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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合作協議書模板錦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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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股權合作協議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股權合作協議書模板錦集5篇

股權合作協議書 篇1

合夥人(甲方): 身份證號:

合夥人(乙方): 身份證號:

合夥人(丙方): 身份證號:

經三方考查認定在 號門面房開店,店面項目爲133號,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店面,三方對店面裝修及購買設備的費用進行均攤;此門面每年租金爲4。8萬元,甲方每年攤租金爲1萬元,乙方每年攤租金1。9萬元,丙方每年攤租金1。9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協議;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早1個月告知全體合夥人並經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項目分紅,轉讓時必須轉讓給合夥人,不能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②購進常用貨物;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四條 每月日爲分紅日。 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爲當月純利潤。三方的紅利按每月純利潤進行分配,甲方爲純利潤的40%,乙方爲純利潤的30%,丙方爲純利潤的30%。

第五條 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起訴法院。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本年度總收入10%的違約金。

第六條 以上合同若有更改,須經甲、乙 丙三方同意後方可更正。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方):

合夥人(乙方):

合夥人(丙方):

簽約日: 年 月 日

股權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轉讓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鑑於:

1、本協議簽署時,甲方爲 公司(下稱目標公司)的股東,甲方持有目標公司 %的股權。

2、甲方同意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件與價款受讓該股權。

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目標公司基本情況

1、目標公司成立於 年 月 日,住所爲: ,公司類型爲: ,註冊資本 萬元、截止本協議簽署時實收資本 萬元。目標公司法定代表人爲: ,經營範圍爲:

2、本協議簽署時目標公司股東及其持股比例:

3、本協議簽署時目標公司債權債務情況詳見本協議附件1。

第二條 各方陳述和保證

1、甲方已繳清目標公司出資,不存在虛假出資或抽逃出資的情形。

2、甲方保證其轉讓給乙方的目標公司股權是甲方真實、合法擁有的,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質押等任何權利負擔,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不具有司法、行政機關已依法裁定或以其他措施加以限制的情形。

3、本協議生效後之任何時候,甲方保證不與任何其他方簽訂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會採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許的方式對本協議項下的股權進行任何形式的處置,該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質押、委託管理等。

4、甲方就本次股權轉讓已取得其按照法律規定或章程約定必要的內部授權與批准,有權簽署和履行本協議(詳見附件2)。目標公司其他股東已就放棄該股權的優先購買權作出書面說明(詳見附件3)。

5、甲方保證除本協議已披露的債務外,目標公司無任何其它債務。甲方未披露的目標公司已有及或有債務一律由甲方承擔。

6、甲方保證全力配合目標公司、乙方簽署工商變更的相應法律文件,完成本協議項下全部目標公司股權轉讓的所有工商變更手續。

7、乙方有權簽署和履行本協議。

第三條 轉讓標的、股權轉讓價款與付款方式

1、甲方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本次股權轉讓價款爲人民幣 元(小寫: 元)。

3、本次股權轉讓價款的支付採取下述第 種方式:

(1)一次性付款:

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工作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權轉讓款。甲方應在乙方支付上述款項之日起的 個工作日內協助配合目標公司、乙方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完畢本協議項下的目標公司股權轉讓手續。

(2)分期付款:

第一期:本協議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權轉讓款 元整(小寫: 元)。

第二期:甲方收到上述第一筆款項之日起的 個工作日內,應向乙方交付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印章、賬冊、業務合同及人員名冊。(注:甲方爲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時約定。)

第三期:甲方收到上述款項之日起的 個工作日內,應協助配合目標公司、乙方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完畢本協議項下的目標公司股權轉讓手續。該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權轉讓款 元整(小寫: 元)。

如本次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 工作日內無任何第三方就本次股權轉讓向乙方主張權利,則自前述期限屆滿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尾款 元整(小寫: 元):

(3)其他付款方式:

4、如果甲方有任何違反本協議約定的行爲,乙方有權在尚未支付的股權轉讓價款中扣除因甲方的違約行爲給目標公司、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及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的違約金。

