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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法律作文集錦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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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對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根據寫作時限的不同可以分爲限時作文和非限時作文。你知道作文怎樣寫才規範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法律作文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熱門】法律作文集錦六篇

法律作文 篇1

我的爸爸媽媽都是法律工作者,從我小時候起,爸媽就從生活中的點滴小事中,適時對我進行法制教育。我可能受爸媽的影響,對法律特別感興趣,我非常喜歡聽媽媽講一些案例和罪名,雖然有的聽不太懂,但我還是聽地津津有味!

記得有一次,老師中午讓我看着同學們睡覺。我沒收了一些不遵守紀律同學的“公仔”、晶碼卡及神奇寶貝卡等玩具,我特別想自己留着玩。但我想起了媽媽說的話:“不是自己的東西一定要交給老師,不要自己留着,如果長大以後,把公私財物據爲己有,那可就是犯罪了。”想到這裏,我趕緊把沒收的玩具交給了老師。我要從小就做一個守法的好孩子。

媽媽開車的速度比較慢,但我喜歡坐快車。我總是不停地喊着:“加速!超車!跑到一百公里的速度,衝啊!”媽媽這時候總是告訴我:“開車要遵守交通法規,不能超速;酒後不能開車;走路要靠右邊,過馬路要走白色的斑馬線,不要闖紅燈……”使交通法規和安全意識從小就深入我心。

做爲少年兒童的我們,不僅要學法、懂法、守法,更要善於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用法律充實自己的思想。讓我們在燦爛陽光的照耀下,攜手齊呼:“法制在我們心中!”

法律作文 篇2

法律與道德,是一對相輔相成的概念,法律與道德法律與道德。法律承擔着維護社會善良風俗的責任,爲道德提供堅實的後盾。而道德往往是一部分法律的直接淵源,在一定程度上,對法律起約束作用。但是,並不表示道德就高於法律,在同一問題上,道德和法律有着不同見解的時候,總是以法律規定爲準。所謂“情、理、法”三者,以法爲先。法律是調整社會關係的最爲優先的原則,只有在法律無法調整的領域,才考慮以社會善良風俗爲原則。

既然,法律與道德有如此密切的關係,我們下面以法律的角度來分析一下比較常見的道德概念——“見義勇爲”和“拾金不昧”。

首先,討論一下“見義勇爲”。所謂“見義勇爲”一般是指當他人或國家、集體、社會的權益受到損失和侵害的時候,不顧個人利益,維護非己權益的行爲。它有一個最基本的前提,就是所侵害的權益是非己權益,即不是個人自身的權益。從廣義上看,這種行爲包括很多方面,被侵害的權益可以是人身權,財產權等等法律上所有的權利。“見義勇爲”者所採取的方法也可以是多種多樣的,可以是暴力的也可以是非暴力力的,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間接的。“見義勇爲”是屬於社會善良風俗的範疇,應該受到法律的支持。到目前爲止,它還未上升爲法律概念,但它通常牽扯到兩個法律概念。一個是正當防衛的問題。這是“見義勇爲”者採取直接的暴力的方式時,常遇到的問題。正當防衛是指自身和他人的人身權益受到直接侵犯時,採取一定的防衛措施,從而造成侵害方的人身損失,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法學論文《法律與道德法律與道德》。這裏就存在着一個度的問題。即,在怎樣的程度上才能算是正當防衛呢?首先,必須是自身或他人的人身安全受到直接的侵害,如果不採取防衛的措施就會造成重大的損失。這是防衛的必要性。其次,根據侵害的程度,來決定防禦的程度,這是防衛的度的問題。正當防衛一般採取最小有效原則,即再保證所採取的防衛措施有效的前提下,儘量減少侵害方的損失。所以,正當防衛遵循兩個原則,防衛必要原則和最小有效原則。只有遵循這兩個原則纔算是正當防衛的行爲。

