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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軌與小三生了孩子 事實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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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軌與小三生了孩子 事實婚姻,在現實生活中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非常多的,而男方包小三是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之一,以下分享男方出軌與小三生了孩子 事實婚姻

男方出軌與小三生了孩子 事實婚姻1

小三生了孩子屬於事實婚姻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男方與小三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的,無論是否生下孩子,都會構成事實的婚姻,可以按重婚罪進行處理。如果只是出軌行爲,並沒有按夫妻名義居住的,便不會構成重婚罪。

相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姻關係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無論其重婚行爲是否構成重婚罪,均應解除後一個婚姻關係。前一個婚姻關係的一方如要求處理離婚問題,應根據其婚姻關係的具體情況進行調解或者作出判決。

男方出軌與小三生了孩子 事實婚姻

有關事實婚姻的處理方式

對事實婚姻關係的處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1)事實婚姻關係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認定爲事實婚姻關係的,實際是確認其爲合法有效婚姻關係,雙方當事人的關係適用婚姻法中有關夫妻權利義務的規定。

(2)審理事實婚姻案件,當事人撤訴的,確認婚姻關係有效,發給裁定或應判決准予離婚。

(3)事實婚姻關係離婚時,子女的撫養、財產的分割及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等問題。

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實施後,未辦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條件的,補辦登記後,則產生合法婚姻的效力。未補辦結婚登記的,其非法同居關係的處理原則如下:

(1)經查確屬非法同居關係的,應一律判決解除。

(2)離婚後,雙方未再婚,未履行復婚登記手續,又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一方起訴“離婚”的,一般應解除非法同居關係。

(3)人民法院審理非法同居關係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應一併予以解決。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一般按共有財產處理。在此期間雙方各自繼承和受贈的財產,一般按個人財產對待。

男方出軌與小三生了孩子 事實婚姻2

男人出軌已經和小三有孩子了離婚法律怎麼判?

1、從刑事角度分析,男人出軌已經和小三有孩子,如若查實應該構成重婚罪,妻子可以選擇以丈夫犯重婚罪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2、從民事角度分析,我國現行婚姻法規定離婚時只能分割夫妻的共同財產。所謂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男方出軌與小三生了孩子 事實婚姻 第2張

我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因此,如果女方調查收集到男方有婚外情等證據,足夠證據證明男方有過錯的,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判決離婚的基礎上、分割財產時有所傾斜,多分財產,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判決有婚外情一方給付損害賠償金。但是並不意味着只要對方有過錯,就任何財產都分不到。

男方出軌與小三生了孩子 事實婚姻3

老公和小三生了孩子算重婚罪嗎

只要沒有結婚登記都不算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爲。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爲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重婚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爲破壞了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

2、客觀要件

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爲。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男方出軌與小三生了孩子 事實婚姻 第3張

3、主體要件

重婚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係;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4、主觀要件

重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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