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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要做幾次產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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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要做幾次產檢,懷孕以後都是需要注意很多事情的,孕期檢查是每位孕媽媽必須要做的,孕期檢查能夠幫助孕媽媽及時發現相關疾病症狀,也能夠了解胎兒成長情況。以下看看懷孕要做幾次產檢及相關資料。

懷孕要做幾次產檢1

孕期檢查的次數大約是9-12次。根據孕婦的實際情況,高危孕婦需要酌情增加產檢次數。首次產前檢查時間應該從確診妊娠早期開始,孕早期檢查1次、孕中期檢查3次、孕晚期檢查5-8次。每次應測量血壓、體重,孕24周後測量宮高、腹圍。

孕早期產檢主要建立孕婦產檢手冊並進行初次產檢,首先檢查項目包括血型、血常規、凝血、肝腎功能、甲狀腺功能、心電圖等,其次需要做彩超看胎兒的生長髮育情況,以及NT超聲首次排查畸形、早孕期唐氏篩查、無創DNA等。

孕中期主要進行糖耐量篩查,判斷是否有妊娠期糖尿病的風險。同時還需完善中孕期排畸檢查,排查重大結構畸形,中孕期唐氏篩查、無創DNA檢測、羊水穿刺等,以排除胎兒是否有發育畸形。

孕晚期進行胎兒生長髮育情況的監測、結構畸形的補充排查、胎心監護、骨盆測量、GBS篩查、早孕化驗複查等。

因此,孕周不同,產檢項目也有所不同,建議孕婦在檢查前可先諮詢醫生做好產檢準備,檢查時間應按照醫生的要求嚴格執行,規範和系統的產檢,是確保母兒健康和安全的關鍵環節。

懷孕要做幾次產檢

懷孕期間至少要做八次產前檢查,

第一次產前檢查是在12周左右,要建立圍產期保健本,確定孕周,推算預產期,評估孕期的高危因素,測血壓、體重,以及進行婦科檢查;血常規、尿常規、血型、空腹血糖、肝腎功以及傳染病的檢查;行彩超檢查瞭解孕囊的大小以及着牀的位置,確定孕周。在14-19周的時候,還要進行唐氏篩查。

在第二次產前檢查,在14-19中時間段,如果唐氏篩查有高危的因素,要常規進行無創DNA或者是羊水穿刺。

第三次產前檢查,在20-24周常規進行四維彩超的檢查,血常規、尿常規的檢查;

第四次產前檢查,在25-28周進行妊娠期糖尿病的篩查,再次進行血常規、尿常規的檢查。

第五次產前檢查一般,在29-32周,要量血壓、宮高腹圍,進行產科彩超檢查,瞭解胎兒的'生長髮育情況,進行血常規、尿常規的檢查。

第六次產前檢查,在33-36周,可以進行尿常規檢查,B族鏈球菌的檢查以及白帶常規的檢查。

第七次產前檢查,一般情況下在懷孕的37-41周,再次進行產科彩超瞭解胎兒生長髮育情況,可以監測胎心。

懷孕要做幾次產檢2

孕婦需要做8-10次產檢,雖然檢查的項目很繁瑣,但孕婦也要認真進行,不過產檢的次數因人而異,如果孕婦自身健康狀態比較好,胎兒發育的情況也良好,除了例行檢查之外,不用做多餘項目,檢查的次數就會少一些。

如果孕婦有其他不健康的症狀,例如血壓血糖,或是羊水稀少,以及缺氧等狀況,就需要做額外檢查,可以諮詢相關醫生,醫生會給出具體的建議,孕婦聽從醫囑去檢查即可。如果做彩超時發現有高危因素,就需要進一步做羊水穿刺的檢查。

孕期檢查應該到正規的醫院做,這樣比較有保障些,醫生的檢查也有保障,減少出現誤差的情況,懷孕初期的檢查一般都比較基礎,主要是確定妊娠,並測量血壓、

化驗血尿等,從而來全面瞭解孕婦的身體情況。到了後期的檢查,如果發現異常情況,就要及時給予正確的指導,臨產前還要做好相關的檢查,並選擇合適的分娩方式。

懷孕要做幾次產檢 第2張

常規產檢次數共計9-11次:

1、首次檢查時間在停經6-8週期間;

2、妊娠20-36周,每4周檢查1次,一共5次;

3、妊娠37周以後,每週檢查1次,一直到40周的話,一共4次;

4、高危孕婦,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增加產檢次數。

懷孕產檢注意事項

1、孕婦一定要記得不要超過三個半月去做產檢。

2、在孕期的任何時刻,如果出現了不明的異常情況,一定要第一時間到醫院檢查,不需要等到規定的檢查週期。

3、避免做一些不必要的檢查。醫生每個時期,都會根據週期需要對孕婦做相應的檢查。而有些高端技術的檢查對寶寶是會有傷害的,所以儘量不要做,這些檢查費用高,但卻不一定有用。

4、很多孕婦在孕期的情緒都會很不穩定,經常性的處於負面情緒下,總是過分的擔心胎兒的健康,所以總是讓醫生開具更多的檢查,其實都是沒有必要的,一定要放寬心,保持愉悅的心情。

