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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轉讓協議書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2.4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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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委託轉讓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委託轉讓協議書

委託轉讓協議書1

客戶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券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乙方爲經覈定具有代辦股份轉讓業務的資格;

2.乙方已與股份轉讓公司簽訂有委託代辦股份轉讓協議;

3.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認真閱讀《股份轉讓風險揭示書》,並充分認識到投資本協議項下股份可能帶來的風險和後果;

4.甲方已詳細閱讀《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服務業務試點辦法》,並承諾遵守該辦法的規定。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本協議項下委託轉讓事宜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釋義

本協議除另有約定外,下列語詞具有如下含義:

(一)轉讓股份:指依據乙方與股份轉讓公司簽訂的委託代辦股份轉讓協議利用乙方代辦股份轉讓服務業務設施轉讓的股份。

(二)股份帳戶:指甲方申請開立的爲轉讓股份的記載、登記、存管、過戶和結算而設立的專用證券帳戶。

(三)風險揭示書:指本協議附件所指《股份轉讓風險揭示書》。

(四)《辦法》:指《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服務業務試點辦法》。

第二條 開戶

(一)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股份轉讓,應持有效身份證件在乙方營業網點辦理股份轉讓系統開戶手續。

(二)甲方應保證提供給乙方的身份證明等文件以及填寫的開戶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和合法有效。

(三)乙方根據甲方開戶申請和開戶資料經審查確認後,爲甲方開立股份帳戶和相應的資金帳戶。

(四)甲方辦理開戶手續時,必須設置操作密碼和資金帳戶密碼。操作密碼和資金帳戶密碼爲甲方預留的重要印鑑,分別作爲甲方進行股份轉讓和資金存取的依據。

第三條 資金劃撥

(一)甲方持本人身份證、股份賬戶卡辦理資金開戶手續。

(二)甲方取款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及資金賬戶卡,有代理人的,須持代理人身份證、代理登記卡(或委託公證書)、委託人的股份賬戶卡、資金賬戶卡。

(三)甲方的資金存取可通過乙方的資金櫃臺辦理,也可通過乙方的銀證轉賬系統辦理。

(四)甲方的現金取款必須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大額取款規定執行。

(五)甲方支票存入的資金,必須通過支票取出。

第四條 轉讓委託申報

(一)股份轉讓採用集合競價方式進行,甲方可在股份轉讓日的申報時間內通過股份轉讓系統提交轉讓股份的委託申報。

(二)甲方可採用櫃檯委託、終端自助委託、遠程終端委託、電話委託、網上委託以及其他委託方式。甲方通過各種委託方式下達的報價指令在當日有效。

(三)乙方不受理甲方全權委託。

(四)櫃檯委託經甲方簽字確認的委託(劃拔)憑證爲準。甲方通過自助形式下達的指令一律以乙方的電腦資料爲準,其中判定甲方是否下達委託轉讓的指令及指令的內容,以乙方打印的用戶委託報告書爲準。

(五)甲方通過自助方式下達指令時,必須按照乙方有關的《系統使用說明》進行操作。若甲方違反上述說明,其後果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務必注意密碼的使用與保密。凡使用其密碼下達的一切指令均視爲甲方親自辦理,因此而產生的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有義務對轉讓的股份建立股份集中託管庫,爲甲方設立股份明細帳,對甲方的股份進行妥善管理。

(八)甲方須遵守乙方有關嚴禁證券帳戶“賣空”的規定。

第五條 配對成交

(一)轉讓日申報時間內接受的所有轉讓申報採用一次性集中配對的競價方式。

(二)集合競價確定轉讓價格的原則依次是:

1.在有效競價範圍內能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位;

2.如果有兩個以上價位滿足前項條件,則選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價位:高於該價位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位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與該價位相同的買方或賣方的申報全部成交。

3.如果有兩個以上價位滿足前項條件,則選取離上一個轉讓日成交價最近的價位作爲轉讓價。

(三)經股份轉讓系統主機配對後,轉讓即告成交。

(四)集合競價結束後,股份轉讓系統通過通信系統將轉讓數據即時發送至乙方所屬營業部,內容包括:營業網點編碼、合同序號、甲方股份帳戶卡號、股份編碼、轉讓數量、轉讓價格等。

第六條 交割和清算

甲方對下達指令達成的股份轉讓結果有進行交收的義務。甲方可查詢其指令的操作結果(含資金劃撥和股份轉讓交割的結果)。甲方查詢或交割應在指令下達的T+1日營業時間內進行。如有異議,應在T+l日營業時間內提出,否則,乙方視同甲方默認轉讓結果,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第七條 免責條款

