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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彙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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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彙編5篇

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

甲方:**市***高中

乙方:()年級 班監護人:

爲了確保學生人身安全,建議所有學生在校住讀。但由於個別原因不能在校住讀的學生,確保學生在校外的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協議如下:

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乙方或第三人承擔責任。

1、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事故。

2、學生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安全事故發生的。

3、學生自行外出、自行組織活動或者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4、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者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的:

5、學生在外自我傷害造成傷殘、死亡的:

6、學生在外自身或者學生之間原因造成的:

7、學生違反學校紀律與規章制度,經學校教育拒不改正,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爲的:

8、除學校和學生以外第三人造成的:

9、不可抗力造成的

10、形依法應當由監護人或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

三、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四、協議有效期爲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2

爲了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明確學校、家長及學生三方在安全工作中各自所承擔的責任,確保學生安全,特制定此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學校

1、保證上好安全教育課,讓學生熟悉必要的安全常識。

2、督促學生參加人身保險。

3、依法治教,規範教職工的教育行爲。

4、學生出現病、傷等意外事故,給予力所能及的幫助(如設法送往醫院,通知家長以及協助家長向保險公司索賠和協調處理事故等)。

二、家長

1、利用子女在家的時間進行安全教育。

2、教育子女在校遵章守紀。

3、將子女參加人身保險。

4、非正常放假時間子女回家或在家逗留,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繫。

5、正常放假時間,子女不按常規回到家中,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繫。

6、經常與學校保持聯繫,以及時瞭解子女在校的表現情況。

7、不給子女包摩的、貨車及運行不良的車輛。

8、不讓子女在校園以外的攤點買小吃或就餐。

三、學生

1、認真聽好安全教育課,增強自己的安全意識。

2、在校遵章守紀,不得幹違法亂紀的事。

3、不得擅自離校,在校外遊蕩,不與社會閒雜人員交往,不得在校外娛樂場所遊玩、等。

4、不爬欄杆、不翻門窗、堡坎和圍牆等。

5、上實驗課,聽從實驗員指揮,不違規操作;體育課動作要規範。

6、不帶凶器進校參與打架鬥毆。

7、不購買、不吃、不飲變質食品、飲料,以防中毒。

8、不私自下塘下河洗澡,嚴防溺水。

9、注意用電安全,嚴防觸電。

10、生病要及時向班主任報告。

11、出校門橫穿公路或在公路上行走要注意行駛車輛。

12、同學之間玩耍不出格。在教室、樓道、上、下樓梯、開會、看電影進出等,不要推拉擁擠。

13、來校、返家途中乘船、趕車注意安全,如遇危險應注意避免。

14、不玩耍一切不安全的物品,如玩具槍、炸藥等,不做不安全的遊戲。

15、主動參加人身保險。

四、出現下列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害造成的。

3、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4、學生自殺、自傷的。

5、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7、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8、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9、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10、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五、此協議一式三份,學校、家長及學生各執一份。

  學 生:

  協議人簽字 學生家長:

  學 校: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3

暑假將至,爲使學生度過一個安全、愉快的暑假,徹底杜絕暑假期間學生一切非正常事故的發生,學校在教育孩子提高安全意識的基礎上,特與各位家長簽訂暑假期間學生安全協議書,希望家長在暑假期間要求孩子做到以下幾點:

一、教育孩子不準未經家長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遠遊。

二、教育孩子不要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庫等水域洗澡、游泳或遊玩,不在水邊戲水、釣魚等、防止造成溺水事故。

三、教育孩子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不參與不良團伙,不吸菸不喝酒、不玩火、不拉幫結派,不參與打架鬥毆,防止造成意外傷害事故。

四、教育孩子強化交通安全意識,避免交通傷害事故的發生。

五、教育孩子增強用電安全意識,防止發生觸電事故。

六、教育孩子陰雨天儘量不要外出,防止雷電傷人等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

七、不讓孩子去舞廳、遊戲廳、檯球廳、錄像廳等場所,控制孩子的上網時間,防止養成不良習慣。

八、教育孩子遵紀守法,不參與封建迷信、黃、賭、毒等活動,不能私自到校園活動。

九、家長和學生做好和預防各種流行傳染病工作,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到醫院就診。

十、教育孩子不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變質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十一、鼓勵孩子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和家務勞動,保證每天2小時學習時間,讀有意義的課外書,引導學生過一個快樂、平安、充實的暑假。

十二、教育孩子熟悉報警電話,(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

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4

甲方:**市***高中

乙方:() 年級 班監護人:

爲了確保學生人身安全,建議所有學生在校住讀。但由於個別原因不能在校住讀的學生,確保學生在校外的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協議如下:

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乙方或第三人承擔責任。

1、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事故。

2、學生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安全事故發生的。

3、學生自行外出、自行組織活動或者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4、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者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的:

5、學生在外自我傷害造成傷殘、死亡的:

6、學生在外自身或者學生之間原因造成的:

7、學生違反學校紀律與規章制度,經學校教育拒不改正,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爲的:

8、除學校和學生以外第三人造成的:

9、不可抗力造成的

10、形依法應當由監護人或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

三、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四、協議有效期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 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5