總體而言,懷孕期產檢項目還是比較多的,希望孕媽媽一定要把握好時間去檢查,切不可認爲檢查無關緊要而掉以輕心。孕期檢查至關重要,能夠及時發現懷孕過程中是否存在異常情況並採取措施。當然,孕媽媽們也不要對產檢過於恐慌,相信每位寶寶都在努力健康成長的。

懷孕要做幾次產檢3

懷孕之後規範的產檢應該如下:孕12+6周之前應該要建立孕婦產檢手冊並進行初次產檢。第2次產檢,在14周到19+6周之間。第3次產檢,孕20周到24周之間,這次產檢比較重要,要進行胎兒系統超聲檢查。

排除胎兒是否有畸形。第4次產檢,孕25周到28周之間,需要進行葡萄糖耐量試驗。第5次到第8次產檢分別是30周,32周,34周,36周。足月之後,37-40周之間,應該每週產檢1次。所以懷孕之後到預產期規範產檢應該做11次產檢。

確認懷孕階段:孕6-8周

從發現懷孕開始,準媽媽應該及時進行超聲波檢查,確定宮內還是宮外妊娠,並檢查胎兒是否有胎心胎芽。高齡或有過流產史的準媽媽,需要加驗孕酮、HCG水平。

第一次產檢:孕12周左右

準媽媽此時正式開始進行第一次產檢。一般醫院會爲準媽媽們辦理“孕婦健康手冊”,日後醫生爲每位準媽媽做各項產檢時,也會依據手冊內記載的檢查項目分別進行並做記錄。】

這次產檢檢查的範圍極其全面,包括確定孕周、推算預產期、評估妊娠期高危因素、血常規、尿常規、體重、血壓、B超、空腹血糖、肝功能、腎功能、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梅毒螺旋體、寄生蟲檢查、HIV篩查、心電圖等。

第二次產檢:孕11-13周

準媽媽此時應該通過B超測定胎兒頸項透明帶厚度(簡稱“NT檢查”),初步排除唐氏兒的風險。

懷孕要做幾次產檢 第3張

第三次產檢:孕15-20周

準媽媽應該通過血液檢查,進一步排除唐氏兒的風險。目前檢查手段包括一般的中唐檢查、無創DNA檢測和羊水穿刺,其中羊水穿刺檢查具有一定的流產風險,準媽媽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合適的檢查方式。

第四次產檢:孕21-24周

這個時期是大排畸最適合的時間,此時寶寶的基本發育已經完成,同時大小適中,通過彩超能夠較爲清晰地看到寶寶,並且實時觀察寶寶的動態。大排畸可以通過胎兒的外觀發育來判斷是否有較大問題,醫生會仔細量胎兒的頭圍、腹圍、面部、四肢、心臟以及檢視脊柱是否有先天性異常。

第五次產檢:孕24-28周

準媽媽這個時間可以進行糖耐測試,從而進行妊娠糖尿病的篩查。如果準媽媽有妊娠糖尿病,在治療上要採取飲食調整,如果調整飲食後還不能將餐後血糖控制在理想範圍,則需通過注射胰島素來控制。孕期應儘量避免使用口服的降血糖藥物來治療,以免造成胎兒畸形。

第六次產檢:孕29-32周

準媽媽此時應該進行妊娠高血壓綜合症篩查,檢查範圍涉及血液檢查、肝功能、腎功能、尿檢、心電圖、胎心監護等。同時,有些醫生會在此時爲準媽媽檢查是否有水腫現象。

由於大部分的子癇前症,會在孕期28周以後發生,如果測量結果發現準媽媽的血壓偏高,又出現蛋白尿、全身水腫等情況時,準媽媽須多加留意,以免有子癇前症的危險。

第七次產檢:孕33-35周

到了孕期34周時,準媽媽要做一次詳細的超聲波檢查,以評估胎兒當時的體重及發育狀況,並預估胎兒至足月生產時的重量。一旦發現胎兒體重不足,準媽媽就應多補充一些營養素;若發現胎兒過重,準媽媽在飲食上就要稍加控制,以免日後需要剖宮生產,或在生產過程中出現胎兒難產情形。

第八次產檢:孕36周

從36周開始,準媽媽愈來愈接近生產日期,此時所做的產檢,以每週檢查1次爲原則,並持續監視胎兒的狀態。準媽媽此時可以進行陰道分泌物檢查,如果陰道細菌感染比較嚴重,準媽媽就要開始考慮剖宮產。

第九次產檢:孕37周

準媽媽此時可以開始進行胎心監護、胎心監測、骨盆檢查,從而決定分娩方式。

第十次產檢:孕38-40周

從38周開始,胎位開始固定,胎頭已經下來,並卡在骨盆腔內,此時準媽媽應該進行臨產檢查,例如估計胎兒體重、確定羊水量、評估宮頸條件等,隨時準備生產。有的準媽媽到了41周以後,仍沒有生產跡象,就應考慮讓醫師使用催產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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