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女方不肯給撫養費怎麼辦

女方不肯給撫養費怎麼辦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1.43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女方不肯給撫養費怎麼辦,離婚的夫妻越來越多,而離婚時需要處理子女的撫養問題,女方不要孩子撫養權的時候是需要給予一定的撫養費的。爲大家介紹女方不肯給撫養費怎麼辦。

女方不肯給撫養費怎麼辦1

(一)協商解決

子女撫養費的支付最好由夫妻雙方協商解決。在夫妻離婚時或離婚後,雙方可以通過各種聯繫方式,比如電話、短信、電子郵件等,對孩子撫養費的支付進行協商。協商的內容主要包括另一方需要支付多少撫養費、在什麼時間支付、以什麼方式支付。

夫妻協商解決撫養費的好處是可以減少對孩子的傷害,畢竟撫養費的最終受益者是孩子。在協商解決孩子撫養費問題時,夫妻雙方最好將撫養費協議予以公證,防止日後發生糾紛。

(二)起訴解決

如果夫妻雙方不能通過協商方式解決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問題的話,那麼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法院會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當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確定一個對孩子成長最爲有利的撫養費金額,並且對撫養費的支付時間和方式作出判決。

(三)申請強制執行

當夫妻一方不履行法院關於離婚後支付孩子撫養費的判決時,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女方不肯給撫養費怎麼辦

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的條件是什麼?

既然父母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是可以的,並且是有條件的,那麼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的條件到底是什麼呢?從法律角度來說,不給撫養費其實就是免除支付撫養費。至於如何免除撫養費,其實可以分爲兩種情況:

(一)夫妻協商解決

支付孩子撫養費是夫妻雙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給撫養費,那麼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撫養費,這樣才能讓孩子的成長條件保持不變。只要夫妻雙方願意,也就是說,只要夫妻一方對方不給、自己多給,那夫妻就可以協商解決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的問題。

(二)向法院起訴解決

現實中夫妻常常就不給孩子撫養費難以達成協議,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訴了。

一般來說,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可以分爲三種情況:

1、給付方由於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而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有撫養能力的。

2、給付方因違法犯罪被收監改造或被勞動教養,失去了經濟能力,無力給付的。但恢復人身自由後,有了經濟來源,則仍應按原協議或判決給付。

3、直接撫養子女方再婚,繼父或繼母願意承擔子女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在這種情況下,負有給付義務的一方所承擔的撫養費數額可以相對減少。但繼父或繼母不願撫養的,生父或生母的給付數額不能減少。

需要提醒的是,不給撫養費免除的是支付撫養費的義務,但沒有免除撫養義務。父母如果有能力撫養子女,就應當積極履行撫養義務。

撫養孩子並不是父親或者母親一方的責任,就算父母離婚了,已經沒有什麼關係了,但是在孩子的撫養問題上,也不能說哪一方直接撫養孩子,另一方就你不用管了。雖然不能做到直接撫養孩子,但是支付給孩子一定的撫養費,其實也是在履行自己的撫養義務。

女方不肯給撫養費怎麼辦2

女方不履行撫育義務,針對此情況可向一審法院反映,由一審法院對不執行判決的當事人進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如果仍然不聽勸告,不接受教育,拒不執行判決,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一審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強制執行。法院進入強制程序時,一般需要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請。

根據執行工作的規定,對已發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法律文書、民事制裁決定書,可由審判庭移送執行機構執行。

女方不肯給撫養費怎麼辦 第2張

也就是說對具有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也可以不經申請,由法院依職權直接進入強制執行程。強制執行的辦法:

1、提取、扣留被申請人的儲蓄存款或工資等勞動收入。如請被執行人所在單位協助從工資中按月扣除;

2、查封、扣押、凍結、變賣被申請人的財產。是指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員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確定的義務。逾期不履行。按照規定法院可將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交有關單位進行拍賣或者變買。強制負有義務的當事人履行義務。

女方不肯給撫養費怎麼辦3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對方不給子女撫養費的,可向一審法院反映,由一審法院對不執行判決的當事人進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如果前夫仍然不聽勸告,不接受教育,拒不執行判決,根據《婚姻法》規定,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一審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強制執行。

法院進入強制程序時,一般需要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請。根據執行工作規定第十九條,對已發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法律文書、民事制裁決定書,可由審判庭移送執行機構執行。也就是說對具有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也可以不經申請,由法院依職權直接進入強制執行程。

強制執行的辦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請人的儲蓄存款或工資等勞動收入。如請被執行人所在單位協助從工資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凍結、變賣被申請人的財產。是指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員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確定的義務。逾期不履行,按照規定法院可將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交有關單位進行拍賣或者變買。強制負有義務的當事人履行義務。

女方不肯給撫養費怎麼辦 第3張

子女撫養費可以變更嗎

離婚後,因爲情勢的變更,子女撫養費也可以變更。

因爲雙方離婚後,對於撫養子女的一方來說,可能會遇到來自生活中的.各種各樣無法預見的新情況,比如實踐中,很多婚姻家庭部經常碰到的子女突患重病、升學導致的教育費和生活費的陡增、子女侵害他人造成的經濟索賠、年齡的增長而隨之增加的生活支出以及物價因素導致原定撫育費不足等情形。

此時,撫養子女的一方或者子女本人往往會提出增加撫育費的要求。當然,如果雙方能平心靜氣的就變更撫養費協商一致,是最好的結果。

然而現實中,由於撫養子女的雙方已不具有配偶關係以及那種由愛到恨的感覺等諸多因素的縈繞,有時雙方很難就變更撫養費的數額達成一致。無法達成一致,並不是沒有解決辦法。

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後,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因此,如果雙方確實無法就變更後撫育費的問題達成一致的,可以訴請人民法院判決。

懷孕科普
新媽科普
育兒科普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