甲方充分認識到股份轉讓的風險,並同意乙方在下列的情況下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甲方在股份轉讓的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風險諸如通訊、電腦故障等不可預測的因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二)甲方的轉讓股份帳戶、資金帳戶和銀行儲蓄帳戶之一項或多項,發生掛失、銷戶、被依法凍結或銀行儲蓄帳戶更改支取方式致使甲方無法下達或傳送指令;

(三)因乙方或聯網銀行電腦系統出現故障,結算資金和帳務出現差錯,乙方有權對發生錯誤的帳戶進行沖帳處理並追討有關資金

(四)甲方下達的指令違反本協議規定、《試點辦法》和自助委託系統使用說明等,從而使發出的指令成爲無效指令;

(五)由於甲方本人的資金帳戶、銀行儲蓄帳戶資金餘額不足以及轉讓股份餘額不足等原因致使下達的指令爲無效指令;

(六)甲方當日提款額超過乙方規定的預約取款限制;

(七)甲方指令送達時間超過乙方的營業時間;

第八條 股份轉讓的暫停、恢復和終止

乙方有權根據“辦法”的規定,暫停、恢復和終止股份轉讓。

乙方作出暫停、恢復和終止股份轉讓時,應當在乙方網站和營業網點予以公告。

第九條 特別約定

(一)除經甲方同意,或其他法律認可機關要求,乙方不得擅自透露甲方的任何資料。

(二)甲方如不能親自下達股份的轉讓指令,可授權代理人進行操作,其代理人的資格須經乙方確認。甲方授權代理人的行爲視同甲方本人行爲。

(三)甲方的股份帳戶、資金帳戶一旦遺失,應及時向乙方掛失,乙方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帳戶被他人使用。甲方應委託乙方代理其補辦股份帳戶。帳戶一經補辦,甲方應持補辦帳戶和相關憑據在乙方處辦理股份和資金的轉戶手續。

(四)乙方根據《辦法》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甲方承諾遵守乙方的收費標準並有義務及時支付。

第十條 其他約定

(一)甲方承諾遵守乙方營業網點有關秩序、安全、環境等規定。

(二)本協議執行中發生的爭議,可採取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股份轉讓風險揭示書》、《試點辦法》及甲方填寫的《開戶申請表》均爲本協議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主管部門對代辦股份轉讓業務作出新的規定和要求的,相關內容應作出修改。

第十一條 本協議生效與終止

(一)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告生效。

(二)因甲方要求或其他原因辦理銷戶手續並結清託管的股份和資金後,本協議終止。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資金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委託轉讓協議書2

甲方(受讓方、委託代持方):

身份證號:

乙方(出讓方、股權代持方):

身份證號:

甲方和乙方以下單獨稱爲“一方”,合稱爲“雙方”。

鑑於:

(1)【 】有限公司,一家依照中國法律合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或“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截至本協議簽署之日,公司的註冊資本爲人民幣(大寫)【 】(¥【 】元);

(2)乙方爲目標公司股東,甲方擬受讓乙方所持目標公司的【 】%股權,同時,爲保持公司股權結構穩定,保證公司的持續經營,經甲乙雙方內部協商確定,上述股權轉讓後,甲方自願委託乙方繼續代爲持有上述股權;

(3)乙方作爲甲方對公司出資的名義持有人,乙方應按照甲方指示代爲行使代持股權對應的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爲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鑑此,經友好協商,雙方在此同意以下條款及條件:

第1條 代持股權的轉讓

1.1 轉讓股權標的:乙方所持目標公司的【 】%股權(對應註冊資本【 】萬元人民幣);上述股權轉讓後,甲方自願委託乙方繼續代爲持有上述股權。

以下稱“代持股權”。

1.2 轉讓價款

乙方同意代持股權轉讓價格爲:人民幣(大寫)【 】(¥【 】元)。

1.3 轉讓價款支付方式

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 】個工作日內將前述股權轉讓價款支付至如下乙方指定賬戶:

收款賬號:

開戶行:

戶名: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將轉讓價款支付至上述賬戶之日(以銀行匯付憑證所載日期爲準)爲代持股權轉讓完成之日。

1.4 工商變更

甲乙雙方同意,暫時不辦理代持股權轉讓的工商變更手續,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實際辦理工商變更的時機。屆時,如需甲乙雙方另行簽署工商版股權轉讓協議,工商版股權轉讓協議與本協議約定不同的,以本協議爲準。

