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社會中,協議的使用成爲日常生活的常態,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租賃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同編號: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物品名稱
1、甲方租賃乙方鋼管、扣件、頂絲、木跳板等用於甲方工程。
2、租賃物資規格、數量以雙方在甲方施工現場籤認數量爲準。
二、租賃物資期限:甲方收到乙方所租各種材料設備之日起至甲方退回所租各種材料設備之日止爲租期。其中,租賃物資報停期間不計入租期,不計入租賃費。
三、租賃物資價格
鋼管每天每延米0.013元,(特殊長度如:3.5米、4.5米、5米每天每延米0.018元)(允許±20cm誤差);扣件每天每個0.01元;4米跳板每天每塊0.3元(允許±20cm誤差);3米跳板每天每塊0.25元;步步緊每天每套0.025元;頂絲每天每根0.05元。
四、租賃費計費方式:按實際租賃天數計算。租賃天數自收貨之日起至退貨前一日止。
五、租賃費結算方式:甲乙雙方每兩個月結算一次租金。雙方辦好結算手續,乙方提供給甲方發票後,甲方在7個工作日內以銀行轉賬方式付清上兩月租金的70%,尾款待租賃物品歸還後結清。
六、提貨:乙方負責送貨到施工現場,運費、裝卸費由乙方負責。 退貨:甲方負責退回乙方所在地,運費、裝卸費由甲方負責。
七、租賃物資退還及丟失補償:
租賃物資退還時,雙方在乙方現場清點物資數量。乙方租賃給甲方的物資,能修復的視其損壞程度按產品原值的10-30%交收修理費。不能修復、丟失的租賃物品甲方可購買同品質的物品歸還。
八、甲方不得將所租賃的物資轉租、轉讓給第三方,也不得變賣抵押;租賃的物資僅在甲方工地上使用。如租賃物品需要報停或復工,則雙方簽訂書面租賃物品報停單、復工單。
九、雙方因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北戴河新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乙方爲甲方開具正規發票,稅金由 乙方 負責。
十一、甲方指定收貨人爲
十二、乙方木跳板一頭塗有紅色字母YZ標記。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代表簽字的第一張提貨單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人(簽字) 簽約人(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爲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於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爲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爲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爲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爲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爲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爲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爲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或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賃標的
現甲方願意出租及乙方願意承租位於中國_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物業及其設施作________用途,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現有裝修及設施狀況。由雙方在合同附件__________中加以列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爲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的憑證。及合同期滿,甲方收回房屋時的驗收依據。甲、乙雙方簽訂及終止本租約時,應對本租約提及的設施的完整性進行清點、覈查。
二、租賃期
1.租賃期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須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交出書面申請。期滿後,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
三、租金
1.租金每月爲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已包含物業管理費和取暖費)。
2.租金每_________個月予交付一次,乙方需在支付月______日前支付下月租金。如乙方逾期未付,須按日加租金_________的滯納金,超過_________天未付視作自動退租。
3.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4.在合同有效期內,租金不予調整。
四、押金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之內,乙方應向甲方繳付租賃押金計___________人民幣;合同期滿,乙方如不再續租,甲方應將押金退還(不計利息)。
2.乙方如在租賃期內終止租約,押金不予退還。如提前解約的,應另加_________個月租金。
3.乙方若於租賃期內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所載規定,致使甲方未能如期收取租金或因而發生費用,甲方可以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抵付。若押金不足以抵付有關費用時,乙方需按接到甲方付款通知書後_________天內補足。
4.乙方若於租賃內按期付足租金,甲方需於合同期滿及乙方退出租賃標的後_________天內將押金返還乙方,該押金數將不含任何利息。
五、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內,使用的水、電、煤氣及________等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按物業或銀行每月出示的計費單據由物業代繳或去銀行自繳。
2.乙方所有電話按電訊局收費標準,由乙方向電訊局按單繳付。
3.上述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按銀行或物業要求時間及物業或銀行每月出示的計費單據由物業代繳或去銀行自繳。
六、房屋修繕責任
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該房屋及其附件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2.房屋內已有裝修和設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裝修或變更原有設施的,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按規定應向有關部門(包括該房屋物業管理機構)辦理申報手續的,須辦妥有關手續後,方可進行。租賃期滿,根據原書面約定,要求恢復原狀的,乙方拆除添置的`設備時,不得損壞房屋結構,經驗收認可,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3.該房屋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的外,均由甲方定期對房屋和設施進行維修,保修。
4.甲方維修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因乙方阻擾甲方進行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借給他人。但同一間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鋪位轉租他人,或同時轉租給_________個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 轉租合同的終止日
