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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公租房退租多長時間能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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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公租房退租多長時間能辦完,提出退租申請後,市租賃中心會派專人與承租人在約定時間共同現場驗房,承租人拒不退出公共租賃住房的,市、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退出,蘭州公租房退租多長時間能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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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退房需要半個月時間,因爲退房需要提交申請、驗房、辦理退房手續等流程,這個過程需要一定的時間才能完成退房。公租房退房流程如下:

1、承租人騰空住房,並向市租賃中心提出退房申請。市租賃中心5個工作日內聯繫承租人,確定驗房時間。

2、市租賃中心派專人與承租人在約定時間共同現場驗房,雙方現場對水、電、煤氣、太陽能等流量表的讀數予以確認,並填寫《退房交驗單》,同時承租人將鑰匙交回。

3、驗房後3個工作日內,承租人持本人身份證、租賃合同、租賃保證金收據,《退房交驗單》,以及水、電、煤氣、太陽能熱水、有線電視、網絡、管理費結清或銷戶清單(需要由承租人自行到相關部門辦理),到市租賃中心辦理退房手續。如有欠租的,同時需要按規定補交租金。

4、驗房10個工作日內起,承租人不辦理退房後續的,租金按照逾期計算,直至全部退房手續辦理完畢。

蘭州公租房退租多長時間能辦完

公租房租住期限時間?

1、公租賃期限最長爲5年,合同期滿承租家庭應當退出住房。

2、承租家庭需要續租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提出申請,由產權單位會同相關單位複覈,符合條件的續簽租賃合同。

3、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條件暫時不能騰退承租住房的,租賃合同期滿後給予2個月過渡期,過渡期內按同類地段類似房屋市場租金收取租金。過渡期屆滿後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產權單位規定的標準收取租金,具體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拒不退出行爲記入信用檔案。

蘭州公租房退租多長時間能辦完2

一般情況下,公租房退租後需要一年後才能再次申請,但由於每個地區的政策可能會有不同,有些城市需要三年才能再次申請,具體年限需參照當地政策。進行退租時需要先領取申請表並填寫;接着空出房屋約定驗收;然後結清相關費用即可。

退租需要做哪些事情?

1.搬家或搬東西出小區要開出門條,需要提供主申請人的身份證複印件,不是主申請人的要提供主申請人及委託辦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2.到房管中心領取3張退房申請表。

3.把房子打掃乾淨,設施設備有損壞的要修理好;

4.防盜門鑰匙一定要是原裝的,如果換了鎖芯後也一定要把原裝的鑰匙交付給房主不得私自留用;

5.信箱鑰匙2把,如果鑰匙不齊要換鎖芯;

6.到水,電,氣,有線營業廳完善報停銷戶手續:

7.到相關物管辦公室辦理驗房手續

8.將水卡,電卡,門禁卡,鑰匙(防盜門,信箱)交到驗房物管處.

9.將3張解約通知單和水電氣有線單據交到物管前臺蓋章。

10.週末及節假日不辦理驗房退房手續。

蘭州公租房退租多長時間能辦完 第2張

公租房申請的相關步驟:

1、受理。對申請材料齊全的,申請點應予以受理,並出具受理憑證。

2、初審。自申請點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初審機構完成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初審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複審;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複審。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提出複審意見。合格的進行公示;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公示。複審合格的申請人將在市公租房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內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關情況,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市公共租賃房管理局接受實名舉報,並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經覈查異議成立的,應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蘭州公租房退租多長時間能辦完3

退租流程

申請退房→驗房→結清水電氣等費用→物管處確認→退房(詳細流程每個小區可能會有差距,具體以小區公示的退租流程爲準)

承租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市、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責令退出公共租賃住房:

(一) 以提供虛假證明等欺騙方式取得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 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三) 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四) 擅自破壞房屋結構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五) 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六) 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閒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七) 累計6個月以上拖欠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的;

(八)租賃期滿未按照規定程序提出續租或者提出續租申請但經審覈不符合續租條件的;

(九) 租賃期內,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條件的;

(十) 其他退出公共租賃住房的情形。

蘭州公租房退租多長時間能辦完 第3張

承租人有(一)至(六)項行爲之一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責令按照市場價格補繳從違法行爲發生之日起的租金,記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檔案,並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過三萬元的罰款。承租人自退出公共租賃住房之日起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承租人拒不退出公共租賃住房的,市、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退出;逾期不退出的,市、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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