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各種協議頻頻出現,協議能夠成爲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股權協議書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法定地址:
丙方:法定地址:
丁方:法定地址: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設立
(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
2、經營範圍:
3、註冊資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 作爲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
乙方以 作爲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
丙方以 作爲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
丁方以 作爲出資,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
三、其它約定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爲組長,組織起草申辦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託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註冊事宜;
4、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丁方: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友好、互助的原則鑑定本股權合同,甲乙雙方均得按一下條款執 行雙方職責,履行此約。
一、入股時間: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年。
二、入股金額:
乙方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元,計_____股。
三、入股金資產計算:
按人民幣_____元爲總資產(已簽約當日覈算計),共計_____股,甲方佔_____股,乙方佔_____股。
四、分紅:
1、每月_____日爲股東會議日,通報上月經營情況。
2、每滿三個月分紅一次,以當月_____日爲分紅日。
3、乙方每月工作須滿24天方可參與分紅。
4、如甲方用折舊費開設新店,乙方享受同等股份。
5、退還。
(1)時間爲三年,滿一年按當時投資金額1/3退還(未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2)滿二年按當時投資金額2/3退還。
(3)滿三年按當時投資金額3/3退還。
五、退股、合同到期按原始股金額如數退還。 (折舊費及開店基金不予退還)
六、純利潤:
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在扣除行政管理費5%(以當月現金業績計算),折舊題攤費(以三年爲計算準則),作爲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爲當月純利潤。
七、其他:
1、乙方在與甲方合同期內,不得與任何人進行同行業營利性投資,如有隱匿之情形則以無條件退股論。
2、乙方連續曠工三天、無故六天不到崗視爲自動退股。
3、乙方在合同期滿後,若未續約,則在合同期滿後,一年內不得在當地開設美髮店。
4、合同到期前半年,甲、乙雙方必須決定是否繼續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決定權,若乙方繼續合作,甲方不得拒絕。
5、卡金在末消費前,不得入每月業績帳,有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客戶信用。
6、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
八、乙方獲得_____股權後,只保留分紅權,乙方承諾其他權益均五條件由甲方全權代理。
九、甲乙雙方擁有原始股份自合同期間,甲方以_____名義開設新店都與乙方有關係。
十、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同意後更改。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住所:
法人代表:
註冊號: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電子信箱:
根據《##公司事業部股權激勵計劃》(下簡稱《股權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爲保護甲、乙雙方的利益,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甲方與乙方就股權激勵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本協議簽訂時系甲方________,經由##公司事業部(下簡稱“A事業部”)董事會按照《股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評定程序”的相關規定,在對乙方參與股權激勵計劃進行最終資格確定後,將乙方列爲本次股權激勵對象之一。
作爲《股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之一,乙認同國貿事業部的發展戰略和價值觀,將個人的前途與A事業部的發展緊密結合起來;乙方認同《股權激勵計劃》一切內容,自願配合實施《股權激勵計劃》,自願遵守該計劃規定的所有條款及配套文件。
第二條 根據《股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乙方獲授甲方子公司 歷史貢獻股數量爲 股、業績股數量爲 股,共需繳納保證金 萬美元。
簽署本協議時甲方子公司 上一年度銷售額爲 、淨利潤額爲 、品牌出口額佔比爲 ,總股本數 。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享有按照《股權激勵計劃》所列辦法對乙方進行考覈並根據考覈結果對乙方行權數量、分紅收益、轉實股數等進行調整的權利。
(2)甲方有權根據國家稅法的規定,代扣代繳乙方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及其它稅費。
(3)在乙方違反《股權激勵計劃》所列限制條款時,甲方享有按規定辦法對乙方所持業績股進行處理的權利。
2、甲方的義務
(1)甲方有按照《股權激勵計劃》所規定的程序按時足額發放紅利的義務。
(2)在行權窗口期內,甲方需按規定的時間和價格對乙方要求行權業績股予以行權。
(3)乙方行權後,甲方需按規定的時間將行權後的股權進行工商註冊。
(4)甲方啓動上市計劃時,甲方需按《股權激勵計劃》相關規定將乙方所持股權轉爲甲方股權。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乙方享有按照《股權激勵計劃》所列程序領取分紅款的權利。
(2)乙方完成相應業績考覈後,有權在規定時間內按規定程序要求甲方對其所持的滿足行權條件的業績股予以行權。
(3)乙方達到轉實股的業績條件後,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及時辦理股權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4)在甲方啓動上市計劃時,乙方有按股價價值將所持股權轉爲甲方股權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1)乙方有按時足額繳納購股資金的義務。
(2)乙方應恪盡職守,以確保《股權激勵計劃》所列績效指標的達成。
(3)乙方不得對所持業績股用於抵押或償還債務。
