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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快播涉黃案:法治和輿情當以正義爲交點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1.7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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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近日,快播涉黃案的審理受到很大關注,快播案上輿情、技術與司法交織的局面,對網絡時代的司法踐行提出要求:要秉持司法獨立公正審判,也要主動向公衆釋疑。

評快播涉黃案:法治和輿情當以正義爲交點

連日來,作爲2016年“互聯網開年第一案”的快播案庭審,成爲社會關注的焦點。庭審控辯雙方表現的社會評價、技術中立能否成爲有效抗辯事由,及由本案衍生出來的網絡實名制、未成年人保護和制定技術標準的討論等等,都匯聚成強烈司法民意不斷激盪於網絡輿情之中。

快播案進入公共空間後引發巨大社會反響,既跟快播的用戶基數有關,也跟司法公開程度和網絡傳播技術的發達休慼相關:正是“長鏡頭”全方位的庭審直播,爲公衆圍觀這場總時長達20多小時的“司法大劇”提供了窗口,互聯網+法治傳播的技術讓庭審變爲法治的講堂。

自從該案跨越“公開”門檻,就無可避免伴隨着多元化解讀。就現在而言,庭審上的有些“語錄”在網上被編成了段子,也有人就問題分析問題;有人基於生活體驗和身份立場去說事,也有人從網絡技術倫理層面探討技術便利性的“正確用途”與網絡技術產品道德……這也折射出了人們特別是網民的法治認知地貌的坑窪不平。

毫無疑問,討論與爭議也是促使司法個案實現“看得見的正義”的動力。但也要看到,凝結在該案上的技術與法律因素,有些有着專業知識的門檻,這些既無法完全跟現實輿論環境隔絕,也不可能被輿情左右,抑或是把法律問題道德化。像被告人是否有罪、罪輕罪重,這些在司法範疇內的事宜交給司法裁決。而庭審網絡直播的本質意圖,也是通過輿論監督確保“司法歸司法”、不受干擾,而不是呼籲偏離法治理念的“網絡審判”。

像該案中,公衆對網絡技術的理解,成了影響其是非判斷的重要因素。很多網民輕易會接受“快播只是個播放器”的判斷。技術本身的工具性,使其天生就擁有在法律上的“中立性”,近年來國內外的很多判例中,都將技術中立作爲網絡服務提供者豁免責任的主要抗辯事由。

但技術中立也存在法律、道德上的界限。現在很多網絡技術領域專業人士傾向於認爲,快播主要是利用P2P技術的播放平臺,按照點擊量把“熱門視頻”的緩存,存儲於自己兩千個服務器之中,再通過直接或間接的推薦和搜索向用戶加以展示。這讓快播從中立的播放器變爲了實際上的傳播者。從法律層面看,一旦相關資源涉嫌違法,快播很難規避法律責任。事實上,快播的技術構成與雲盤、即時通訊工具、郵箱等傳播方式不同,後者的服務器不會主動抓取用戶上傳的資源,也不會將用戶的資源以“緩存”方式存儲提供給第三人,而快播會。

而此案的最終走向,也終究要依託於技術本身判斷,置於法律視野中考量,以確保公平正義。審判公開,其實也是確保公平正義的方式,但其公開目的不止於此,還在於面向社會的普法教育。對公衆而言,既然像快播這類案件有很強的專業性,超出一般人的知識範圍,司法機關在秉承公開、獨立審判的同時,就應藉助互聯網+的傳播手段,用專業知識主動、及時給公衆釋疑解惑,讓其判決被信服。

說到底,快播案上技術與法律、輿情與司法交織的局面,是對網絡時代的司法踐行提出的要求:既要在接受輿論監督中,秉持司法獨立公正審判,也要及時迴應輿論關切,多向公衆釋疑,這樣,才能讓正義成爲法治和輿情的交匯點,也能讓公衆觀念跟法治理念間得到更多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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