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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作文600字合集6篇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5.72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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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生活工作學習中,大家都接觸過作文吧,作文是人們把記憶中所存儲的有關知識、經驗和思想用書面形式表達出來的記敘方式。那要怎麼寫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法律作文600字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法律作文600字合集6篇

法律作文600字 篇1

一個國,一個家,一個學校,一個班級,都必須有規章制度來管理。正所謂“無規矩不成方圓”。就是任何事都不能缺少規則,否則就會方寸大亂。

今天我來到了法院,學習關於法治的知識。剛走進法院的大門,我就被震撼到了,六七米高的大門屹立在我面前,緊接着杜法官帶我們到了審判庭,爲我們講了一個寓言故事:從前有一個人因爲偷了別人的家的一枚針,被那戶人家告上了衙門,在牢房中遇到了另一個犯人,他們很快相熟了,那個偷一枚針的知道了另一個人是偷了一頭牛,過了幾日,他們被規定一起去“遊街”偷一枚針的人在牢房中嘆氣:“唉,我只不過是偷了別人的一枚繡花針而已,就要和你一起去遊街,太不公平了。”另一個人卻說:“其實,我以前也是偷了一枚針,沒被抓,偷着偷着膽子就大了,開始偷牛了。”聽完這個故事,讓我想到了一句千古名句“勿以惡小而爲之,勿以善小而不爲。”但緊接着的一個真實故事讓我心中有了羞愧之情。

這是一個真實的發生在黑龍江的故事,是五起連環的盜竊案,驚人的是,這竟然是五個孩子乾的,最大的12歲,最小的才8歲,8歲的孩子在外面放風,12歲的爬天窗進去盜竊。這使我想起了自己做過的一件事……

那次我看上了補習班同學的一塊橡皮,十分喜歡,便和另一個同學在她下課出去玩時去偷橡皮,當上課的時候她的橡皮找不到了,我很心虛,便把橡皮藏了起來,現在想起來十分後悔,臉像是在被火烤一樣。

這次的實踐活動,不僅給了我許多的啓示,還教會了我做人的道理。

法律作文600字 篇2

法律是每個人都要遵守的,正所謂“不以規矩,不成方圓。”意思是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縛它的規則,否則就會方寸大亂。法律的存在就是用來規範我們的行爲,從而使這個社會變得井井有條。

人人都知道觸犯法律是要接受懲罰的。雖然如此,但是還有許多人去觸犯法律。

幾年前,一個僅有七八歲的小男孩被他爸爸的兩個好朋友騙到山坡上,原來那兩個人早已染上了毒品,在無可救藥的情況下,他們想利用這個小男孩得到一筆金錢來吸毒,於是他們就向小男孩的家裏打電話,叫家裏拿錢來贖回兒子,但是,小男孩的.父母還沒趕到,他們就用繩子活生生地勒死了一個無辜的生命。當小男孩的父母和警察趕到現場時,小孩已經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只見小男孩的兩手深深地抓在泥土裏,並且帶有鮮血的指甲都向上翻了起來,繩子還緊緊地勒在他的脖子上,看到這種殘忍的情景,他的母親暈了過去。由此,許多家長都心驚膽戰,生怕自己的孩子也受到如此遭遇。雖然這兩個人受到了法律應有的制裁,但是他們這種惡劣的行爲,卻對社會治安造成了不良的影響,他們犯下的錯誤,警示了我們這些正處於青春年華的少年朋友,並且告訴了我們從小要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法律意識,遵紀守法,要學法、懂法,做一位社會的好公民。

犯罪是一棵長滿刺的玫瑰美麗誘人,但是會讓我們流血流淚。就像面對毒品一樣,剛開始的時候,只是好奇,想嘗一口,然後,又想嘗一口……慢慢的,就陷入了吸毒的深坑。先是用自己的零花錢買毒品,零花錢用完了之後,就開始偷家裏的錢,長大之後,就開始偷。搶別人的錢。一個人就這樣犯罪了。所以我們應該遠離毒品,以免觸犯法律。

