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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纔算婚內出軌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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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纔算婚內出軌證據,婚內是否出軌直接影響法院的判決,直接影響孩子的撫養權問題,財產的分配問題。因此對於婚內出軌的證據的收集至關重要。那麼怎樣纔算婚內出軌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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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存電子證據

對於夫妻一方與外遇對象來往的手機短信內容、電子郵件內容、qq聊天記錄、微信聊天記錄,收集這類證據可以用(lurker軟件)。拿到手機後可以委託公部證門對此類證據作固定處理。條件不允許也應該儘量自己固定保存起來,手機短信可以連着手機一起用數碼相機拍下來,電腦和網絡資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2、保存文字證據

(1)夫妻一方在外遇行爲突然曝光事發初期,礙於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寫的“懺悔書”、“認錯書”、“保證書”、“協議書”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 娼、非法同居等行爲,警方介入處理的筆錄材料;

(3)供職單位發覺婚姻一方嫖 娼事件、外遇行爲等時可能會有的處理決定文件材料;

(4)知情人或證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關事件所寫的書證材料。

3、採集視聽證據

(1)就婚姻外遇相關情況交涉的錄音資料,這主要靠當事人自己偷錄採集;

(2)外遇方與第三者在公共場所出雙入對、攜手擁抱或進出房間等行爲的錄像和照片,這些證據材料委託第三方的調查公司私家 偵探代理採集,則更爲安全可靠和具有獨立證據效力。

4、採集現場證據

採集捉姦在牀的現場證據,最好是拍攝錄像更能說明問題。此類證據採集難度很大,也較爲容易引發激烈的現實衝突;需要注意的是司法界對此類證據採集方法爭議較大;因涉嫌侵犯第三者個人隱私權,有被告上法庭的風險和先例。所以採集這類證據,可以先諮詢專業的律師,在進行收集,因爲律師會憑他的專業知識和辦案經驗告訴你如何做是合法有效的。

婚內出軌收集證據方式

1、這捉姦儘可能邀伴同行

有些當事人出於家醜不外揚或者其他原因,知道對方在與他人通姦時,自己一個人去逮。這樣的結果,一旦涉訟,當事人所看到一切,在法律上僅是相當於當事人陳述,只要對方否認,則不能認定。

當知道對方準備或者正在與他人通姦時,儘可能邀請二到三個願意出庭作證的人一起前往捉姦,並儘可能用照相、錄音、攝像等方式作好影像記錄。

怎樣纔算婚內出軌證據

2、儘可能多地收集間接證據,形成完整證據鏈

在現實生活中,能夠取得“捉姦在牀”的直接證據少之又少,往往需要收集儘可能多的間接證據,如:QQ或微信聊天記錄、電話記錄、短信內容、電子或紙質書信、兩人在公共場合較爲親密的照片、一起旅遊的合影、租房合同、物業和水電費憑據、開房記錄、票據、視聽資料、證人證言、互贈禮物、村(居)委會、派出所的證明等等,這些間接證據單獨一樣一般無法成立,但如果綜合起來形成證據鎖鏈,則可認定事實成立。

3、對易消失、更改的證據及時保全、固定

有些證據可能是稍縱即逝的,比如通姦現場等無法再現的場景,可以通過請求公權介入做筆錄的方式固定,比如電子版、手機短信類容易被刪改的證據,一旦取得最好及時通過公證的方式保全,這樣,即使對方以後刪除或者更改,也不受影響。

4、監聽監視須謹慎

一些當事人爲了取得配偶方不忠的證據,通過不正當途徑採購、安裝監聽和監視設備,而我國法律對這些設備的使用有嚴格的法律規定,稍有不慎則可能會違反相關法律,最終不僅因爲取證違法所取得的證據不被採信,還可能因爲侵害第三方的民事權利而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甚至可能讓自己承擔行政以及刑事責任。

5、適當藉助公權

當事人擅自闖入他人住宅取證,一方面可能引發侵權責任,另一方面也可能會導致所取得的證據不被採信,或者證明力低下等。有時候,適當藉助公權介入不失爲一種好辦法。

6、證明“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思路

根據法律規定,重婚罪的構成要求雙方是以夫妻名義同居且周圍的人也認爲其爲夫妻,而我國刑法規定的重婚罪又是自訴案件,即需要控訴一方當事人自己去完成舉證,公權力一般不主動介入,舉證的難度極大。

收集婚內出軌證據的注意事項

收集婚外情證據中還存在合法與不合法之分:根據《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8條,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 不能作爲評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因此,證據收集是否合法,就要看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比如侵入第三人住宅錄音照相,是侵權行爲。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證,就不存在此種問題。再如安放錄音設備是在自己家裏,不構成侵權。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家中,就不具備合法性。還有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內的兩人親暱的照片就不具備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場合獲取的兩人親暱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

怎樣纔算婚內出軌證據2

1、電子郵件、聊天記錄。

對方與第三者之間往來的信件、郵件或者是聊天記錄。這類婚外情證據一般很難被法院採信,因爲當事人提供的此類證據很難保證是沒有經過改動的。如果要想讓此類證據被法院採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證據鏈,讓它們互相印證。比如說,郵箱是誰的、郵件是誰發來的、那個人的真實身份是什麼等。另外,在提取電子郵件或者聊天記錄的過程時要經過公證處公證,在起訴離婚時自己單獨提取的電子郵件或者聊天記錄等外遇證據是很難被法院採信的。

