同有效期內或本合同有效期滿後,乙方絕無任何權利擁有bo(皮具系列)品牌的商標使用權。

第十條、 許可經營的項目

1、 根據本合同之規定,乙方可在甲方許可的賣場內經營甲方提供的bo(皮具系列)品牌之系列產品;

2、 爲保持bo(皮具系列)高素質之品牌形象及連鎖經營體的共同利益,乙方店內不得陳列、展示或銷售非甲方提供的貨品,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將承擔全部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任務目標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甲方根據乙方經營區域的實際情

況制定每年的銷售目標。如乙方未能完成年度銷售目標,甲方將保留開發第二家加盟商的權利。

1、乙方在 省 市/地區的每年最低購貨額爲 萬元,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後,若乙方續約,則甲方按乙方每年實際銷售額重新協商乙方最低購貨額。

3、 本合同成立後,乙方須按甲方指定的城市等級發展方案,在合同期的一年內本合同指定的城市範圍內開設如下約定的特許皮具專賣店,若乙方能履行本合同的約定,甲方不會再在該城市另找其他合作人,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約定,須向甲方作出書面解釋,並要獲得甲方批准;否則,甲方有權在該城市自行或者另找合作伙伴開設專賣店及專櫃。

乙方須在本合同期的一年內按如下約定開設特許專賣店或專櫃:(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最低計劃)。

第四章 經營管理

第十二、形象及商標使用承諾

1、 保證商標爲甲方合法擁有,若構成侵權,由甲方承擔所有責任。

2、 甲方承諾在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可以在甲方批准的範圍內,享有bo(皮具系列)品牌特許經營權,並許可乙方就乙方專櫃(專賣店)的招牌及形象裝修的用途享有以製作、懸掛的方式使用bo(皮具系列)商標、服務標誌、記號、標籤等營業象徵物之權利。

3、 乙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擅自轉讓,轉租給他人。

第十三條,經營指導及幫助

1、 爲保持品牌經營形象的統一,維持加盟店(櫃)的正常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向乙方傳授必須的知識及經營技術。

2、 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訂貨會及甲方安排的其它專題會議,甲方應提前一週通知開會日期及會議內容予乙方。

3、 甲方應定期或不定期派專員到乙方專賣店(櫃)巡視及提供顧問服務,指導乙方拓展營運,提升業績。

4、 乙方在接受甲方『優習網文祕頻道 qiewO。cOm 』營運指導時,允許甲方代理人檢查乙方商品進、銷、存的原始憑證及相關帳冊。

第五章 供應與結算

第十四條、結算

1、 乙方需按甲方所制定全國統一零售價的折扣購貨。其標準如下:

手袋、拉桿箱、筆、火機、手錶等:零售價x30%(3折)

銀包、皮帶、禮品盒:零售價x25%(2。5折)

以上購貨價格均不含稅,若需開具稅票乙方必須承擔8個點的稅金。

2、 甲方以購銷的形式,向乙方提供甲方產品。

3、 乙方經營甲方之貨品,均須按照甲方全國統一的零售價執行,促銷期間之零售價由甲乙雙方協商,經甲方書面批准後執行。

第十五條、進貨及貨款支付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首批貨款 萬元。

2、爲保證形象,專櫃(專賣店)必須品種齊全。因此,乙方每次訂貨量不得少於當季推出新款的70%。

4、 乙方所下訂單須經甲乙雙方確認後方可生效。甲方供應乙方貨品之數量、顏色、款式按照乙方書面訂單要求執行。

第十六條、運輸及驗收

1、 產品交貨地點爲甲方倉庫,甲方可根據乙方要求代乙方辦理託運手續和保險,費用及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包括退換所發生之費用)。對於運輸公司處理貨運過程中造成的產品損毀問題,或貨物在運輸、提取中出現延誤問題及其它的運輸問題,甲方概不負責。