5、甲方應在收到各期股權轉讓價款後向乙方出具正式、合法、有效的發票。

6、甲方接受上述股權轉讓款的銀行賬戶信息:

(1)開戶行:

(2)戶名:

(3)賬號:

第四條 目標公司的債務處理

1、本協議已披露的目標公司債務按下述第 種方式處理:

(1)由目標公司自行承擔。

(2)由甲方承擔。

2、甲方未披露的目標公司已有及或有債務一律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股權交割

1、本協議項下的股權交割日,按照法律和目標公司章程的規定以下列第 項日期爲準:

(1)本次股權轉讓工商變更登記完畢之日。

(2)乙方名稱記載於目標公司股東名冊之日。

(3)甲方向乙方交付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印章及賬冊之日。

2、股權交割日後,乙方按照法律和目標公司章程的規定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第六條 過渡期安排

本協議生效至股權交割日前,爲本次股權轉讓的過渡期。在此過渡期內:

1、甲方應善意行使其目標公司股東權利,除目標公司日常管理開支及辦理本次股權轉讓相關事宜外,目標公司不得新增任何債務,否則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不得對其享有的目標公司股權進行任何形式的處置,該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股權質押、委託管理等。

2、 (注: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添加。)

第七條 費用及稅費承擔

本次股權轉讓的全部費用及稅費,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相關法律規定由甲方、乙方各自承擔。

2、 。

第八條 通知及送達

一方應以 方式向另一方發出本協議相關的通知,通知發往該方在本協議文首所列地址即視爲送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行爲均構成違約。

2、如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的規定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萬分之 的違約金;逾期 日以上,甲方有權單獨解除本協議,並在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本協議標的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金後,將乙方已支付的股權轉讓款的剩餘部分退還給乙方。

3、如果甲方未能夠在本協議規定的時間內協助乙方辦理完畢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股權的工商變更手續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項萬分之 的違約金,逾期 日以上,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除應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全部股權轉讓款外,還應向乙方支付本協議標的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金。

4、甲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作出虛假陳述、保證或未履行其承諾的,應向乙方支付本協議標的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5、甲方就目標公司未向乙方披露的債務,應當就未披露的債務按轉讓股份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當甲方就目標公司未向乙方披露的債務超過 元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甲方違反本協議過渡期安排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協議標的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金。

7、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其它義務的,違約一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協議標的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金。

第十條 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書面變更協議。

2、出現法律規定或本協議約定情況的,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本協議解除時,如本次股權轉讓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已辦理完畢,雙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本協議解除之日起 工作日內,甲方退還乙方已支付的股權轉讓款。甲方退還前述款項之日起 工作日內乙方應將本協議項下已受讓股權無償轉讓至甲方名下。

(2) 。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約定事項的,不視爲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保密

除非法律明確要求,任何一方均不得就本協議、其他附屬文件及擬進行的交易,在未經本協議各方一致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作出任何公開或披露。

第十三條 適用的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與本協議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的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協議生效的條件

甲方向乙方提交本協議附件列明文件齊備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捺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協議附件

1、目標公司債權債務情況。

2、目標公司關於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股東會決議。

3、目標公司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說明。

第十六條 其他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

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各執 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份,目標公司留存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各方另行協商確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爲協議簽署頁)

甲方(蓋章):

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名):

乙方(蓋章):

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名):

目標公司確認(蓋章):認可本協議並接受本協議對其義務的約定。

股權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xx實業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經前期相互瞭解,就乙方擬對甲方進行股權投資並協助甲方在馬來西亞證券交易所上市進行戰略合作。爲規範雙方在合作過程中的商業行爲,明確雙方在合作上的權利、義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就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基本情況

1.1擬上市公司的基本情況:

甲方爲在中國大陸註冊成立併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主要經營竹建材(見附件--公司概況)。

1.2擬定的上市目標地

根據企業的'基本情況,雙方擬定,乙方將協助甲方到馬來西亞證券交易所上市。甲方作爲擬上市公司,保證公司的業務獨立、資產完整且產權明晰,並嚴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運作。

2.合作方式

2.1、投資方案:乙方以現金方式投資甲方。

2.2、乙方投資之現金作爲甲方在完成股權重組之前的淨資產增資,增資後由香港康爾公司進行股改,股改後按(人民幣)0.2元每股發行到康爾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2.3、在甲方完成股權重組之後,根據甲方的財務審計報告確定乙方佔甲方股份比例(見附件--甲方截止20xx年6月30日財務審計報告)。

3.減持或退股約定

3.1甲方上市成功,按公司法和證券法規定,乙方持有甲方的股份轉讓權,並約定轉讓不得超過其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

3.2甲方預計在20xx年6月30日前上市,若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上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還全部出資額,同時按銀行活期利息給予補償。.