第2條 代持股權和委託期限

2.1 代持股權

乙方與甲方均同意如下委託持股安排:乙方代爲持有的代持股權以及該股權相關的權益由甲方實際擁有,乙方同意爲甲方代持該代持股權,並按照本協議約定代理甲方行使與代持股權相關的股東權利。

2.2 本合同所述委託持股期間開始於:本協議有效簽署且股權轉讓登記完成。

2.3 委託持股期間終止日: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後,完成代持股權的工商變更,甲方成爲公司顯名股東之日。

2.4 委託內容、委託權限

以前述生效條件的規定爲基礎,雙方進一步同意並確認,代持股權自轉讓完成之日起,代持股權由甲方實際擁有和控制,在代持期間,乙方針對代持股權所擁有的任何股東權利,均歸屬於甲方;在目標公司股東會上的表決權,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示代爲行使代持股權的表決權。即甲方在處理有關公司經營發展且根據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作出決議的事項時應與乙方採取一致行動。

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委託乙方代爲行使的權利具體包括:

(1)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目標公司出資;

(2)在目標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

(3)以目標公司股東身份參與目標公司相應活動;

(4)代爲收取股息或紅利;

(5)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

(6) 公司法與目標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或甲方書面確認的其他權利。

第3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3.1 甲方權利義務

3.1.1 投資收益取得權

甲方作爲代持股權的實際出資者、受益所有人,有權按代持股權對應的出資份額比例享有股息/紅利的收益權,但要求分紅權(即提出分配公司利潤的權利)應由乙方行使且該等分紅應通過乙方收取並交付至甲方。

3.1.2 出資份額維持、增加及轉讓

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在委託持股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抽回代持股權對應的公司的出資份額。

代持期間內,甲方有權隨時要求將代持股權及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目標公司進行融資時,所有股東遵循等比例稀釋原則。公司因經營需要進行增資擴股時,甲方有權利但無義務按代持股權的比例優先向公司認購併繳付增資(或以公司認可的其他對價形式出資)。若甲方決定認繳增資並繼續由乙方代爲持有增資對應股權,其應向乙方交付該等增資金額(或其他對價),在此情形下乙方有義務將委託的增資金額(或其他對價)注入公司,該部分出資份額應以乙方的名義在公司股東名冊上記載並使其登記於相關工商機關。若甲方未行使其對於增資的優先認購權,則代持股權對應的股權比例也將被自動調整。

3.1.3 剩餘財產分配權

在委託持股期間,如公司因某種原因解散並進行清算,甲方可以繼續委託乙方參加清算程序;經清算後,若公司有任何剩餘財產可供分配給其股東(包括乙方),乙方應當將取得的代持股權對應的剩餘財產返還給甲方。

3.1.4 支付轉讓價款義務

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期足額支付代持股權轉讓價款。

3.1.5 承擔投資風險義務

甲方應就工商登記的註冊資本出資額以及代持股權對應的註冊資本出資額爲限,承擔對公司出資的投資風險。

乙方不對甲方的代持股權承擔保值增值責任,甲方不得就其任何可能產生的投資虧損要求乙方承擔補償或賠償責任。

3.1.6 合理承擔費用和依法納稅義務

(i)在委託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收(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及股權投資收益所得稅項)均由甲方承擔;並且(ii)委託持股關係終止後,因乙方根據本協議將代持股權轉讓至甲方/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或轉由甲方/該第三方持有時,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收(包括但不限於辦理股權登記相關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及股權轉讓收益所得稅項)由甲方承擔;自甲方負擔的上述費用及稅收發生之日起五(5)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該等費用和/或稅收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否則,乙方有權在甲方的投資收益、股權轉讓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上述款項。

3.2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2.1 乙方可根據本協議約定,要求甲方按期足額支付代持股權的轉讓價款。

3.2.2 乙方登記股東權利的行使

作爲代持股權的名義持有人,乙方承諾其所代爲持有的代持股權受到本合同內容的限制。乙方有權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目標公司出資併名義上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

乙方按照甲方指示行使代持股權對應的表決權,乙方行使代持股權的表決權不得違背甲方意志。

3.2.3 乙方的權利限制

乙方對代持股權對應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權”及其股東權益。

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權”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爲。

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權”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三(3)個工作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在甲方擬向目標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權”時,乙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甲方作爲“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爲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合同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

甲方認爲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權”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但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3.2.4 委託報酬約定