另一個常見問題是緊急避險。所謂緊急避險是指在保護自身和他人的權益的情況下,採取了一定的避險措施,造成了第三人的利益損失,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這個問題上又存在着兩個要素。第一,是否存在避險的必要。即必要性原則。第二,無選擇或不可預見原則,即造成第三人的損失有兩個條件或兩種情況,一是走投無路,別無選擇的情況下,爲了保護大多數人的利益如國家、集體、社會的利益,犧牲第三人的個人利益。二是在避險過程中,無法預見的,意外的侵犯了其他人的損失。第一種情況是保護大多數人的利益,第二種情況包括了保護自身利益。只有符合必要性原則和無選擇或不可預見原則,才屬於緊急避險的範疇。

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主要應用在刑法方面,它們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見義勇爲”者的權益,對推動社會善良風俗起了重要的作用。這正體現了法律對社會善良風俗和道德的支持。

我們再來討論一下“拾金不昧”的問題。所謂“拾金不昧”一般是指拾得他人財物主動交公或主動交還失主的行爲。這個問題往往是作爲道德問題來討論的,是作爲一個人是否具有良好品德的標準。但,它也是一個法律問題。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對於拾得之物,拾得者有歸還失主或交公處理的義務。此項義務是一種作爲義務,即義務承擔者必須做出指定的行爲,否則就要承擔法律責任。“拾金不昧”不再作爲良好道德的標準,而成爲法律義務每個拾得者必須遵守,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拾得者不交還失主或交公處理,而由自己佔有,即構成不當得利。金額較大的,要承擔刑事責任。新聞報道的某女拾獲手機SIM卡,自己使用而被拘留,就是很好的明證。“拾金不昧”的問題就反映出,社會良俗是法律的重要淵源。

生活中常見的兩個道德問題,深刻的反映出法律與道德的相輔相成的關係,道德是法律的重要淵源,法律爲道德提供堅實的後盾和基礎。

法律作文 篇3

在現實生活中,有許多人不能明辨是非,因而選錯了道路,讓自我後悔一生,尤其是我們青少年。因此,爲了增強我們青少年的學法、普法意識,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我們學校舉行了“法制教育專題報告會”。爲我們作報告的是我校法制教育副校長紀榮利老師。

本次報告會的主題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這對於我們來說是一場及時雨,它讓我們清醒地看到自身的不足。很多案例的發生讓我們爲那些誤入歧途的青少年大爲惋惜,在惋惜之餘,我們也認識到他們是法律無知者,在法律面前沒有“敬畏”之心,只因一時衝動而鑄成大錯。

紀老師首先給我們講述了一個案例:某高級技工學校的學生王某,利用網絡傳播犯罪方法,從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王某僅僅是一個在校學生,一個未成年人,卻犯了罪。是什麼原因讓青少年犯罪的呢?紀老師給我們總結了一下,主要是因爲不聽家長、老師的教誨,法律意識淡薄,辨別是非、好壞的潛力較弱,以至於攜帶管制刀具、打架鬥毆、偷盜、吸毒、販毒等,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一個個鮮活的案例,讓我們明白了那些與我們年齡相仿的`青少年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根本原因是他們的法律意識淡薄,總認爲自我做的是小事,等釀成大錯時後悔已經晚了。在這些案例中,有很多人是因爲一時衝動才犯了罪。

犯了罪,一關就是幾年甚至十幾年,更有甚者把自我的一生都毀了。人最寶貴的是生命,生命對於每一個人來說只有一次。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是最美麗的篇章。如果這最完美的時間在那失去自由的地方度過,會對自我的人生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呢?青少年犯罪,不僅僅毀了自我,而且會“連累”到自我的家人。家人把期望寄託在我們身上,我們這樣做,豈不是辜負了他們?就算是爲了家人,我們也不能做出這種“荒唐事”來。所以,我們要預防違法犯罪。