2、 甲方交予乙方的貨品均有完整的包裝及封條,乙方在收貨時,必須第一時間拆開外面防水包裝檢查,如發現有封條損毀或包裝有嚴重破毀的現象,應立即開箱驗貨,如有如貨品損毀,乙方應即時向託運公司索賠。

3、 乙方從託運公司收貨驗收時,如發現甲方貨品在完整包裝下出現貨品短缺,必須在收貨之日起三天內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由甲方跟進處理,否則視爲甲方已經按約定數量交貨。

第十七條、供貨關係及退換貨制。

1、 甲乙雙方的供貨關係原則上是訂貨制購銷形式(先款後貨)。

a、乙方選訂及補貨的貨品均爲買斷(除質量問題外),不給予退換。

b、甲方向乙方配發的貨品給予乙方60天內享有配貨總額的 退換率。

c、退回貨品的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

2、 以下範圍,甲方不接受退換:

a、乙方人爲造成的污漬或已破損的貨品。

b、超出退換時間的貨品。

3、 次品的退換:

a、由甲方生產過程中所造成的次貨(即廠次品),乙方可全部退換,運費由甲方承擔。

b、 乙方要求退換次貨,需先開具退換貨清單,並清楚註明次貨原因,次品到倉後由甲方鑑定是否退換,運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八條、裝修及費用承擔

1、 乙方須提供屬於乙方全權支配的經營場所作特許經營專櫃(專賣店)之用,臨街專賣店面積不少於40平方米,商場專櫃面積不少於25平方米。乙方如因經營狀況需要,需增加或減少經營場所,經雙方協商後可作調整。

2、 保持bo(皮具系列)品牌形象的統一,保障加盟店(櫃)事業的成功,甲方免費提供統一的裝修及陳列方案。

3、 特許經營場地凡涉及bo(皮具系列)品牌形象的裝修道具、形象櫃、收銀臺、商標背板等的形象裝修費用,a、省代理商的商場專櫃屬於省會城市或一級城市的一類商場(以甲方對商場的評估爲準)其專櫃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但前期甲方只支付50%,另外的50%乙方支付。乙方完成年最低進貨額且未違反此合同之條款,甲方則以貨代款的形式,返還由乙方支付的5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給乙方。以後乙方每增開一個專櫃(專賣店)甲方承擔5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但乙方需先支付8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給甲方,乙方完成年最低進貨額且未違反本合同之其它條款,甲方將以貨代款的形式補貼3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給乙方。b、加盟商的商場專櫃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甲方承擔50%,但前期甲方支付20%,乙方支付80%。一年後乙方達到年最低進貨額且未違反本合同之其它條款,甲方則以貨代款的形式將30%的形象道具裝修費用補貼給乙方。

4、 形象道具裝修費用具體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詳細裝修報價單爲準。

5、 乙方確認裝修效果圖及清楚詳細裝修報價後,將自己承擔的款項支付給甲方,甲方在收到該筆款項時即進行裝修道具製作和發運、裝修。

6、 新開店鋪由我司免費提供噴畫、pop、燈箱片、海報及宣傳畫冊等,數量金額由甲方決定,其餘情況由乙方向甲方以成本價購買。

7、 甲方按乙方每次購貨的數量統一配發購物袋、封口紙及相關附屬包裝材料等。

第六章 獎勵機制

第十九條、在合同期內,每年度由甲方制定乙方的年銷售指標 萬元(供貨價),如乙方完成該銷售指標,則甲方給予乙方銷售回款額的 的返利;若乙方超額完成任務,超出部分甲方再給予銷售回款超額部分的 的返利。返利部分的金額經甲方審覈確定後,甲方將以貨代款形式向乙方支付。

第七章 保密義務

第二十條、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許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遞交的營業報告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於加盟店利益的情報。

第二十一條、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資料祕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況。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責任保證其員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項祕密。

第二十三條、前三條規定的甲方和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四條、發生以下各項的任何一項事由,乙方有權不作預告單方面終止合同,但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1)、甲方申請批破產、特別清算或法院宣佈破產。