法律是正義之火!法律是和諧之基,有了法律社會才能發展進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養;法律是實踐之果,有了法律國家才能長治久安。因此,我們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法律作文600字 篇3

假期,認真看了法律連連看,收穫挺多。法律是什麼?法律,是一雙懲惡揚善的火眼金睛,明辨是非;法律,是做人道德的一根準繩,衡量對錯。任何一位公民,只要你觸犯法律,必將受到受到的嚴懲。

可是,有許許多多的青少年卻對法律不理不睬,十分輕視。我們作爲學生,必須從小就有良好的法律意識,讓違法亂紀,無視法律遠離我們的成長道路。

我曾經在電視上看到這樣一則新聞:13歲的男孩費小林是江蘇省一個小村莊的村民。由於父母年邁,家庭貧困,他沒有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自小就被父母驕縱的他,爲了上網,吃喝玩樂,從六歲開始就偷家裏的錢。小學六年級輟學後,更加無人管教,一步步滑向罪惡的泥潭。一天,電視臺播放了一則綁架勒索案,綁架者綁架並殺害一個有錢孩子,敲詐勒索19萬美金。這則案例帶給費小林“靈感”爲了搞錢,他開始預謀……過了不久,費小林用欺騙的手法,將同村小夥伴小龍騙到村西楊樹林,用繩子勒小龍頸部致其死亡,並挖地埋屍,然後攜帶小龍部分衣物離開,準備伺機想小龍父母實施敲詐。最終小龍因爲觸犯法律而遭到嚴懲。不但毀掉了自己的美好前途,也毀掉了一個家庭的美好前景。

其實,犯罪如一窪深深的泥潭,如果陷進去,就只會越陷越深,最後被淹沒。犯罪也如一朵帶刺的玫瑰,雖然妖豔迷人,香氣撲鼻,但卻會讓我們流血受傷。犯罪後難逃法網。扼殺生命,最後換來坐牢淪爲囚犯,甚至一命換一命判爲死刑……所以,我們知法、懂法、用法的好習慣要從小養成。和法律交朋友,與犯罪做鬥爭。讓神聖不可侵犯的法律作我們的保護傘,讓法律永存。創出屬於自己的一片廣闊藍天!!讓法律伴我們成長!!

法律作文600字 篇4

在一般人的眼中,法律離人很遠很遠的,人們在一般生活之中幾乎是碰不到法律的。但其實不然,法律其實還就在我們身邊。

在每個人眼裏,律師是一個高尚的職業,就像教師,醫生這樣的職業一樣,受人尊敬。其實在現實生活中,這些職業就是在爲人們服務的,他們爲人們除憂解難,幫助人們獲得更好的生活。所以,法律和我們之間是不存在什麼深溝的。

在我的眼裏,每個人都應該學好法律知識,用法律來武裝自己,因爲如今的時代已不是以前的時代,以前的時代靠的是武器來武裝自己,保護自己。而現在,我們更需要的是法律來保護自己,武裝自己。

在現實生活中,時時都有與法律有關的事。但許多人都不能完全運用法律,因而常常吃虧。就像在商店裏,一些私營的店主總是在想着賺錢的法子,特別是在孩童自己購買商品時,總有店主提高價格出售,妄圖欺騙小孩。如果自身充滿着法律與正氣,那麼就不會被那些可憎的人們來欺詐,牟取利益。因而還損害了自身的權利,自己的暗自叫苦,試想,如果每一家都是童叟無欺,假一罰十的話,正義就定會在人們心中長存!

還有的便是處理事情方面,在人們做違法事情時,人們總是以看客的形象出現,而不出手相助。這是對社會的冷漠現象,對自身的不負責任。就像公共場所有人偷竊時,人們總不敢去阻止,生怕有人會報復,但其實不然,我們完全可以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用法律使壞人得到應有的懲罰,讓壞人不再猖狂起來。如果繼續讓壞人猖狂,下一個會受到傷害的,必然就是你自己!所以我們必須要遏制這一現象,運用法律,讓正義充滿人間!

每個人都可以掌握法律,我們應該勇於站出來,面對着違規現象,勇於指出,讓正義戰勝壞事!讓法律更貼近我們的生活!