3.3如果在上市前甲乙雙方在生產經營或其它方面存在重大分歧或是乙方濫用股東權利,甲方可回購乙方在甲方的股份,自行處理。

4.優先購買權

乙方有權在甲方再行股權融資時候,按其股份比例(完全稀釋)購買相應數量的股份。

5.盡職調查

乙方在股權融資合作協議簽署後,有權對甲方進行法律和財務方面的盡職調查,甲方有義務提供相應財務資料給予配合。

6.聲明與承諾

6.1甲方是依照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具備完整的權力和授權擁有、經營其所屬財產,從事其營業執照中及向乙方書面、口頭所描述的業務,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行爲,已經甲方股東會通過;

6.2在簽訂正式合同時,不存在與甲方有關的、正在進行之訴訟、仲裁;或任何就該等訴訟、仲裁未履行之判決或命令。

7.合作過程中的保密義務

爲保證雙方的權利和商業利益,雙方在合作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如下有關保密管理的約定:

7.1雙方承認及確定彼此就投資、上市交換的任何口頭或書面信息、資料均屬機密資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規定對該等信息和資料進行保密。即使最終雙方未能合作成功,雙方對該項目及對方的一切信息具有至少三年的保密義務,但若該信息已經通過非雙方的渠道被其他方獲悉則不在此限。

7.2任何一方可將上述條款所述需保密信息根據需要向其法律或財務顧問披露,但該方應保證其獲悉保密信息的法律或財務顧問亦受上述保密義務的約束,若其專業顧問違反本合同的保密規定,則其應承擔連帶責任。

7.3雙方同意,在發生下列任一情形時,相關方將無須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就相關信息進行保密:

7.3.1公衆人士已經通過本合同雙方以外的渠道知悉需保密的信息,則雙方無須再就該等信息進行保密;

7.3.2按中國法律、上市規則的要求,一方需披露保密信息,則該方可按照相關法律、上市規則的要求進行披露。

7.3.3無論本合同以任何理由終止,上述保密義務仍然生效。

8.勤勉盡責與誠實信用

雙方在按照本合同規定展開合作的過程中,均應恪守勤勉盡責的精神和堅持誠實信用的原則,完成各自職責範圍內的工作。雙方須遵守同行業通行的商業道德與職業規範,竭盡全力爲對方的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以促使項目順利獲得成功。

9.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並投資現金到指定賬戶之日起生效。

10.違約責任

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保證、承諾,均構成違約,應當賠償因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11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簽署、成立、生效、履行、解釋、終止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由本合同產生的及/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一方可就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起訴。雙方約定本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爲合同簽署地法院。

12.其他規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簽署。

股權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微財(上海)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簡稱螞蟻天使平臺)

地址:上海市長寧區平武路38號608室

電話:021-61520015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就螞蟻天使平臺向甲方提供股權衆籌融資服務事宜,達成本服務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擬募集資金計人民幣萬元並承諾以所募集資金增資擴股,出讓公司%的股權,乙方項目投後估值爲人民幣萬元。

第二條委託期限

服務期限爲3個月,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上述服務期限屆滿未達到募集資金額度或仍需融資項目衆籌的,雙方需另行簽訂融資項目衆籌協議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合同服務期限延長。

第三條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3.1及時向螞蟻天使平臺提供關於委託事項的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文件資料。

3.2積極配合螞蟻天使平臺、螞蟻天使平臺委託的第三方機構以及投資人對甲方的盡職調查,保證所提供信息的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3.3遵守螞蟻天使平臺的會員規則及交易規則,維護螞蟻天使平臺公信力,不得從事有損螞蟻天使平臺利益的行爲。