(2)、乙方原經營場地喪失。

(3)、法令規定甲方或乙方終止營業。

第二十五條、乙方發生如下任何一項行爲。甲方可對乙方規定期限,以書面形式勸告乙方終止或改正其行爲,超過期限無法改善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 乙方沒有忠實地實施甲方改善營業而提出的勸告指導。

2、 乙方向甲方遞交的營業報告及經營業績不真實。

3、 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履行開店計劃。

4、 乙方其它違約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乙方發生以下各項中任何一項行爲,甲方可不作預告而終止合同,並保留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1、 乙方受到查封、拍賣、破產處分時。

2、 乙方未得到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私自出讓經營權。

3、 乙方向第三者泄露公司祕密,或向其他人提供本公司畫冊等信息資料。

4、 乙方發生劇烈的組織變動、營業終止、股東變更等事項,而使乙方與甲方的經濟依賴關係破裂時。

5、 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

第九章 合同變更、中途解約

第二十七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第二十八條、乙方中途解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條、乙方如中途解約,甲方根據市場情況決定保證金退還事宜。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解除合約時,乙方應將甲方商標標識、陳列道具、宣傳及其它相關物品,退還甲方按有關規定處理,如乙方未經甲方許可,私自處理以上物品,甲方有權沒收乙方保證金並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章 合同期限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爲 年。

第十一章 合同管轄

第三十二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解決。本合同發生糾紛交付法律審理時,甲方所在地法院爲第一受理法院。

第十二章 合同的終止和續約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履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

1、 乙方必須在終止日前10天內結算貨款,如逾期不結算,甲方有權每天收取所欠貨款總額的千分之三作爲滯納金。

2、 乙方庫存的甲方商品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視情況予以協助。

第三十四條、終止乙方經營權時,甲方有權在乙方所屬場區,通知傳媒,發佈有關終止乙方經營權的信息。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須將此合同、經銷證及其它有關證件交回甲方;如本合同期滿,在乙方無違約的情況下,乙方享有優先簽約權。

第三十六條、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規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當事者雙方應本着平等互利,共謀事業發展的願望,坦誠協商解決。

第十三章 其它

第三十七條、此合同不盡之處,雙方可協商籤補充協議,作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配套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於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立合約人: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加盟特許合同 篇7

甲方:香港****品牌服裝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市**貿易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之原則,就做爲“**品牌”服裝的特許專賣店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同意乙方在 市 地區做爲“****”品牌服裝的特許專賣店經銷商,並甲方不得在該地區做任何其它銷售。

二.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可跨地區經營,併除甲方指定促銷期內可降低銷售價以外,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零售價出售。爲了嚴格執行上述原則,乙方需預付保證金(即:專營按金),細節見第三條。

三.甲、乙雙方的合作分兩期進行:

第一期:199*年*月至**月,在**市開設****專賣店, 專營按金爲人民幣10,000元。

第二期:199*年**月起,任**市地區的總經銷商,專營按金增加人民幣10,000元,共計20,000元。

四.甲方產品以優惠價格批發予乙方,即零售價的57%作爲批發價(含增值稅發票)。

五.乙方須按約定買斷甲方產品,而且首次進貨量不少於零售價七萬元人民幣,此後乙方須平均保持每月進貨金額不低於零售價人民幣20,000元(於第一期的合作期內),199*年*月以後乙方須平均保持每月進貨金額不低於零售價人民幣50,000元。並於收貨後30天內,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調換品種,但數量不可超過該次進貨量的10%(首次進貨所需調換品種的數量不受10%的限制)。

六.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增值稅發票一次性付清貨款。

七.甲方接到乙方的訂貨單起七天內發貨予乙方。

八.其它責任義務:

1.在雙方合同解除後,甲方應即向乙方退回保證金。

2.上貨的包裝及運輸費由甲方負責,調換及退貨的包裝和運輸費由乙方負責。貨到後,驗收時如發現短少、破損等情況,乙方應在三天內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補貨及調換。