預防違法犯罪,首先要不斷提高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維護法律的尊嚴,依法守法。我們青少年要從自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爲,勿以惡小而爲之。其次,要提高自我的辨別潛力,增強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靜,要分清自我該做的事和不該做的事。第三,在交友方面,更要增強決定力,謹慎交友,從而更好地發展自我。

這次法制教育報告會是一次發人深省的心靈教誨,爲我們青少年上了很好的一課。我們應牢記其中的道理,努力學習,好好做人,讓自我的生命之船在正確的航線上行駛。

法律作文 篇4

“法律”這個名詞對我——一位正讀六年級的小學生來說,總覺得有點陌生,甚至有點高高在上的感覺。我曾經這樣想:我們還是小學生,不就有點不懂事嗎,又不會犯法,需要學法嗎?

可隨着年齡的增長,我逐漸長大懂事,明白不懂法律更容易犯法。這不,今年五,六月份左右,在我們清遠市就發生了一件因同學之間有矛盾,竟然請打手來幫忙報復的事,我得知這件事後,很有感觸。原來,法律就在我們身邊,它伴我們一同成長。 是這麼一回事:今年五六月份左右,清遠市某中學學生黃某,中午打飯時爲了趕時間便插隊到李某前面,李某不服氣,便與黃某發生了口角。一天,黃某與家人正在逛街,突然在一條小巷口竄出七八個男生對黃某一言不發就一刀刺進黃某心臟。派出所接到報警後,經過調查,將作案後逃跑的李某七人一舉抓獲。據李某等交代,他是因插隊那事不服氣,於是打電話告訴了他的好友。爲了“兄弟”的義氣,李某的好友找來幾個“有兩下子”的“兄弟”來幫李某出氣。結果,他們全被拘留了。 真沒想到,就那麼一刺,就爲了“兄弟”義氣,就給自己的人生畫上一個抹不去的羞恥,他們只是中學生啊!這能怪誰呢?

最終的罪魁禍首還是自己啊! 哎!真是一羣法盲啊!要怪就怪他們平時法律知識不夠豐富。我們一定要守法,這是很重要的,但我們首先要學習法律,懂得法律。並且時刻用法律知識來提醒自己,才能遠離不良行爲。 法律是公正的,它永遠維護正義,打擊違法行爲,就像燦爛的陽光,普照世界的每一個角落。我們應該好好學習法律,要深入瞭解法律,並時刻提醒自己和身邊的人,有法律的社會纔會更加美好,祥和。在這兒,我想向所有的青少年朋友說,讓我們一起守法,做個文明的小公民,讓我們時刻記住這句話:“法律伴我行”!

法律作文 篇5

世界有世界的法律,國家有國家的法律。法律即是公平。好人無辜,壞人必須嚴懲。

但是25歲的金潤秀卻不這麼想最近出現在首爾地區的連環殺人兇手金潤秀被警察所制服。警察通過對罪犯的側寫來斷定他是有着家暴前例和雙重人格的罪犯。作案手法單一。更新奇的是他所殺的被害人都是以“七宗罪”定爲標準:貪婪,淫穢,嫉妒,懶惰,暴怒,虛榮,饕餮。金潤秀給自己制定了至高無上的法律屬於他的法律。事實上,法律來自於他體內的另一個人格。

金潤秀從小和父親在養狗場生活。父親頻繁對他家暴。不讓他做任何他喜歡的事情。因爲母親爲了金錢和物質的出軌與不告而別所以讓金潤秀的父親情緒和生活上都有很大的改變。因此金潤秀的父親走上不歸路。他無法殺他最愛的兒子。只能用這種方式解氣。

而金潤秀因爲此,也患上了人格分裂,他造出了他父親的一個人格。就這樣,這個副人格支配着他自己殺人,並且制定了這個屬於他的法律。“這些人都得被處於死刑”這是金潤秀的副人格所說。“我不想殺人,因爲父親也是被逼走投無路。”這是金潤秀本人格所說。