2、保證書或悔過書

在婚外情被另一方發現之初,一些人會寫下保證書或悔過書表明自己今後“決不再犯”的決心。這類保證書或悔過書是會被法院採信的。

3、照片

因爲婚外情證據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如果請偵探公司拍照片,操作的過程中要好好的考察偵探公司對婚外情證據的理解,確保婚外情,已達到在法庭離婚時能提供有效地外遇證據的目的。

4、錄像

如果當事人在公開場合拍攝的錄像可以作爲證據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攝到的錄像才能作爲證據使用,而在賓館通過監控錄像拍攝的、破門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攝的都不能作爲證據使用。

此類證據採集難度比較大,也容易引發衝突,而且容易侵犯他人的隱私權,並有可能引起侵犯他人隱私權的官司,所以一般不提倡使用。夫妻雙方就一方有外遇的問題進行談判時的錄音資料,主要靠當事人自己偷錄採集,並不需要告知對方。如果當事人採集的錄音中,對方對其有外遇行爲予以承認,那麼該錄音資料可以作爲證據向法院提交。

但需要提醒的是,因爲現在的一些數碼錄音資料有修改的功能,所以當事人向法院提供錄音資料時,應是未經修改、編輯的。

怎樣纔算婚內出軌證據 第2張

婚內出軌財產分割要注意什麼?

1、財產分割原則是以照顧無過錯一方爲原則

主張離婚損害賠償必須以離婚(訴訟離婚或協議離婚)爲前提。如果當事人不起訴離婚,僅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那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當事人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那麼對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也會不予支持。

2、可以主張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

(1)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此處同居是指雙方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 (3)實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5)擅自處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

3、離婚損害賠償承擔主體

具有過錯的配偶,第三者不承擔賠償責任。夫妻雙方均具有過錯行爲,任何一方均喪失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

4、起訴離婚主張時間

(1)無過錯方作爲離婚訴訟的原告時,須在離婚訴訟中提出; (2)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亦未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3)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

婚內出軌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1、夫妻一方出軌的,法律上通常認定雙方感情破裂。若此時起訴離婚,即使被告不同意離婚,在原告堅持離婚的情況下,法院通常也會判決離婚。

2、因出軌導致離婚的,原則上不影響共有財產的分割。離婚時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的行爲只有《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但是,一方出軌的行爲違反了婚姻法的忠誠義務,所以,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賠償損失。這一點在司法實踐中是有真實案例可尋的。

4、最後,出軌行爲不影響子女撫養權的取得。法律上會綜合考量比較雙方各方面的條件,以孩子隨哪一方生活更有利於健康成長爲原則。大人的感情糾葛不是斷定孩子撫養權歸誰的必要條件,所以,出軌並不一定影響子女撫養權的歸屬問題。

怎樣纔算婚內出軌證據3

婚內出軌需要的證據包括哪些?

1、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或婚外異性做出的書面材料。

(1)雙方往來的書信或一方的日記等記載婚外情事實的書面材料;“白紙黑字”的記載,如能清晰完整地反應案件事實或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一般能取得較好的證明效果;

(2)當婚外情突然被曝光或因此造成家庭矛盾激化之時,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或婚外異性情急之下寫下表示“保證悔改”,“不再往來”等的“保證書”、“道歉信”、“承諾書”等。

如果在法庭上,有婚外情的配偶沒有充分證據否認該書面材料是出自自己真實意願的表示,則一般會被法官採信,作爲認定婚外情的關鍵證據。

2、顯示有婚外情的配偶一方與婚外異性親密關係的各種照片。

例如,記錄了他們在公園、劇院等公共場所擁抱、牽手、親吻等親暱行爲的`照片,也能從一個側面證實其間存在不正當的異性關係,證明配偶的過錯。

3、錄音錄像等能夠證明有婚外情的視聽資料。

如談話中有婚外情的一方配偶承認與第三者的婚外情關係、在自家安裝攝像設備,拍攝到配偶與婚外異性舉止親暱的錄像等;

4、手機短信。

配偶與第三者之間的婚外情短信。

鑑於此類證據有兩個突出特點,一是保存比較困難,二是穩定性差,容易刪減或編輯,且難以通過一般的技術手段發覺;三是很難直接證明短信發送者及接收者到底是誰。

應儘量將短信保留在接收的手機內存或存儲卡中,並經公證機關的公證程序,以備將來作爲證據使用。

怎樣纔算婚內出軌證據 第3張

5、通訊軟件聊天記錄和電子郵件。

在現實生活中,通過qq、msn等通訊軟件聊天記錄和電子郵箱中的來往信件,發現夫妻一方有婚外情的現象大量存在,但此類證據同樣存在保存困難,穩定性差且無法證明發送者和接收者身份等問題。

所以這兩種證據也很難單獨作爲婚外情證據,一般情況下,當事人通過截圖打印或公證後,只能將其作爲輔助的證據材料,幫助證明者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

離婚訴訟管轄問題

提起離婚訴訟還需要確定法院管轄的問題,一般可根據以下原則確定離婚訴訟管轄法院:

1、民事案件確定管轄法院的一般原則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經常居住地時,則經常居住地的法院優先於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2、法律關於離婚案件管轄法院的特殊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之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公民若是在與他人結婚之後,還與婚外的第三人發生性關係,那麼該公民的行爲就損害了配偶的合法權益。作爲配偶來說,若是懷疑自己的配偶出軌,那麼需要做的首先是收集配偶確實出軌了的證據,而不是與對方攤牌,否則會導致後期收集證據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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