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 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 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3.乙方轉租該房屋,甲方可從轉租租金中獲得收益,具體收益比例由甲乙雙方另訂書面協議商定。
八、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1.在租賃期間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該房屋的;
(2) 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或煤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短期一次超過______________天,乙方認爲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 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_________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5) 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動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
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是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十一條)第(1),第(4)第(5)款可以發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九、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該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的;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4) 拖欠租金累計_______天以上的;
(5) 因乙方的原因,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允許收回該房屋的其他情況。
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煤氣及________等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______支付滯納金。逾期達____個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預付租金不退;若預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待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付原日租金________倍的違約金。
十、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限_______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2.在租賃期限內,因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房屋發生損壞,造成乙方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被合同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一、 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但補充條款應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對各自的權利、衣物、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予以解決:
(1) 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該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注:二者取一後,應將另一種方法劃去)。
4.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旅遊興省”戰略和關於“把森林旅遊業真正發展成爲森工經濟的支柱產業”的規劃,積極打造方正國有林區森林生態旅遊產業,拉動方正國有林區21世紀經濟社會發展,按照省政府黑政字[XX]79號文件“建設原始森林探險、冷水漂流、冰雪運動、狩獵觀鳥、療養休閒、避暑保健、森林小火車觀賞、民族風情等一批獨具特色的森林旅遊項目”的要求,從我局森林旅遊區位優勢、資源優勢、特色優勢出發,遵循市場經濟條件下產業運作規律,經林業局批准,把___________項目租賃給 ___________進行經營。 本着誠信合作,發展林區經濟爲宗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黑龍江省方正林業局(甲方)與 ___________(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經營項目名稱:___________
二、經營單位:___________
三、經營使用年限:所使方正林業局經營地域權爲______年(______——______年)。
四、經營目標
1.森林生態旅遊項目,必須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按照行業標準合法經營,努力做到本行業中的精品,拉動一方經濟的發展。
2.必須要按時完成向林業局繳納的租賃承包費,並且完成逐年遞增的任務。
3.成爲方正林業局森林生態旅遊線上主要景點和全局森林生態旅遊的骨幹企業。
4.有效拉動相關產業,開闢就業崗位,安置下崗職工和林區勞力就業。
5.塑造企業形象,打造旅遊名牌,成爲黑龍江東部旅遊線“哈爾濱——二龍山——方正——佳木斯——鶴北”支線的黃金旅遊點。
6.成爲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同步增長的現代森林旅遊企業。
五、雙方責任、權力劃分
(一)甲方:
1.責任:(1)大力支持乙方完成經營目標;
(2)協助乙方爭取國家產業的政策支持;
(3)協助乙方辦理佔地、 經營等文件,協助完成籌建工作;
(4)協助乙方完成房舍用地審批。主房舍周邊______用地(耕地和荒地,交由乙方有償使用,保證乙方繼續開發和擴大經營項目;
(5)向乙方有償提供漂流專線,從______到 ______的使用。
(6)在主項目建設期間和新增項目開發期間優惠價格向乙方出售木材、沙石等建築材料;
(7)提供其它扶持本產業發展的優惠條件。
2.權力:
(1)按照國家林業法規和政策,對乙方經營區的資源、林政、防火和社區,行使管理權;
(2)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在乙方租賃經營期間收取資源補償費和生態保護費。
(3)有權向乙方推薦優秀下崗職工和林業勞力就業。
(4)有權對違法經營進行監督或查處。
(二)乙方:____________企業或公司。
1.責任:
(1)按時完成並向林業局繳納租賃承包費________萬元,並且完成向林業局繳納的逐年以 ________%遞增的租賃承包費任務。
(2)開發與經營保證基本維護生態原貌;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擴大經營區域;
(4)經營效益較好時向林區社會無償捐助教育、衛生及其它公益事業;
(5)接納甲方推薦的優秀員工就業;
(6)努力盡到企業應盡的生態、社會責任;
(7)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轉嫁經營風險。
2.權力:
(1)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2)有權拒絕甲方(及其附屬部門、單位的不合理攤派和不合收費);
(3)有權辭退甲方推薦的不稱職員工。