(4)乙方保證依法承擔因參與股權激勵計劃產生的納稅義務。
(5)乙方不得向任何無關的第三方透露個人獲授股份數量、《股權激勵計劃》、公司經營狀況等,若違反,乙方承諾自願接受甲方的處罰(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5)乙方保證本協議的簽署已告知其配偶。
第五條 甲方對於授予乙方的股份將恪守承諾,除非乙方有《股權激勵計劃》涉及的特殊情形,否則甲方不得中途取消或減少乙方的股份數額,也不得中途中止或終止與乙方的協議。
第六條 乙方保證遵守國家的法律,依法參與甲方的股權激勵計劃,依法按規定程序享受股權收益,在簽署的《股權授予協議書》中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有效,並對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七條 協議任何一方變更聯繫地址/聯繫電話/電子信箱時,均應及時書面通知合同對方,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由未及時通知的一方承擔。
第八條 乙方違反《股權激勵計劃》的有關約定、違反甲方關於《股權激勵計劃》的規章制度或者國家法律政策,甲方有權無需通知乙方而直接結算乙方的股權收益(收益打入乙方提供的永久銀行帳號中),終止與乙方的協議而不需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九條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股權激勵計劃》已涉及的內容按約定解決,《股權激勵計劃》未涉及的部分,按照相關法律和公平合理原則解決。
第十條 甲乙雙方每年簽署的《業績合同》作爲《股權激勵計劃》配套文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協議非因法律規定或《股權激勵計劃》允許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當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規定或約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
第十三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協議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國貿事業部祕書處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友好、互助的原則鑑定本股權合同,甲乙雙方均得按一下條款執 行雙方職責,履行此約。
一、入股時間: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三年。
二、入股金額,乙方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計 股
三、入股金資產計算:按人民幣——元爲總資產(已簽約當日覈算計),共計100股,甲方佔股,乙方佔股
四、分紅:1、每月.I一日爲股東會議日,通報上月經營情況o
2、每滿三個月分紅一次,以當月 日爲分紅日。
3、乙方每月工作須滿24天方可參與分紅
4、如甲方用折舊費開設新店,乙方享受同等股份。
5、 (1)時間爲三年,滿一年按當時投資金額1/3退還(未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2)滿二年按當時投資金額2/3退還。
(3)滿三年按當時投資金額3/3退還。
五、退股、合同到期按原始股金額如數退還。 (折舊費及開店基金不予退還)
六、純利潤: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在扣除行政管理費5%(以當月現金業績計算),折舊題攤費(以三年爲計算準則),作爲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爲當月純利潤。
七、其他:
1、乙方在與甲方合同期內,不得與任何人進行同行業營利性投資,如有隱匿之情形則以無條件退股論。
2、乙方連續曠工三天、無故六天不到崗視爲自動退股。
3、乙方在合同期滿後,若未續約,則在合同期滿後,一年內不得在當地開設美髮店o
4、合同到期前半年,甲、乙雙方必須決定是否繼續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決定權,若乙方繼續合作,甲方不得拒絕。
5、卡金在末消費前,不得入每月業績帳,有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客戶信用。
6、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
八、乙方獲得xxx股權後,只保留分紅權,乙方承諾其他權益均五條件由甲方全權代理。
九、甲乙雙方擁有原始股份自合同期間,甲方以xxx名義開設新店都與乙方有關係。
十、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同意後更改。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其他股東見證(簽字)
甲方(發起人股東姓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益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互利、誠信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章程》、
公司《股權期權激勵制度》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之規定,就公司股權期權購買、持有、行權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及公司基本狀況
甲方爲 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公司設立時註冊資本爲人民幣 元。甲方出於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爲激勵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權在乙方在符合本合同約定條件的情況下,以免費贈予方式獎勵乙方獲得甲方持有的公司 %(本合同簽訂時甲方擁有的股權佔公司註冊資本)。
第二條 股權期權生效日
雙方約定的股權期權生效日爲:年 月 日;
乙方與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係滿3個月且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考覈標準,即開始進入轉讓預備期。
第三條 預備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
在股權預備期內,本合同所指的公司 %股權仍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可參與旁聽公司的董事會,瞭解公司基本狀況,但甲方同意自乙方進入股權預備期以後,享有公司%股東分紅權,具體分紅時間依照《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及公司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執行。
第四條 乙方喪失獲得股權期權資格的情形
預備期的考覈標準
1、乙方被公司聘任爲_____________,應當保證完成當年的業務指標,業務指標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例如:完成公司指派的軟件研發工作,無重大過失)