本協議項下甲方與乙方的此項委託關係爲免費委託。

第4條 雙方的承諾

4.1 甲方的承諾

4.1.1 甲方承諾,在委託持股期間,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未經通知乙方,不對且不應尋求對代持股權作出任何直接或間接地處分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公司股權結構的行爲】,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除有關適用法律/法院裁判/政府命令明確要求外,甲方不得將委託持股關係向任何第三方(甲方的關聯方及專業顧問除外)披露。

4.2 乙方的承諾

4.2.1 乙方承諾,股權轉讓自完成之日起,代持股權由甲方實際擁有和控制,在代持期間,乙方針對代持股權所擁有的任何股東權利,均歸屬於甲方。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爲自身利益將代持股權質押、託管、轉讓給任何第三方,或以股權出資、置換等任何其他方式處置代持股權。

4.2.2 乙方承諾,在履行中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關分紅決定程序的基礎上,乙方應將因代持股權所產生的全部分紅收益(扣除委託人應負擔的所得稅項),在其從公司收訖該等分紅權益後【三(3)個工作日】內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4.2.3 乙方承諾,在當甲方擬將代持股權上的相應權益轉讓或轉移至甲方指定的其關聯方/經乙方書面認可的第三方時,乙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和/或簽署所需法律文件)。

第5條 委託關係的提前解除

5.1 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委託持股協議。

5.2 當發生下列約定的事件之一時,任何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委託持股關係:

(1)因公司發生資本重組、合併或上市導致本協議項下委託持股關係必須解除的;或

(2)非因雙方過錯,甲方與乙方之間的合作關係無法延續(包括但不限於公司未來投資人明確要求乙方與甲方終止合作關係、委託持股關係的維持違反未來公司和/或乙方與第三方之間的合同安排、乙方因健康原因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或參與公司管理)。

5.3 委託持股關係根據本第四條解除的,雙方應當按照以下方式操作:

(1)雙方共同辦理代持股權的工商變更,甲方成爲公司股東;或

(2)甲方安排乙方將代持股權轉讓至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5.4 在本條項下,乙方轉讓代持股權的價格應當免費,但是甲方應根據本協議承擔因此產生的費用和稅金。

第6條 保密

6.1 雙方均同意爲本協議條款保密,併爲因談判、簽署、履行本協議獲得的任何商業信息或知識保密。雙方同意,除爲本協議的談判或實現本協議之目的外,不使用該等信息或知識,但是,此規定不適用於下列信息:

(1)一方能夠證明,已經事先獲得對方書面授權以披露該信息;

(2)公衆普遍知曉的、且並非因爲違法行爲而爲公衆所知的信息;

(3)並非因爲一方違反本協議而爲公衆獲知的信息;

(4)一方日後從其他來源合法獲得的並不附帶保密限制的信息;

(5)向有關審批機關報批本協議所須披露的信息;

(6)根據有關適用法律/法院裁判/政府命令要求披露的信息(但是,該方須預先向另一方提供有關該命令的通知,使另一方有機會提出異議或採取其他可以採取的行動);或

(7)雙方根據本協議進行仲裁過程中須披露的信息。

6.2 本協議雙方應採取所有合理的步驟,確保僅限於爲實現本協議目的合理必需向可向公司的職員、董事以及專業顧問(包括但不限於律師、會計師、評估師)披露保密資料。本協議雙方應確保將促使其相應職員、董事以及專業顧問知悉並遵守本條款所述的保密義務並對保密資料進行保密,而將保密資料被披露的風險減至最低。

6.3 除非受制於強制性的法律規定,本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後持續有效。

第7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約定,都構成違約。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違約方應當向對方承擔人民幣人民幣(大寫)【 】(¥【 】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任何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違約金不足彌補該等損失的部分向對方做出賠償。

第8條 協議的解除和終止

8.1 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不論本協議因任何原因解除,除本協議已有明確約定外,雙方應在適用法律允許的限度內且不影響公司合法運營的前提下就代持股權處置友好協商並做出妥當安排。

8.2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若(i)甲方經書面通知乙方將代持股權上相應的權益已轉讓/轉移給甲方的關聯方,或(ii)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代持股權上相應的權益轉讓/轉移給第三方(非甲方的關聯方),若甲方、第三方均同意本協議應繼續在與乙方與上述關聯方/第三方之間繼續有效,甲方應確保上述關聯方/第三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併爲其違約行爲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9條 管轄法律及爭議解決條款

9.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和終止以及由本協議所引起或與之相關的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法律。

9.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9.3 因解釋和履行本協議而發生任何爭議或當任何爭議正在進行仲裁時,除所爭議的事項涉及的權利義務外,本協議雙方仍應繼續行使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並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10條 合同聯繫方式