六、本協議書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七、本協議書末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力、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用途及租賃位置
甲方同意將營業廳內長1200mm×寬1200mm的場地出租給乙方,出租場地的位置在營業廳內3G櫃檯的南側(室內空調的北側)。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經營範圍
乙方租賃場地的合同期限爲一年。甲方從20xx年4月6日起將出租場地交付給乙方使用,至20xx年4月6日收回。乙方的經營範圍:手機維修、手機貼膜、手機飾品、手機圖片和鈴聲下載(乙方不得超範圍經營,乙方經營項目不得與甲方的經營項目發生衝突)。
第三條 租金標的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 甲方場地租金標的:月租金爲800元;
2、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以現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租金;
3、 租金支付時間:租金支付爲上打租。乙方從簽訂租賃合同之日起先支付前6個月的租金4800元,並提前一個月支付後6個月的租金4800元。乙方應在本合同履行期滿的前一個月,將是否續約的意向通知甲方,以免影響甲方的租賃。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正常經營的租賃條件;
2、 乙方租用的場地只有使用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
3、 乙方不得利用租賃場地從事非法經營,不得超出甲方約定的經營範圍;
4、 乙方不準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5、 乙方應愛護甲方的公共設施,如果損壞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6、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法規,維護店容和衛生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甲方的紀律和有關規
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收回出租場地: ①擅自改變場地的租賃性質,出售違法商品,欺騙消費者等行爲;
②擅自轉租、轉讓場地或利用場地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
③逾期交納租金,經甲方限期交納後仍拒不交納的;
④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紀律或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的。
4、 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力;
5、 甲方應給乙方的正當經營活動提供支持。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未發生違約和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在雙方未協商一 致的情況下,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終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否則視爲違約。
第七條 違約賠償責任
按本合同的約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條款都有向對方做出經濟賠償的責 任,賠償金額爲5000 — 10000元人民幣。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或經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調解。對協商和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從雙方簽字之日起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訂立雙方各 執一份,兩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 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
甲方代表:(簽字)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流出方): 地址:
乙方(流入方): 地址:
爲規範山林流轉行爲,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森林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規定, 本着自願、平等、公開、合法、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一、租賃山林的狀況 合計租賃面積(大寫): 。
二、租賃期限及用途
租賃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賃價款及支付方式
1、租賃價款: 2、支付方式: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取得山林經營權的租賃價款。
2、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租賃山林,制止乙方損壞租賃林地和其它森林資源的行爲。 3、按時交付約定租賃的山林。
4、維護乙方的生產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產品收益權。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變林地性質。積極做好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及森林資源的管護工作。需採伐林木的,依法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
3、按時向甲方支付約定的租賃價款。
4、山林租賃期間,乙方將山林進行再流轉,必須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不得超過本合同的剩餘期限.
3、 地上附着物和相關設施及乙方投資種植的林木等地面作物原則上由乙方自行處臵,若甲方同意接收,則上
述物品由雙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估後協商收購.
六、合同到期後森林、林木、林地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等事項的處理。 合同期滿時,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租權,如不續租,則按如下處理:
1、 林地歸還甲方所有;
2、 由乙方投資種植的林木等地面作物歸乙方所有 ;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清租賃款的,每超過一天加收1‰的滯納金,乙方無故超過一年未付清租賃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2、租賃當事人一方違反租賃合同時,除國家徵用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實際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請裁定。
八 其它事項
1、租賃期內,因政府項目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本合同涉及的林地時,雙方當事人均應支持,並就變更或解除合同事宜達成書面協議.在政策處理方面的基本原則是:林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乙方投資的地面作物及附屬物的補
償費歸乙方所有,勞力安臵費歸乙方所有,其他損失的補償費,由誰受損誰享受補償.