3.4應對螞蟻天使平臺推薦的投資人的建議及時做出迴應,並安排與投資人進行會談(如投資人要求)。

3.5甲方應基於其獨立判斷做出融資決策,其融資風險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4.1螞蟻天使平臺應全程參與甲方擬融資項目的信息發佈、融資指導、品牌宣傳等環節,並利用自身資源保障上述環節的順利實施。

4.2螞蟻天使平臺應認真履行對甲方基本資料審覈調查的職責,有權就甲方的所有信息進行詢問和調查。

4.3螞蟻天使平臺按照螞蟻天使平臺的交易規則及會員規則對參與承諾投資的投資人進行初步審查,但螞蟻天使平臺不對審查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承擔責任。

4.4螞蟻天使平臺應當協助甲方安排商務談判、設計融資方案等整體融資事宜;並促成甲方與螞蟻天使平臺上參與衆籌的投資者成立合夥企業並簽訂投資協議書。

第五條排他性

5.1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90日(以下簡稱排他期)內,螞蟻天使平臺爲甲方的獨家股權衆籌融資顧問。

5.2在此期間公司乙方不能撤銷此次衆籌融資,並有義務接受投資人的認購投資,也不能在其它衆籌投資平臺進行宣傳。在此期間公司如撤銷此次衆籌需賠償螞蟻天使平臺人民幣壹拾萬元違約金。

第六條保密

甲方、螞蟻天使平臺雙方及其委派的工作人員,對本協議的內容及在服務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祕密應予以保密。未經對方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和披露本協議及對方的項目材料、書面報告等相關信息與文件。

第七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同意並承諾,對於因其違反本協議約定而使對方遭受的或/和與之有關的所有損失,其將向對方做出賠償,使之免受損害。

第八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8.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與解釋。

8.2凡因本協議所發生的或/和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應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自一方提出協商,三十日內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或/和一方不願通過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向微財(上海)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協議的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9.1本協議自甲方同意接受本協議全部條款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生效後,對各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9.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和以確認函形式予以確定,所籤補充協議和確認函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所籤補充協議和確認函爲準。

9.3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解除或/和終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20xx年月日

乙方:微財(上海)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20xx年月日

股權合作協議書 篇5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合作社,於年月日成立,由甲方與其它成員合資成立。註冊資金爲人民幣萬元,實際已投資人民幣萬元。甲方願將其佔合作社%的股權全部轉讓給乙方。現甲、乙雙方經協商,就轉讓股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從年月日起,甲方將原出資萬元(佔合作社註冊資本的%)全部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價款:乙方受讓甲方轉讓合作社的股權,乙方需支付轉讓金萬元給甲方。此款分兩次支付。第一次:在合同生效後5天內,乙方支付定金萬元。第二次:在乙方成爲合作社正式成員,並辦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變更完畢後5日內一次性付清支付。

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應將合作社變更股東的事宜,報合作社理事會備案,並修改合作社章程,修改合作社成員資料,如需要召開成員大會,以成員大會決定爲準。

四、在合作社理事會(或成員大會)通過修改合作社章程和會員資料後,由甲方協助乙方將上述材料交向政府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部門辦理批准、變更登記手續。

五、甲方自轉讓合作社股權之日起,不再是合作社的成員,不得以合作社的名義對外從事任何活動,不再享有合作社權利或者義務,不享有合作社利潤和承擔風險及虧損。

六、甲方自轉讓股權後,同志不再擔任合作社的負責人,新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擔任。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協助乙方召開成員大會,決定乙方擔任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並修改合作社章程。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在政府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部門辦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變更登記手續。

七、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如公證、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由乙方承擔

八、雙方特別約定:如本合同生效後,50個工作日內,乙方不能成爲合作社成員,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退還乙方支付金額。

九、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轉讓價。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逾期部分千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2)如本合同生效後,60個工作日內,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成爲合作社成員或者不能成爲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雙倍退還定金。如因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十、合同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政府主管部門、合作社各一份,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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