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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2歲離婚判給誰

來源:時尚達人圈    閱讀: 1.8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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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2歲離婚判給誰,離婚對於一個家庭來說,對夫妻雙方來說,尤其是對未成年孩子來說,是相當令人悲傷的。離婚 也將面臨孩子的撫養權的問題。那麼,孩子2歲離婚判給誰?

孩子2歲離婚判給誰1

關於離婚後孩子的撫養問題,這在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和三十七條有比較原則性法律規定,當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則性的規定,大體精神是,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那麼,具體來說,離婚怎麼判孩子呢 接着看下文。

夫妻離婚案件中,孩子會判給誰呢

夫妻離婚孩子怎麼判,孩子會判給誰呢 一般說來,離婚時,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也就是說,離婚怎麼判孩子,取決於以下幾個方面。

(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二)、對兩週歲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它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孩子2歲離婚判給誰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雙方撫養條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爲法院判決撫養歸歸屬的一個參考條件。

(三)、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孩子兩歲夫妻要離婚的時候,對於孩子撫養權判決有比較大的`爭議時,建議可以找律師來就自己遇到的問題好好的區分處理它。在孩子兩歲離婚法院到底怎麼樣判決或覺得法院判決不合理,要解決並給自己帶來好處可以找律師幫忙。

溫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孩子2歲離婚判給誰2

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怎麼判

1、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1)、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

(2)、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3)、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2、兩週歲以下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指對子女有遺棄、虐待行爲)、,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勞教、有嚴重殘疾、母方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母親品行不端如有賭博、吸毒、亂 搞兩性關係等惡習的)、,子女確無法隨母生活的;

(4)、父母雙方協議2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的,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3、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婦女權益保障法》第46條有明確規定;

孩子2歲離婚判給誰 第2張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長期兩地分居的情況;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及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等;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離婚後再婚困難的,可以作爲優先因素加以考慮;

(6)、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並有能力協助照顧(外)、孫子女;

4、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父母雙方可協議輪流撫養子女,這個會根據雙方自願達成的撫養協議,或者在法院的參與下達成撫養協議。

夫妻離婚後,非直接撫養方負擔子女撫養費標準

1、父母對子女的撫養和教育是父母的權利和義務。父母離婚後,對子女仍有相同的撫養責任,仍有負擔子女撫養費的平等義務,直至子女年滿18週歲爲止。

2、與撫養費支付相關的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六十一條

對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中有關子女撫養義務的當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採取強制措施。

孩子2歲離婚判給誰3

女方起訴離婚兩個小孩怎麼判

離婚案件中就孩子撫養問題,法庭會根據不同情況作出不同的判決;

第一,如果雙方可以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按照雙方當事人的意思出具判決書;

第二,如果雙方不能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法院會按照一人撫養一個子女的原則進行判決;

第三,判決撫養的時候法院會參考孩子的年齡,性別等因素進行判決,通常情況下,兩週歲以內的子女原則上女方撫養,兩週歲到十週歲之間的子女法院會按照有利子女成長的原則判決,十週歲以上的子女可以徵求孩子意見。

離婚時子女撫養權怎麼判

(一)、孩子不足兩週歲

兩週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孩子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孩子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孩子2歲離婚判給誰 第3張

(二)、孩子在兩週歲以上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孩子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隨其生活,對孩子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孩子或外孫孩子的,可作爲孩子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三)、孩子在十週歲以上

1、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孩子的意見。

2、在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屬於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所以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孩子隨誰生活的問題上,應考慮到孩子的個人的意願。

3、考慮孩子的意見並不是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孩子的條件時,才考慮孩子個人的意見。

4、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撫養權可從其收入較高,有撫養能力和孩子單獨隨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孩子的理由來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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