3.合同以七萬元首次進貨爲一個單位。每個合同單位甲方可無償提供形象櫃一個(2,000.00元/個),色丁衣架80個(6.00元/個),紙袋100個(2.00元/個),燈箱片一平方米(1,000.00元/平方),總計:3,680元,詳細資料請閱附頁。

4.合同一經簽字即開始生效,有效期由199* 年*月*日至199*年*月*日,爲期 12 個月。

5.乙方若在本合同以外的地區銷售需由雙方簽署相關合同後方可。合同期內,如一方欲提早解除合同,須由雙方同意簽字後方可生效。

6.爲加快乙方取得甲方可提供之最新款式並保證所下定單的準確性,乙方需購置計算機及上網,甲方應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以國際互聯網聯繫。同時甲、乙雙方需提供可靠的聯絡電話及傳真號碼保持聯繫。

7.專賣店開設後,甲方需將專賣店的開設情況登上國際計算機網做宣傳,專賣店的詳細資料及圖片由乙方提供。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補籤合同附件妥善解決。

甲方: 乙方:

(簽署蓋章) (簽署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加盟特許合同 篇8

1.本合同文本爲示範文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85號)、《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xx 年第4號)、《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xx 年第12號)以及《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制訂,供當事人簽約使用或參考。

2.本合同中的空白行,供雙方當事人填寫,以對本合同條款進行選擇和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被選擇的條款和補充約定的內容視爲雙方同意的內容。

3.雙方關於快遞服務操作規程有具體約定的,作爲本合同附件,附在合同正文之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合同編號:

特許人(加盟授權方):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被特許人(加盟方):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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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許人與被特許人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1.特許人(加盟授權方)具備的條件

1.1 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並有權在第3.1條規定的地域範圍內從事快遞業務的的企業法人。

1.2 特許人擁有 快遞特許經營權,包括註冊商標 (名稱及權屬證書號)、企業標誌 (名稱、圖形)、專利(專利號)、專有技術 (名稱及權屬證書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1.3 特許人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2家從事快遞服務1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遞服務直營店。

2.被特許人(加盟方)具備的條件

2.1 被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法人。

2.2 被特許人具備從事快遞服務的經營場所,該經營場所的地址 ,建築面積 平方米,營業面積平方米。被特許人應當及時向特許人提供經營場所的權屬證明。

2.3 被特許人至少擁有熟悉快遞服務業務的員工 名。

2.4 被特許人至少配備供快遞服務使用的電話部(號碼附後);手機 部(號碼附後);如遇號碼變更,被特許人應及時通知特許人。

2.5 被特許人擁有不低於人民幣 萬元的註冊資金。

2.6 被特許人擁有從事快遞服務的機動車部(車牌號附後)。

2.7 被特許人擁有與特許人快遞服務計算機信息系統網絡接入的設施設備。

3.特許經營權的授予

3.1在(區域或四至)地域範圍內,特許人將擁有的:

註冊商標權;

企業標記權;

專利權;

其他權利

在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獨佔性使用。被特許人可以在快件攬收與派送、員工制服、經營場所裝潢裝飾、廣告宣傳及推廣、等方面使用特許人已授予的特許經營權。

3.2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得改變特許人所授予的特許經營權的相關內容,不得擴大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範圍。

3.3 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有關特許經營權的權屬證明及其他資料交付被特許人。

4.合同期限

4.1 本特許經營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4.2 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間解除合同的,應當至少提前 日用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終止。

5.特許經營費

被特許人應當自合同生效後 日內,按以下第 種方式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特許人一次性支付特許經營費人民幣元;

(2)被特許人按定期於每年 月分期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元。

(3)其他方式

6.履約保證金

雙方就履約保證金的約定,具體內容見附件1。

7.特許人的義務

7.1 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以下 特許經營產品及服務,並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沒有品質或權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業識別及管理系統(硬件及軟件);

(2)統一的經營模式、快遞網絡使用指導及員工培訓;

(3)充足、連續、保證質量的物料供應;

(4)統一的店面裝潢、人員着裝及設備採購;

(5)統一的廣告宣傳及促銷支持;