爲更好的履行本合同,雙方提供如下聯繫方式:

(1)甲方聯繫方式

郵寄地址:

聯繫人:

電話: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繫方式

郵寄地址:

聯繫人:

電話:

電子郵箱:

雙方通過上述聯繫方式之任何一種(包括電子郵箱),就本合同有關事項向對方發送相關通知等,均視爲有效送達與告知對方,無論對方是否實際查閱。上述郵寄送達地址同時作爲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11條 生效條款及其他

11.1 雙方茲此確認,本協議經雙方正式簽署之日起生效。

11.2 除非本協議約定的終止條件成就,或者雙方經書面約定提前終止本協議,或者一方根本違約導致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本協議將持續有效。

11.3 如果本協議有任何一條或多條規定根據任何法律或法規在任何方面被裁定爲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本協議其餘規定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不應因此在任何方面受到影響或損害。雙方應通過誠意磋商,爭取以法律許可以及各方期望的最大限度內有效的規定取代那些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的規定,而該等有效的規定所產生的經濟效果應儘可能與那些無效、不合法或不能強制執行的規定所產生的經濟效果相似。

11.4 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均須採用書面形式,經雙方適當簽署後方能生效。

11.5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見證人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簽字):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配偶確認簽字:

公司與股東確認

本人(本單位)對上述協議中的股權轉讓與代持股權相關安排無異議。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或蓋章:

委託轉讓協議書3

委託人(甲方):

聯繫電話:

法人代表(實際控制人)身份號碼:

受託人(乙方):

聯繫電話:

代理人身份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據平等自願的原則,就煤礦委託轉讓居間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引薦有實力的公司或個人以轉讓、入股、合作等方式取得煤礦的礦權及股權。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關於買受人的重要信息。

2、乙方在甲方與買受人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爲居間人的謹慎和誠實義務,如果能夠達成煤礦轉讓買賣合同,乙方負責協商好雙方關係。

三、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該煤礦買賣合同條件和所有證件手續,甲方有義務協助買受人對該煤礦進行實地考察,負責和買受人進行合同談判。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買受人所簽訂的煤礦轉讓買賣合同,甲方因履行買賣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或拒絕支付,則按相關法律程序執行。

四、居間報酬、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

1、居間人促成轉讓買賣合同成立的,居間報酬爲成交合同總額的 %。

2、甲方和買受人書面合同簽訂後,前期按照成交合同價款支付比例及時同步支付給乙方居間費,但是,買受人支付比列達到80%時必須付清居間費餘款。

3、甲方可以轉帳或現金的方式支付給乙方居間報酬。轉帳支付由甲方轉帳付款到乙方持卡人姓名:開戶行: 卡號: 銀行卡內。

五、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祕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甲方商業祕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爲,且不得將我們雙方及合同談判的任何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否則乙方違約合同自動作廢且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及礦權方所產生的一切損失並追究法律責任。

六、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生效後至完成居間任務,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後終止。

七、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提交上訴當地人民法院協調解決。

八、其他事項

1、本合同內容共計2頁,一式2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地點:

簽署日期:年 月 日

委託轉讓協議書4

甲方(投資者):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價轉讓及其他相關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雙方聲明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

1.甲方具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限制其從事證券投資的情形;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合法、有效;

3.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4.甲方已認真閱讀乙方提供的報價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充分認識並願意承擔報價轉讓的投資風險;

5.甲方已認真閱讀並承諾遵守試點辦法和其他報價轉讓業務相關規則;

6.甲方承諾遵守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不以虛假報價擾亂正常的報價秩序,誤導他人的投資決策;

7.甲方接受並配合乙方對涉嫌違規行爲的調查和處理。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股份報價轉讓業務資格;

2.乙方具備符合規定的人員、經營場所和設備,能夠爲甲方提供報價轉讓所需條 件;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以雙方約定方式爲準;

4.乙方對甲方的開戶資料、委託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法定有權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擔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乙方保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股份報價轉讓業務。

第二章 開立股份賬戶

第三條 甲方初次參與報價轉讓,應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證券賬戶管理規則》及有關業務規則的規定,開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賬戶(以下簡稱“股份賬戶”)。乙方審覈甲方開戶申請資料後,爲投資者開立股份賬戶。

第四條 甲方申請開立股份賬戶時,應按照要求如實填寫開戶資料。由於甲方提供不實資料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三章 委託