2、甲方對乙方的考覈每年進行一次,乙方如在預備期內每年均符合考覈標準,即具備行權資格。具體考覈辦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權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執行。
第五條 乙方喪失獲得股權期權資格的情形
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喪失股權期權的獲得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僱、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爲能力或者死亡的;
3.因違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履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爲;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爲,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違反設計工資/股權/技術等信息保密協議導致信息外泄的。
8.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考覈標準或者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爲。
第六條 行權
甲乙雙方應當在約定的股權期權生效日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乙方成爲公司的正式股東,依法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甲乙雙方應當向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向乙方簽發股東權利證書。
第七條 股權轉讓協議/乙方轉讓股權的限制性規定
乙方成爲公司股東後,其股權轉讓應當遵守以下約定:
1. 乙方有權轉讓其股權,只能依次轉讓給(公司法人)在(法人)不接受其股份時依次轉讓給(負責人),(負責人)不接受時再轉讓給其他股東,每股轉讓價格雙方協商,原則上不低於公司上一個月財務報表中的每股淨資產價格。
2.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公司股權用於設定抵押、質押、擔保、交換、還債。乙方股權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參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執行。
3. 甲乙雙方無論任何原因解除勞動關係時,乙方需要依據第七條第一點完成轉讓其股份的手續。
第八條 關於免責的聲明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訂本股權期權協議是依照合同簽訂時的國家現行政策、法律法規制定的。如果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變化致使甲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本合同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公司因破產、解散、註銷、吊銷營業執照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營業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併購、重組、改制、分立、合併、註冊資本增減等原因致使甲方股權變化時,甲乙雙方作爲同一單元同事承擔股份變化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任何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內容如與《 有限公司章程》發生衝突,以《 有限公司章程》內容爲準。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有限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蓋章) 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甲方(員工):
乙方(公司):
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與乙方就股票期權贈與、持有、行權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承諾從______年開始在___內向甲方贈與一定數量的股票期權,具體贈與數量由公司的薪酬委員會決定。甲方可在指定的行權日以行權價格購買公司的普通股。
第二條 股票期權有效期爲___年,從贈與日起滿___年時股票期權將失效。
第三條 股票期權不能轉讓,不能用於抵押以及償還債務。除非甲方喪失行爲能力或者死亡,纔可由其指定的財產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代其持有並行使相應的權利。
第四條 甲方有權在贈與日滿___年開始行權,每___年可行權一次。
第五條 甲方在前___個行權日中的每個行權日擁有贈與數量1/6的行權權利,若某一行權日未行權,必須在其後的第一個行權日行權,但最後一個行權日必須將所有可行權部分行權完畢,否則,股票期權自動失效。
第六條 甲方若欲在某個行權日對其可行權部分實施全部或部分行權,則必須在該行權日前___個交易日繳足現款。
第七條 甲方在行權後才成爲公司的註冊股東,依法享有股東的權利。
第八條 當乙方被兼併、收購時,除非新的股東大會同意承擔,否則甲方尚未贈與的部分停止贈與,已贈與未行權的部分必須立即行權。
第九條 當乙方送紅股、轉增股、配股、增發新股或被兼併等影響原有流通股東持有數量的行爲時,需要對甲方持有的股票期權數量和行權價格進行調整,調整辦法參照乙方有關股票期權制度規定。
第十條 當甲方因辭職、解僱、退休、喪失行爲能力、死亡而終止服務時,按照乙方有關股票期權制度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 乙方在贈與甲方股票期權時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甲方須在乙方___個交易日以內在通知書上簽字,否則視爲不接受股票期權。
第十二條 甲方行權繳款後必須在行權日前以通知書的`形式通知乙方,同時必須附有付款憑證。
第十三條 甲方向乙方保證理解並遵守乙方有關股權期權制度的所有條款,其解釋權在乙方。
第十四條 乙方將向甲方提供乙方有關股權期權制度一份,在該計劃的有效期間,若計劃的條款有所變動,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該等變動的全部詳情。
第十五條 本協議書所指的股票期權是給予甲方的一種權利,甲方可以在規定的時期內以約定的價格購買乙方的流通a股。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所指的行權是指甲方以約定的價格購買乙方流通a股的行爲。
第十七條 本協議書所指的行權價格是指甲方購買乙方流通a股的價格,等於贈與日前30個交易日的平均收市價。
第十八條 本協議書所指的贈與日是指乙方贈與甲方股票期權的日期。
第十九條 本協議書所指的行權日是指持有股票期權的甲方可以按照約定價格購買乙方流通的a股的日期。
第二十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書未盡之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以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確定下來。若發生爭議,提交無錫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中國________