2、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奉化市農林局協調解決。調解不成的,可以按下列方式解決: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3、其它需說明的事項: 乙方租賃區域內的道路應保證甲方進行正常的生產活動 。
4、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執二份,監證方奉化市農林局一份。
5、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監證單位(簽章):
監證人(簽章): 監證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在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合同雙方爲:_________(以下稱爲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稱爲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於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間,房號爲_________,電話號碼爲_________,租期爲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2、在以上第1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條款所有規定並在7天內通知承租方後開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的維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證金。假如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爲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假如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稅均由承租方承擔。
7、假如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爲止。
8、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並向_________局繳納電話費。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承租人(簽章):_________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爲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設備
二、租賃用途和期限
1、本租賃設備用於乙方施工;
2、本設備租賃期限自約爲個月。
三、租賃費用
1、押金:乙方在租賃設備進工地前應繳納押金 賃設備使用完畢結算後,扣除租金及其他費用後,餘額退還乙方;
2、租費:從設備檢測合格後開始計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止 ,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數計算。出租費在每月 30 日前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將設備拆卸歸還。拆卸費、運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租賃設備的安裝、拆卸、運輸、進退場費每臺人民幣計整(其中安裝、拆卸包括汽吊16噸以內,特殊環境條件塔拆超出部分差價按實際算,運費含設備標準獨立高度以內,超出部分按實計算),均由乙方負責,設備進場後付清;
4、設備基礎預埋件費每臺人民幣計由乙方負責;
四、設備使用及維修
1、設備必須由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 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2、本租賃設備駕駛員必須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上崗證。駕駛員由 乙方聘請,其報酬由乙方支付,對聘用的駕駛員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負 責管理,現場指揮人員及輔助人員由乙方配備(指揮人員需要配合 格人員擔任);
3、乙方委託甲方維護保養,養護費用每臺每月元。
4、租賃結束十天內付清所有租賃、保養、維修、配件的費用。
甲方:湖南華達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楊鋒鋼(身份證號: )
餘正清(身份證號: )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公司及整體固定資產進行商業活動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內容:
1、甲方將現有在經營的湖南華達建材有限公司(位於 ,業務範圍爲生產、倉儲、銷售礦粉及硅粉)整體轉租給乙方。
2、乙方在甲方所在公司廠區內另行自建粉煤灰倉儲庫用於經營。
二、租期、租金的計算及支付:
1、租賃期限爲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8月14日。
2、乙方前四年按108萬/年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方式爲自進場之日起每6個月支付一次,以後每年按上年租金的6%-8%上漲租金,具體幅度雙方另行協商並達成書面協議。
三、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向乙方自轉租之日起進行投資盈利活動,具體方式爲甲方只投入100萬資金,乙方承諾每年按30%收益支付給甲方,投資回報年限初始設定爲4年,4年後雙方另行協商。
2、甲方有權承接乙方所有倉儲中轉及生產粉料的運輸業務,但必須另行簽訂合同並按乙方的管理方式運作,否則乙方有權簽約其它運輸車隊。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活動,督促乙方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正常經營。如出現相關職能部門查出乙方有違規經營活動,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損失並終止本租賃協議。