第五條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價轉讓前,必須設置報價密碼,報價密碼是甲方在乙方預留的重要印鑑,甲方對此負有保密責任。甲方可持有效證件到乙方櫃檯或通過其他有效方式(如電話自助委託、自助終端委託)修改報價密碼。

第六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爲甲方辦理下列事項:

1.接受並執行甲方的有效委託;

2.應甲方要求提供其賬戶股份變動情況的清單;

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 乙方提供櫃檯委託、電話委託、互聯網委託等委託方式。甲方可選擇委託方式,委託乙方代理報價。

第八條 乙方在代理報價轉讓業務中可以接受甲方的報價委託和成交確認委託。乙方認爲甲方的報價委託有虛假報價或操縱報價可能的,有權拒絕接受。

第九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前,應充分了解甲方的財務狀況和投資需求,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關證明性資料。乙方如認爲甲方不宜參與報價轉讓業務的,應盡勸阻義務;甲方不接受勸阻的,一切後果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甲方賣出的股份,不得超過其託管在乙方的股份餘額。甲方在發出買入股份的成交確認委託時,應保證其結算銀行的指定結算賬戶中有足額的資金。

委託轉讓協議書5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當事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鑑於:

(1)甲方全資附屬企業_________於_____年簽署關於_________委託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一”),約定由_________承擔_____勘探開發作業者義務,且_________擬委託甲方代爲向乙方無償轉讓其在合同一項下的所有權利與義務。

(2)甲方全資附屬企業_________於_________年簽署關於_________委託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二”),約定由_________勘探開發作業者義務,且_________擬委託甲方代爲向乙方無償轉讓其在合同二項下的所有權利與義務。

(3)甲方已商得_________的同意,擬確認上述權利義務的轉讓。

據此,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1.甲方同意:

(1)將合同一(本協議附件一)項下_________的所有權利義務及合同二(本協議附件二)項下_________的所有權利義務無償轉讓給乙方,由乙方分別作爲合同一和合同二的一方當事人享有權利,並履行義務。

(2)在本協議簽署後三十天內,將合同一和合同二及其它一切相關文件交付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合同一項下_________的所有權利義務及合同二項下_________的所有權利義務,分別作爲合同一和合同二的一方當事人遵守委託合同的各項約定。

3.甲方承諾並保證,就合同一項下_________和合同二項下_________的權利義務之轉讓,均已取得充分有效的委託授權(本協議附件三、四)。

4.甲方保證:

(1)乙方不受因_________履行合同一項下的權利義務及_________履行合同二項下的權利義務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或費用開支造成的損失。

(2)補償乙方因前款所述之原因而遭受的損失(如有)。

5.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承諾分別與_________就有關的_________合作開發安排作隨時的協商,以利於合同一及合同二的具體執行。

6.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7.凡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由簽署本協議的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本協議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將該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

8.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並經_________和_________確認(本協議附件五、六)之日起生效。

9.本協議有效期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合同一和合同二履行完畢之日止。

10.本協議之附件爲本協議之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11.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委託轉讓協議書6

委託方: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委託協議:

一、甲方正式委託乙方辦理轉讓業務。

二、乙方按照甲方授權委託的範圍和內容,以甲方的名義辦理委託事項。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承諾:甲方委託乙方轉讓項目的產權權屬明晰,甲方擁有無可爭議的處分權,所提供的一切項目資料均合法、真實、有效,並對此承擔法律責任。

四、甲方委託的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

1.委託轉讓的產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轉讓底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委託交易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4.甲方委託的其他事項:

(1)甲方承諾:a.對委託乙方轉讓標的所涉及的一切債權、債務以及人員安置等均由甲方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b.在委託期限內有得再與第三方訂立同一標的業務的轉讓委託合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委託事項中有關清產覈資、評估、公告、包裝、登記、變更等由此引起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乙方對甲方委託的事項應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前提下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採取競價拍賣、招標、協議轉讓等不同的交易方式,以促進甲方產權項目的成交。在轉讓產權成交確認書籤定後,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反悔,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七、甲方在委託期間應積極配合乙方,根據客戶的合理需要,爲現場察看,資料查閱提供方便。

八、乙方辦理甲方委託的業務,以買受人簽署成交確認書並完成標的交割及付清轉讓標的款項爲委託終結。

九、甲方在簽訂協議之日起日內應按委託轉讓價的%向乙方預付 萬元前期費用。乙方若在受託期限內項目未能成交,應在協議終止時扣除相關費用後退還給甲方。

十、委託項目成交後,甲方應按成交總額的 %支付乙方佣金和策劃費,對超過甲方委託底價以上部分的收入將加收%的策劃費。甲方支付的佣金和策劃費可在轉讓的產權價款中直接扣除。

