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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過的女生能要嗎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2.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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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過的女生能要嗎, 隨着時代發展,全球化的理念深入人心,男女思想也逐漸開放,下面就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下同居過的女生能要嗎吧,希望對大家有幫助,歡迎閱讀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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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很在意這種事情,那就不要繼續發展,因爲這會成爲一輩子的隔閡,或者說心理負擔,可能在以後的生活中成爲矛盾的爆發點。

2、如果不那麼在意,或者說自己內心可以承受,甚至是可以說服自己不在意,那就永遠的不要提這件事,把這件事忘掉,因爲愛情是需要自己努力呵護的。

很多男人介意女友曾經和別人同居過,其實並不是介意女友和別人生活在一起的事實,也不是吃醋女友曾經和他人產生過親密關係,而是在判斷、懷疑女友是不是一個潔身自好的人。

同居過的女生能要嗎

世俗意義上判斷的標準有很多,比如有過多少男朋友,和多少男人睡過,有沒有墮過胎,以及有沒有和別人同居過。

擴展資料

社會規律的演變總是要滿足那些掌握經濟、政治和法律的強勢一方,而在人類幾千年的歷史中,男性通常是強勢的一方,因此在兩性關係中,男人通常佔據道德優勢。

女人通常不會介意男人婚前曾有多個伴侶,而男人卻十分介意女人是否與他們產生過親密關係。

因此,那些自稱有着“感情潔癖”的男人,如果他自己能夠不越線,那大可以同樣的標準去要求女友。但如果男人自身都沒能遵守,那麼也無權要求自己女友的曾經沒有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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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好嗎

對於婚前同居好不好其實是關乎價值觀的問題,無所謂對錯。毫無疑問,受到文化和社會發展程度的影響。越是發達的國家,婚前同居往往越正常,比率也越高。一個人踐踏草坪,你可以說他素質不行,但是大部分人都踐踏草坪,你只能說這塊草坪修的.地方不對,至少應該在草坪中間修一條路纔是。但一般來說,婚前同居對女性的隱患更大。

婚前同居的隱患

1、經濟成本

在一起生活,因爲同居又因爲還沒有結婚,所以關係也非常尷尬,因爲戀愛時,大多數男方會主動埋單,當然AA制也是一種很合理很時尚的方式。一旦同居,少了戀愛的浪漫,卻多了經濟上的負擔。

2、身體健康成本

因爲同居,所以勢必會有性關係發生,女性容易感染患上婦科病等病症。如果一不小心懷孕,對女性的健康損害大,處理不當容易留下後遺症。懷孕的風險,幾乎全由女性承擔。

3、社會文化成本

因爲中國相對於外國來說,老一輩人還是比較傳統,而且社會上可能持寬容態度,但寬容卻不代表肯定。從古到今,如果男人一而再再而三戀愛同居分手,會被稱爲“風流才子”“風流倜儻”,這樣的經歷,在男人口中,也成爲他們炫耀的資本。同樣的情況對女性來說,卻是不光彩的,女性經常會被人認爲“水性楊花”、“殘花敗柳”。

4、生理成本

一般來說,女人比男人老得早,25歲身體機能開始走下坡路。同居幾年下來,女方人老珠黃,男方青春仍在,事業上升,雙方卻不一定能走入婚姻。

針對以上四個隱患,小編在這裏要提醒廣大女性同胞,不要因爲男人一些花言巧語所迷惑而把自己交給了他們,如果男人不是以結婚爲目的的同居,那麼對於自己的影響很大,所以,小編也希望大家能認真看看這篇文章,或者轉載給身邊更多的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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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是什麼意思?

同居,是指兩個相愛的人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係,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而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爲,也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間男方和女方可以隨時提出分手終止關係。情感困惑加導師/信,一對一免費分析

什麼是同居關係?

所謂同居關係,一般可分爲廣義和狹義上兩種。從廣義上講,同居關係是一種基於共同生活,居住而形成的關係。從此含義理解的話,可以形成同居關係的情形很多,範圍也很廣,與自己同住的親屬、朋友、同學等,形成的都屬於廣義上的同居關係。加/信,一對一免費分析情感問題

而狹義的同居關係,則是被賦予了特定含義的同居,一般人們講的同居關係問題,通常都屬於這種狹義的同居關係範疇,即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但卻在一起持續、穩定的生活,其雖然不完全具備合法結婚的構成要件,但在某些方面卻與婚姻關係有着相類似的特徵。

對同居關係的認定歷來採用狹義的解釋,目前,我國法律對同居關係原則上是不予保護的。

男生女生爲什麼會同居?

1、基本的原因是未能做到執法必嚴和違法必究,一些人的法制觀念不強,法律意識淡漠。當事人不願受婚姻關係約束,不願承擔義務,對雙方關係持不嚴肅和不負責任態度則是當事人的心態原因。

2、當事人抱着"試婚"的態度住在一起。

同居關係是否可以起訴解除?

網友提問:我與女朋友同居了幾年並生育了兩個孩子,現在她獨自外出很久沒有回來了,也沒有給錢撫養孩子,我想問問是不是要起訴解除同居關係?

律師回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的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根據您的陳述,如果您的女朋友不屬於“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況,您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話,法院是不予受理的。不過現在生育了子女,可以以子女撫養糾紛爲由提起訴訟。

非法同居關係是什麼意思?

非法同居關係,是指男女雙方或一方有配偶未辦理結婚登記,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在一起居住,或男女雙方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實婚姻的法定條件的兩性結合。

《婚姻法解釋(二)》第1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的,或者當事人解除同居的請求涉及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糾紛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審理。這是因爲"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屬於婚姻法明令禁止的行爲,如果當事人提起訴訟要求解除這一同居關係,人民法院當然應當受理,並依法解除同居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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