特殊案件偵查組權侑珍認真的把金潤秀的這些話記了下來,並不斷的掩飾自己蠢蠢欲動的淚水。金潤秀說這麼多年,活在被副人格支配的生活下。他覺得他倒不如別活。副人格製造的那些“法律”太深入腦髓。使得自己已經顛倒不分黑白。

當然,他是這麼說的。

他還說,自己是因爲愛着父親又恨着父親的矛盾心理才人格分裂的吧。可權侑珍警官認爲。最主要的是父親的家暴所引起。一個小小的孩子,童年對他們來說很重要,若是童年抹上了黑,將對他們的未來身心健康有很大影響。

金潤秀的“法律”毀滅了。隨他而來的是真正的法律。他被送進了精神病醫院接受治療。卻在送進去的當天趁看醫院護人的疏忽之際,用水果刀結束了自己的一生。

權侑珍當日晚上在自己的記事簿裏寫了這麼一行字。上帝總是給每個人一部正義的“法律”,但有時候他也會偷懶。

法律作文 篇6

對與錯,天堂與地獄,不過一念之間,大腦一時衝動,犯下無法挽回的過錯,追悔莫及卻也無可奈何。今天是法制宣傳日,當地法院的邵法官,在我們學校作了一場法制報告會,主要向我們講述了青少年犯罪的因與果。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那些犯罪或令人憎恨,或令人同情,或令人感慨,錯誤一旦釀成,就算人情原諒你,法律也無法放過你。俗話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大多數的高中生年齡處於14—18週歲,即使大多數人不懂法也知道我國有一部《未成年人保護法》,大多數青少年心存僥倖:我未滿十八週歲。未滿十八週歲便可肆意違法了嗎?當然不!對於未成年人我國法律自有約束,給予保護但並不意味着不觸犯《刑法》。大多數犯罪的青少年因爲網絡、家庭以及自身的一些心理原因才陷入了罪惡的深淵。因爲上網,無錢時便小偷小摸,即使未成年也能構成盜竊罪;或因爲心靈扭曲及家庭因素聚衆鬥毆或惡意傷害他人也可構成聚衆鬥毆罪和故意傷害罪。就算未成年,也要受到《刑法》的懲處。人有情而法無情,不要心存僥倖也不要試圖鑽法律的空子,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法律的威壓又豈容得罪犯的輕易挑戰。

勿以惡小而爲之,曠課逃學,吸菸酗酒,打架鬥毆,以大欺小以及講你所謂的兄弟義氣,這些就像一隻無形的手,將你推進犯罪的深淵;就像一把工具,成爲你犯罪的助力。犯罪的後果你又何曾想過,等待你的是無邊的黑暗,等待你家人的是無盡的痛苦與自責。當你在監獄中痛苦而又掙扎時,你的家人在承擔你犯的錯,在彌補你犯的罪,在替你接受社會的譴責。是否在你犯下罪責,傷害別人後,你的靈魂會快樂?你的心靈會喜悅?當然不,如果你是一個正常的人,那麼你的靈魂會永遠被束縛,你的心靈無法得到解脫。人是一種奇怪的生物,明知會痛苦,卻依然無法剋制自己。

人之初,性本善,每一個剛出生的孩子都是天使,它們的心靈都如白紙一樣純淨。不會有人天生就是邪惡的,在今天這個特殊的日子,我們瞭解了法律的無情,瞭解了犯罪的因果。青少年是社會的希望,他們處於一個迷茫而又衝動的時期,犯罪源於心靈的扭曲,源於錯誤的引導。其實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片淨土,青少年處於一個特殊的時期,我希望每位青少年都能在一中和諧的氛圍中成長,在學校都能受到正確的教育,在社會中遵法守法,爲人善良,意識到法律的威嚴與犯罪的後果。

青少年應當恪法守己,做人正直,守着心靈中的一方淨土,不忘初心,人性本善,讓法律在心靈中開出一朵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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