(6)異地快件的運輸、中轉(含倉儲)及派送服務;

(7)其他

7.2 特許人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被特許人提供有關經營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裝潢形式、人員着裝標準、網絡接入方式等有關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營手冊),該書面資料作爲本合同的附件,爲特許人承諾的一部分。

7.3 本合同有效期內,特許人應當對被特許人或其指定的人員提供不少於次或 次/年的統一培訓。

7.4 特許人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及時向被特許人披露有關特許經營權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對被特許人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7.5 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15日內,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8.被特許人的義務

8.1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收費標準對外開展業務,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

8.2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費用結算標準,按(日/月/年)與特許人以及特許人的其他被特許人進行費用結算。

8.3 被特許人在快遞服務過程中應當使用由特許人或特許人指定的供應商供應的詳情單、封套等物料;未經特許人同意,不使用其他來源的物料。

8.4 被特許人遇股東、經營場所、註冊資本等發生變更,遭遇重大債權債務糾紛,或發生與快遞經營有關的其他事項的變更,應當及時告知特許人。

8.5 在合同期間以及合同終止後 (年/月)內,被特許人及其僱員應當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祕密;未經特許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祕密。

8.6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將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

8.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從事快遞服務,也不同時代理其他快遞服務公司的快件派送業務,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8.8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服務標準攬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許人應當接受特許人對其服務質量進行的檢查,對違反特許人服務標準的行爲,應當予以改正。

8.9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要求的時間、形式保存快遞詳情單等原始資料,並定期向特許人報送各種報表。

9.廣告宣傳

9.1 特許人對其品牌形象進行推廣和宣傳,可以向被特許人收取廣告費,雙方約定廣告費的收取標準、數額及交付方式如下:

9.2 被特許人可以發佈與其快遞服務有關的宣傳廣告,可能涉及特許人的知識產權、經營理念、商業祕密等內容時,應當經過特許人審查同意後方可發佈。

10.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0.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0.2 被特許人可以在本合同訂立之日起日內向特許人提出無條件解除合同的請求。

10.3特許人未按照約定向被特許人交付特許經營的權屬證明、特許經營體系資料等相關資料,經被特許人書面催告後,特許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導致被特許人無法從事快遞服務業務的,被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特許人解除合同。

10.4特許人的特許經營體系存在瑕疵,導致被特許人無法繼續從事快遞服務活動的,被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特許人解除合同。

10.5 被特許人無法達到特許人有關服務質量標準的要求,經督促後 日內仍無明顯改善,已經或可能影響特許人的整體運營形象的,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被特許人解除合同。

10.6 被特許人未按合同約定交付本合同項下的各種費用,經特許人書面催告後 日內仍未交付的,特許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1.違約責任

11.1 被特許人擅自超出合同約定的地域範圍攬收快件,對特許人及特許人的其他直營店、被特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2 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對特許人及特許人的其他直營店、被特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3 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特許人的商業祕密,給特許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4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擅自將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應當向特許人支付違約金 元。

11.5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以自有品牌從事快遞服務,或者代理其他同類公司快遞業務的,應當向特許人支付違約金元。

11.6 特許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被特許人提供經營指導、業務培訓與協助的,應當向被特許人支付違約金元。

11.7 特許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被特許人提供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被特許人書面催告後在日內仍未履行的,應當向被特許人支付違約金元。

11.8 特許人提供的知識產權、物料及其他特許經營產品存在瑕疵,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9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對方進行信息披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對對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12.爭議解決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或行業協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3.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持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許人: 被特許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附件1:

1.被特許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特許人繳納履約保證金元。

2.被特許人應當在銀行開設專門賬戶(賬戶號: )存放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只能用作以下用途:

3.履約保證金的使用方式(程序):

4.雙方對履約保證金的使用有爭議時:

5.保證金少於 時,被特許人應當在收到特許人書面通知後日內補足。

6.履約保證金的歸還方式:

7.履約保證金未能足額按時歸還的:

8.履約保證金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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