甲方(控股股東姓名或名稱):
乙方(員工姓名):
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陝西龍騰華夏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就陝西龍騰華夏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股權期權購買、持有、行權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激勵股權
1.1甲方爲陝西龍騰華夏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原始股東,公司設立時註冊資本爲人民幣 元,甲方的出資額爲人民幣 元,本合同簽訂時甲方股權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
1.2甲方自願將其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股權作爲乙方激勵股權對應的儲備股權。該儲備股權在乙方行權期滿之前處於鎖定狀態,不得轉讓或設定質押。
1.3上述儲備股權可以通過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的條件和程序行權,轉爲乙方股權。
第二條 期權行權預備期
2.1乙方進入預備期應滿足以下條件
2.1.1乙方與公司所建立的勞動關係已滿一年,而且正在執行的勞動合同尚有不低於36個月的有效期。
2.1.2乙方未有做出任何違反法律法規、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勞動合同規定或約定的行爲。
2.1.3公司針對乙方個人制定的其他標準業已達標。
2.1.4其他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乙方預備期期限爲一年。但經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預備期可以提前結束或延展。
2.3預備期的縮短或延展應按照公司《員工股權激勵方案實施細則》的規定進行。
第三條 期權行權期
3.1乙方進入行權期應滿足下列條件:
3.1.1預備期屆滿;
3.1.2在行權完畢之前,乙方應保證每年度考覈均能合格,否則當期期權行權順延1年。1年後如仍未合格,則公司股東會有權取消其當期行權資格。
3.1.3其他條件:__________________。
3.2乙方行權期爲___個月。但經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可以提前結束或延展。
3.3行權期內乙方提前行權或遲延行權,以及股權期權的撤銷應按照公司《員工股權激勵方案實施細則》的規定進行。
3.4乙方在行權之後,依照公司章程享有其所持股權的相關權利。
第四條 期權行權規則
4.1進入行權期後,乙方按如下程序分批行權:
4.1.1 一旦進入行權期,乙方可對其股權期權的50%(即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儲備股權)申請行權。
4.1.2乙方第一期行權後,如符合下列條件,可對其股權期權的25%(即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儲備股權)申請行權。
自第一期行權後在公司繼續工作2年以上。
同期間未發生任何《員工股權激勵方案實施細則》4.5或4.6列明的情況。
每個年度業績考覈均合格;
其他條件:__________。
4.1.3乙方在第二期行權後,如符合下列條件,可對其股權期權的25%(即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儲備股權)申請行權。
在第二期行權後,在公司繼續工作2年以上;
同期間未發生任何《員工股權激勵方案實施細則》4.5 或4.6所列明的情況;
每個年度業績考覈均合格;
其他條件:__________。
4.1.4每一期的行權都應在各自的條件成就後3個月內行權完畢,但是由於甲方不予配
合、雙方約定延期辦理手續、或相關政策發生變化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情況除外。
4.1.5 乙方每一期行權可以選擇部分行權,但是沒有行權的部分將不被累計至下一期。
4.1.6在每一期行權之時,乙方必須提供和完成所需的各項法律文件。
4.2乙方行權價格爲:每股股權(每份額股權)人民幣 元。
4.3行權對價支付
4.3.1每一期的行權,乙方必須在當期行權期內足額支付行權對價。
4.3.2 如乙方未在行權期內足額支付當期行權對價,則甲方按照乙方實際支付的款項與應付款的比例完成股權轉讓的比例。
4.4乙方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行權對價款後,乙方成爲公司的正式股東,依法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
4.5乙方行權完成的,公司向乙方簽發股東權利證書,甲乙雙方應當在三個月內申請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4.6通過行權取得股權的相關稅費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股權的贖回
5.1 乙方通過行權取得的股權後,如發生下列情形,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贖回部分或全部股權:
5.1.1乙方與公司之間的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
5.1.2乙方發生違規行爲導致違法犯罪、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本合同的約定。
5.1.3乙方崗位職責發生變化,爲公司所做貢獻嚴重降低。
5.2股權贖回價格
5.2.1行權後兩年內贖回的股權,甲方贖回價格爲乙方行權對價。
5.2.2行權後兩年後贖回的股權,甲方贖回價格按該股權對應的公司淨資產價格計算。
5.3甲方可以指定第三方贖回乙方通過行權取得的股權。
5.4如發生股權贖回,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甲方完成贖回的全部手續和法律文件,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向甲方按照贖回股權的市場價值支付賠償金。
5.5股權贖回的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乙方轉讓股權的限制性規定
6.1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乙方通過行權取得的股權兩年內不得轉讓。
6.2乙方通過行權取得的股權兩年後的股權轉讓應當遵守以下約定:
6.2.1 乙方有權轉讓其股權,甲方具有優先購買權,即甲方擁有優先於公司其他股東及任何外部人員的優先購買的權利,股權轉讓價格按該股權對應的上一個月財務報表公司淨資產價格計算。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公司其他股東有權按前述價格購買,其他股東亦不願意購買的,乙方有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轉讓價格由乙方與受讓人自行協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6.2.2 甲方及其他股東接到乙方的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放棄優先購買權。
6.2.3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公司股權用於設定抵押、質押、擔保、交換、還債。乙方股權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參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執行。