法律作文600字 篇5

世界有世界的法律,國家有國家的法律。法律即是公平。好人無辜,壞人必須嚴懲。

但是25歲的金潤秀卻不這麼想最近出現在首爾地區的連環殺人兇手金潤秀被警察所制服。警察通過對罪犯的側寫來斷定他是有着家暴前例和雙重人格的罪犯。作案手法單一。更新奇的是他所殺的被害人都是以“七宗罪”定爲標準:貪婪,淫穢,嫉妒,懶惰,暴怒,虛榮,饕餮。金潤秀給自己制定了至高無上的法律屬於他的法律。事實上,法律來自於他體內的另一個人格。

金潤秀從小和父親在養狗場生活。父親頻繁對他家暴。不讓他做任何他喜歡的事情。因爲母親爲了金錢和物質的出軌與不告而別所以讓金潤秀的父親情緒和生活上都有很大的改變。因此金潤秀的父親走上不歸路。他無法殺他最愛的兒子。只能用這種方式解氣。

而金潤秀因爲此,也患上了人格分裂,他造出了他父親的一個人格。就這樣,這個副人格支配着他自己殺人,並且制定了這個屬於他的法律。“這些人都得被處於死刑”這是金潤秀的副人格所說。“我不想殺人,因爲父親也是被逼走投無路。”這是金潤秀本人格所說。

特殊案件偵查組權侑珍認真的把金潤秀的這些話記了下來,並不斷的掩飾自己蠢蠢欲動的淚水。金潤秀說這麼多年,活在被副人格支配的生活下。他覺得他倒不如別活。副人格製造的那些“法律”太深入腦髓。使得自己已經顛倒不分黑白。

當然,他是這麼說的。

他還說,自己是因爲愛着父親又恨着父親的矛盾心理才人格分裂的吧。可權侑珍警官認爲。最主要的是父親的家暴所引起。一個小小的孩子,童年對他們來說很重要,若是童年抹上了黑,將對他們的未來身心健康有很大影響。

金潤秀的“法律”毀滅了。隨他而來的是真正的法律。他被送進了精神病醫院接受治療。卻在送進去的當天趁看醫院護人的疏忽之際,用水果刀結束了自己的一生。

權侑珍當日晚上在自己的記事簿裏寫了這麼一行字。上帝總是給每個人一部正義的“法律”,但有時候他也會偷懶。

法律作文600字 篇6

我們大家都是成長在一個有法的社會裏。如果我們這個社會沒有了法,那你會想像這個社會還會有“秩序”一詞嗎?小孩子有《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師們有《教師法》。還有許多保護着每個公民的各種法規。這些法保護着我們現在安定、和諧的生活。

因爲有《未成年人保護法》,我們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樂,現在就是爸爸、媽媽也不能隨意體罰我們的,要是傷害我們,我們就去告他們,他們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們要學習法律,好讓自己的人生權利得到保護。

維護人格尊嚴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我國《憲法》第38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條規定:“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第8條規定:“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得虐待未成年人”兒童也是公民啊!假如我們兒童的人格尊嚴受到侵犯,那我們可以大聲說出“不!”在《中國少年報》曾經報道過一件教師侵害學生權利的事件。1999年的某一天,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尉犁縣塔里木鄉某小學四年級學生張勇海,因爲打掃時有一根掃帚秸稈沒有撿乾淨,被檢查的人扣了一分,老師很生氣,讓全班同學打他3個耳光,輪到第三個同學時,他哭了。捱了90個耳光後,他被打得左臉腫起,右耳鼓膜內陷充血,耳中嗡嗡亂響。在醫院裏休息了2個月,才重返學校。我希望這個老師以後不再打人,不要太兇了,如果是父母親或老師打我,那我就會大聲說:“不!”

任何遊戲,任何賽事都離不開規矩和規則;在我們人類的共同生活中,更離不開規矩和規則。我國制定了許多法律和法規,用來規範人們的行爲,只有任人遵紀守法,整個社會纔會正常運行。

人只有遵紀守法,法律法規纔會保護你。讓我們一起遵紀守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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