十一、甲方應積極地協助買受人依法辦理變更、過戶手續,因甲方原因造成產權不能實際轉移,甲方應承擔經濟責任。

十二、協議的續簽和解除

1.乙方如未能在甲方委託的期限內完成所委託的事項,甲方可根據需要辦理延長委託手續。

2.在委託期限內,甲方如擅自終止委託,則視爲單方違約,應承擔乙方已發生的費用。乙方所收費用不予退還。若是乙方提前提出終止協議的,乙方應全額退還已收取的委託費用。

委託轉讓協議書7

委託人(簡稱甲方):

拍賣人(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對所委託拍賣的標的承諾如下:

1、標的權屬清晰、沒有爭議,若存在任何法律問題,甲方自願承擔相關責任。

2、所提交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沒有任何虛假或遺漏。

二、委託事項

1、標的基本信息:

專利證書號(或專利申請號):

拍賣標的的轉讓方式爲:專利權轉讓

保留價: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_起拍價:________________

2、甲方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專利證書複印件(或申請受理通知書複印件)以及身份證複印件,交乙方留存。標的爲兩人(含)以上共有的,甲方還需提供共有人同意轉讓的書面說明以及授權委託書。

3、乙方須在競買人辦理完畢競買手續後10日內舉辦拍賣會。拍賣會具體舉辦地點由乙方根據招商情況定,定好後兩日內以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不得低於保留價確認成交,否則乙方須承擔低於保留價成交的法律責任。

5、乙方不得泄露所瞭解到的該拍賣標的的'技術祕密。

三、委託人(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10日內,自行通過至少一家中央級媒體和至少五家知名站刊登或發佈本拍賣標的招商公告。招商公告內容由乙方擬定,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拍賣成交後標的移交前,甲方對拍賣標的負有保管義務,按拍賣公告規定的展示時間爲競買人提供查驗拍賣標的的條件及有關資料。因甲方過錯或疏忽而造成拍賣標的毀損、滅失或其他狀況造成的損失,甲方承擔法律責任。

五、拍賣成交後,成交價等於保留價的部分,乙方收取的佣金比例爲3%;成交的價款高於保留價的部分,乙方收取的佣金比例爲5%。佣金在買受人支付的成交價款中直接扣除,成交價扣除佣金後爲甲方應得款項。乙方在收齊買受人全部款項後

10個工作日內將甲方應得款項以銀行轉賬形式支付給甲方。

六、委託成交後,乙方按照法律規定代扣代繳甲方個人所得稅,並免費協助買賣雙方辦理拍賣標的轉移、交割手續。

七、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合同約定。

八、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同其他任何機構訂立同一標的的《委託拍賣合同》或者其他各類轉讓合同。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爲60天。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轉讓協議書8

甲方(投資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證券公司_________營業部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試點辦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價轉讓及其他相關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雙方聲明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

1.甲方具有合法的證券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限制其從事證券投資的情形;

甲方屬於符合《試點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投資者。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合法、有效;

3.甲方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4.甲方已認真閱讀乙方提供的《報價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充分認識並願意承擔報價轉讓的投資風險;甲方已詳細閱讀本協議書所有條款,並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5.甲方已認真閱讀並承諾遵守《試點辦法》和其他報價轉讓業務相關規則;

6.甲方承諾遵守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不進行內幕交易;不操縱市場價格;不以虛假報價或其他違規行爲擾亂正常的報價轉讓秩序,誤導他人的投資決策;

7.甲方接受並配合乙方對涉嫌違規行爲的調查和處理。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有主辦券商業務資格;

2.乙方具備符合規定的人員、經營場所和設備,能夠爲甲方提供報價轉讓所需條件;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以雙方約定方式爲準;

4.乙方對甲方的開戶資料、委託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非經法定有權機關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承擔因其擅自泄露甲方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乙方保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股份報價轉讓業務。

第二章 開立賬戶

第三條 甲方初次參與報價轉讓,應按照《中國*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證券賬戶管理規則》及《試點辦法》等有關業務規則的規定,開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人民幣普通股票賬戶 (以下簡稱“股份賬戶”)。乙方審覈甲方開戶申請資料後,爲甲方開立股份賬戶。

第四條 甲方申請開立股份賬戶時,應按照要求如實填寫開戶資料。由於甲方提供不實資料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甲方應到乙方選定的第三方存管銀行開立客戶交易結算管理賬戶。