爲強化學校安全工作,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的安全事故,維護學生和學校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法》和其他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將學校與家長(監護人)、學生三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告之於後,三方都應認真履行相應的義務與責任。

一、學校應承擔的義務與責任:

學校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嚴肅校紀校規,並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積極消除教育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預防安全事故。

2、把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學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種渠道反覆深入地對學生進行交通、勞動、飲食、游泳、用電、防火及集體活動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防患於未然。

3、注意瞭解學生私自組織活動的苗頭、動態,通過電話、家訪告知家長或監護人,並與家長或監護人配合,做好工作,預防事故發生。

4、定期進行校園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消除事故隱患。

5、發現學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必要時與公安機關配合,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6、對曠課的學生,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或監護人取得聯繫。

7、加強學校秩序的管理。上課時間,無家長或監護人的請假,不得中途讓學生私自離校。

8、組織集體活動應制定安全預案,學校有重大活動的安排情況,應適時向學生告知,並要求學生轉告家長。 二、家長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一)家長(監護人)必須加強對自己子女(被監護人)進行安全教育,父母或監護人應依法對學生履行教育和監護責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對孩子不管不問,將父母(監護人)應盡的教育和監護責任推給學校承擔。按法律規定,學校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職責。

(二)父母或監護人應堅持對孩子進行正面引導和教育,方法不能簡單、粗暴,不能當着孩子的面發泄對社會、對人生的不滿,以免讓孩子對未來失去信心而產生極端行爲,導致發生安全事故。

(三)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配合學校對孩子進行常規管理教育,不能袒護學生的缺點錯誤,特別是當着老師、學生的面,使用暴力語言和暴力行爲袒護學生的缺點錯誤,以免滋長學生的不良行爲和扭曲學生的健康人格,加劇雙方的矛盾而引發安全事故。家長(監護人)必須嚴格要求子女做到:

1、根據學校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子女不能上學應及時向班主任請假,要及時掌握子女非在校時間的行爲動態。子女未進入校園,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2、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參加集體活動、飲食、用電、防火防溺水、防暴、防騙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強化對子女的安全教育,防止事故發生。

3、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爲及去向,杜絕子女利用課餘時間、雙休日、節假日私自外出或結伴外出活動(如外出逃學、游泳、郊遊、進入“三廳兩室一網吧”等),發現問題應及時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對子女夜不歸宿、曠課、逃課、吸菸、打架等不良現象應嚴加管教。

5、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繫,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6、教育子女上課時間不得私自離校,因病、因急事需子女中途離校的,家長或監護人應及時向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後方可帶子女離校。否則,由家長自負責任。

7、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老師經常聯繫,互通情況,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

8、家長應督促子女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服從學校管理。尤其是住宿生要服從教師和管理員的管理。若不按時就寢私自外出或夜不歸宿,發生一切不良後果,責任自負。

9、教育子女不打駕他人、不結夥鬥毆,更不得找校外人幫兇打人,否則,發生一切後果均由其家長負責。

10、不準騎自行車及駕駛機動車輛上學;走路靠右行,橫穿公路時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搶道、不攀不爬機動車輛,不乘坐拖拉機和非營運的車輛,遊玩、奔跑、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11、不準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庫等水域洗澡游泳或遊玩,不在水邊戲水、釣魚等。

12、不準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房屋、危險地段、橋樑遊玩和逗留。

13、不準攀爬電杆、樹木、房屋欄杆,不得翻越圍牆,不在教室、校園圍牆及危險區域嘻鬧和做遊戲。不得爬門鑽窗,不往門、窗外投擲雜物。

14、不準玩火,不準私自外出,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煙花爆竹。

15、不準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在教室、宿舍私接電源,使用電爐和其他用電器或點蠟燭,不得在雷雨時躲避於樹下、電線杆下或其他容易引發雷電擊傷的地方。

16、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17、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

18、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抽菸,不打架鬥毆、不酗酒鬧事,不吸食毒品,不看不良書刊、音像,不擺闊氣亂花錢。嚴禁進入營業性“三廳、兩室、一吧”活動。不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19、尊敬師長,團結同學,互助友愛,遵紀守法,弘揚社會公德,講文明,講禮貌,不干擾他人正常學習、生活,不早戀等。

20、愛護國家公共財產及學校的各項設施設備,花草樹木,做到公物完好無損,損壞公物要按價賠償。

21、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校園。

22、不得無故曠課,特殊情況需請假者,應先徵得班主任同意後,按請假制度辦理手續。

23、教育孩子不要與品性不端的社會閒雜人員接觸和鬼混,以防孩子犯罪和受到傷害;

24、《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期間,應當遵守學校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從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動。”

25、《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監護人發現被監護人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應當及時告知學校。”學生在校生病或其它原因,不適宜上體育課要提前告訴體育老師,不能上學時要及時向班主任請假,並遞交請假條,請假條要家長簽名;

26、走讀學生,家長要督促按時上學,放學按時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或未經家長許可不擅自到同學或親戚朋友家玩,放學後,學校無特殊事要按時回家

家長同志們,爲了孩子的一切;爲了孩子養成良好行爲習慣;爲了促進子女好好學習,圓滿取得學歷,我們共同努力教育好子女,讓她們快樂學習、健康成長,去實現自己燦爛的人生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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