四、乙方權利:
1、乙方可以在已支付租金的前提下無償使用甲方公司場地內所有生產設備,生活設施及房屋建築並根據自身經營需要進行調整及改造,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2、乙方在甲方公司場地新建倉儲庫及附屬設施所有權歸乙方。
3、在乙方自主經營期間,如遇其它收購邀約,甲方必須優先考慮與乙方進行洽談收購事宜。如雙方就收購案達不成一致,則甲方按照乙方另行投資固定資產金額的雙倍向乙方予以補償並中止本協議。
五、甲方義務:
1、甲方必須向乙方出示真實的不少於20年使用權的廠區土地權證或租賃合同。
2、甲方負責在乙方承租之日起將場地內所有地面材料清理完畢,並自行安排安置原廠職工的就業問題。
3、甲方將原有經營業務,含礦粉、硅粉業務無條件轉交給乙方接手經營。屬於原有甲方的應收、應付款由甲方自行負責解決並承諾不因此給乙方帶來債權、債務的糾紛。
4、甲方必須在乙方的經營活動過程中全面協助乙方處理當地村民及職能部門的關係,屬於遺留問題的費用由甲方支出。租約開始後的費用由乙方支付。如稅金、電費、水費及其它關係協調費用。
5、甲方保證轉租給乙方時的電力、自來水等正常供應及原有設備正常運行。
6、甲方必須中止可能與乙方經營產生交叉的財務帳號。
六、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正常經營,如有違法違規經營行爲,甲方概不負責並有權中止協議。
2、乙方在租賃甲方廠區設備進行生產活動時必須妥善保管、維護,如有損壞或損傷乙方需自行維修並彌補。
3、乙方必須按期交納租金及甲方的投資收益,否則甲方有權中止本協議並收回投資本金。
七、徵收或拆遷:
雙方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遭遇徵收或拆遷,則:
1、自本協議執行之日起五年內,屬於乙方新投入的倉儲庫及其附屬設施的徵收拆遷所得完全歸乙方所有,其餘原屬於甲方所有的房屋建築及設備設施歸甲方所有。
2、自本協議簽訂執行之日起五年後徵收或拆遷,且徵收賠付金額大於乙方新投入的倉儲庫及其附屬設施的,則超額部分歸甲方所有。
3、本租賃協議到期(即20xx年8月14日)後,如遇徵收或拆遷,則場地內所有設施的徵收或拆遷款歸甲方所有。
八、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車牌承租人):
身份證號:
乙方(車牌擁有人):
身份證號:
乙方現有貴陽市專段車牌( )小客車牌照。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乙方將自有車牌租給甲方使用。
現就租賃汽車牌照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貴陽市專段車牌,配合甲方於租賃期內的一切可能使用身份證和操作時的幫助。
甲方負責支付購買型號爲的車輛的一切費用;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號爲的車牌。
二、租賃期限及費用
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賃期限爲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爲止。乙方提供車牌爲 甲方使用,租賃費用爲 XXX元/月,共 計XXX元,大寫人民幣:
三、雙方權力與義務
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與指標,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甲方,乙方及其利害關係人不想有該車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乙方若因債權債務問題,引起車牌的連帶責任及糾紛,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2.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起費用及債務、違法罰款均有甲方承擔,乙方只負責提供汽車牌照,不承擔任何義務處理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違法罰款,甚至法律責任。
3.車牌在租賃期間甲方所購車必須在上車輛全險作爲安全保障, 應爲該車購買第三方責任險(保額伍十萬元)。使用租賃期間如甲方不購買全險則算甲方違約。因交通事故給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有甲方承擔進行損失賠償的責任,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不承擔任何義務進行損害賠償的責任。
4.租賃期間內,甲方要妥善保管車牌照,不得轉讓、轉借出租或抵押該車等。如甲方私下轉讓、轉借及出租或抵押該車給第三方,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與債務或出現交通事故,全均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不承擔責任並有權收回車牌使用權,合同終止及辦理車牌轉出手續。
5.在租賃的使用過程中,甲方如遇到緊急情況需通知乙方,比如出現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員傷亡的。妥善保管車輛證件等手續。
6.租約期滿後,如雙方解除協議,甲方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甲方帶齊相關文件和協議書,收據等,歸還給乙方,同時如有車輛違法等罰款由甲方承擔,過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甲方辦理相關車輛手續。需延期者,需事先致電乙方,並告知需延期的時間,以便乙方重新安排其他租賃業務。若甲方逾期未歸還,每天甲方以全年租金金額的 10%支付乙方滯納金;作爲賠償。
四、合同附則
1.本合同有效期限截止至甲方歸還乙方車牌照爲止,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後生效。
3.合同未盡事宜友好協商解決,如有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貴陽市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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