第三章 委託

第六條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價轉讓前,必須設置報價密碼,報價密碼是甲方在乙方預留的重要印鑑,甲方對此負有保密責任。

甲方可持有效證件到乙方櫃檯或通過其他有效方式(如電話自助委託、自助終端委託)修改報價密碼。

第七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爲甲方辦理下列事項

1.接受並執行甲方的有效委託;

2.應甲方要求提供其賬戶股份變動情況的清單;

3.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 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委託方式。甲方可選擇委託方式,委託乙方代理報價。

第九條 乙方在代理報價轉讓業務中可以接受甲方的意向委託、定價委託和成交確認委託。

乙方認爲甲方的報價委託有虛假報價或操縱報價可能的,有權拒絕接受。

第十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前,應充分了解甲方的財務狀況和投資需求,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關證明性資料。

第十一條 甲方爲自然人投資者的,只能委託乙方買賣其持股掛牌公司的股份。

第十二條 甲方賣出的股份,不得超過其託管在乙方的股份餘額。甲方在發出買入股份的定價委託、成交確認委託時,應保證其在第三方存管銀行開立的客戶交易結算管理賬戶中有足額的資金。

第十三條 乙方發現甲方存在違規行爲的,將予以警示,必要時可以拒絕甲方的委託或終止本協議。

第十四條 甲方通過自助委託系統下達的委託指令,以乙方電腦數據爲準;櫃檯委託以甲方簽字確認的委託憑證爲準;甲方以電話語音、傳真、信函下達的委託指令,如乙方無法確認,將不作爲對乙方的有效指令;甲方對其委託行爲所產生的一切經濟和法律後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 甲方需查詢報價結果或打印回單的,應在委託後______個報價日內辦理;如有疑問,須在查詢報價結果或打印回單當日向乙方書面質詢。

第四章 信息服務

第十六條 乙方應在其營業場所披露最新的報價、成交等信息。

第十七條 乙方應將最新報價轉讓業務規則、制度及相關信息在營業場所及時揭示。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八條 甲方重要資料發生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按乙方要求籤署相關文件。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更正,甲方拒不更正的,乙方有權解除其與甲方簽訂的報價轉讓委託協議:

1.甲方提供虛假資料、證件;

2.甲方的資金來源不合法;

3.甲方有嚴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影響其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爲。

第二十條 乙方若喪失主辦券商業務資格,報價轉讓委託協議自行終止。

第二十一條 乙方解除其與甲方簽訂的報價轉讓委託協議,需及時通知甲方,並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 甲方在收到乙方解除報價轉讓委託協議的通知後,應到乙方辦理銷戶手續。在此期間,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買入報價委託指令。

第六章 甲方代理人

第二十三條 甲方可以委託他人作爲辦理報價轉讓委託及相關事項的代理人。甲方代理人辦理委託事項時,應當出示授權委託書,並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證件。授權委託書應交乙方備案。

第二十四條 授權委託書至少應載明下列內容: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證件號碼、委託權限、委託期限及乙方要求明示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甲方在授權委託有效期內變更委託事項或終止委託,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併到乙方辦理有關手續。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前,原授權委託書仍然有效。

第七章 免責條款

第二十六條 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密碼的保密。任何使用甲方密碼進行的委託均視爲有效的甲方委託。甲方自行承擔由於其密碼失密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七條 甲方如果遺失股份賬戶卡、身份證明等證件,應立即向乙方及其他相關機構掛失。由於甲方未及時掛失而導致其遭受損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八條 報價轉讓業務不實行擔保交收,甲方達成的轉讓意向因對方不申報成交確認委託或申報不匹配的成交確認委託,無法在報價系統中得到確認成交的,乙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 因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因乙方不可預測或無法控制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當發生不可抗力、意外事故時,乙方應當及時採取措施防止甲方損失的進一步擴大。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的規定收取佣金。佣金標準如發生變動,甲方同意乙方按新的規定執行。

乙方依法提供其他有償服務的,可按雙方約定標準向甲方收取合理服務費用。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書與有關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有牴觸的,協議書與之不相適應的內容及條款自行失效,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辦理。但本協議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有效。

第三十四條 若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業務規則發生變更,需要修改或增補本協議,由乙方在其營業場所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七個工作日內不提出異議,則公告內容即成爲本協議組成部分。

第三十五條 當雙方出現爭議時,可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協商;

2.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3.其他合法方式。

第三十六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報價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及甲方填寫的開戶文件均視爲本協議附件,同時生效。

第三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證券公司

股份賬戶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營業部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_______ _______________(蓋章)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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