6.3股權隨售規定
6.3.1如第三方投資人購買公司的全部股權,原始股東同意轉讓其股權的情況下,通過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實施取得公司股權的股東必須同意以相同價格轉讓所持有的股權。
6.3.2如第三方投資人購買公司的部分股權,原始股東有權選擇僅轉讓自己所持部分股權或要求通過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實施取得公司股權的股東以相同價格按照公司股權比例共同轉讓公司部分股權。原始股東選擇要求通過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實施取得公司股權的股東以相同價格按照公司股權比例共同轉讓公司部分股權的,通過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實施取得公司股權的股東必須同意。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本合同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包括預備期及行權期),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喪失股權行權資格:
7.1.1 因辭職、辭退、解僱、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
7.1.2 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爲能力或者死亡的;
7.1.3 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7.1.4 執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爲;
7.1.5 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爲,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7.1.6 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1.7 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考覈標準或者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爲。
第八條 合同解除
8.1預備期內發生下列情形甲方可以無條件單方解除本協議:
8.1.1乙方與公司的勞動合同發生解除或終止的情況。
8.1.2乙方違法法律法規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8.1.3乙方未在預備期滿前一個月提出第一次行權申請。
8.2行權期內乙方發生違規行爲導致違法犯罪、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嚴重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方可以無條件單方解除本協議。
第九條 關於聘用關係的聲明
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協議不構成甲方或公司對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關係的任何承諾,公司對乙方的聘用關係仍按勞動合同的有關約定執行。
第十條 關於免責的聲明
10.1甲、乙雙方簽訂本股權期權協議是依照合同簽訂時的國家現行政策、法律法規制定的。如果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變化致使甲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0.2本合同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公司因破產、解散、註銷、吊銷營業執照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營業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10.3公司因併購、重組、改制、分立、合併、註冊資本增減等原因致使甲方喪失公司實際控制人地位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任何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12.1 本協議自合同在公司《員工股權激勵方案實施細則》中確定的預備期啓動條件生成之日生效。
12.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發起人股東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益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就公司股權期權購買、持有、行權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及公司基本狀況
甲方爲公司的原始股東,本合同簽訂時甲方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甲方出於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爲激勵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權在乙方在符合本合同約定條件的情況下,有權以優惠價格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 %股權。
第二條 股權認購預備期
乙方對甲方上述股權的認購預備期共爲 年。乙方與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係連續滿兩年並且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考覈標準,即開始進入認購預備期。
第三條 預備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
在股權預備期內,本合同所指的公司 %股權仍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進入股權預備期以後,讓渡部分股東分紅權給乙方。乙方獲得的分紅比例爲預備期滿第二年享有公司 %股東分紅權,預備期第三年享有公
司 %股權分紅權,具體分紅時間依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執行。
第四條 股權認購行權期
乙方持有的股權認購權,自 年預備期滿後即進入行權期。行權期最長不得超過 年。在行權期內乙方未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的,乙方仍然享有預備期的股權分紅權,但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股東其他權利。超過本合同約定的行權期乙方仍不認購股權的,乙方喪失認購權,同時也不再享受預備期的分紅權待遇。
第五條 乙方的行權選擇權
乙方所持有的股權認購權,在行權期間,可以選擇行權,也可以選擇放棄行權。甲方不得干預。
第六條 預備期及行權期的考覈標準
1.乙方被公司聘任 經理和中層管理人員的,應當保證公司經營管理狀況良好,每年年度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__%或者實現淨利潤不少於人民幣_____萬元或者_______________;
