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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公租房可以住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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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公租房可以住多久,期滿後如希望續租,可提前3個月申請,住保部門會對其資格複覈。符合條件,還可續租,不符合條件,但暫時不能騰退的,可給予2個月過渡期,東莞公租房可以住多久。

東莞公租房可以住多久1

1、公租賃期限最長爲5年,合同期滿承租家庭應當退出住房。

2、承租家庭需要續租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提出申請,由產權單位會同相關單位複覈,符合條件的續簽租賃合同。

3、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條件暫時不能騰退承租住房的,租賃合同期滿後給予2個月過渡期,過渡期內按同類地段類似房屋市場租金收取租金。過渡期屆滿後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產權單位規定的標準收取租金,具體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拒不退出行爲記入信用檔案。

公租房的承租權可以繼承嗎

公房的所有權人是國家或集體,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後,公房不能作爲承租人的財產進行繼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親屬繼續承租,實際上即公房承租權的繼承。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規定確定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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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其生前在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協商一致確定的人選繼續承租

(二)不能按第一條協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確定變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他處住房情況、本處居住時間長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處住房情況、本處居住時間長短)

(三)其生前在本處無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戶口的配偶和直系親屬協商一致確定的人選繼續承租

(四)不能按第三條協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順序確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處居住情況)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親屬(按他處住房情況)

注: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變更租賃關係時,在該承租房屋處實際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況除外),且本市無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難的人(結婚、出生不受前述條件限制)。

東莞公租房可以住多久2

東莞市公租房租金標準:廉租住房租金標準爲每月1元/㎡,公有住房租金標準爲每月3.69元/㎡。以上計收比例根據經濟社會發展、保障對象承受能力以及市場房屋租金水平等情況適時進行調整。

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標準,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市發改局、市財政局按照以下規則制定:

1、符合廉租住房條件的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金按廉租住房租金標準收取;

2、符合經濟適用住房條件的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金按本市公有住房租金標準收取;

3、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金按照不超過公共租賃住房所在地同區域、同地段、同品質普通商品住宅平均租金的60%確定;新就業無房職工、外來務工人員、新入戶人員,租金按照不超過公共租賃住房所在地同區域、同地段、同品質普通商品住宅平均租金的80%確定。

注:租金標準會根據市場價格調整,具體租金標準以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最新公佈爲準。

東莞公租房可以住多久 第2張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一)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應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請人未滿18週歲的子女,非本市戶籍但在本市生活和居住,可作爲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

(二)申請當月前12個月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線4倍數以下(含);

(三)無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8平方米;

(四)未享受過購買農民公寓、集中建房、危房和泥磚房改造、廉租住房保障、經濟適用住房保障等住房優惠政策。

東莞公租房可以住多久3

園區、鎮(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 15個工作日內,就申請材料顯示的家庭情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覈意見。將經審覈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情況通過網絡、電視、張貼等方式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爲 10日。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在收到園區、鎮(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上報的申請材料 10個工作日內,就申請材料顯示的家庭情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覈意見,並將經審覈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情況在中國·東莞網、東莞建設網等網站上進行公 示,公示時間爲 10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申請人取得保障資格並登記爲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並統一在東莞建設網上公告。

登記爲輪候對象的申請人,應到園區、鎮(街)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進行意向登記,在輪候期內安排公共租賃住房,最長輪候期不超過5年。

所以大概就是5年零一個月的時間。

東莞公租房可以住多久 第3張

1、自申請點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初審機構完成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初審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複審;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2、複審。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提出複審意見。合格的進行公示;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複審合格的申請人將在市公租房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內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關情況,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市公共租賃房管理局接受實名舉報,並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經覈查異議成立的,應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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