2.乙方被公司聘任 經理,應當保證完成當年的業務指標,業務指標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同時符合本條第1、2款所指人員的,應當同時滿足前述兩款規定的考覈標準;
4.甲方對乙方的考覈每年進行一次,乙方如在預備期和行權期內每年均符合考覈標準,即具備行權資格。具體考覈辦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權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執行。
第七條 乙方喪失行權資格的情形
在本合同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包括預備期及行權期),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喪失股權行權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僱、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爲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執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爲;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爲,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考覈標準或者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爲。
第八條 行權價格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認購價格爲 ,即每 %股權乙方須付甲方認購款人民幣元。乙方認購股權的最低比例爲%,最高比例爲%。
第九條 股權轉讓協議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股權認購款後,乙方成爲公司的正式股東,依法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甲乙雙方應當向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向乙方簽發股東權利證書。
第十條 乙方轉讓股權的限制性規定
乙方受讓甲方股權成爲公司股東後,其股權轉讓應當遵守以下約定:
1.乙方有權轉讓其股權,甲方具有優先購買權,即甲方擁有優先於公司其他股東及任何外部人員的權利,每XX%股權轉讓價格依公司上一個月財務報表中的每股淨資產狀況爲準。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公司其他股東有權按前述價格購買,其他股東亦不願意購買的,乙方有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轉讓價格由乙方與受讓人自行協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2.甲方及其他股東接到乙方的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放棄優先購買權。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公司股權用於設定抵押、質押、擔保、交換、還債。乙方股權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參照《公司法》
第73條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關於聘用關係的聲明
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協議不構成甲方或公司對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關係的任何承諾,公司對乙方的聘用關係仍按勞動合同的有關約定執行。
第十二條 關於免責的聲明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訂本股權期權協議是依照合同簽訂時的國家現行政策、法律法規制定的。如果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變化致使甲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本合同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公司因破產、解散、註銷、吊銷營業執照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營業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任何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年 月日 年 月 日
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丁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戊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鑑於甲、乙、丙、丁、戊五方(以下簡稱五方)作爲借款方向上海 有限公司借款,於 元,並向該公司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爲便於明晰甲、乙、丙、丁、戊五方內部的關係,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的法律法規特達成如下協議:
一、抵償約定
如五方中有任一人未及時足額支付所欠上海 有限公司款項,五方中其他任何人替五方中未及時足額還款者(以下簡稱未還款者)償還款項或承擔責任後,未還款者應用上海 有限公司中的股權向替其還款方抵償。
二、抵償價格
上海後巷貿易有限公司每股作價人民幣 元,用於抵償計算。以上確定每股價格爲五方明確約定價格,除非五方協商一致更改,否則不得改變。
三、抵償時間
欠款者在欠上海 有限公司款項超過 天后,五方中任一一方可以與上海 有限公司達成還款協議,還款協議簽訂之日視爲欠款者在上海 有限公司的股權已經轉讓給還款者,如五方中兩個以上的還款者同時要求替欠款者還款,則由最先與上海 有限公司達成還款協議的一方取得欠款者在上海 有限公司中的股權。
四、補充責任
如未還款者在上海 有限公司中的股權作價後不足以償還所欠款項,不足部分,應當由未還款者其他財產償還替其還款者。
五、費用承擔
五方中任一方爲欠款者償還款項而與上海 有限公司達成還款協議後,欠款者不願意配合在相關機構辦理股權變更手續,還款者可以通過法院訴訟確認股權,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由欠款者承擔,如欠款者在上海 有限公司中的股權尚有剩餘,則可用此剩餘股權再次抵扣以上所述的費用,價格按照本協議第二款確定。
六、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本協議簽訂地所在法院訴訟解決。
七、聯繫方式的有效性
五方在本協議上留有的聯繫地址、聯繫電話等爲五方確定的有效聯繫方式,任何一方向以上聯繫方式發送的信件、短信等,一經發送便視爲送達,如任意一方以上信息發生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不利的法律後果。
八、本協議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 份,每份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日期:
乙方:
地址:
日期:
丙方:
地址:
日期:
丁方:
地址:
日期:
戊方:
地址: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